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4年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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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4年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4]68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5.16
【实施日期】2014.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4年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
通知
(梧政办发〔2014〕6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2014年“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4年5月16日梧州市 2014 年“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做大做强品牌蔬菜产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继续落实好“菜篮子”工程市长负责制,充分利用我市的自然优势和交通、区位优势,承接珠江三角洲蔬菜产业的转移,将“菜篮子”工程和品牌蔬菜产业做大做强,保障市场有效供给,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原则。
重点支持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等发展规模化“菜篮子”蔬菜基地,同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基地设施;全面提升“菜篮子”工程蔬菜产品的稳定供应能力。
2.坚持政策导向、注重效率原则。
明确政策导向,提高各级“菜篮子”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引导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化基地,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与质量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优质高产高效生产技术、绿色植保和节水灌溉等清洁化生产技术,提升我市“菜篮子”产业的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菜篮子”产品的品质。
3.坚持菜农增收、农业增效原则。
引导农民转变生产方式、调整种植结构,促进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提升生产标准、增强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菜农增收、农业增效。
二、目标任务
(一)新建“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1400亩,其中:苍梧县440亩、藤县300亩、岑溪市100亩、龙圩区560亩。
确保全市“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面积达到13050亩以
上,其中:苍梧县 740 亩、藤县 4600 亩、岑溪市 900 亩、蒙山县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