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动力设备操作》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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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设备操作》课程标准课程代码:
课程类型:单列实训
课程性质:(必修课)
适用专业:轮机工程技术
总学时:48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动力设备操作》属于单列实践教学课程,是海洋船舶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核心课程之一,是海船船员三管轮适任评估考试课程之一,是从事船舶机械设备运行、维护、安装、调试,航运部门机务管理必备的课程。

二、课程目标
1、课程总体目标:通过任务引导的项目活动,掌握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关于船舶机械设备拆装与操作的要求;熟悉船舶动力装置及各系统,掌握各设备的操作、运行管理方法;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并处理船舶机械设备常见故障;了解动力设备操作安全规则;满足国家海事局海船三管轮适任标准对操作级轮机员《动力设备操作》评估技能要求。

2、课程具体目标
1)知识目标
(1)熟悉柴油机及其系统;
(2)熟悉船舶各类辅机及其系统;
(3)掌握柴油机部件性能检测的方法;
(4)掌握知道船舶辅机部件性能检测的方法;
(5)熟悉柴油机与辅机性能检测相关标准。

(6)了解船检规范
2)能力目标
(1)具有正确掌握各类动力装置启动、运行管理、停用的能力;
(2)具有对动力装置应急处理的能力
(3)具有分析并处理常见故障的能力;
(4)具备动力装置停用后保养的能力;
(5)具有制定工作计划的能力;
3)素质目标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
(4)具备团队协作能力;
(5)具备自主学习能力;
(6)具有安全、环保和海事执行公约的能力;
三、课程设计理念与思路
课程设置依据:依据STCW78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国家海事局高级船员最新考纲和现代船舶轮机管理的工作需求设置“动力设备操作”课程;同时考虑到“以职业素质为基础,以适岗能力为本位”的教育教学指导思想和航海高职高专学生的认知规律,以满足远洋船舶轮机人才需求、船舶轮机岗位群能力的需求和对于高级船员的适任要求。

课程目标定位:培养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生操作和管理船舶动力设备的能力,使学生熟悉船舶柴油机、船舶各类辅机设备的结构、系统,掌握设备的操作、运行管理方法;分析并处理船舶机械设备常见故障。

根据船舶轮机岗位群的三个级别(支持级、操作级、管理级),课程的目标定位于三管轮。

课程内容选择标准:根据STCW78/95公约马尼拉修正案(2010)和国家海事局2012年3月颁布实施的高级船员最新考纲,确定课程内容;即将课程内容与国际公约对接、与国家海事局船员评估考试要求对接,建立课、证融通的课程体系。

同时,对课程内容的取舍,兼顾现代轮机管理的实际和航运企业对学生的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实现课程内容与轮机现实要求的对接。

项目设计思路:遵循“项目驱动、任务引领、训练为主、指导为辅”的职业教育,采用以专项训练的课程模式,将课程内容设计为15项训练项目:
1、船舶主柴油机开航前准备工作
2、船舶主柴油机启动后的参数监测和调整
3、船舶主柴油机定速后的管理
4、船舶主柴油机完车操作
5、发电柴油机启动和停车
6、发电柴油机的运行管理
7、辅锅炉的操作与管理
8、管路系统图的识读及压载水系统的操作与管理
9、舱底水系统的操作与管理
10、油水分离器操作和运行管理
11、活塞式空气压缩机操作与管理
12、分油机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13、液压甲板机械的操作与管理
14、造水机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15、空调装置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五、教学内容与要求
1、船舶主柴油机开航前备车准备工作
2、船舶主柴油机参数监测及调整
3、船舶柴油机定速运行后的巡回检查
7、燃油辅锅炉操作
8、压载水系统(离心泵)操作
9、船用油水分离器的操作
10、舱底水系统的操作与管理
11、活塞式空压机的操作
12、自动排渣分油机的操作
13、液压甲板机械的操作与管理
14、造水机的操作
15、空调装置的操作和运行管理
六、考核评价
课程考核方法与成绩评定有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一)学校课程总成绩;
学生训练表现、过程考核和终结评估考核作为判断学生《动力设备操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具体分数比例如下:
本课程的总评成绩=平时表现20%+过程考核40%+评估考核40%,其中:1)平时表现:出勤占5%+课堂纪律5%+训练认真度10%,共20%;
2)过程考核根据学生对每个项目的完成质量情况、训练日记进行分别打分,共40%;
3)评估考核与国家海事局适任评估考核接轨,采用题卡系统进行现场抽题,然后进行实操评估,共40%。

(二)学生参加国家海事局评估考核,该评估成绩作为学生课程总成绩的修正。

七、教学条件
1、教学设备条件:动力设备拆装实训室,满足国家海事局《动力设备操作》课程评估对设备的要求。

2、师资条件:
(1 )专任教师
担任本课程的教师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具有甲类三管轮及以上的适任证书,并具有不少于2年的航海教学经历。

b 、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不少于6个月的海船三管轮及以上海上服务资历。

(2 )企业兼职教师要求
企业兼职教师必须满足以下任职条件:
a、具有甲类三管轮及以上的适任证书,最近3年的海船服务经历不少于12个月或在航运公司从事船舶机务工作达12个月。

b、具有轮机工程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材选用的原则
(1)近4、5年内的国内公开出版的高职优秀教材。

(2)能够体现高职类教学的特点,如校企合作型、工学结核型、项目驱动
型的实训指导书等。

(3)教材内容应不低于国家海事局三管轮适任评估大纲的要求。

(4)有相应教辅资料、船用设备说明书、习题库和实训指导书
4、课程网络资源
建有轮机专业教学网络资源,包括教学课件、教学录像、实训指导书、船用设备说明书、虚拟实训等。

八、实施建议
1、本课程列出的训练课时为最低标准。

2、本课程在完成《船舶辅机》、《船舶柴油机》教学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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