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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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危险
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新环法发[2010]188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0.05.17
【实施日期】2010.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的通

(新环法发〔2010〕18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环保局,各地州市环保局: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2010年1月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是我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对加强自治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重要意义,体现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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