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金穗路北区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施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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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金穗路北区建设项
目燃气管道工程施工1
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金穗路北区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金穗路北区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发包人: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
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略)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附件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2:施工机械设备及检验、试验及测量设备配置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附件5:工期保证的承诺书
附件6:关于对不合理报价进行合理调整的承诺书
附件7:银行保函
附件8:投标主要材料规格、品牌、价格一览表(另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市珠江新城核心区金穗路北区建设项目燃气管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2、工程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

3、工程内容: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及说明,承包内容如下:
4、招标工程规模:
5、发包内容
5.1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5.2接受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管理及与其它专业工程的配合服务。

(上述内容以设计图纸为准。


6、工程立项批准号: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合同范围及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方式:根据发包人提供的要求及相关资料、招标范围,由承包人对招标范围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综合治理的方式承包。

按双方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综合合价承包本工程。

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水、电及其他材料等价格的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而调整。

三、合同工期(日历天)
本工程的关键节点工期及竣工工期如下:
1、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日历天;
2、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日历天。

注: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对工期作相应调整,述所列关键节点日期为硬性工期,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

承包人若不能按发包人批准的工期计划完成任务,发包人有权依法划分未完工程给其它队伍承担。

四、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
质量目标:合格。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零人员死亡)。

五、合同价款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

本工程的暂定合同价款为(大写):,¥(小写):元。

本合同价款按项目业主市城投集团的规定已扣除预留金元。

最终工程价款结算以经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的竣工结算书或政府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为准。

其中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为人民币元,支付办法按相关文件执行:
1、综合合价包干项目结算方式:
中标价即为结算价,但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技术措施和其它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并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项目除外。

2、综合单价包干项目结算方式:
按照中标的综合包干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3、新增综合单价(因工程变更,新增工程而出现的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综合单价)结算方式
3.1工程量清单有相同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相同项目
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3.2工程量清单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3.3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相类似的项目,按照施工时期相应的有效定额及收费标准和当地政府有关文件的下限进行计价,并按照投标下浮率对税前价格进行下浮后的总价作为该
项目的结算价。

3.4工程量清单没有相同或没有相类似且无相关定额可参照的项目,中标单位按照施工当时的市场价格编制预算,由发包人审定作为结算依据。

4、材料结算方式:
4.1工程量清单中有的材料按照投标报价结算。

4.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材料,有指导价的按照施工当季度的《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并考虑下浮点数进行计价。

4.3工程量清单和指导价都没有可参照的材料,由承包人按照市场价报价,由发包人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按下列次序确定优先顺位:
(1)广东省人民政府、广州市人民政府和国家、省、市行
政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发包人针对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
(5)本合同协议书;
(6)本合同《专用条款》;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招标文件(含补遗书、招标文件澄清、答疑会纪要等);
(9)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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