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工商局关于公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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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8•【字号】余府发[2000]23号•【施行日期】2000.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余府发〔2000〕23号)分宜县、渝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市中央、省属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五月十八日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新余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市信保中心)负责本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

第四条市信保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以其全部的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信保中心属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第五条市信保中心以安全性、合法性、社会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化操作相结合、支持发展与防范风险相结合、开展担保与提高信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市信保中心实行会员制。

第七条市信保中心在市经贸委、财政局、人民银行的指导下,选择有积极性和资信度好的商业银行作为开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协作银行。

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应签订协作合同,明确保证责任形式、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责任分担比例、资信评估标准等内容。

协作合同要报市经贸委和同级人民银行备案。

第二章担保资金第八条担保资金以“政府启动、社会为主、多元投资、滚动发展”的办法筹措,其资金来源渠道为:㈠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列的资金;㈡市政府划拨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经营性及非经营性国有不动产;㈢国内外有关机构、组织、企业和个人自愿提供的资助;㈣会员缴纳的会费;㈤申请省政府及国家经贸委给予支持的资金;㈥其他。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4.20
•【字号】余府办字[2011]40号
•【施行日期】2011.04.20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的通知
(余府办字〔2011〕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李新华副市长
副组长:
黄小基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黄火生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员:
刘永斌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长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武明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威敏市发改委副主任
胡安娜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熊焰市工信委副主任
吴强市商务局副局长
胡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谢新桂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江训发市住建委副主任
胡军市房管局副局长
黎群市环保局副局长
熊建斌市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小玲市国税局纪检组长
黄亨保市地税局副局长
龙志勤市工商局副局长
熊国宝市质监局副局长
胡勇新余银监分局副局长
高岩新余海关副关长
胡志成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胡志成兼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的通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的通知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A
企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04.26
【实施日期】2004.04.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定200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信用建设,经企业自愿申请、各设区市工商局考核、推荐,省工商局依照《江西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推荐的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分别征求了建设厅、技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药监局、内贸办、省银行、税务等30余个省级部门的意见,认定贵溪市三元冶炼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为2003年度“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AAA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六日1 / 1。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守合同重
信用”企业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2.13
•【字号】豫工商〔2018〕3号
•【施行日期】2018.02.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
企业的公告
豫工商〔2018〕3号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31号)的要求,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现向社会公示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1337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如发现公示企业存在失信行为,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通过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投诉举报。

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请以河南省工商行政管局网站()实时公示内容为准。

附件: 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附件:。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局)依企业自愿申请,对符合公示条件企业前两个年度内的合同履约信息向社会公示的行政指导行为。

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每年开展一次,公示期二年。

第三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遵循自愿申报原则,公平公开原则,诚实守信原则,激励引导原则,动态管理原则,非行政救济原则。

第四条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实行逐级推荐、分级公示制度。

企业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管局受理企业公示申报。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县级市场监管局公示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各级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应当加强帮扶和指导。

第二章申报对象第五条浙江省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六条企业申报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需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经营满两个会计年度;(二)合同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三)达到一定的合同数量或合同金额;(四)履行合同诚实守信,无重大失信行为;(五)守法经营,无主观故意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六)经营效益好,没有因经营不善造成的亏损。

第七条申报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

申报浙江省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在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浙江省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连续公示满二年;2.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3.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续展认定名单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续展认定名单
长兴县大云电炉制造
李汉祥
81
长兴县鑫发化纤
高新明
82
安吉长虹制链
杨立信
83
安吉华宇竹炭制品厂
林华成
84
安吉县鼎立家具
朱建林
85
安吉县科声磁性器材
马武明
86
安吉县梅溪粮油
张梅和
87
安吉县双一竹木制品厂
朱竹新
88
安吉县松森木竹工艺
俞世民
89
安吉县亚通纸业
陈一平
90
安吉永和大陆竹木工艺品厂
程传法
91
安吉越盛磁性材料
46
浙江威远电业
陈新财
47
浙江巨龙涂装设备
杜道龙
48
浙江龙一纺织
许来根
49
浙江英瑞建材装璜
谢瑞英
50
德清县泰格钢结构制品
潘永顺
51
德清县集远化建
王 进
52
德清县民兴担保
张为民
53
德清县北湖建筑工程
李雪平
54
浙江莫霞家私
莫有根
55
德清县莫干山顺达炉料
姚永顺
56
湖州东方德通旅行社
王彦方
57
德清凯悦装饰工程
长兴县王发建材炉料
王发玉
70
长兴县汤健电池
唐加平
71
长兴俊达塑胶玩具
李 俊Biblioteka 72长兴县青松轻纺杨阿松
73
长兴县第一百货商店有限责任公司
陈欣芳
74
浙江长兴兴盛新光源
徐克勇
75
长兴华隆丝绸
殷荣华
76
浙江省长兴县白象硅灰石矿
张长生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6]118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6]118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正文:----------------------------------------------------------------------------------------------------------------------------------------------------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6]118号)为了切实履行企业信用监管职责,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06]第16号)要求,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根据企业申报和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推荐,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对申报、推荐参加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决定命名陕西省电力公司等138户企业为2005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再接再厉,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企业合同管理,重视商业信誉,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机制,增强法律意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为实现信用经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再做贡献。

同时,号召全省广大企业,学习借鉴被命名企业的成功经验,依法守信经营,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共铸诚信社会,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动陕西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附: 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二○○六年十月十八日附件:2005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1、陕西省电力公司2、西安重型机械研究所3、陕西银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4、陕西省电力设计院5、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6、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7、陕西省设备安装工程公司8、西安航天发动机厂9、长庆石油勘探局10、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11、中交二公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12、陕西苍松机械厂13、中国第九冶金建设公司14、西北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15、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公司16、陕西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17、中国通信建设第二工程局18、中国铁路物资西安公司19、西安铁路局多元经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20、陕西神龙建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1、中国邮电器材西北公司22、陕西凯特实业电梯有限公司23、陕西永昌机电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陕西省永昌空调设备有限公司25、西安三五一三工厂26、陕西绿迪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7、陕西富豪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8、陕西鑫磊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9、陕西绿业环境发展有限公司30、陕西中邦科技有限公司31、陕西百盛动力设备工程有限公司32、西安西港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33、陕西东大石油化工有限公司34、陕西臻美航天科技有限公司35、陕西西京拍卖有限公司36、西安市公物拍卖行37、西安市玉山奶粉厂38、西安蓝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西安大洲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0、陕西送变电工程公司41、西安飞豹科技发展公司42、陕西金维沙药业有限公司43、深圳康达尔高陵饲料有限公司44、高陵县达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45、西安市新飞档案设备厂46、西安西北眼镜行有限责任公司47、大唐户县热电厂48、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9、陕西银河电力线路器材有限公司50、长安特种钢厂51、陕西社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52、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53、陕西宝深建材机械(集团)有限公司54、宝鸡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5、宝鸡巨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56、宝鸡市盛大广告商务有限责任公司57、扶风县建筑总公司58、中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59、陕西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60、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分公司61、陕西省咸阳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62、陕西咸阳防腐保温有限公司63、咸阳四方纸箱有限责任公司64、咸阳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65、陕西省核工业地质局工程机械研究所66、西安铁路局兴平养路机械厂67、兴平市金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68、陕西怡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9、陕西泾阳金桥乳品有限责任公司70、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热加工工艺研究所附属工厂71、咸阳周陵新型建材有限公司72、陕西铜黄煤炭物资有限公司73、渭南市雅典家具有限公司74、渭南白杨科工贸有限公司75、渭南市红旗水泥制品厂76、华县华隆建筑有限责任公司77、合阳县永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78、陕西源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79、韩城市海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国营陕西沙苑油脂厂81、陕西蒲城银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82、陕西渭南方园机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83、陕西城化股份有限公司84、陕西兴洲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85、陕西省略阳县秦凤建筑有限责任公司86、汉中市鑫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7、陕西杨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88、西乡县建筑公司89、西乡县结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0、陕西邦田化工有限公司91、延安常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92、延安龙飞建筑有限公司93、延安市宝塔区通用机械厂94、长庆华泰石油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5、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96、陕西省安康市兴安地产(集团)有限公司97、陕西安康市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8、安康市长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99、陕西安康安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陕西省安康市江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1、安康水力发电厂102、安康水电联合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安康销售分公司104、安康铁路金鑫商贸有限公司105、旬阳县振旬建筑安装有限公司106、旬阳县金属机电化工公司107、陕西安康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8、安康市长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109、陕西省储备粮安康直属库110、榆林市成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1、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2、陕西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13、神木县星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4、横山县建筑工程公司115、陕西玉林路桥集团工程有限公司116、米脂县东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117、陕西省府谷县煤炭公司118、陕西恒源煤电集团电化有限公司119、绥德县名州建材厂120、横山县社会福利公司121、商洛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122、商洛市商州城关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23、陕西巨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4、陕西省商南县秦东集团东岗水泥厂125、商南中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26、商南海联建安有限责任公司127、镇安县城乡建设开发集团建筑有限公司128、陕西秀山水泥有限公司129、陕西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130、陕西盘龙制药集团有限公司131、洛南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132、洛南县洛河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33、商洛供电局134、陕西郝其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35、杨凌博迪森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36、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137、杨凌天工实业有限公司138、杨凌三和印务有限公司——结束——。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7]98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7]98号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正文:----------------------------------------------------------------------------------------------------------------------------------------------------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命名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决定(陕工商字〔2007〕98号)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的市场竟争力,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若干意见》(工商市字[2006]第16号),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

根据企业申报和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推荐,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对申报、推荐参加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并在陕西工商红盾信息网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命名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等161户企业为2006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希望被命名的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依法签订合同,依约履行合同,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信用意识,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合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管理机制,做诚实守信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为营造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实现信用经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再做新贡献。

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命名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榜样,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自觉学习借鉴被命名企业的成功经验,积极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争做诚信经营典范,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附:2006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名单省局注册企业:56户1、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3、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4、西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5、陕西三秦能源有限公司6、陕西合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7、陕西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8、陕西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9、陕西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10、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11、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12、陕西天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3、陕西农科化肥有限公司14、西安嘉里油脂工业有限公司15、陕西金泰建设有限公司16、西北二棉集团有限公司17、陕西省宝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陕西邦希化工有限公司19、陕西华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陕西明泰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1、西安萌兴高等级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23、陕西四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4、陕西金泰恒业房地产有限公司25、陕西铁路商贸运输实业有限公司26、陕西思普瑞科技有限公司27、陕西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8、陕西梦人宾馆用品有限公司29、陕西瑞通拍卖有限公司30、陕西恒昌实业有限公司31、中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32、陕西华山建设有限公司33、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34、中国机械工业第三安装工程公司35、陕西博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36、陕西晟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7、陕西现代公路机械工程有限公司38、陕西中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陕西恒顺运输代理有限公司40、陕西省机械施工公司41、陕西天工建设有限公司42、陕西煤碳建设公司43、陕西利昌电气有限公司44、西北机床设备有限公司45、陕西沪港印务经贸有限公司46、陕西广地建设有限公司47、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分公司48、陕西长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49、陕西中邦置业有限公司50、陕西盛农农资有限公司51、庆安集团有限公司52、陕西盐业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53、西安信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4、西安金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5、西安天曦数码音视系统工程有限公司56、陕西天成电器有限公司西安市:16户57、西安宏泰互感器制造有限公司58、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59、西安市临潼区骊山电器开关厂60、西安市临潼区永兴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61、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2、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3、西安飞机工业(集团)实业总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64、西安斯强生物工程有限公司65、西安雁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6、西安金金博士家居用品有限责任公司67、西安市雁塔区城乡建设开发公司68、西安鑫元机械有限公司69、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70、西安信康实业有限公司71、西安市长安建筑开发集团公司72、西安自力交通工程制品有限公司宝鸡市:7户73、宝鸡铁塔厂74、陕西美神服装有限责任公司75、宝鸡龙源电力物资有限公司76、陕西皇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77、陕西省石头河水电工程局78、陕西西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79、宝鸡聚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咸阳市:19户80、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81、陕西省咸阳华龙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2、咸阳石油钢管钢绳有限责任公司83、咸阳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4、陕西天禄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85、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86、咸阳新达房屋建设公司87、咸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88、咸阳通达实业有限公司89、咸阳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咸阳华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陕西华特玻璃纤维有限公司92、陕西宝塔山油漆股份有限公司93、陕西方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94、陕西金醇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95、咸阳菊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96、泾阳县公共交通客运有限公司97、陕西昌泰实业有限公司98、三原县种子公司铜川市:3户99、陕西祥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0、铜川声威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01、陕西瑞丰现代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市:12户102、渭南市宏远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103、渭南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4、交大瑞森渭南化学工业有限责任公司105、陕西恒兴公司合阳果汁厂106、合阳县兴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7、合阳县金源门窗结构厂108、大荔县龙达农资有限公司109、渭南市自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0、蒲城县天福面粉有限责任公司111、陕西西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2、华山铁路电务器材有限公司113、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汉中市:4户114、汉中铁路华泰贸易有限公司115、汉中市汉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16、陕西省略阳县汇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17、勉县万兴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市:6户118、陕西省烟草公司安康市公司119、安康市汉滨区顺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0、安康市满意建材有限公司121、安康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22、旬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23、旬阳县配方肥厂商洛市:14户12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南支公司125、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阳支公司12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凤支公司127、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128、陕西银矿129、陕西丰阳建筑工程总公司130、陕西财安食品有限公司131、商洛商山(集团)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32、商洛市商州杨峪河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133、商洛市健达中药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134、商洛市烟草公司丹凤分公司135、洛南县城关建筑工程公司136、洛南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137、商南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榆林市:14户138、榆林时代牧业科技有限公司139、榆林市普惠酒业集团有限公司140、榆林市大德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1、神东天隆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142、神木县君泰煤炭运销有限公司143、神木县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4、榆林市金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5、陕西神木晶牛玻璃有限责任公司146、神府经济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7、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定边采油厂148、榆林市长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49、榆林市东海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150、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151、绥德县名州金店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4户152、延安市联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3、延安市恒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54、延安昌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155、安塞真武洞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杨凌:6户156、陕西化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57、陕西天元鸿图置业有限公司158、陕西方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59、陕西杨凌伟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160、杨凌无为制药有限公司161、杨凌本香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结束——。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促进企业加强合同(信用)管理,推动企业信用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依法设立两年以上且连续正常经营的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可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第三条企业申请参加“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实行自愿原则。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实行省、市、县三级认定,省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省工商局委托市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委托县(市、区)工商局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时,应运用专业测评软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认定的主要依据。

测评工作也可以委托企业信用促进会等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进行。

认定机关对已获得各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应定期进行合同信用状况测评,测评结果将作为续展或申报上一级“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主要依据。

具体测评办法及标准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六条企业申请认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企业重视合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信用意识.1、企业负责人和合同管理等相关人员熟知合同法律法规知识,能够依法签订、履行合同;2、企业有完善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对合同订立和审查,合同传递、运行及反馈,合同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担保,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保管使用,合同台帐设立、登记及统计分析,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信用)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3、企业有健全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配备合同(信用)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合同(信用)工作;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层管理人员个人信用良好,没有失信记录。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5•【字号】余府办字[2008]122号•【施行日期】2008.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办字〔2008〕1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新余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扎实开展我市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企业融资环境,防范银行信贷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特制定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科学、有效的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推动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改善企业融资环境,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市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由副市长李国富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刘新政、人民银行新余市中心支行行长黄火生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贸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评级领导小组(详见余府办字〔2008〕85号)。

三、基本原则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坚持“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市场运作、银行参与、企业自愿、试点先行”原则,做到全市统一管理措施、统一操作程序、统一质量控制、统一结果发布、统一工作进度。

四、评级对象和条件㈠评级对象:已向金融机构贷款和准备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新余辖区内企业。

㈡申请信用评级的基本条件:1、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办理年检的企业法人单位;2、生产经营正常,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期达三年以上;3、财务制度完备,能提供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
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余府字[2014]13号
【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3.11
【实施日期】2014.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3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余府字〔2014〕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迎难而上,创新招商思路,改进招商方式,开放型经济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2013年,全年共举办各类专题、小型招商活动24场;新签约项目161个,亿元项目79个,签约金额323.05亿元,新签约项目的开工率达到84.47%,尤其是我市在赣港经贸活动签约的6个项目,以其83.3%的高履约率,得到了省委强卫书记“应对新余给予表扬”的肯定批示。

为鼓励先进,振奋精神,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八届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市纪委(监察局)等20家单位全市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
单位称号,授予市委宣传部等5家单位招。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余府办字[2012]83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8.15【实施日期】2012.08.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余府办字〔2012〕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8月15日2012年新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立足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着眼于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如下: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

报送市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部门和单位,除少数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的单位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

二是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

制订“三公”经费公开时间表,力争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全面公开市级“三公”经费。

同时,稳步推进市政府各部门行政经费的公开。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发文字号】余府字[2012]38号【发布部门】新余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8.22【实施日期】2012.08.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余府字〔2012〕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新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余府发〔2004〕14号)和《关于修改<新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余府发〔2007〕24号)的规定,经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决定授予“卤水提锂直接制备高纯超细锂盐”等2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多晶硅块机加工副产物硅粉回收技术及其产业化应用”等7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丹桂带腋叶片扦插繁育技术研究与开发”等18项成果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努力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获奖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勇于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城建设,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和谐富裕文明新余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新余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22日附件:2012年度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一等奖(2项)1.卤水提锂直接制备高纯超细锂盐完成单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人员:李良彬、胡耐根、刘明、邓招男、彭爱平、熊训满2.万吨级太阳能多晶硅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完成单位:江西赛维LDK光伏硅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人员:陈希一、田新衍、孙兵、石安平、聂思武、何志文、吴一鸣、王建鑫、熊光伟二等奖(7项)1.多晶硅块机加工副产物硅粉回收技术及。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3年全市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余府办字[2013]24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3年全市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余府办字[2013]24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3年全市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3年全市外贸出口目标任务的通知(余府办字〔2013〕24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2013年1月11日市政府《关于下达2013年全市开放型经济主要目标任务的通知》(余府办字〔2013〕6号)文件制定的全市外贸出口目标任务为:确保完成出口总额149120万美元,同比增长5%;力争完成出口总额156221万美元,同比增长10%。

2013年1月29日召开的全省商务工作会议上,省下达我市的全年出口目标任务为164000万美元。

为确保完成省下达全年出口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市出口目标任务调整为确保完成出口总额164000万美元,同比增长15.5%。

(各目标责任单位调整后目标任务详见附表)。

请各目标责任单位认真对照调整后任务,尽早部署,积极推进,确保完成调整后出口目标任务。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1日附件:2013年全市调整后外贸出口目标任务表金额单位:万美元单位名称2013年目标任务高新区61127分宜县19021渝水区20021 仙女湖区3500孔目江区3500市直56831合计164000 ——结束——。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余府办字[2012]18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余府办字[2012]18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余府办字〔2012〕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新余市2012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实际,提出2012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强基固本、开拓创新的原则,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行政决策与执法规范化建设、矛盾化解能力建设、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㈠加强制度建设1.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要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不得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强制等事项,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严格执行前置备案审查制度,经市政府备案审查登记后,方可公布。

〔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负责〕2.实施《新余市人民政府2012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项目》。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8〕6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8〕6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余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余府办发〔2018〕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新的企业监管体制,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92号)精神,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推进我市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通过信息化平台、技术化手段、制度化保障,推动部门联动监管、联合奖惩,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政府监管和服务效能,促进企业依法守信经营,推动法治新余、信用新余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是法治手段与信用手段相结合。

既以法律为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部门职责,严格监管执法,又以信用为支撑,加强信用奖惩,引导企业严格自律,诚信为本,遵守经营规则,弘扬社会美德。

二是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相结合。

既强化信用监管,惩戒失信行为,大幅增加企业失信成本,又强化信用激励,奖励守信行为,大幅提升企业守信价值。

三是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既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又有效调动社会力量监督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市场监管格局。

四是制度监管与技术监管相结合。

既强化制度监管,构建长效机制,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信用监管”模式,提升信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余府办字〔2016〕6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余府办字〔2016〕6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余府办字〔2016〕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推进简政放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5〕9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共有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52项、涉及行政审批单位17个。

二、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

今后,凡未列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三、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目录》行使职权,不得在目录清单之外增设中介服务事项,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国务院、省政府权力事项调整,适时作出调整。

附件: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1日附件新余市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部门序号中介服务事项关联的行政审批事项设置中介服务的法律依据中介服务收费依据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中央预算内直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第一章第十八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

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归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等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无市场调节价2项目建议书权限内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中央预算内直接预算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7号令第一章第五条)“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

企业信用报告_新余市公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新余市公诚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1 被执行人 ......................................................................................................................................................8 5.2 失信信息 ......................................................................................................................................................8 5.3 裁判文书 ......................................................................................................................................................8 5.4 法院公告 ......................................................................................................................................................8 5.5 行政处罚 ......................................................................................................................................................8 5.6 严重违法 ......................................................................................................................................................9 5.7 股权出质 ......................................................................................................................................................9 5.8 动产抵押 ......................................................................................................................................................9 5.9 开庭公告 ......................................................................................................................................................9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余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31•【字号】余府字[2013]2号•【施行日期】201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余府字〔2013〕2号)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在依托钢铁、新能源、新材料三大产业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新产业领域,抢抓产业转移的机遇,强力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深入开展大招商、精准招商活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取得明显成效。

为鼓励先进,振奋精神,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一、2012年度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综合奖(1个)渝水区二、2012年度全市利用外资先进县(区)(1个)仙女湖区三、2012年度全市利用国内市外资金先进县(区)(1个)高新区四、2012年度全市外贸出口先进县(区)(1个)分宜县五、2012年度全市外贸出口先进企业(3个)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西杰威克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恩达家纺有限公司六、2012年度全市口岸、物流服务先进单位(3个)南昌铁路局新余车站、厦门外代新余分公司、宁波铃与物流新余分公司七、2012年度全市服务开放型经济工作先进单位(15个)孔目江区、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人保局、市国资委、市行管委、市安监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新余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局新余办事处、市地税局、市外事侨务办八、201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先进小分队(10个)开放办二队、开放办一队、开放办三队、市委台办队、市发改委队、市财政局队、市审计局队、开放办八队、市民政局队、市政府驻京联络处。

九、2012年度全市招商引资先进个人(10人)陈先明、王琴、钟自根、黄邕斌、曾绍忠、叶学群、简艳兵、刘文湘、陈绍艳、邹凯十、2012年度全市外贸发展先进个人(8个)肖江、李鸣、陶明、董建华、易超平、胡茂庆、罗国忠、程裂萍十一、2012年度全市外经发展先进个人(5个)周雄平、江丽娟、胡嫱、吕萍、胡柳十二、2012年度全市口岸发展先进个人(4个)李勇、廖小勇、郑斌、魏伟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经验、再接再励、锐意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为新余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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