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上涨对农机化作业影响的思考农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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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危机以来,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柴油价格多次上调,截止4月13日为止,0号柴油、93号汽油已经达到7.5元/升。

成品油的不断上涨,势必会延缓全球的经济复苏,也势必对我国农机化事业乃至整个“三农”工作产生很大的影响。

燃油涨价直接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综合直补”方式难以起到调控和减轻农机手负担的目的,降低了广大农民购置农机具的积极性,影响了农业机械化作用的发挥,延缓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一、燃油涨价的影响
1.增加了农机作业成本
随着燃油价格的不断上涨,机收作业成本大大增加,利润变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开展,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是农机手增收的重要渠道,因而受燃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也最大。

通过对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机主的调查,因跨区机收利润大幅减少,部分轮式联合收割机机主已不愿意外出跨区作业。

燃油价格的大幅上涨,以0号柴油为例,2004年平均2.2元/升、2006年平均4.5元/升到现在的7.5元/升,6年大约上涨了3倍,而小麦机收价格仍相对稳定。

购买一台价格约8万元的联合收割机,如果按2004年油价计算需要3年可以收回成本,而按2006年的油价计算则需要4~5年才能收回成本,而到现在,则需要8~9年才能收回成本,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

如果不实行燃油补贴到农机手,有
50%的机主对跨区作业的前景不看好,严重制约了联合收割机的健康发展。

2.影响到农机手购置农机具的积极性
燃油在农机作业成本中占很大比重,价格上涨,导致作业成本迅速增加,使农机手经营农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一是大功率的农机具受欢迎,但投入大,购买力低。

据调查,随着油价上涨,有90%以上的农民在购买新的农机具时主要看的是功率,而不再是价格。

因为功率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作业的效率和作业成本的高低。

二是大型农机具的推广使用受到制约。

随着燃油价格的上涨,大型拖拉机的机主为了保证自己的利润相应地提高了作业价格,导致农户不愿意使用,大型拖拉机的作业量得不到保证,导致机主的收入降低,影响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制约了农田大中型耕耙机具的发展。

三是二手机受欢迎。

由于作业成本的增加,导致利润的降低,农民在购买机具时不再纯粹选择新机具,把更多的眼光投向二手机市场,主要原因是他们要尽快收回投资成本。

二手机通过维护保养,在工作性能上和新机没有太大的差别,赚取的利润也基本相同,这样缩短了收回成本的时间,相对的投资风险也小了许多。

3.降低了农业机械化作业水平
一是造成农机具资源的浪费。

由于燃油涨价,有机户养不起机,农民惜本而不愿意接受农机作业服务,造成部分农机资源闲置。

二是影响了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目前,农机化发展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阶段,农机作业效益成为影响农机化发展的主要因素。

燃油涨价,农机作业效益降低,严重影响农机装备水平的提高。

三是增加了农机管理的难度。

由于农机经营效益下降,不少农机户为了减少支出,逃避正常的年检年审和办证挂牌手续,增加了农机作业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二、合理实施农机燃油补贴代替“综合直补”是当务之急
“综合直补”采用的是普惠制,将补贴资金平均发放给种粮农民,给投资购买和使用农机的农民增加了额外的负担,严重影响农民自主经营农机的积极性。

这种基本由农机手承受成本上涨的负担,农机具陷入“买得起、养不起”怪圈,部分农机户萌发了卖机的念头。

使有限的资源被分割细分化,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农机燃油补贴应补在用油者的头上,最大限度不增加农机作业成本。

采用普惠制,可能使部分
燃油上涨对农机化作业影响的思考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农机监理站高锦
农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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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一必须坚持面向“农发群体”。

全国广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者常年奋战在基层第一线,工作任务繁重,学习时间少,迫切需要了解农业综合开发的重大部署、方针政策,希望得到学习交流的机会。

因此,要加大对这个群体的宣传力度,使其成为农业综合开发的优秀建设者和强劲宣传者。

二坚持面向“承担主体”。

许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是在乡、镇或龙头企业组织实施。

而他们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目的要求、方针政策大多却是一知半解,这是农业综合开发宣传亟待放大的“受面”,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这个“层面”开展宣传,做到引导引在关键上,鼓劲鼓在实干中。

三坚持面向“受众主体”。

农民群众是农业综合开发的“受众”主体,多年来的农综开发,为农民群众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但要使农综开发工作,在推动新时期农发工作中有更新的突破,务必进一步加大对农民群众“主体”的宣传力度。

要针对他们文化程度不一、认识水平不一、信息相对闭塞的现状,创新宣传方式。

用平实的语言阐释道理;用生动的事例提升认识;用易于接受的方法激发开发热情。

使农民群众自主投身到农业综合开发中来,推动农发事业蓬勃发展。


农民退回到手工生产的老路,因农民考虑用机成本,如果燃油涨价用机成本超过人工成本,农民会放弃机械作业。

目前,世界各国的惯例都是政府对农用燃油实行减税或补贴到农机加油的环节上,有效减轻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负担。

尤其是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时代,应当尽快调整相关政策措施,不能让农机使用者来承受油价上涨的冲击,不能让少数有机户为多数无机户实行农机社会化服务成为历史,因此,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机燃油补贴机制。

三、合理采取“差价直补”的燃油补贴方式的思考
农机部门在实施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牌证管理时,根据功率大小核定其享受补贴的用油量(超量用油按市场价),与中石化等公司联合发放“优惠卡”,对农机手购油差价进行补贴。

财政部门根据汇总的补贴金额将资金直接划拨给中石化等供油公司。

这样,既能确保补贴资金用于农田作业,为农业生产服务,又提高了农机安全管理的力度,并且兼顾了农民和农机手两者的利益,多作业多补贴,少作业少补贴,体现了公平原则。

1.给予农机户合理的政策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28条规定:“国家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农业机械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安排财政补贴。

燃油补贴应当向直接从事农业机械作业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发放”。

从法律上明确了对农业机械农田作业用油进行补贴。

政府部门不应简化程序,实行按人口或耕地平分补贴额。

按人口或耕地将补贴分配到农户后,农户未必用于农机作业,既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会影响到农机户尤其是农机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作业的积极性,不利于实现燃油补贴的真实意图,更不利于农机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对使用燃油的农机户按农机具功率大小进行补贴,才是公平合理的。

“差价直补”的方式是通过中石化等供油部门将差价直接补贴给农机手,符合法律的规定。

2.要突出对重点机具的补贴
实施燃油补贴的真正目的是降低农田机械作业的成本,调动农机户的积极性,应将燃油补贴到农田作业的重点机具联合收割机和拖拉机上。

农机部门掌握当地农机具的具体情况,农机管理部门有条件做好大中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备案工作,发挥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能作用,将实施补贴政策和办理牌证手续结合起来,不能搞平均主义,对于“三无”农机具和不办理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不应给予补贴。

3.补贴要向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倾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走社会化、专业化和产业化的发展道路,是农业机械化的根本出路。

要实现农机服务产业化必须大力扶持农机大户和各种农机服务组织。

把个体、分散的农机经营体组合成农机服务合作社、股份公司等经营组织。

农机服务组织拥有农业机械多,在农业生产中消耗燃油量大。

通过政策扶持和燃油补贴,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和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助推作用。

4.建立供油保障机制
农机、石油、物价、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沟通,共同协商建立保障农忙期间农机(包括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用油的长效机制,制定农机用油的应急方案,农忙期间加大对各基层加油站点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擅自加价、搭车售油、掺杂和收小费等非法行为,维护农机手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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