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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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训练大纲的依据和训练对象。

《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训练大纲(试行)》,是以《甘肃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合应急保障处置办法(试行)》为依据,结合全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的任务、特点和队员训练实际,按照“先训后补”的原则,本着与部队训练相衔接的要求制定的,是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队伍和业务训练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训练任务和要求。

应急救援队员训练,必须按照本大纲规定,主要进行政治素质训练、体能心理训练、清障业务技能、基础业务知识学习以及保通保畅执勤训练。

掌握基础知识,练好基本动作,确保训练内容、质量标准的落实,防止偏训、漏训、粗训。

通过训练使队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掌握必备的业务理论和业务技能,能熟练地使用常用的清障救援技术装备,培养严格的组织纪律、顽强的战斗意志、优良的战斗作风和强健的体魄,为实现全省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统一化、高效化,打好政治思想、业务技术、作风纪律和身体素质基础。

第三条训练时间。

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训练,每年共四次,全年训练时间不得少于60天。

每季度政治业务、清
障业务、保通保畅执勤三大训练内容时间比例为2:4:4,政治业务训练为3个训练日,清障业务训练为6个训练日,保通保畅执勤训练为6个训练日。

每天正课训练7小时(不含体能心理训练1小时)。

训练期间,各级不得随意抽派队员公差勤务,保证到课率不低于95%。

第四条组训形式。

队员训练应当以中队或者大队为单位集中训练,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训练领导机构,选调政治素质好、有保通保畅实践经验的协警和中队长骨干负责队员训练工作。

建立以专职教员为骨干、以大队长、中队长骨干为基础的教管合一的教学队伍。

开训前,应进行不少于10个训练日的教学法集训,认真备课示教,做好教学准备,做到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统一方法。

第五条训练方法。

应急救援队员清障业务训练、保通保畅执勤训练,应突出重点,加强基础训练。

按照先理论后动作,先分解后连贯的顺序,从简到繁,从易到难,循序渐进,逐步提高;要科学安排训练时间和场地,合理穿插配当训练内容,坚持因人施教,精讲多练,保证训练质量;要充分利用实物、图表、幻灯片和录相进行直观教学,增强教学效果;要采取评教评学、会操评比等方法,调动队员训练积极性。

第六条训练内容的确定。

训练内容包括政治教育、体能心理训练(《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体能训练考核
表》,附件1)、业务训练、保通保畅执勤训练四个大类。

各大队在制订训练计划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本大纲规定的训练内容外增加训练内容。

第七条训练考核。

队员训练应当严格考核制度,对规定课目内容,要训练一项,评定一项,登记一项,并将其成绩记入档案。

训练结束前,要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作为评估队员训练任务完成程度的依据。

队员训练合格率不得低于95%。

第八条队员训练必须坚持体能心理训练制度,不论是业务和实际保通保畅训练,还是政治教育,每天都要安排一小时体能心理训练。

第九条本大纲未明确的具体问题,大队可作出相应规定。

第二章政治教育
第十条政治基础教育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知识及时事政策。

目的:
(一)明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了解科学发展观、十八大会议精神;
(三)了解国内、国际形势及大事要闻。

内容: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
(二)十八大会议精神;
(三)国内国际大事要闻。

第十一条法律知识教育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目的: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熟悉省高管局、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制定的规章制度。

内容:
(一)法律常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三)《甘肃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关于加强高速公路信息资源共享和勤务联动协作的会议纪要》《甘肃省高速公路路警联合指挥中心运行实施方案》;
(五)《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工作制度汇
编》中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职业道德教育
应急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职业道德。

目的:
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和职业道德要求。

内容:
(一)应急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
(二)应急救援队伍的职业道德。

第三章体能心理训练
第十三条为了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工作制度汇编》,推动和鼓励全省应急救援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战斗力,更好地为我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保驾护航,要求各清障救援大队按规定完成队员体能心理训练及考核(《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体能训练考核表》,详见附件1)。

第十四条《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队伍体能训练考核表》考核项目设五类(力量训练、弹跳训练、耐力训练、爆发力训练、柔韧训练)计十二项。

体能心理训练考核按性别、年龄划分男四个组;女四个组。

(一)青年一组:20岁至24岁;
(二)青年二组:25岁至29岁;
(三)青年三组:30岁至34岁;
(四)青年四组:35岁至39岁。

第十五条各清障救援大队应组织参加者在经常锻炼的基础上按照测验规则进行测验。

第十六条考核者从每类锻炼项目中,按年龄、性别分组参加测验,并在集训期内完成。

第十七条考核成绩采用五分制评分法(男子满分为50分;女子满分为35分)。

根据参加者完成五类项目测验后的总分确定其达标等级。

第十八条达标等级分及格、良好、优秀三级。

男子:
及格标准为20分至30分;
良好标准为30分至40分;
优秀标准为40分至50分。

女子:
及格标准为5分至15分;
良好标准为15分至25分;
优秀标准为25分至35分。

第十九条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计达标等级:
(一)未能在集训期内完成规定的五类项目测验;
(二)有一类项目的测验成绩低于1分。

第二十条心理训练可通过攀岩、空中断桥、空中单杠、天梯、速滑、速降、高空荡木桥、绳网、吊索桥、丛林绳桥、依存共渡等心理训练器械或其他有效方式提高心理素质水平。

第四章业务训练
第二十一条业务训练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操作、驾驶员培训、各类清障作业车辆及各类应急救援设备、器械专项培训五个部分。

第二十二条理论知识包括10个方面:
(一)高速公路基本知识;
(二)了解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车辆、应急救援器械的基本构造知识;
(三)高速公路清障救援队员职责;
(四)了解清障救援相关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基本掌握清障救援作业现场安全布控的标准和要求;
(六)了解《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保障管理办法》、《甘肃省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甘肃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制度》、《甘肃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安全检查制度》等;
(七)一般事故车辆和故障车辆正确的清障施救操作流程;
(八)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
(九)清障救援交接管理的程序、步骤;
(十)初步掌握各种类型清障车辆及应急救援器械等相关设备的保养、维护和修理知识。

第二十三条实践操作包括8个方面:
(一)正确掌握各类型号清障车的清障施救操作技能及应急救援器械的操作方法;
(二)出车前的车辆安全检查,按规定备齐各种作业设备和器械;
(三)清障救援前按规范和标准摆放各类交通标志标牌;
(四)能够初步判断事故车辆、故障车辆的故障原因;
(五)积极协助相关人员做好各类事故处置工作;
(六)按照清障作业安全规则顺利完成基本的清障施救作业;
(七)清障完毕,及时清理或协助清理现场,及时撤除有关标志标牌;
(八)清障车辆、应急救援器材检查、保养、维护和修理的基本工作。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培训内容
(一)驾驶员交通行为规范
1.遵守行为美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
格遵守交通法规和省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2.坚持车辆“三检查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车容保持整洁,不驾驶机件失灵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3.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种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力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驶;
5.停放车辆要遵守规定,严禁乱停乱放,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注意保管货物,防丢失、破损;
6.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交通民警和单位负责人。

(二)车辆保养培训
1.车辆保养分类
车辆保养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它分为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包括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和三级保养)、初始保养、换季保养和停驶车保养等五种。

2.日常保养
2.1 出车前检查项目
2.1.1 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充足;检查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
2.1.2 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开关、按钮、雨刮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工作情况;
2.1.3 发动机有无异响,工作是否正常;
2.1.4 检查转向、传动、制动和轮胎的技术状况及工作情况;
2.1.5 检查装载是否合理和安全可靠。

2.2 途中检查项目(通常在行驶两小时左右进行的检查)
2.2.1 检查发动机、底盘、仪表及信号装置的工作情况;
2.2.2 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和驱动桥温度是否正常;
2.2.3 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弹簧、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及工作情况;
2.2.4 检查机油、冷却液的液面高度和全车油、水、气有无渗漏现象;
2.2.5 检查装载情况。

2.3 返回后保养项目
2.3.1 清洁车辆;
2.3.2 加添燃油,检查润滑油、冷却液,冬季无冷却液车辆应放尽冷却水;
2.3.3 检查三角皮带的完好情况和松紧度;
2.3.4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间及表面的异物;
2.3.5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3.6 检查、整理随车工具、附件、切断电源。

3.定期保养
车辆在定期保养由综合办公室根据不同的车型,严格按照该车的使用说明书,制定相应的保养项目和计划,并督促实施完成。

4.换季保养
全年最低气温在-5℃以下时,在入夏和入冬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换季保养。

换季保养得项目:
4.1 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4.2 按地区集结要求更换润滑油和燃油;
4.3 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并进行充电;
4.4 检查供暖、通风装置和放水开关的完好情况。

5.车辆保养、技术状况标准
5.1 发动机启动容易,各种转速下运转均匀,改变转速过度圆滑,工作良好。

柴油发动机无“游车”、“飞车”现象;
5.2 发动机温度正常,机油压力、气缸压力符合要求;
5.3 离合器结合平稳,分离彻底,无打滑、发抖现象,踏板自由行程符合要求;
5.4 变速器换档时应轻便灵活,无乱档、跳档现象;
5.5 传动轴安安装正确,锁止、紧定可靠;
5.6 轮胎换位及安装正确、气压正常制动鼓检视孔要外露;
5.7 钢板弹簧及螺栓安装正确,紧定可靠;
5.8 转向机操作轻便灵活,各部螺栓紧定、锁止可靠,
前轮前束、转向角和转向盘游动间隙符合要求;
5.9 轮毂轴承、制动蹄片隙等各部调整适当,工作温度正常车辆滑行性能良好;
5.10 蓄电池外部清洁,电解液面高度和密度应符合要求;
5.11 发电机工作性能良好,皮带张力符合要求;
5.12 发电机调节器工作性能符合要求;
5.13 起动机工作性能良好,调整适当,防尘箍完好;
5.14 各仪表、灯光、信号、开关工作正常,全车线路齐全完好,固定可靠;
5.15 各总成内润滑油数、质量符合要求,各润滑点及各活动关节按要求加注润滑剂;
5.16 全车各部无漏油、水、气现象,所有连接螺栓紧固、锁止可靠;
5.17 车容整洁,车门、车厢、驾驶室、发动机罩、翼子板等应无明显缺陷。

第二十五条各类清障作业车辆专项培训
(一)应急指挥车安全操作内容
(二)起重、装吊作业安全操作内容
1.起重、吊装前的准备与检查
1.1 吊装设备驶入工作地点,现场指挥人员应召集吊车
工作人员等有关人员查看作业场所的环境等,了解工作内容,共同研究吊装措施、方法;
1.2 在吊装之前首先应明确起吊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袖标,使用统一的指挥信号;
2.起吊前的准备于检查
2.3 观察现场地形及吊车的摆放位置,主义空中有无电线及其他障碍物;
2.4 在寒冷地区作业,空负荷运转待油升温至30℃以上,各部件传动灵活,方可投入起吊工作;
2.5 支好千斤,铺好垫木,地面必须坚实,保畅机身平稳,倾斜度不得超过3°,否则不能起吊;
2.6 起吊前应先检查钢丝绳、绳卡、吊钩是否可靠,滑轮是否灵活,并进行空车试运转;
3.起吊中的操作
3.1 工作中驾驶员应听从专人指挥,当在场的其他人发出紧急危险信号时,也应听从,并尽快将起吊物吊到安全区域作紧急降落;
3.2 驾驶员在看到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后,必须先回喇叭,后操作,在起吊过程中,扒杆及重物下方严禁任何人通过和站立;
3.3 起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50mm-100mm时应停下检查制动是否灵活可靠,吊物有无漏挂等不安全因素,确
认各部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起吊。

在起吊过程中速度要慢,做到轻吊轻放,平稳操作,随时注意吊车平衡情况;
3.4 不得将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吊中汽车驾驶室内不许有人,禁止将吊物越过驾驶室;
3.5 吊钩上吊有重物未放下之前,驾驶员不能离开工作岗位;
3.6 车辆移动时,必须将扒杆收回放落在支架上,收回千斤;
3.7 对起吊如油、水或其他循环罐等容器时,必须将罐(容器)内油、水全部放出;
3.8 当吊杆全部伸出,仰角最大起吊重物时,钢丝绳在卷扬滚上的余量,不应少于3-5圈;
3.9 禁止在吊车正前方起吊,严禁起重重物时自由下落;
3.10 吊物摆放未稳时,不允许旋转和继续起吊;
3.11 起吊任何物件,两端必须有安全绳控制平衡,否则不得起吊;
3.12 两部吊车同时抬吊一件重物时,只准一人负责指挥,起落速度保持相同,每台吊机分担的负荷,不得超过该机允许负荷80%;
3.13 起吊物未离开地面之前不得旋转,禁止斜吊重物和吊与地面连接尚未脱离的物件。

吊车不能作为牵引机车使用;
3.14 吊车在最大负荷下工作时,吊臂左右旋转角度各不能超过45°;
4.起吊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4.1 起吊过程中,如发现所吊物件有偏斜,绳扣可能滑落等现象时,驾驶员应将吊物落下重新挂绳;
4.2 吊起重物时,绳套与物件棱角接触处,必须衬垫月形管、木板等,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割断钢丝绳;
4.3 当遇有大雨、大雪、大雾、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起吊工作;
4.4 夜间使用吊车,工作区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4.5 在有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论任何情况下,吊臂、钢丝绳、重物等于架空线最近距离不应小于下列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以下不少于1.5米;1千伏—20千伏不少于2米;65千伏—110千伏不少于4米;154千伏以下不少于5米。

4.6 严禁利用吊钩或在所吊物件上带人上下;
4.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进行起吊工作;
4.7.1 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4.7.2 起重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4.7.3 超负荷起吊或被吊物,质量不清楚;
4.7.4 人站在吊物下或扒杆下;
4.7.5 光线阴暗、视线不清或车槽内有人;
4.7.6 起吊物有尖锐棱角,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4.7.7 斜拉斜拽,挂不好,不平衡;
4.7.8 吊具不良,绳索有缺陷超规定;
4.7.9 起吊工具与高压线未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
4.7.10 捆缚不牢或不符合要求;
4.7.11 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
4.7.12 被吊物埋在土内或固定状态未消除时。

4.8 钢丝绳索的安全要求
4.8.1 钢丝绳应有足够的安全系数,绳端应按正确固定方式加以固定,并保证固定处质量;
4.8.2 钢丝绳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保养和检查,每天作业前须检查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4.8.3 检查钢丝绳时,应沿钢丝绳全长进行,特别应留心下列部位:
4.8.3.1 钢丝绳运动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
4.8.3.2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部位。

在机械进行重复作业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械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
4.8.3.3 用于平衡滑轮的绳段;
4.8.3.4 由于外部因素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如与结构接触的部位;
4.8.3.5 绳段部位。

5.起重、吊装指挥信号
起重、吊装作业的指挥信号应严格按照GB508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中所规定的信号(指挥人员的手势、旗语和音响讯号)进行吊运作业指挥。

6.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6.1 对起重、吊装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或指挥;
6.2 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救生衣等;
6.3 指挥旗颜色为红、绿色。

其规格:面幅应为400mm ×500mm,旗杆直径应为25mm,旗杆长度应为500mm。

(二)道路清障车(拖车)安全操作内容
1.如果道路清障车(拖车)有ROPS(翻车保护结构),应系好安全带,所有配备ROPS的道路清障车(拖车)都有安全带,用以在翻车时驾驶员仍保持在座位内,没有配备ROPS 的旧拖车不应当配备安全带;
2.尽可能不要在靠近沟边、堤旁和坑边驾驶道路清障车(拖车)。

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隐藏在野草下面的坑洞和沟渠。

道路清障车(拖车)驾驶员与沟渠边缘的距离最少要和沟的深度相等,以防沟的边缘坍塌。

如果道路清障车(拖车)驾驶员不巧开过有斜坡道路的边缘,应当减速,转向坡下开,切不
可立即倒车;
3.当道路清障车(拖车)转弯、穿过斜坡和在高低不平、光滑泥泞的路面上行车要减速。

拖车快速行走转弯时,离心力降低车辆的稳定性。

在斜坡上行车比较容易发生翻车事故,尤其若使用前端装载机,移动时负载重心要低。

闸要保持自动状态,后轮的间距要适当放宽;
4.道路清障车(拖车)跳跃式前进就会失去稳定性。

前端配重有助于在高低不平或松软的地面上行走。

车速由8公里/小时增加到24公里/小时,作用到转弯拖车上的离心力强度则增加9倍,转弯半径要尽量大;
5.为了安全,驾驶道路清障车(拖车)时尽量避开太陡的陡坡。

如果必须在斜坡上行走,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低档下坡(至少要和爬坡所需的一样)。

如必须爬陡坡,要尽可能缓慢,后轮要适当加宽;
6.注意道路清障车(拖车)前进方向,特别是在施工作业带终端、路上和环绕树林行车时更要注意。

在有障碍物和石块现场拖动设备时,要注意路上的物件及拖车后面的设备。

可以使用后视镜,并且在作业带终端要减缓车速;
7.禁止其他人乘坐道路清障车,要成为一条规定:无座位,无乘客,不允许儿童乘坐。

儿童或成人从车上掉下来有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严重后果;
8.平稳驾驶道路清障车(拖车)。

转弯、启动或制动不要
突然。

开始爬坡时,要在发动机加速前加档。

完全调速时突然撤开离合器可能造成拖车前端抬起,特别在爬坡时,使用一个闸让锁定轮转动也危险;
9.道路清障车(拖车)停车时,要安全刹车,如有停车锁,使用停车锁。

(三)除雪车安全操作内容
1.驾驶员要养成经常看仪表的习惯,在异常情况时,要停止驾驶查清原因及时处理,保证各部扫雪机构正常使用;
2.使用升降装置上升、下降前必须踩主车离合器按动取力器按钮,挂上取力器,再松开主车离合器;按上升、下降按钮时,必须点按,不可持续按;
3.作业时要避免突然加速,避免主车在除雪工作过程中猛烈制动和急转弯;
4.进行扫雪作业时,如出现意外情况,可马上关闭主车钥匙门,使所有工作装置即刻停止转动,并马上停车;
5.不允许在副发动机工作时,检修各部除雪机械。

副发动机工作时,只能观察各部除雪机械的运转情况;
6.各部机械空运转时,人员应距离各机械1米以外。

注意不要将工具或其他物品遗忘在旋转的机械上,以免机械运转造成人员伤害或机器的损坏;
7.打开外罩两侧,侧门检查或检修副发动机、液压表、电路、多路换向阀时,一定注意安全,以免侧门刮伤撞伤头部;
8.要注意观察左右两侧行人、车辆及监控装置。

紧急停车时,要先按离合按钮使副发动机离合器分离,然后关掉副发动机;
9.在除雪作业过程中,若右侧有行人需放慢车速和降低副发动机转速,以免向右排雪过大伤及行人;
10.作业过程中严禁倒车;
11.除雪作业中转弯时,车速不宜过快,要慢速转弯,同时降低副发动机转速;
12.除雪作业时,注意力应集中,以防突发事件;
13.在坡路或冰雪路面停车时,可将各部除雪机械下降到路面;路面坡度过大时,需在轮胎一点点放楔块;
14.在检查车辆或休息停车时,须停在安全停车位置;
15.长时间停车,主车发动机、副发动机应当熄火。

(四)洒水车安全操作内容
1.车辆使用、维护作业指导
1.1 驾驶员必须经岗位培训后上岗;
1.2 作业前检查洒水车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吸水管有无断裂、漏气和堵塞;
1.3 吸水点应选择在坚实、平坦的地方;
1.4 加水时注意水量的适中,不得超过洒水车吸程允许的范围,加水时关闭出水口;
1.5 水泵在作业前而水泵无水时,应从水泵加水口注入适量的清水;
1.6 洒水车行驶上、下坡和弯道时,不得高速行驶,并避免紧急制动;
1.7 作业结束时,拆装好抽水管,关闭进、出口阀门,减小油门,摘下取力箱档,使发动机怠速运转;
1.8 洒水车作业完毕后,如短期内不使用,应放掉水罐中的存水,以卸载防锈;
1.9 当气温低于0℃时,洒水车作业应将水罐、管道系统和水泵中的积水放清,以免冻坏机件;
2. 现场作业注意事项
2.1 观察现场作业环境,确定车辆运行安全范围,控制灰尘飞扬;
2.2 调整喷水口,控制水压,防止水压过高冲坏路面;
2.3 道路清洗作业
2.3.1 选择车流量较少的时段里作业,避免引导道路拥堵;
2.3.2 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开启警灯、导向灯、宽视灯。

主义来往车辆,冲洗时避免水花溅到其他行驶车辆;
2.3.3 作业人员上、下车必须用手抓牢扶手,脚踩稳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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