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手册(公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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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中建八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流程 (1)

二、施工人员基本信息卡 (2)

三、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卡 (3)

四、律师告知函 (4)

五、入场安全须知 (5)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6)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7)

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8)

九、分包施工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9)

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般规定) (10)

十一、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问答卷 (11)

十二、建筑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考核试卷.19 十三、工人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手册 (22)

十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诺书 (29)

一、中建八局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流程

施工人员到项目后(生活区),由分包单位安全员收集整理新入场人员信息资料(主要包括:是否为第一次从事建筑施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数码照相、特殊工种上岗证件复印件等)并登记花名册后报项目安全部(所有资料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申请入场安全教育→经项目安全部对入场人员信息资料核实后确定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由分包单位安全员带入安全教育场所(项目职工夜校或指定地点)→项目安全部组织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班组、项目部、公司三级、附律师函)→三级安全教育考试→教育人和受教育人双方在三级教育卡上签字确认→给安全教育考试合格的施工人员发放胸卡(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的施工人员,须进行再教育和重新考核;对三次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作退场处理)→项目安全员验收个人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发放、黏贴安全帽编号(花名册编号、施工人员进场手册同一编号、安全帽编号、胸卡编号、床位卡号要五号同一)→施工现场危险源告知(由项目部安全员带入施工现场讲解)、进场安全技术交底(项目责任工程师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上岗作业。

说明:

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均必须接受安全教育。

2.对于第一次进场的施工人员,安全教育不低于48小时,其他施工人员不得低

于24小时。

3.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总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

产基本常识;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源;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4.对安全教育考核合格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上岗证件和1年内的体检

合格证明),必须另外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考试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大连分公司

二、施工人员基本信息卡

三、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卡

项目名称:No:

四、律师告知函

各位工友:

为确保您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维护您及他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施工环境,现将与施工现场管理相关的法律知识及中建八局规章制度予以告知。

1、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务工人员与聘用劳务单位系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施工现场工作,由总承包施工单位指挥、组织施工、但其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总承包施工单位对务工人员不承办劳动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务工人员必须要与劳务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

2、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禁止赌博行为,情节严重者将以赌博罪定罪量刑;情节轻微者,将视情节受到劳动教养、拘留、罚款等不同处罚。

3、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规定,盗窃他人(包括单位和个人)财务金额较大的将以盗窃罪定罪量刑;金额较小,视情节将受到劳动教育、拘留、罚款等不同处罚。外来务工人员无权处置施工现场的任何财务,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生产材料、废旧材料、边角余料。

4、根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围攻管理人员、损坏、破坏现场设备、成品、原材料、临时设施、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者,视情节将受到劳动教育、拘留、罚款等不同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禁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根据《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作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二)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等;处警告或者55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警告或者5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5日以下拘留:(一)违法相反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第六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够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法相反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发火灾的”

8、根据《建筑消防工程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有关消防法规定……造成危险后果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根据《总分包承包合同》及《中建八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全体从业应当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遵守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为了您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仔细阅读《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告知书》、《中建八局安全生产禁令》并在以后的施工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违反者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教育、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究。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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