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工程技术管理,有效地发挥科学技术在施工生产中的作用,促进生产,保障安全,确保我施工段工程按期优质交付使用,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
1、交通部颁发的各种规范、规程等有效文件。
2、我公司颁布实施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发布的有关规定。
3、**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监办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技术管理
第四条技术管理分工与职责
一、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工程部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技术政策、上级及建设、监理单位颁发的管理规定和办法。
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以及部门质量计划中的有关规定。
2、负责组织交接桩、复测、现场施工测量、控制测量、路基沉降变形监测、监控量测。
3、负责编制所辖管段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制订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的施工技术措施。
负责编制施工所需的作业指导书。
4、根据变更设计的等级和权限,及时收集整理并填报各类变更设计和索赔资料。
5、负责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和原始技术资料的积累、完善和归档工作。
按规定填报开工报告,按施工设计图、设计规范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向各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检查督促各施工队落实技术措施。
6、负责对下验工计价中工程数量的审核签认。
7、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及有关专题总结,组织编制竣工文件,核对竣工工程数量,参加竣工验收并处理竣工验交中提出的有关问题。
8、负责审核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映。
9、组织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进行有关工序和工艺的技术革新,达到节约成本和减轻劳动强度的目的,提高技术水平。
10、对隐蔽工程、重点工序进行旁站,过程控制,保留影像资料确保施工质量。
二、项目具体技术管理工作由工程部组织实施,实行主管工程师技术负责制。
工程部根据现场施工及工程划分情况设置主管工程师,并配备相应技术人员。
主管工程师对所分管工程负责。
第五条设计文件审核。
接到设计文件和施工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
收到设计文件和施工资料应组织审核。
一、审核目的:了解设计标准及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对设计文件中的错误、遗漏或与实际不符之处,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二、审查内容:
1、各项结构物和设施的各部尺寸、工程数量、设计说明、施工图表。
2、所需用的设计图(图号、图名、编制单位、审批文号)是否齐备,有
无过时作废情况等。
3、审核设计文件必须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结合,使设计中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在施组中从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得以保证。
第六条施工技术调查。
实地核对设计文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各项工程设计、拆迁、改建的工作量提出改善设计的建议,并着重对工程地质、水文、材料运输、电力分布及施工场地等情况进行调查,以便制定出正确的施工方案。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
一、施工组织设计是保证基本建设工作正常进行、指导施工活动的重要依据,决定主要施工方法的战略性或战术性部署。
二、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施工工序编制工序作业指导书和项目施工安排。
三、编制内容说明:
1、施工组织设计含:编制依据;工程概况;施工准备;施工安排;保证措施;重难点工程施组等内容,并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图,网络计划图;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安排表;临时用电、用地、计划表等附件。
2、工序作业指导书:其内容应明确工序操作过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操作技术交底。
3、施工安排:其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场地布置、材料准备、劳力安排、机具安排、工期安排和施工方法等内容。
第八条技术交底制。
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程部根据项目的具体技术标准,提前向下属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以使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要求,掌握技术标准,有利于科学组织施工。
一、工程部配合项目总工牵头组织学习建设管理处下发的技术要求,再根
据我管段实际情况具体组织本项目部技术交底。
二、向工程队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为: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要求;质量目标;施工准备;施工计划;工地布置;辅助工作的安排;重、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法;施工中的注意事项;保证措施;设计变更;测量桩橛和工序作业指导书。
三、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坚持复核制度,完备签字手续并进行存档,应及时进行检查。
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的工程,不准施工。
四、技术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时,要事先做到理解和熟悉与技术交底内容相关的施工设计图纸、定型图等施工资料了如指掌,并做好有关内容的书面记录,为现场工作打好基础。
严禁直接携带定型图、施工设计图等图纸上工地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每道工序完成时,施工队自检合格后报检技术主管检查,技术主管检验合格后报监理检验合格交监理工程师签认报验单后,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条测量和试验工作是基本建设重要的基础技术工作,是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施工过程控制的重要手段,对此各级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各种测量原始数据、计算资料要齐全。
测试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具体要求按项目部下发的《工程测量管理办法》和《工程试验管理细则》执行。
第三章技术资料管理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的管理是技术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务必高度重视。
项目部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实行统一的模式标准化管理: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归档、电子版备份。
第十二条技术资料管理严格按公司要求管理。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必须与施工进展同步进行。
严禁“写回忆录”的做法。
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签证、整理和归档要规范、标准。
第十四条完善健全施工日志制度。
施工日志必须当天填写,及时、完全、真实反映工地现场实际情况。
第十五条竣工文件的编制按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建设管理处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把声像资料管理作为资料管理的重要内容。
施工照片和录相要反映施工全过程,做好资料说明和标识并分类存放。
对重、难点工程及关键施工工序,及时做好施工全过程各阶段的声像录制工作,同时要认真剪辑整理,妥善保管。
第十七条配齐所需要的标准图、施工规范、验标等资料,并按规定管好用好。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相对稳定,需要更换时,需办理好交接手续,以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延续性。
第四章现场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九条抓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劳动效率,降低工程造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第二十条开工报告由工程部长牵头各分管主管工程师负责编制,按业主的规定逐级审批、上报开工报告。
第二十一条各施工队必须配合项目部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的标准化作业,实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要做到标准明确、设施健全、操作行为规范。
第二十二条各施工队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布置科学合理,一次规划定型,分步到位实施,避免重复购置和重复建设。
临时设施建设、水、风、电路和运输道路要美观、适用。
各种现场标识牌、警示牌规范统一,美观醒目。
第二十三条施工现场技术指导、检验工作
一、项目总工程师牵头,工程部组织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工作。
现场技术主管工程师由工程部统一安排下负责所分管工程的现场技术指导工作,相应技术人员进行配合。
二、需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项目(特别是隐蔽工程的验收),施工队要提前报检,各级技术干部要认真履行其职责,严格按验标规范要求进行检查签证并对隐蔽工程进行拍照存档。
凡是无检查证或签证手续不全的工程一律按不合格工程处理,并追求当事人责任。
三、施工队按照技术交底组织施工。
各级技术人员对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反映的施工现场各类技术问题,及时处理,逐级上报。
对在现场施工发生的不好把握情况(特别是引起工程数量变化的相关情况),各级技术人员要及时电话联系,逐级上报。
四、工程技术人员要积极学习,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第五章工程数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由总工牵头,工程部长进行组织各技术主管进行施工图纸工程量复核工作,总工审核完后交予经营部进行清单核对。
第二十五条工程验工计价工作启动后,工程部负责每月提供给经营部各施工队当月所完成工程量,提供的工程数量严禁超过设计数量或出现设计图纸中没有的量;给施工队决算时,开累工程数量总和严禁大于图纸所提供的工程量。
第二十六条每月各施工队完成的实际工程数量应与设计工程数量进行比对,并填入各施工队工程数量管理台账中,每月25日前将管理台账交予经营部进行成本核算,对成本控制较好的施工队和相应的技术人员进行奖励,对管理薄弱的施工队进行重点控制。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组织对本项目全体技术人员定期(每月一次)进行考核和评比,对本月技术工作中未发生质量事故的人员给予5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扬;对于按时递交计价技术资料的技术人员给予500元奖励并通报表扬;对技术管理工作混工作态度不端正的技术人员批评教育、罚款处理,屡教不改的人员发函给公司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优化设计和优化施工方案或通过有效的控制手段节约成本并取得显著成效的技术人员,项目部将从所节约投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不小于节约投资的10%。
第二十九条凡因技术指导失误而造成工程质量等级事故者,除参照公司有关文件要求对主要责任者进行处理外,项目部将根据事故等级程度对责任者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三十条凡不按技术交底要求或不听从技术人员正确指导进行施工有造成安全、质量事故倾向的施工单位,技术人员须及时上报工程部,工程部核实后上报项目经理,要求施工单位停工、返工。
因停工、返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并予以经济处罚500~2000元。
对造成安全、质量事故者,其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并由工程部提出意见,对施工负责人给予1000~10000元的罚款。
5000元以下罚款由总工程师审批,5000元以上罚款报项目经理审批。
(及时下发通知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未尽事宜另行以补充文件形式下发,补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项目经理部
工程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