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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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扣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问题的批复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发文字号】琼国税函[2003]136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3.06.03
【实施日期】2003.06.0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8月29日)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国企业从我省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是否扣
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问题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3〕136号)
海口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外国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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