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湾B地块32~57楼工程监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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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湾B地块32~57#楼监理规划
总监理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建设单位(认可):
福建宏业建设监理
200 年月日
金山湾B地块32~57#楼工程监理规划1工程项目概况:金山湾B地块工程由32#57#楼组成,其中3245#楼、4753#楼、5557#楼为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46#、54#楼为地上三层,地下一层。

本工程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程按七度抗震设防,耐火等级地面以上二级,基础采用PHC高强预应力管桩。

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83337.8m2,总征地面积为175540m2,地下建筑面积为55000m2,各栋楼建筑总高度与建筑占地面积详见各单体。

工程位于福州市金山橘园洲三环路与浦上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单位为福州海晨建设发展,设计单位为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闽邑建筑工程,勘察单位为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

2监理工作范围:
金山湾B地块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监理。

3监理工作目标: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实施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全方位的组织协调,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进行全面控制,确保监理合同约定的实现。

质量目标:达到合格等级;工期目标:按合同规定范围内;投资目标(在施工图设计范围内)4监理工作依据:
4.1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等;
4.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规划等项目审批文件;
4.3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及工程建设的各种标准、规范和规程;
4.4依法成立的工程建设有关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

4.5本监理规划及各专业相关的监理实施细则。

5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施工合同,对工程承包人在施工质量、施工工期、建设资金使用及生产安全等方面按监理合同约定的内容,代表甲方实施有效监督。

当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时,有权代表甲方直接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规定或者有待于改进和完善的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及时向甲方报告,要求设计院改正或予以确认。

5.1 施工阶段
5.1.1 审查施工单位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并负责签发开工报审表;
5.1.2 督促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5.1.3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其修改完善、报建设单位审批后组织实施;
5.1.4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5.1.5 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格,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5.1.6 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规格和质量,必要时进行抽查和复验,并履行
检测取样与送检见证职责;
5.1.7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5.1.8 对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控制,对隐蔽工程进行复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及处理;
5.1.9 及时检查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
0 督促执行承包合同,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协调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
1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 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及施工技术档案资料;
3 在施工单位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各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4 组织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及竣工初验,并督促整改。

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5.2 保修阶段
5.2.1 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5.2.2 在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负责检查工程质量状况,组织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制定维修措施与实施。

6 监理工作流程
原材料预控、见证取样送检
构配件预控
设备预控
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
参加事故调查分析
监督事故处理方案执行
审核总进度计划
审核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和调整6.2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程序
6.3 图纸会审程序
6.4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控制流程
6.5 隐蔽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6.6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流程图
[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可参照本流程图] 6.7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6.8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程序

6.9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程序
6.10 工程量计量程序
6.11 月工程款支付监理审核签认程序
6.12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6.13 工程变更(洽商)处理程序
6.14 工程暂停、复工程序图
6.16 保修阶段的监理程序
7、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7.1质量控制
7.1.1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7.1.2 施工过程质量因素的全面控制
7.1.3根据工程实体形成的时间阶段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分为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7.1.3.1质量的事前控制
①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a .熟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b .自审设计图纸,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

②施工场地验收
a .现场障碍物清除后的验收,即四通一平验收。

b .现场定位轴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③施工队伍的资质
a .总承包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是否到位。

当需变动时,接替人应具有相应资质,承
包单位出具公函予以确认,并报招投标办备案。

b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如铝合金门窗、防水等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

④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

a .审核工程所用材料、半成品的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质量保证书或生产许可证。

b .某些工程材料
(如装饰材料)、制品(如灯具、洁具等),需审查样品并经业主认可后方能订货。

(样品保存)
c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新结构、施工新工艺等应检查其技术鉴定文件。

有必要时,还应实地调查考察予以确认。

d .所有设备在进入现场时,应按其所带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不合要求者,及时撤出现场。

e .凡属于建设工程质量检验的样品(或项目)均应执行见证取样送检(详见2001年《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见证取样率100%,见证送检率30%。

f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监理人员有权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退出现场。

⑤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a .凡涉及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应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在工程中采用。

b .施工中所使用的测量器具、计量装置等设备应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并正处在校验有效期内。

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
a .施工组织设计对保证工程质量应有可靠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有效的技术、组织、管理措施。

b.本工程重点要求编制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脚手架工程等施工方案。

⑦协助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做到全面、详细、突出重点,交待清楚,使所交的“底”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操作工人的身上。

⑧生产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a.审查并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b.协调方方面面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检查、督促安全、文明施工。

c.主动加强同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联系,及时取得质量安全监督站的支持和帮助。

7.1.3.2质量的事中控制
①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上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检查,验收合格且下道工序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②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并准予隐蔽。

不合格者立即整改,复检合格后再予确认。

③踏踏实实做好巡视检查工作,从观察工人的实际操作中看规范要求是否得到落实,同时检查技术交底的实际效果。

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要求立即整改,将质量事故消灭于萌芽状态。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旁站监理,杜绝建筑实体形成时质量事故的发生。

④本工程重要子分部防水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详见相应的工程监理细则。

⑤凡属必要的设计变更,事先均需经业主同意,设计变更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到达现场后,由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附上设计变更文件。

下达施工单位具体实施。

⑥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由总监组织审核,业主代表参加。

审核确认后,由总监批复实施。

⑦当工程存在质量等方面的问题,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同时实施跟踪监理,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施工单位在整改完成并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由监理工程师复查其整改质量是否达到通知的要求。

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按本所质量体系文件中《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执行。

⑨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工程暂停令。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

a、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b、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c、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d、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
e、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停工后再复工时,施工单位需向监理提交复工申请,现场监理工程师审查其整改达到要求后向总监汇报,由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⑩行使质量否决权。

工程例会。

○现场监理组每月末编制工程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监理所报告工程质量诸方面情况,凡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县质监站、安监站及监理所等有关方面报告。

7.1.3.3质量的事后控制
①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②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③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④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7.2进度控制
7.2.1进度的事前控制
7.2.1.1编制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

这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是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依据,也是确定和审核施工进度与材料设备供应进度、资金、资源计划是否协调的依据。

7.2.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及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7.2.1.3审核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保证工期的各种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7.2.1.4审核施工总平面图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

7.2.1.5请建设单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交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和支付预付工程备料款。

7.2.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及时调整。

7.2.2.1监理日记如实记载每日形象进度,如实记载影响工程进度的内、外、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

大雨、风暴、现场停水停电等应注明起止时间(小时、分)。

7.2.2.2审核承包单位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协助承包单位提出调整方案和措施,进行有效的动态管理。

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去完成进度计划,避免或减少对总工期的突破。

7.2.2.3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和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7.2.2.4开好工地例会及协调会,协调总包难以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对现场有关重大事宜,提出处理意见。

7.2.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出现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7.2.3.1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①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间,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②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班组,增加施工人数,增加工作班次等;
③经济措施:如实行包干奖金,提高计件单价,提高奖金水平等;
④其他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施强有力调度等。

7.2.3.2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7.3投资控制
7.3.1投资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7.3.1.1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7.3.1.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诱因,制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的发生。

①按合同要求如期提交施工现场,使其能如期开工,正常施工,连续施工;
②按期按质按量地供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的材料、设备到现场;
③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等。

7.3.2投资的事中控制
7.3.2.1及时答复承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协助业主搞好设计、材料、设备、土建安装及其他外部协调和配合。

7.3.2.2认真进行经济合理性分析,慎重对待设计修改和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认可,设计院同意并出通知单,总监签署后方可施行。

.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情况,使其全面履约。

7.3.3投资的事后控制
.1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7.4安全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协助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7.4.1在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衔接进行协调;负责审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开工条件。

7.4.2 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过程中或交叉作业时涉及的施工安全问题及时进行协调。

7.4.3 监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日常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7.5合同管理
7.5.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有关合同的拟定、会签、协商、修改、审批、签署和保管。

7.5.2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和跟踪管理
7.5.3协助业主处理与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7.6 信息管理
7.6.1 监理信息流结构图
7.6.2 工程监理通过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利用,帮助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进行规划和控制。

7.6.3 监理组织内部设专人负责将监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信息集中整理、分类,以供随时查询利用。

在利用电脑进行管理时,对重要的信息应及时备份,以免丢失。

工程完成后,将形成的材料系统整理,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交建设单位送档案部门审查。

材料返回后及时归档保存。

7.6.4 现场监理部(组)实施收发文登记制度。

7.6.5 监理资料的分项整理和归档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地方档案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以确保资料完整、分类有序、符合要求。

7.7 协调工作
7.7.1 认真开好工地例会(专题协调会),协调处理工程施工中质量、进度、造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包括承包单位各专业队伍之间的关系,避免互相干扰,导致施工工期的滞后和延误,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三控制”目标的实现。

7.7.2 全面落实监理合同约定的各项要求,认真为业主服务。

搞好现场监理人员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关系,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7.7.3 协调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施工过程中,全面贯彻设计意图,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按图施工。

因各种原因需变更设计时,均由设计单位做出修改。

设计变更以及设计人员在现场发现的施工质量等技术问题,均由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处理完成。

7.7.4 加强与质监、安监部门的联系,及时反映工程现场施工质量和进度诸方面的情况,主动争取质量安全监督工程师的支持和帮助。

7.7.6 协调处理好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分歧,创造工程施工现场各参与主体之间互相支持、团体协作的良好工作氛围,目标一致,共同努力。

按合同要求,顺利完成项目工程的建设任务。

8、监理机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
8.1 现场监理机构如图所示
8.2本工程项目监理组机构人员配备
总监理工程师:
土建监理:
水电监理:
8.3 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8.3.1 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8.3.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8.3. 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8.3. 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场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8.3. 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8.3. 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3. 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3. 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8.3. 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8.3. 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8.3. 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8.3. 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8.3. 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3.2总监代表岗位职责
8.3.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8.3.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①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

②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③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④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⑥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⑦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8.3.3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8.3.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8.3.3.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8.3.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8.3.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8.3.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8.3.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3.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3.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8.3.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8.3.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8.3.4监理员岗位职责
8.3.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8.3.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8.3.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8.3.4.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8.3.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3.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8.3.5 见证员岗位职责
8.3.5.1 根据厦门市见证取样的有关制度规定,负责现场施工单位采集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试件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
8.3.5.2 见证员应服从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的工作安排,根据《见证取样计划书》开展本职工作;
8.3.5.3 见证员依照规范、规定的要求,配合施工单位取样员对进场的材料、成品及半成品见证取样送检;
8.3.5.4 见证员负责审定反馈的检测报验单,交付信息资料管理员登记收档;
8.3.5.5 见证员必须对所见证送检的材料负相应的责任。

8.3.6 信息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
8.3.6.1 信息资料管理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专职担任,负责项目监理部的档案资料管理;
8.3.6.2 执行有关档案收集和分发的指令,做好收发文的登记工作;
8.3.6.3 负责收集和归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记,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和工作信息,完成监理日记汇总或填写工作;
8.3.6.4 负责项目监理部的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检测仪器、工具的保管和领用,办理领用手续;
8.3.6.5 负责工程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的整理,交付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审查后正式成文发给有关单位;
8.3.6.6 在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统一安排下,完成工程竣工后监理交付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8.4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8.4.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8.4.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8.4.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8.4.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8.4.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8.4.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8.4.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4.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8.4.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9、监理工作制度
9.1 工程现场监理组织工作制度
9.2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交底制度
9.3 监理日记、监理月报填写制度
9.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9.5对工程项目现场定期不定期巡视检查制度
9.6工程监理回访制度
9.7工程建设监理档案管理制度
附:①旁站监理方案
②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制度
附:
1 旁站监理方案
1 范围
1.1基础工程:土方回填,地下连续墙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等。

1.2主体结构工程: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等。

2内容
2.1承包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2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2.3结构砼浇筑时的砼标号、用量、塌落度、试块见证取样情况。

2.4当施工环境出现对工程质量不利影响时,采取的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2.5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措施
4.1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当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议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需要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4.2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当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3结构混凝土浇筑时,当发现混凝土塌落度等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可作退场处理。

处理合格后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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