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关于成立胸痛救治单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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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关于成立胸痛救治单元的通知
全院医护:
为切实落实《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减少心梗发病后早期的救治延误,降低死亡率并提高心梗救治率,经医院研究决定成立本院胸痛救治单元。

为推进本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加强胸痛救治单元管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全院医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

一、成立胸痛救治单元的意义及目的
意义: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建立规范化的胸痛救治单元,对于胸痛患者的及时明确诊断,减少发病后早期的救治延误,降低死亡率并提高心梗救治率,具有重要意义。

胸痛救治单元是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胸痛救治网络的基础环节,是通胸痛救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

二、胸痛救治单元主要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与义务:
1.主持胸痛救治单元的工作及重大决策。

2.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胸痛救治单元的工作流程、目标和计划。

3.负责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

(二)胸痛救治单元负责人:**
责任与义务:
1.严格落实《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规范
胸痛患者救治流程。

2.与上级医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协同救治顺利开展。

3.参加(或远程)转诊的上级医院举办的联合例会,条件允许时参加上级医院的质量分析会和典型病例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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