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灾、爆炸专项安全方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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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盖山隧道进口、1#、2#、3#斜井
防火灾、防爆炸安全专项管理方案
中铁二局二公司向莆铁路FJ-5B 标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
目录
1 工程概
况 ............................................................................................................................... 3 2 危险源的识别 .. (3)
2.1 氧气、乙炔瓶爆炸的识别 ....................................................................................
3 2.2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识别 (4)
2.3油料爆炸事故的识别 ............................................................................................. 4 3 施工火灾及爆炸危险源的评估(见附表) .......................................................................
4 4 目前压力容器和火工品库房分
布 ....................................................................................... 4 5 相关的安全管理机
构 (4)
5.1高盖山进口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
4 5.2高盖山斜井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 (5)
5.3各队油库安全管理机构.......................................................................................... 5 6 具体安全管理制度 (6)
6.1油库管理制度..........................................................................................................
6 6.2、火工品管理制度 (7)
7 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程 .................................................................................................
11
7.1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11 7.2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12)
7.3 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 12 7.4 安全员操作规程 .................................................................................................. 13 7.5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 13 7.6爆破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 16 7.7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 (19)
防火灾、防爆炸安全专项管理方案
1 工程概况
我部承建的向莆铁路高盖山隧道左线起讫里程:DK462+758-DK472+640,隧道全长9882m 。

高盖山右线隧道起讫里程:YDK462+742~YDK472+640,全长9898m 。

该工程是向莆铁路重点控制工程。

我部承担着一个高盖山进口、高盖山
1#(1202m )、2#(1902m )、3#(2570m )三个斜井施工任务。

本标段土建施
工期为2008年10月1日~2012年5月31日,计44个月。

我管段该隧道以及斜井均处于缓坡地段,施工地层穿过断层达30条,隧道最大埋深723m (最小埋深
82m ,最大埋深均在我管段内),施工测区内有3座水库以及一处堰塞湖。

该隧道围岩级别变换相对集中频繁,地质构造复杂,洞身围岩级别变化较大,隧道地下水较为丰富,且地处偏僻,施工场地十分狭窄,施工道路极为不便(全部沿山腰开辟新建便道近40Km )。

在本隧道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断层破碎带围岩失稳、岩爆、高地温及软弱围岩大变形等多种地质灾害,特别是在隧道穿越F6、F9、F11、
F13、F14等断层时可能发生突、涌水,对施工及其地表生态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施工中严重威胁施工人员、机具安全。

工期极为紧张,技术难度高,施工难度大,安全威胁大是我管段施工的显著施工特点。

2 危险源的识别
2.1 氧气、乙炔瓶爆炸的识别
在整个工程施工中,需要使用大量的乙炔和氧气,对钢筋进行焊
接,对模板进行焊接,对设备进行了焊接等。

如果装乙炔和氧气内的钢瓶储存方法不当,使用不规范,极容易发生因气体泄露而产生的气瓶爆炸事故。

因此,氧气、乙炔瓶是重大危险源,要加强管理。

2.2 火工产品爆炸事故的识别
炸药爆炸事故主要是由于炸药的存放和使用两个环节未认真执行规定和制度造成的,属特别重大的危险源,加强库管员和爆破员、安全员的培训,严格遵守雷管和炸药安全距离外分库存放的规定,严格按照作业程序进行爆破作业是管理的重点。

2.3油料爆炸事故的识别
油料爆炸主要是由于油库明火造成的,加强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烟火制度的落实尤为重要,对进入油库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加强管理。

3 施工火灾及爆炸危险源的评估(见附表)
4 目前主要压力容器和火工品库房分布
高盖山隧道进口:油库:2个(容量:20T/个),10T 临时炸药库:1个;
高盖山隧道1#斜井:油库:2个(容量:20T/个);高盖山隧道2#斜井:油库:2个(容量:20T/个);高盖山隧道3#斜井:油库:2个(容量:20T/个);其中:1#、2#、3#斜井共用1个10T 临时斜井炸药库。

5 相关的安全管理机构
5.1高盖山进口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
5.2高盖山斜井炸药库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李启兵
副经理:谢荣春安全总监:蔡世康
安质部长:曾凡中物资部长:冯强
2#副经理:钟均平库管员(黄成贵)库管员(刘通礼)库管员(代洪劲)安全员(沈文利)
安全员(杨奇群)
安全员(张学东)安全员(宋雪峰)
安全员(杜江)爆破员(吴高盖山隧道1#、2#、3#斜井炸药库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1#副经理:郑乾贵3#副经理:杨小黔
爆破员(曾华爆破员(杨大爆破员(林云明)
爆破员(李爆破员(柯大
5.3各队油库安全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李启兵
副经理:谢荣春安全总监:蔡世康
安质部长:曾凡中物资部长:冯强
进口副经理:童永平
管员(冷继安)库管员(古银华)库管员(张建龙)
安全员(宋云明)安全员(李学军)
爆破员(高仁岳)爆


(林敏)爆破员(王华
灿)爆
破员(卓云飞)
高盖山隧道进口炸药库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项目经理:李启兵
副经理:谢荣春
安全总监:蔡世康
安质部长:曾凡中物资部长:冯强
2#副经理:钟均平安


(沈

利)物资员(周荣章)安全员(张学东)物资员(宋雪峰)安全员(杜江)物资员(邱永中铁二局二公司高盖山隧道油库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1#副经理:郑乾贵3#副经理:杨小黔安全员(李学物资员(李小进口副经理:童永平
6 具体安全管理制度
6.1油库管理制度
6.1.1油库区内防火安全制度
⑪在油库设立醒目的防火标志牌;
⑫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油库区内;
⑬严禁在油库区内修车、洗车和加打火机油;
⑭禁止在加、卸油区用铁器敲击其他物品;
⑮工作人员严禁穿有铁钉鞋进入油库区;
⑯油库工作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工作,不得使用化纤材料制品和化纤棉纱
⑰油库区需检修、移动设备时必须报经项目部领导、安全、物资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⑱发现卸油,发现油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报告领导;
⑲经常检查管路闸阀加油机是否灵敏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防止渗漏;
⑳管理人员在卸、发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油库区内会客,下班时应关好门、窗和切断油库所有电源;
⑴油库看守员必须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不得擅自脱离岗位。

6.1.2收、发油的安全制度
⑪、进入油库区的车辆一律戴上防火罩;
⑫、严禁载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加油区;
⑬、凡装过化学药品的容器、塑料桶不得加油。

⑭、各队物资人员认真做好发放登记。

6.1.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⑪、库内所有消防器材均系救援物资,是保卫物资安全的必须器材,每个员工都有责任保护,不得移作他用或损失。


⑫、做好灭火器材和药气的检查工作,做到灵敏有效,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6.2、火工品管理制度
6.2.1、炸药库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爆破器材仓库属一级重大危险源,是隧道施工安全重点监控部位,为加强爆破器材仓库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爆破器材仓库基本要求
①爆破品仓库的修建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的批准,库区内外部的
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②贮存爆炸物品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审领合法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并在公安部门核准的储存数量范围内进行贮存,严禁超量贮存。

③炸药库与雷管库要分开设臵,相对距离符合安全要求。

外围应设立2米以上的围墙或防护栅栏,并配备必要的通讯设施。

库内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无鼠害。

④应配备足够消防设施,灭火器、消防水池、消防砂及避雷针装臵必须配备齐全。

⑤库区必须设专职警卫人员昼夜看守和巡逻,有条件的可配备红外线报警装臵。

⑥库区内严禁烟火和用明火照明,不准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⑦库区线路、照明、配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具体的规定。

⑧在库区应禁止使用无线通讯设施,进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衣物。

(2)、爆破器材的贮存、保管、发放要求
①爆破器材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作业员必须经公安部门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办理作业证,持证上岗。

②爆破器材应分类分库存放。

严禁混存和存放在其他仓库及地点。

③贮存的爆破器材数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量,装卸要轻搬轻放,码放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④爆破器材的入库与发放应有严格的手续,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相一致的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明了。

⑤爆破器材入库品种、数量必须与入库单相符,检查验收后,保管员在入库单、购证回单上签字。

⑥领用爆破器材,应依据爆破作业负责人提出的爆破器材计划和签发的爆破器材领取单(或发料单)进行发放。

⑦领取爆破器材应定人,由专人领取。

不同火工材料不得同车运输。

⑧爆破后剩余的爆破器材必须当班退回炸药库,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在工地存放和销毁。

⑨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造册登记,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进行销毁。

⑩警卫、库管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离岗。

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安全人员应不定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2.2 爆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爆破作业属于重大危险源,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根据国家相应规定,制定本制度:
(1)、爆破器材的领退
①从事爆破器材的装卸、运输、保管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爆破材料性能。

②爆破器材的保管、领用应专人负责并进行登记, 做到帐物相符。

所领用的器材不得丢失, 转交他人或擅自销毁。

③装卸过程中司机不准离开驾驶室, 在雷雨天气禁止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
④不同性能的爆破材料不得同车运输。

⑤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 严禁吸烟和携带发火物品,装卸轻搬轻放,运输平稳行驶。

⑥爆破作业剩余的火工材料,不得留在施工现场,必须及时退库,进行登记。

(2)、爆破作业

1在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爆破技术措施计划。

否则,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2在同一地点,露天浅孔爆破不准与深孔、洞室的大爆破同时进行。


3爆破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凡不符合技术标准的爆破材料一律禁止使用。


4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明确规定安全警界线,制定统一的爆破时间和信号,并在指定地点设安全哨,执勤人员应佩戴红色袖章、持红绿旗和口笛或警报器,到位设岗。


5装药前,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均应撤离指定地点或采取防护措施,撤离之前不许将爆破器材运往工作场面。


6禁止在现场边打孔边装药。


7在无照明的夜间、大雨、浓雾天气,雷电和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均不准进行露天爆破作业。


8装药时,严禁将爆破器材放在危险地点或机械设备和电源、火源附近。


9暗挖放炮,自爆破器材进洞,立即通知有关单位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并在安全地点设警戒员,禁止非爆破人员进入。


10点炮人员,必须选定安全掩蔽点。

当爆破地点没有安全可靠的撤离条件时,严禁使用火花起爆。


11起爆后,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全起爆后,才可发出解除信号;当检查有瞎炮时,按瞎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12爆破作业属于特殊过程控制,从布孔、爆破设计、装药、检查都要进行登记,做好纪录。

7 具体安全技术措施及规程
7.1 油库工作人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①、油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②、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

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③、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④、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⑤、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⑥、油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⑦、油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⑧、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

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⑨、油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7.2 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
①、爆破人员要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及业务水平, 在政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②、爆破人员在领取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按照爆炸物品领取制度进行, 不准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混装、混运, 不准徒手运输;
③、爆破人员使用爆炸物品时, 必须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 不准违章操作, 尤其是处理哑炮时, 必须要等到安全时间过后才能前去处理, 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④、爆破作业完成后, 爆破员要协助领工员或工班长清理剩余爆炸物品, 并将剩余爆炸物品退回炸药库;
⑤、爆破人员在爆破作业时, 不准私自截留、私藏爆炸物品, 违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库管员安全操作规程
①、保管员必须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过培训、熟知爆炸物品性能的专职人员担任. 并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②、保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不得兼办与看守无关
的工作, 严禁班前和值班时饮酒;
③、保管员必须做到“五勤”、“三不准”,即:(1进出数量勤上帐;(2夜间值班勤巡逻;(3发现可疑人员勤盘查;(4有异常情况勤报告;(5库区卫生勤打扫。

手续不齐不准发; 单独领药不准发; 身份不明不准接待;
④、保管人员应做好值班巡视、检查情况和交接班记录, 每天必须检查、核对爆炸物品帐物是否相符, 如发现问题, 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或派出所;
⑤、如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 应立即报告派出所.
7.4 安全员操作规程
①、在进行爆破作业时, 安全员必须到现场监督炸药安装过程, 爆破员有违章操作的, 安全员应立即提出, 责令爆破员改正;
②、炸药安装完毕, 安全员应到安全警戒线外用哨子、红旗、喊话等方式向过往行人、车辆以及周围地区发出放炮信号, 在确定警戒区无人后, 才能向爆破员发出点炮信号;
③、点炮后, 安全员要认真听清炮声次数, 待确定所装的炮响完后, 才能解除警戒, 如果没有响完, 发生哑炮, 必须等到爆破员把哑炮处理完毕后, 才能解除警戒;
④、爆破结束后, 安全员应协助爆破员清点剩余爆炸物品, 并协助将剩余的爆炸物品全部退回炸药库.
7.5 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7.5.1氧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运输
①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②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撞,损坏和爆炸。

③不准装运其它可燃气体。

④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①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

②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距离热源明火在10米以外。

③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
①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②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 。

③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④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7.5.2 乙炔气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
⑪、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⑫、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⑬、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

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⑭、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 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2.0米3/时瓶。

⑮、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

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⑯、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⑰、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⑱、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⑲、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⑳、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规定的余压。

⑴、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气瓶时,应轻装轻卸。

严禁抛、滑、滚、碰。

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⑵、装运时,应妥善固定汽车装运乙炔气瓶向放臵时,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一。

⑶、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⑷、装运乙炔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⑸、乙炔气瓶在使用现场或班组小库内储量不得超过5瓶,可与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厂房相邻建造,相邻的墙应是无门窗洞的防火墙,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⑹、乙炔气瓶贮存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严禁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品同向贮存,贮存间与明火和散放火地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⑺、乙炔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瓶库或贮存间有专人管理,要有消防器材,要有醒目的防火标志。

7.6爆破操作安全技术规则
(1爆破工工作一般安全要求:
①严格按爆破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中必须有专职领工员统一指挥,在规定距离派安全警戒人员;
②必须由经过培训取得爆破证的人员担任,爆破装药作业中,用木竹棍及PVC 胶管做炮棍;
③严禁边打眼、边装药、边放炮;
④装有雷管的起爆药包禁止冲击和猛力挤压,禁止从起爆药中拔出或拉动导火索及导爆索;
⑤爆破后,要及时检查爆破效果,但不准在不安全时间内或炮未响完进入爆破区。

⑥爆破炮眼爆炸后,不论眼底有无残药,都不允许打残眼。

(2制作起爆体安全规定:
①必须有持有爆破证人员在专门的加工房内制作起爆药包。

②导火索的长度根据设计和施工方案决定,但最短不少于5米。

③起药包必须当班加工,当班用完,严禁超出当班加工药包待用。

(3火花起爆安全技术:
①洞内工程严禁火花起爆,但个别不集中采用导火索火雷管起爆时,必须由领工员指挥,点炮员事先记好炮位,找好避炮安全位臵。

②点炮数目一人次超过5炮时,要用信号导火索雷管,控制点炮时间,信号管的导火索药比炮眼中最短的导火索短80cm ,每当信号管响后,点炮人员立即撤到
安全处避炮。

炮响隔15分钟进入作业面清除无哑炮后,方可解除安全警戒,待烟、尘排完有能见度后人、车方可进入作业面施工。

(4导爆索起爆安全技术:
①1导火索接头搭接长度不小于8cm ,用胶布扎牢固,分支与干线连接时,必须使支线接头方向迎着干线爆炸波的传播方向。

②起爆导火索的雷管,药捆扎在距导火索的端头10~15cm 处,用胶布包好,雷管底部应指向导火索的传爆方向;
③布设导火索时,导爆索上不得由弯死;
④采用毫秒雷管装药时的传爆胶管线不得有对折、弯死、划破管线壁现象;
⑤采用反向雷管装孔药措施。

(5 YR—1型磁电安全雷管起爆器安全技术:
①打开机箱,按下起爆器开关,液晶显示器亮并应有电压值12V 显示。

②选择“手动”或“定时”起爆形式,“定时”形式根据需要可选择“二分钟、五分钟、十分钟、二十分钟或四十分钟”5种定时形式,液晶显示器应有定时时间显示。

按“选择按键”时间约1秒。

③把起爆回路的母线两端分别接在“回路检测”检测端,液晶显示器检测显示值应小于50。

④把串有雷管的起爆母线接在起爆器的“输出”接线柱上。

⑤按一下“启动”按钮,1)若选“定时”起爆形式,看到倒计时开始,进入起爆状态,人员撤离危险现场。

2)若选“手动”起爆形式,看到充电电压冲至大于180V ,且电压不再变化,按下“起爆”按钮。

起爆完毕,再次按下起爆器开关,液晶显示器熄灭,关上箱盖。

⑥若出现整个网络未起爆情况时的处理规定:①“定时”起爆形式:定时时间达到后,再延迟十分钟以后方可靠近起爆器,并先切断起爆母线;②“手动”起爆形式:应立即先切断起爆母线,检查母线、起爆器是否正常。

(6哑炮的检查处理:
①检查哑炮主要时一听、二看、三判断。

②发现炮眼处导火索或导爆索或毫秒雷管传爆线符合要求,可重新起爆。

③当炮眼不深时,用裸露爆破法处理。

④炮眼较深时,用木竹制工具,小心将炮孔上部的堵物掏出距炮
眼近旁60cm 处,钻一平等炮眼,然后装药起爆销毁哑炮;
⑤炮眼有余药,可在原炮孔内重新加装起爆药起爆。

⑥在处理哑炮时,不准把带有雷管的药包从炮眼内拉出来。

7.7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2.1必须执行由兼职安全的领工员(或专职安全员)、爆破当班班长从领运用退火工品等工序中,严格全过程监控使用火工品,严格执行分车运输炸药和雷管的制度,不准装有火工品的车辆载工人上下班,严禁徒手运送退火工品。

2.2洞内爆破作业时,必须有爆破证的专职领工员统一指挥。

2.3进行爆破时的安全距离为:①独头导坑内不小于200m ,本项目规定为300m ;②相临的导坑内不小于100m ;③相临的平行导坑、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m ;④开挖水沟及路面前后不小于200m 。

2.4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打孔装药爆破,①照明不足,②工作面岩石破碎尚未及时喷锚支护;③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④超前探孔有大量溶洞积水及高压水涌出地段未排水;⑤有岩爆形成开挖地段岩层有坍塌危险未处理时。

2.5严禁在炸药加工房外地点改装炸药起爆器材;装炮严禁烟火,无关人员与机具应撤至安全地点。

2.6装药完毕,领工员、安全员先在规定距离派警戒人员,设好警戒标牌,发出预报信号,检查无设备和人员在放炮警戒区内,方准发出点炮信号进行点炮起爆。

响炮不小于15分钟通风排尘后,由领工员、作业面安全员、持证的爆破工进入作业面处理瞎炮完毕,解除
安全警戒,派挖机和人工清除危石后,方准进入下工序作业。

2.7严禁洞内水沟路面开挖使用火雷管集中起爆作业。

2.8防止点炮中途照明熄灭,爆破工要带手电筒照明。

2.9钻眼与装药不得平行作业。

若钻孔台车平行钻孔采取下列措施时,不受此制。

①制定出操作规则,报总工程师批准;②装药与钻孔顺序必须自上而下。

钻孔与装药隔开一排孔其距离不小于2.5米;③装药与钻孔人员必须分区固定;④应由值班领导或领工员统一指挥。

2.10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要加强两端的联系与统一指挥。

当两工作面距离最小不得少于15m 时,要停止一端工作,将人员及机具撤离,在安全距离处设警告牌。

2.11凡有溶洞积水及高压水涌出地段必须排水减压,有岩层破碎、岩爆地段,必须按规定布打随机锚杆,破碎层岩挂网喷射砼支护,紧跟开挖作业面,稳定岩层后,方准进行下一循环开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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