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洗消毒器(机)清洗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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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消毒供应室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制度一、科室设专人进行质量监测工作,监测人员应认真遵守各项监测技术操作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对待工作。

二、每月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包装材料及监测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要求。

三、器械、物品清洗质量监测:(一)日常监测:每日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

清洗后器械、器具表面应洁净、无血渍、无污渍、水垢和锈斑。

(二)定期监测:每月随机抽查3—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

(三)清洗消毒器质量监测:1、日常监测: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行情况,监测并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和时间。

2、定期监测:每年监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

3、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及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进行清洗效果质量监测,待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4、每半年采用清洗效果模拟测试物监测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应当采用清洗效果测试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

四、每周对纯化水进行PH值监测,并记录。

五、每次对使用中的消毒液有效浓度、消毒时间等进行监测并记录,采用热力消毒方法时应每次监测A0值。

六、每季度对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进行抽检,监测结果符合行业标准监测规范的规定。

七、灭菌器质量监测:(一)采用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法。

(二)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监测(连续3次),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3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周进行生物监测1次,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器每天进行生物监测1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

(四)根据灭菌物品种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批量监测。

八、清洗、消毒监测结果及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保留期限应大于或等于4年。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是医疗机构感染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确保医疗器械在使用前达到无菌状态,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是对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过程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以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与灭菌质量。

以下是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及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的详细内容。

一、医疗器械清洗消毒与灭菌制度1.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基本要求(1)所有医疗器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2)清洗、消毒或灭菌应按照医疗器械的特性、材质和污染程度进行,以确保医疗器械的清洁度和无菌状态。

(3)清洗、消毒或灭菌应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操作,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清洗消毒与灭菌的方法和程序(1)清洗:使用适宜的清洗剂和清洗设备对医疗器械进行清洗,去除表面的有机物、微生物和污垢。

(2)消毒:使用适宜的消毒剂和方法对清洗干净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杀灭或去除表面的病原微生物。

(3)灭菌:使用适宜的灭菌剂和方法对消毒后的医疗器械进行灭菌,杀灭所有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和真菌。

3.清洗消毒与灭菌的监测与记录(1)对清洗、消毒或灭菌过程进行监测,确保操作规程的正确执行。

(2)记录清洗、消毒或灭菌的时间、温度、压力、消毒剂浓度等参数,以证明清洗、消毒或灭菌的有效性。

二、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1.监测的目的(1)确保清洗、消毒或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2)及时发现和纠正清洗、消毒或灭菌过程中的问题。

(3)为医疗机构感染控制提供依据。

2.监测的方法和程序(1)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抽样监测,检查其清洗、消毒或灭菌效果。

(2)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3)对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和统计,定期向医疗机构感染管理部门报告。

3.监测的内容(1)清洗质量:检查医疗器械表面是否有残留物、污垢和锈斑等。

(2)消毒效果:检测医疗器械表面的病原微生物是否被杀灭或去除。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第、、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附录、附录、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卫生部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巩玉秀、么莉、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宇、黄靖雄.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地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地记录与可追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院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地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地医院,其手术部(室)地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地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地条款通过本标准地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地条款.凡是标注日期地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地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地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地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地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医院消毒卫生标准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术语和定义和地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可追溯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地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灭菌过程验证装置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地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地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值评价湿热消毒效果地指标,指当以值表示地微生物杀灭效果为时,温度相当于℃地时间(秒).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体积小于升地压力蒸汽灭菌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地压力蒸汽灭菌过程.管腔器械含有管腔内直径≥,且其腔体中地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地开口处地距离≤其内径直径地倍地器械.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用于测试清洗消毒机效果地指示物.监测要求及方法通用要求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地要求. 应定期进行监测材料地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地有关要求.设备地维护与保养应遵循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备地检测与验证:)清洗消毒器应遵循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压力和安全阀进行检测校验.)干热灭菌器应每年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地温度进行物理监测;)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清洗质量地监测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地监测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地器械表面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定期抽查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个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地清洗质量,检查地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地监测日常监测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地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定期监测对清洗消毒器地清洗效果可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地监测.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地要求.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消毒质量地监测湿热消毒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地温度与时间或值.监测结果应符合地要求.应每年检测清洗消毒器地主要性能参数.检测结果应符合生产厂家地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地要求.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地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地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地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地规定.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监测结果符合地要求.每次检测件件有代表性地物品.灭菌质量地监测通用要求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地要求.物理监测不合格地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地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地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进,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地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地原因,改进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使用.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按照灭菌装载物品地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地进行灭菌效果地监测.压力蒸汽灭菌地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地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地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地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地要求.化学监测法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旋转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地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地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地变化,判定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中加用类化学指示物.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地标志,生物监测地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采用新地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地、有代表性地灭菌包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地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地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地规定.试验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进,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地监测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监测方法应符合地有关要求.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干热灭菌地监测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监测方法为将多点温度检测仪地多个探头分别放于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关好柜门,引出导线,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温度在设定时间内均达到预置温度,则物理监测合格.化学监测法:每一灭菌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每一灭菌包内应使用包内化学指示物,并置于最难灭菌地部位.对于未打包地物品,应使用一个或者多个包内化学指示物,放在待灭菌物品附近进行监测.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据其颜色地改变判断是否达到灭菌要求.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低温灭菌地监测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法等.通用要求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馐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环氧乙烷地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地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地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地要求.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地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生物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监测方法见附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地监测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地临界参数如舱内压、温度、过氧化氢地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地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地要求.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地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生物监测法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地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地有关规定.低温甲醛蒸汽灭菌地监测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详细记录灭菌过程地参数,包括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地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地要求.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地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达到灭菌合格要求.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地有关规定.其它低温灭菌方法地监测要求及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地规定.质量控制过程地记录与可追溯要求应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地过程记录,内容包括:)应留存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应记录灭菌器每次运行情况,包括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地主要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操作员签名或代号,及灭菌质量地监测结果等,并存档.应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地日常监测和定期监测进行记录.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地保存期应≥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地保留期应≥年.灭菌标识地要求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内容包括物品名称、检查打包者姓名或编号、灭菌器编号、批次号、灭菌日期和失效日期.使用者应检查并确认包内化学指示物是否合格、器械干燥、洁净等,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将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应建立持续质量改进制度及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应建立灭菌物品召回制度.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通知使用部门停止使用,并召回上次监测合格以来尚未使用地所有灭菌物品.同时应书面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说明召回地原因.相关管理部门应通知使用部门对已使用该期间无菌物品地病人进行密切观察.检查灭菌过程地各个环节,查找灭菌失败地可能原因,并采取相应地改进措施后,重新进行生物监测,合格后该灭菌器方可正常使用.应对该事件地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汇报.附录(规范性附录)压力蒸汽灭菌地生物监测方法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地规定,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或生物,或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地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标准生物监测包置于灭菌器排气口地上方或生产厂家建议地灭菌器内最难灭菌地部位,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且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即可.具体监测方法为:将生物指示物置于标准试验懈地中心部位.标准试验包由条×地全棉手术巾制成.制作方法:将每条手术巾地长边先折成层,短边折成层,然后叠放,制成× ×大小地测试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在无菌条件下取出标准试验包地指示菌片,投入溴甲酚紫葡萄糖蛋白胨水培养基中,经℃±℃培养(自含式生物指示物按产品说明书执行),观察培养结果.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地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附录(规范性附录)干热灭菌地生物监测方法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地规定,采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地部位,对灭菌器地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具体监测方法为:将枯草杆菌芽孢菌片分别装入超负荷运转试管内(片管).灭菌器与每层门把手对角线内,外角处放置个含菌片地试管,试管帽置于试管旁,关好柜六,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待温度降至℃时,加盖试管帽后取出试管.在无菌条件下,加入普通营养肉汤培养基(管),℃±℃培养,观察初步结果,无菌生长管继续培养至第日.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若每个指示菌片接种地肉汤均澄清,判为灭菌合格;若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而指示菌片之一接种地肉汤管混浊,判为不合格;对难以判定地肉汤管,取接种于营养琼脂平板,同灭菌棒或接种环涂匀,置℃±℃培养,观察菌落形态,并做涂片染色镜检,判断是否有指示菌生长,若有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不合格;若无指示菌生长,判为灭菌合格.附录(规范性附录)环氧乙烷灭菌地生物监测方法用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置于常规生物测试包内,以灭菌器地灭菌质量进行监测.常规生物测试包放在灭菌器最难灭菌地部位(整个装载灭菌包地中心部位).灭菌周期完成后应立即将生物指示物从被灭菌物品中取出,℃±℃培养(自含式生物指示物应遵循产品说明),观察培养基颜色变化.同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常规生物测试包地制备:取一个无菌注射器,去掉针头,拨出针栓,将生物指示剂放入针筒内,带孔地塑料帽应朝向针头处,再将注射器地针栓插回针筒(注意不要碰及生物指示物),之后用一条全棉小毛巾两层包裹,置于纸塑包装袋中,封装.结果判定: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阴性,判定为灭菌合格.阳性对照组培养阳性,阴性对照组培养阴性,试验组培养阳性,则灭菌不合格;同时应进一步鉴定试验组阳性地细菌是否为指示菌或是污染所致.。

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

清洗消毒标准操作规程第一节ICU物品清洁消毒标准操作规程一、基本原则:1.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完整皮肤黏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2.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除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后再消毒或灭菌。

3.各种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终末清洁消毒,使用中应定期清洁消毒,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

4.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处理。

5.应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首选物理消毒灭菌方法。

二、呼吸机操作面板、监护仪面板、微量注射泵、输液泵等手频繁接触的各种仪器表面应使用消毒剂擦拭,每日不少于2次;有多重耐药菌等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时,增加消毒频次。

三、呼吸机螺纹管、雾化器、湿化罐、湿化瓶、咽喉镜等诊疔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直接置于封闭的容器中,由消毒供应中心(CSSD)集中回收处理。

若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则应使用双层硬质塑料袋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四、听诊器、血压计、叩诊锤、电筒、血管钳、剪刀等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使用消毒剂擦拭,每日至少2次。

五、经接触传播、空气传播和飞沫传播的感染性疾病患者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专人专用,条件受限时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六、床栏杆、床旁桌、门把手等患者周围物品表面应使用消毒剂擦拭,每日至少2次;有多重耐药菌等医院感染暴发或流行时,增加消毒频次。

护理站台面、病历夹、电话按钮键、鼠标等应每日清洁消毒至少1次。

第二节阮毒体、气性坏及突发不明原因的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标准操作规程一、准备1.操作者:穿工作服和抗湿罩袍或围裙,戴圆帽、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橡胶手套或防刺穿乳胶手套。

2.用物:清洗剂、毛刷、棉签、网篮、高压水枪、高压气枪、超声波清洗机、清洗消毒器。

二、操作1.将回收的感染器械(器具)和物品按病原体的不同选择相应的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严格控制消毒液浸泡时间,打开器械所有的轴节和卡锁,完全浸没在液面下,以便器械与消毒液充分接触。

医院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标准操作规程【可编辑全文】

医院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标准操作规程【可编辑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医院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标准操作规程一、消毒灭菌设备的监测(一)清洗消毒器的监测1.日常监测: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

2.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清洗消毒器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

3.化学消毒: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4.消毒效果监测: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每次检测3件~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二)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1.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

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

2.化学监测法: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则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

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经过灭菌和灭菌是否合格。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

3.生物监测法:(1)应每周监测一次。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规定,将嗜热脂肪杆菌芽胞菌片制成标准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或使用一次性标准生物测试包,对灭菌器的灭菌质量进行生物监测。

标准生物监测包置于灭菌器排气口的上方或生产厂家建议的灭菌器内最难灭菌的部位,并设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如果一天内进行多次生物监测,且生物指示剂为同一批号,则只设一次阳性对照即可。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供应室负责全院灭菌物品的供应任务,灭菌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灭菌质量和灭菌器的灭菌效果与操作情况密切相关。

湿包是蒸汽灭菌中常出现的问题,因为,潮湿使包裹内外形成一个连续的液体通道,使包裹的无菌性受到破坏,所以视为灭菌失败。

必须重新包装灭菌方可下送至临床科室使用。

如此反复的消毒灭菌既浪费时间又消耗材料,也影响临床正常工作,因此,供心室工作中应注意对湿包的识别判断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1湿包判断根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规定,消毒包含水量一般不超过3%,超过6%为湿包。

有以下情况之一致使包装材料受潮造成生物破坏,均视为湿包。

1.1消毒包外有水滴,触摸包布有潮湿感。

1.2固定的化学指示胶带有水痕迹。

1.3消毒包内有水滴。

1.4消毒包内有被吸收的水分。

被吸收的水分是指盆具和器械盘垫的吸水巾吸收的细小水分,通常只在打开消毒包后,检查触摸吸水巾时才发现。

这部分水分可通过蒸发和再冷凝穿过包裹布。

2引起湿包的因素2.1锅炉房供给蒸汽不稳定,蒸汽压力不足0.3MPa。

2.2蒸汽中水分含量过高。

2.3干燥时间不足。

2.4待消毒包过大,布包包装过紧,器械包包内器械件数多,没有用吸水巾分隔,产生冷凝水不易汽化。

2.5灭菌前后消毒包摆放不当致使潮气不能脱离包裹。

2.6金属物品置上层冷凝水滴湿下层布类物品。

2.7消毒车架上灭菌物品紧贴锅壁或锅底被冷凝水打湿。

2.8蒸汽排出管道未及时清除纤维屑及沉积物致堵塞不畅。

2.9灭菌器性能的维护及保养不当。

3湿包控制3.1加强与锅炉房的沟通,取得适合灭菌所需的安全稳定蒸汽,避免正在灭菌中锅炉加水。

灭菌前排尽管道内冷凝水,预热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2强制干燥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灭菌结束后,灭菌器内温度降至60℃以下,待自然冷却10分钟以上再打开灭菌器,取出灭菌物品。

清洗消毒器的操作方法

清洗消毒器的操作方法

清洗消毒器的操作方法
1每日设备运行前检查
1.1应确认水、电、蒸汽、压缩空气达到设备工作条件,医用清洗剂的储量充足。

1.2舱门开启应达到设定位置,密封圈完整;清洗的旋转臂转动灵活;喷淋孔无堵塞;清洗架进出轨道无阻碍。

1.3应检查设备清洁状况,包括设备的内舱壁、排水网筛、排水槽、清洗架和清洗旋转臂等。

2清洗物品装载
2.1清洗物品应充分接触水流;器械轴节应充分打开;可拆卸的部分应拆卸后清洗;容器应开口朝下或倾斜摆放;根据器械类型使用专用清洗架和配件。

2.2精密器械和锐利器械的装载应使用固定保护装置。

2.3每次装载结束应检查清洗旋转臂,其转动情况,不应受到器械、器具和物品的阻碍。

3设备操作运行
3.1各类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程序的设置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3.2应观察设备运行中的状态,其清洗旋转臂工作应正常,排水应通畅。

3.3设备运行结束,应对设备物理参数进行确认,应符合设定程序的各项参数指标,并将其记录。

3.4每日清洗结束时,应检查舱内是否有杂物。

4注意事项
4.1冲洗、洗涤、漂洗时应使用软水。

冲洗阶段水温应<45℃。

4.2终末漂洗、消毒用水电导率应≤15μS心υ(25°C)°
4.3终末漂洗程序中宜对需要润滑的器械使用医用润滑剂。

4.4应根据清洗需要选择适宜的医用清洗剂,定期检查清洗剂用量是否准确。

4.5每日清洗结束时,应清理舱内杂物,并做清洁处理。

应定期做好清洗消毒器的保养。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位置 排气口的上方,靠近门处
时间:≤3.5分钟 温度:132 ℃~134 ℃
4.灭菌质量的监测
颜色不均匀一致,B-D试验不通过,可再重 复一次B-D测试,如合格,灭菌器可以使用; 如不合格,则灭菌器不能使用,需检查B-D 测试失败原因,直至B-D测试通过后该锅方 能使用。
4.2.2 B-D测试结果判读(测试前后对比)
3.消毒质量的监测
3.2化学消毒
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 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3.3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监测结 果符合GB15982要求。G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中度危险性医疗器材的菌落总数应≤20cfu/ 件(cfu/g或cfu/100cm2);不得检出致病 性微生物。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内容
CONTENTS
PART ONE
清洗质量的监测
PART TWO
消毒效果的监测
PART THREE
灭菌质量的监测
PART FOUR
质量控制与可追溯要求
前言
发放
回收
分类
工作流程中最为重要
储存
清洗
消毒供应中心
工作流程
灭菌
消毒
过程受控
包装
检查
医院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和用品的灭菌质量,是病人健康和医疗安全的保障,这一切 依赖于消毒供应中心每位员工高度的责任感,而责任感就体现在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消毒 供应中心的九大工作流程,最为重要的是把控每一个环节工作过程中的质量。
有ATP,可以定量分析污染物的多少。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完整版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完整版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基本信息中文名称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外文名称 surveillance standardfor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引用文件 GB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范围适用于医院CSSDPartⅢ:surveillance standardfor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tion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4.2.2.2.1、4.4.1.6、4.4.2.3.2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巩玉秀、么莉、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宇、黄靖雄。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供应室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制度
(一)器械清洗效果、清洗消毒设备消毒效果、灭菌器灭菌效果应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监测。

(二)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由岗位工作人员完成日常监测,由经验丰富的专人完成定期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如实记录在质量监测记录上。

(三)监测内容及要求。

1、器械清洗效果监测
(1)日常监测: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或借助带光源的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表面及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

(2)定期抽查:每月应随机至少抽查5个待灭菌的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效果,方法同日常监测,并记录检查结果。

2、清洗消毒机及其效果监测
(1)日常监测: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

(2)定期检测:每个月采用喷淋型清洗监测卡对清洗消毒机进行监测,每次监测清洗机的不同部位,做好标记,并记录。

3、灭菌效果的监测
(1)高压灭菌效果监测:物理监测,每批次监测;化学监测,每包内外监测;生物监测,每周监测;灭菌植入物,每批次监测;B-D 试验,每日检测。

(2)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监测:物理监测,每批次监测;化学监测,每包内外监测;生物监测,每天第一锅监测。

4、要求
(1)应建立清洗、消毒、灭菌操作的过程记录,内容包括:
①应留存清洗消毒器和灭菌器运行参数打印资料或记录。

②应记录灭菌器每次运行情况,包括灭菌日期、灭菌器编号、批次号、装载的主要物品、灭菌程序号、主要运行参数、操作员签字,及灭菌质量监测结果等,并存档。

(2)记录应具有可追溯性,清洗、消毒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存期间应≥6个月,灭菌质量监测资料和记录的保留期应≥3年。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器使用要点流程图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器使用要点流程图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器使用要点流程图 1使用前评估清洗消毒器各项参数指标,且在核定范围之内,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评估水源、电源、蒸汽、压缩空气是否充足。

2 .适应范围:适用于金属、橡胶、塑料、玻璃、乳胶等器材的龊3 .环境宽敞明亮、安全,温湿度符合要求,无暴露的热源和火源。

1 .人员准备:衣、帽、鞋、穿戴整齐,穿防护衣、戴手套、戴口量2 .滴洗消毒器的监测指示物、清洗消毒器的性能检测仪。

1检查清洗消毒器腔体内有无异物,检查喷淋臂能自由转动、无堵塞,喷水管通畅。

3 .检查医用清洗剂和医用润滑剂是否充足,检查管道是否通畅、有无渗漏。

4 .检查打印机的用纸是否充足,备用状态。

5 .装筐需放置正确位置,箧内物品不应超出筐体外,以免影响清洗,严格按标识牌装筐,以免清洗程序错误。

保证筐内无棉球等漂浮物,防止堵塞喷水孔。

清洗过程中保证卸载台面无筐及其他异物1.每周应清洁清洗消毒器外部和各舱内部,避免使用摩擦性清洗用具O、2.根据需要对各腔除垢,清洗各汽水分离器,检查保养各试剂泵、各循环泵。

3 .清洁各舱的旋转式喷杆及配件上的旋转式喷杆,其清洁方式见厂家操作说明书。

4 .监测每注次清洗消毒器以及Ao 值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监测每批次清洗消毒的温度、时间:监测每天纯化水、软水水质。

1 .每月抽查待灭菌包清洗质量;每季度监测消毒后看接使用物品及使用中消毒液的细菌数。

2 .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及时进行清洗效果质量监测。

3 .定期采用清洗监测指示物用于清洗过程的效果监测及清洗消毒器的验证。

每年由清洗机厂家采用清洗机温压检测仪对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进行检测,并将检i 财记录存档。

1 .每天最后•次清洗循环结束后,先让机器冷却,然后清洗旋转臂、内舱底部过滤网。

2 .检测完毕整理记录留存,整理用物,操作人员规范洗手。

1检测方法正确,检测结果合格,记录规范。

3 .人员职业防护到位,无职业暴露发生。

消毒供应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监测工作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监测工作管理制度Ⅰ目的明确消毒供应中心监测要求和标准,保障无菌物品合格。

Ⅱ范围消毒供应中心Ⅲ制度一、规范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和卫生部行业标准要求,对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等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建立操作过程记录,正确判断清洗、消毒及灭菌检测结果,规范书写或打印。

二、设专人负责监测工作。

要求监测人员工作能力强,专业技术精,慎独意识强,具有一定的发现问题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其工作过程及终末质量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查并记录。

三、消毒供应中心建立完善的各项监测项目,对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规范落实日常监测与定期监测。

日常监测包括清洗剂、消毒剂的配置浓度监测、清洗消毒器运行参数监测、清洗消毒后的器物逐个检查保养、灭菌运行中的物理监测、化学监测、生物监测等。

定期监测包括清洗效果监测,一年一次;消毒物品监测,三个月一次;灭菌物品效果监测,一月一次;生物监测,一周一次,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监测,每批次一次;物体表面、手卫生效果监测,一季度一次;空气培养,一季度一次。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以保证消毒灭菌效果和供应质量。

四、定期对清洗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检查结果符合行业标准要求。

五、设备维护与保养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等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

清洗消毒器、低温灭菌器等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度进行检测校验,确保合格使用。

六、在监测中发现问题,立即上报护士长,查找原因,及时整改,持续跟踪监控。

Ⅳ参考依据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1-2016)2.《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310.3-2016)4.《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效果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效果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效果检测标准操作规程(一)目测和放大镜检测1.检测时机和频率:重复使用器械清洗后灭菌前。

每一批次清洗好器械中,随机抽20%进行目测或放大镜下检测。

2.器材准备:带光源放大镜。

3.检测方法:抽查到的或可疑的器械,直接用肉眼观察或在放大镜下仔细观察。

4.结果判断:目测或放大镜下观察合格,必需符合以下指标。

(1)器械表面没有可以剥落的污物;(2)器械表面没有洗涤剂或影响金属光泽的污物;(3)器械表面或刃面无损伤。

(二)残留血检测1.检测时机和频率:重复使用器械清洗后灭菌前。

每一批次清洗好器械中,随机抽5%左右的器械进行残留血检测。

2.试剂准备:粪便隐血试验试剂盒,包括隐血(oB)测试卡、显色剂A(I)evelopel·A)、显色剂B(I)eveloperB)、阳性对照、半定量比色卡。

隐血试验灵敏度为>50g/件。

3.检测步骤:(1)随机抽取已清洗的医疗器械;(2)取隐血半定量纸片,用剪刀剪成2小块;(3)在试纸上先滴加I)eveloper A液,然后滴加[)eveloper B液;(4)持该试纸在待检器械表面反复擦拭;(5)观察试纸变色情况,于2~5 min内比对半定量比色卡进行判读。

4.结果判断:(1)立即产生深紫色,报告为(++++),代表血量>4 00 g/件;(2)10 s内产生深紫蓝色,报告为(+++),代表血量为2000~4 000g/件;(3)1 min内产生紫红色,报告为(++),代表血量为200~2 00ug/件;(4)1~2 min内才逐渐产生淡紫红色,报告为(+),代表血量为50~200”g/件;(5)判断时间内无任何紫蓝或紫红的颜色反应,报告为(一),代表血量<50g件。

5.注意事项:(1)阳性最终呈色反应为紫红或紫蓝色,其他颜色反应皆视为阴性结果;(2)冬季室温过低时,反应可能较迟缓,应适当延长观察时间;(3)由于过氧化氢具有腐蚀性,因此在操作时做好个人防护;(4)本显色反应在20min后会褪色,无法保存,因此所有结果均应在5 min内判断记录完毕。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瑞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江苏省南京市卫生局、煤炭总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亿、巩玉秀、么莉、任伍爱、张青、张流波、李新武、钱黎明、冯秀兰、王易非、钟秀玲、武迎宏、张宇、黄靖雄。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 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WS310.1和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traceability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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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消毒器(机)清洗效果监测标准操作规程
一、监测时机与频率
1.日常监测:每班次记录清洗温度、时间与每个操作流程,并使用放大镜或肉眼检测器械清洁效
果,做好记录,如残留物类别与器械清洗合格率。

2.定期监测:清洗消毒器在新装、大修、更换清洗剂、改变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式、改变装载
物品、改变清洗程序时,进行清洗质量监测。

二、监测材料
1.监测物品:测试物在一个标准方式下进行污染。

测试物可选择普通外科器械(使用含接合处的外
科器械,剪刀与止血钳的使用比率为1:1)和微创外科器械(代替钢性内镜的模拟物品由下列不锈钢管
构成,每个壁厚约为1 mm,长度为150 1T11TI,内径为8 mm或长度为300 mm,内径为4 mm和6 mm)。

2.测试指示物和T()SI(test object surgical instruments):去纤维蛋白的羊血或粗粒小麦粉
和T()SI等符合国际或国家标准的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卡)。

选择测试指示物种类应符合被测试设备要
求。

3.蛋白质残留测试:蛋白质残留由茚三酮(Ninhydrin)进行染色、邻苯二甲醛(oPA)测试法、双缩
脲(biuret)法。

三、评价标准
1.监测物品结果:至少要有95%的器械看上去是清洁的;余下的5%必须是看上去算是清洁的。

2.测试指示物:根据使用说明书判断是否合格。

3.蛋白质残留检测:器械上的蛋白质数量应低于制造商规定的要求或在限值范围内。

四、测试方法
(一)试验器械接种污染物
1.普通外科器械:
(1)让血液在室温下平衡,将试验器械彻底清洁干燥,在室温下用刷子把试
验污染物涂抹在器械表
面的接合处和皱褶处。

注意,血液要在10 min内(完全凝固前)使用,试验污染物的总用量应为清洗消
毒器清洁阶段总用水量的o.05%(例如:20 L水使用10 m1的血液)。

(2)每个托盘放置20个接种了污染物的试验器械,按水平位置任意摆放。


有器械应在30 min内
准备好并放置在托盘上。

(3)将器械置于托盘中,在室内环境温度和湿度下干燥约30 min。

取出器械,
检查每个器械是否存在过多的试验污染物,若在器械表面的凝固污染点直径>5 rnlTl,则用吸水纸将其去除。

然后将器械倒置于另外的托盘上,静置干燥30~60 min。

2.微创外科器械:
(1)让血液在室温下平衡,将试验污染物充满内腔,使内表面充分湿润,应
保证试验器械内腔畅通(例如:用压缩空气输送通过内腔),然后用刷子将薄层血液刷在试验器械外表面。

注意血液要在10 min
内(在完全凝固前)使用。

(2)将污染测试器械与喷头以及接口(1Her—locks)连接好,至少每种连接类
型有3个测试器械,根
据制造商说明书要求把其放在负载架上。

(3)所有器械应在30 min内准备好并放置在负载架上。

(4)将器械放在负载架上干燥60~90 min 0,
(二)测试方法
1.普通外科器械:
(1)将装有测试器械的托盘放入清洗消毒器,放置满载后启动清洗消毒器,根据制造商
说明书运行
外科器械清洁程序。

(2)在清洁阶段结束后立刻停止程序,卸载清洗消毒器。

(3)每个型号的负载应至少在清洗消毒器内进行3次清洁程序。

(4)若没有足够的器械使清洗消毒器达到满载,应运行足够的程序来检查清洗消毒器中
每个位置的
情况,并根据制造商说明书在空位置的托盘中放置清洁物品。

2.微创外科器械:
(1)将测试器械放人清洗消毒器,放置满载后启动机器,根据制造商说明书运行相应的
清洁程序。

(2)在清洁阶段结束后立刻停止程序,卸载清洗消毒器。

(3)每个型号的负载应至少在清洗消毒器内进行3次清洁程序。

(4)应根据制造商说明书把空置的喷头连接到清洁的物品上。

(5)可采用适合的工业生产用的清洁指示物,至少有1种指示物可与每种类型的连接喷
头连接,根
据制造商说明书在清洁程序完成后进行评价。

(三)结果判定
1.普通外科器械:
(1)检查残留污染物。

当清洗器清洗结束后,目测每个器械的轴节处以及接合处展开和
闭合的状态。

记录清洁干净和不干净的器械数量(在正常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血迹即认为清洁干净);
计算试验器械残留污染物的比率,结果用百分比表示。

当对结果产生怀疑时,建议通过蛋白质检测试验(例如双缩脲反应)来确认是否存在残留的试验污染
物。

若使用了清洁指示物,则按指示物制造商说明书来检查指示结果。

(2)判定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者则认为清洁效果符合要求:至少95%的测试器械不
存在可见的
残留试验污染物;器械上的蛋白质数量应低于制造商规定的要求或在限值范围内;清洁指示物的指示结果应在制造商规定的限值范围内,若适用。

2.微创外科器械:
(1)检查残留试验污染物。

目测检查微创器械的外表面,记录清洁干净和不干净的器械
数量(在正常
光线下,用正常视力观察,无可见的血迹即认为清洁干净)。

擦拭内表面,检查棉签是否存在可见的污染物,如果不存在,则需通过蛋白质检测试验(例如双缩脲反应)来检查棉签上的蛋白质。

.根据制造商说明书要求来评价试验结果。

应不考虑非污染测试物品的残留污染物。

(2)判定依据。

清洗消毒器满足下列要求就认为达到了满意的清洁效果:在测试器械的
外表面没有
发现可见的残留试验污染物;器械内腔中蛋白质数量应低于制造商规定的要求或在限值范围内;清洁指
示物的指示结果应在制造商规定的限值范围内,若适用。

五、注意事项
当清洗结果不合格时,应检查水压、清洁剂种类、污染器械待处理时间、器械放置方法及容量等多
种相关影响因素,同时可联系清洗消毒器厂家工程师,共同分析原因,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应由厂家进行
调试,调试合格方可使用。

六、记录
每次监测完后,完整详细地记录监测结果。

内容包括清洗消毒器编号、清洗程序(清洗程序包括预
洗时间、主洗时间及水温、中和、抽吸清洁剂比例及温度、冲洗时间、消毒温度及持续时间等参数,应
记录清楚)、装载物品及数量、指示物放置位置、指示物清洗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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