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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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
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安排
为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社会监督网络,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促进全市交通系统行风建设,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根据自治区交通厅和市政府纠风办有关要求,结合分局交通系统工作的实际,现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公益事业,有社会正义感;
(二)对交通行业(道路运输、公路收费等)涉及的管理、服务和民生问题有一定了解并比较____;
(三)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分析问题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勤于观察和思考,能够发现问题、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五)密切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职责
(一)调查省道301石炭井收费站收费人员执行政策法律法规,做好服务工作的情况,收集并整理群众对收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我站反映;
(二)向社会宣传有关交通收费部门的政策法规;
(三)配合市交通系统纠风办,对市交通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调查研究。

三、行风义务监督员聘请的范围
单位推荐、本人自愿应聘的____、新闻媒体记者,党政群公检法机关、公交运营企业和出租车行业的代表。

四、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监督范围
301省道公路收费站的工作人员。

五、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聘请方式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由石炭井收费站聘请;
(二)聘请行风义务监督员要事先征得被聘任所在单位及被聘人员本人的同意,被聘请的行风义务监督员一般不超过____人;
(三)被聘任的行风义务监督员,填写《石炭井行风义务监督员登记表》,并由聘任机关颁发聘书。

六、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制度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的工作在石炭井收费站的领导下安排、
____、协调每阶段的工作重点和重大活动;
(二)建立日常联系制度。

聘任机关可采取会议、电话、登门走访等方式,每季度至少与行风义务监督员联系一次,听取他们对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反映,通报工作情况和重大举措;
(三)聘任机关每年召集____次行风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年度工作经验,了解行风义务监督员对交通系统各单位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七、行风义务监督员的权利
(一)调查权。

有权调阅被监督单位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书档案和文字资料,对监督对象的管理和服务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状况进行调查了解;
(二)检查权。

对监督对象规范服务、廉政纠风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评议权。

按照聘任机关的安排,对监督对象的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有关情况进行评议,帮助查找和反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依据调查结果提出批评意见和改进的建议。

八、行风义务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负责地做好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在调查、监督、评议中,积极参加活动,按照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
(二)多作调研和思考,定期或不定期地向聘任单位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三)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被监督对象的宴请和礼物,不得向被监督对象提出非工作性的其他个人要求;
(四)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忠实维____律、政策的严肃性和群众利益;
(五)遵守保密规定,未经聘任单位的许可,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和新闻媒体透露本人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九、行风义务监督员的管理
(一)行风义务监督员任期为三年,非经续聘,到期自动解聘。

(二)行风义务监督员平常不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工资、奖金、福利等由所在单位负责,在参加收费系统____、安排的工作时,每年可给予一定数额的食宿、交通等补贴。

(三)对履行行风义务监督员职责成绩突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类活动、能够找出问题并积极提出建言和勇于当面指出并纠正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履行行风义务监督员义务不尽
责、经常不参加评议活动、不发表个人意见和利用行风义务监督员的身份谋取私利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予以解聘。

(四)对于阻扰行风义务监督员执行监督职责,或对指出问题的行风义务监督员辱骂报复的,由石炭井收费站会同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行风监督员工作制度模版(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风监督员工作行为,保障其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行风监督员是本单位内部监督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其主要任务是监督并纠正本单位内部行风问题,促进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条行风监督员是特定岗位,在担任行风监督员期间,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分配,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四条行风监督员的离岗、任期以及奖惩等问题,由本单位明确规定。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部行风监督员。

第二章行风监督员的职责
第六条行风监督员的职责如下:
1. 负责监督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行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改进措施;
2. 监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严禁违规违纪行为;
3. 接受公众、本单位职工的投诉举报,处理相关问题;
4. 检查和监督本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5. 协助本单位开展行风文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行风意识和素养。

第七条行风监督员在开展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不得泄露本单位机密,不得对职工实施人身攻击或歧视。

第三章行风监督员的选任和任期
第八条行风监督员的选任应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为:
1. 组织招募: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行风监督员的招募,公开宣传,吸引有志于从事行风监督工作的人员;
2.选拔和考核:通过面试、考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候选人,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合格者;
3.聘任和宣布:对于合格的候选人,由上级领导部门予以聘任,并在单位内宣布聘任结果;
4.培训和上岗:聘任完成后,对行风监督员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

第九条行风监督员的任期一般为一年,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可以续聘或提前解聘。

第十条行风监督员离岗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主动离岗:行风监督员提出主动离岗的申请,经批准后离岗;
2. 职务调整:因工作需要或行风监督员的实际表现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按照该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
3. 解聘:行风监督员的工作不符合本职责,违反纪律或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等严重问题,或者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可以解聘。

第四章行风监督员的权益保障
第十一条行风监督员享有以下权益:
1. 享受与本单位其他员工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
2. 享受合法的职业保险和社会保障;
3. 依法享有参加职工教育、培训和学习的机会;
4. 参与本单位的工作决策、管理评议等活动。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为行风监督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办公设备,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对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成果和表现进行评估,对良好工作进行表彰奖励,对不作为、失职的行风监督员进行批评教育。

第十四条本单位不得对行风监督员进行打压、排斥等人身攻击行为,若有违反者,应予以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行风监督员工作监督和考核
第十五条行风监督员的工作应由上级领导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对行风监督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要求由上级领导部门制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工作制度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工作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如有需要进行修改、补充等情况,应由上级领导部门进行集体研究和决定,并及时向相关岗位人员进行通知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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