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五大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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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五大骗术全曝光 精品

金融诈骗五大骗术全曝光 精品

金融诈骗五大骗术曝光骗局一:体外循环术惯用手段:银行的内部人员以资金存入银行可获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利息为诱饵吸引储户,并给其开具“大额存款凭单”。

约定一定时间内储方不得取款。

该内部人员在得到这笔存款后,并未列入银行账目,而是私自放贷,从中赚取利息差。

典型案例:1995年,宋纲在担任某银行支行某储蓄代办所负责人期间,采用此种手段诈骗多家公司人民币4800多万元。

危险系数:5。

堂而皇之的身份,让人自然产生信赖感,以后要小心提防这种“披着羊皮的狼”。

骗局二:萝卜章蒙人惯用手段:刻印假章所谓萝卜章,伪造金融凭证。

在找到目标后,利用机会搞到在银行有大宗存款单位留在银行的预留印鉴,通过某种渠道,找人私刻印章,盖在支票上,用此伪造支票,到银行支取现金。

典型案例:1997年10月至1998年9月间,成敬、陆峰等人用此办法分别骗取了多家企业的巨额资金,涉案金额竟达1.5亿元之巨!危险系数:5。

诈骗手段虽然传统,却令人防不胜防。

骗局三:高科技造假惯用手段:印章造假采取“多媒体打印机的彩色喷墨技术”。

由于“办公自动化”的兴起,有些单位的传统印章退出历史舞台,改用多媒体打印机彩色喷墨技术打印,所谓“电子签章”。

这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用该方法诈骗也渐渐增多起来。

典型案例:1998年9月,沈恺平以资金存入其指定银行可以获得更多的贷款为诱饵,诱使天津某公司将资金1000万元存入某银行某支行,之后沈恺平利用电脑复制出该公司的印章,并采用彩色喷墨打印到支票上,诈骗1000万元。

危险系数:4。

用错地方的高科技。

骗局四:“惊险”调包术惯用手段:犯罪人事先准备好两个信封,一个里面装白纸,另外一个装有金融凭证,在交付给客户的时候,以“调包”的手法,骗取金融凭证,进而达到非法占有之目的。

典型案例:1999年7月26日,魏政化名“王强”,冒用香港某公司经理的名义,在海淀区翠宫饭店,谎称能为香港某公司在境外开办信用证。

利用事前准备好的装有白纸的信封,与装有银行汇票的信封进行调换,骗取某公司开出的银行汇票3张,金额为1298万元。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手段或者方式,通过向公众募集资金,并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从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常常是以欺诈、违法等手段为基础,对投资者造成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我们需要了解非法集资的常见套路,以便提高警惕。

非法集资常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骗子们往往以高额的利息或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让他们觉得这是一个能够快速致富的机会。

他们会声称自己掌握了某种投资技巧或者内幕消息,承诺投资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巨额收益。

然而,这些所谓的高回报往往只是虚假的承诺,实际上是用来掩盖非法集资的真相。

非法集资常常利用社交媒体来宣传。

骗子们会利用微信、QQ群、微博等社交媒体平台,通过发布虚假信息、制造热点话题等方式来吸引投资者。

他们会制作虚假的投资项目宣传片或者文章,在其中夸大投资项目的前景和回报,并声称自己是某个知名企业的高管或者投资专家。

这种宣传手法往往能够迅速吸引大量的投资者,使他们对项目产生信任和兴趣。

非法集资常常利用朋友圈推广。

骗子们会通过自己的朋友圈或者亲朋好友的朋友圈,故意制造一种“炫富”氛围,展示自己过上了豪华生活,获得了巨额财富。

他们会发布一些虚假的照片或者文字描述,让人误以为他们是成功的投资者,从而引起其他人的羡慕和追随。

这种方式往往能够迅速传播,形成一种“口碑营销”的效应,吸引更多的人投资。

非法集资常常利用亲情、友情等感情纽带来进行诱骗。

骗子们会利用自己的社交关系,通过亲戚、朋友等方式来推销投资项目。

他们会故意选择一些关系密切的人,利用亲情或者友情的纽带来建立信任,使人们更容易相信他们的承诺。

他们会以亲戚朋友之间的关系为借口,让人们觉得这是一个可以信任的投资机会,从而掏空他人的钱袋。

非法集资常常通过线下推广活动来吸引投资者。

骗子们会组织一些线下的投资推广活动,通过现场演讲、讲座等方式来宣传投资项目。

他们会邀请一些看似权威的专家或者成功的投资者来进行演讲,为自己的投资项目背书。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是指一种非正常的投资行为,即以高回报为噱头吸引投资者加入,并以新投资人的资金支付老投资人的利润,形成一种资金链、金字塔结构,达到高额回报的目的。

其名称来自于上世纪初的美国商人庞氏,他通过此种方式骗取了大量投资者的资金并逃逸,导致很多人破产,甚至带来了市场的恐慌和社会动荡。

庞氏骗局所涉及的投资对象通常是一些不熟悉金融市场的普通人,他们通常因为追求高额回报而加入其中;而背后的骗子则利用高额回报慢慢吸引越来越多的人进入,构成了一个虚幻的资金链。

在这种结构下,只有游戏规则符合最初许诺的“好处”时,金字塔才会逐渐加宽,每一级参与者能获得他们所期望的回报;而当利益回报无法达到时,金字塔就会崩溃,参与者所投入的资金也就化为了乌有。

庞氏骗局的本质是一种非正常投资,通过高额诱人、无形资金链掩护等手段,将投资者的资金愚弄为骗子的牟利工具。

骗子有意或无意地依靠着这些手段,坑骗着无数的人,使他们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为了避免被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所伤,投资者应该认真考虑自己的投资计划,选择安全、风险小的投资项目,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投资计划。

当遇到虚假宣传或不合理利润回报的投资计划时,应该保持警惕并及时向相关机构投诉。

在社会层面上,政府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众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财商教育水平,学会判断和识别金融市场上的各种投资项目,避免被骗。

总之,非法集资的“庞氏骗局”是一种恶劣的金融行为,它给人们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压力。

对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加强投资者的防范意识,加强市场监管,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健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非法集资“十大类型骗局”梳理及防范支招

非法集资“十大类型骗局”梳理及防范支招

非法集资“十大类型骗局”梳理及防范支招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9年第02期近年来,非法集资类大案要案频发,蔓延全国,众多投资人的钱财付之东流。

那些看起来高大上的理财平台、曾让人日进斗金的“理财公司”怎么会一夜之间就人走楼空?对此,公安机关梳理近年来侦办的众多案件,总结出非法集资的“十大骗局”。

非法集资“十大骗局”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五、以商品銷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十、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骗子的套路第一步,先画个大饼诱惑人;第二步,及时足额给付利息让你尝到甜头;第三步,撒开大网来者不拒地收钱;第四步,资金链断裂,骗子卷款消失。

如何防范参与非法集资,失去的不仅仅是钱,往往还有诚信甚至亲情。

人们要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切勿轻信“高回报、无风险”的承诺。

民警为您提供防范小妙招。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比如发行股票、销售保险、开展P2P业务、发行私募、基金业务、小额贷款、担保公司,都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可到监管部门网站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看宣传方式。

要看是不是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获取的集资信息,或是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

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

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四看参与集资的主体,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

物业温馨提示非法集资提示

物业温馨提示非法集资提示

物业温馨提示非法集资提示尊敬的业主们:近日,社会上出现了一些非法集资的案件,给一些业主朋友带来了损失。

在此,物业公司特地为大家准备了一份温馨提示,希望帮助大家识别非法集资的陷阱,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吸收公众资金的行为。

这些行为通常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传销、庞氏骗局等手段进行宣传、招揽,引诱公众投入资金。

二、如何识别非法集资?1. 不合理高额回报:非法集资诈骗通常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承诺每年几十甚至几百倍的回报,这是不合理的。

正常的投资回报率应该是合理的,切忌被高额回报所迷惑。

2. 无实体项目或产业支撑:非法集资通常缺乏实体项目或者产业支撑,只是打着金融创新、电子商务等旗号,实则没有产业支持。

业主在参与投资之前应该仔细分析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慎重决策。

3. 缺乏合法资质:非法集资往往缺乏合法的金融牌照或者资质,没有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业主们在选择投资项目时要注意查验其是否具有合法资质。

4. 不透明的运作机制:非法集资往往缺乏透明的运作机制,对外公布的信息不详细、不真实,业主们在参与投资时应该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合法手续和证件,并签订合同。

5. 强制性招募:非法集资往往采取强制性的招募方式,要求投资者拓展下线,形成金字塔式的组织结构。

这种运作模式存在明显的传销嫌疑,业主们千万要慎重考虑。

三、如何防范非法集资?1. 提高警惕,不贪图不合理高额回报。

2. 仔细分析投资项目的实际运作情况,多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3. 注意查验投资项目是否具有合法资质,是否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

4. 要求对方提供合法手续和证件,并签订明确具体的合同。

5. 不盲目相信他人的承诺,保持理性思考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6. 举报违法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希望大家能够警惕非法集资的风险,理性投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作为业主,我们也要互相提醒,共同维护小区的平安和和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分析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指的是以获得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组织人员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最终以无法支付高额利润为由,欺骗参与者的钱财,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其所谓的“高额利润”一般超过银行存款利率的数倍,甚至十几倍、甚至几十倍以上。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的核心在于“传销”,其骗局经历了种种变形,从最初的“大发放”、“赚钱计划”的盘局,到后来的“调理风水”、“道教风水”的传销活动等等,其传销形式更是随幸存者的变化而不断变化。

庞氏骗局的流程通常是这样的:首先,诱导大量人员加入某一所谓的“赚钱计划”,并且以高额分红来吸引更多的人员;随后,发动这些加入者通过发展他人来获得更多的分红,这一过程由于个体利益驱动,很容易掀起热潮;当最后一批加入者无法获得相应的分红之后,庞氏骗局就开始变得疲软了,最终,整个骗局崩溃,参与者无法得到相应的赔偿。

庞氏骗局比较容易被人们嗅出来的原因在于,其所谓的“高额利润”往往是不可持续的。

对于庞氏骗局的参与者们,如果仅仅是从高利润的诱惑做为考虑因素参入其中,是非常不明智的。

其次,庞氏骗局的高额利润的标志通常是通过诱骗加入者进行交易,而非真正的生产的;同时,庞氏骗局所推销的商品、服务等往往是不可靠的,很多可能都是以欺骗的方式获取的。

为了预防庞氏骗局,我们应该加强对其背后逻辑的了解,正确加强能力、提高基础素质等方面来防止资金流失;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法规制定的和监管实施的力度,关注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背后。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避免非法集资活动对我们生活的一切造成的潜在危害。

非法集资骗术大盘点:万变不离其宗

非法集资骗术大盘点:万变不离其宗

非法集资骗术大盘点:万变不离其宗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尤其是P2P网络借贷机构野蛮生长,泛亚事件、e租宝事件等为P2p蒙上一层阴影,日益翻新的骗术花样,总有一些共同之处,千林贷梳理出了以下几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提醒投资者别掉坑。

变法一:没有明确标的虚拟理财“月收益30%”“1万元一年变23万元”“满15天即可提现”……一家名为“MMM金融互助社区”凭借高额收益,曾一度吸引投资者趋之若鹜。

2015年以来,与之类似的虚拟理财相继出现。

此类虚拟理财多以“互助”“慈善”“复利”为噱头,无实体项目支撑,无明确投资标的,无实体机构,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宣传推广、资金运转等活动完全依托网络进行。

变法二:打“养老”旗号诱老年人加盟2015年,一家名为成吉大易的公司在国内多地借“养老项目”为名进行集资,诱使许多老人参与,最终却“人去楼空”。

不少投融资中介打着“养老”旗号非法集资,有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有的则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体投入资金。

变法三:号称内购VIP实则房企变相融资有的购房人还在为获得“内部认购”资格欢欣鼓舞,其实可能已在不知不觉中落入骗子圈套。

一些房地产企业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有的甚至是项目还没进行开发建设前,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等形式,变相进行销售融资,有的还存在“一房多卖”。

变法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目前,一些非法股权众筹、买卖原始股的集资诈骗手段也不断出现。

这类骗术往往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变法五:地方交易场所包装理财产品向公众出售去年,昆明泛亚非法集资案案发,涉及数十个地区,集资金额数百亿元。

非法集资花样多,众多套路要认清

非法集资花样多,众多套路要认清

栏目编辑:朱玲萃******************非法集资花样多, 众多套路要认清⊙程旭亮/朱 海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违法行为。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专门发布提示,提醒消费者务必提高对非法集资的认识,做好风险防范,并总结出了7类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具体如下:1.假借P2P之名,吸收资金后进入平台账户形成资金池,行非法集资之实,将资金置于极大风险之中,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款就无法兑现。

2.假借私募基金之名,违反私募基金募资规定,不设投资门槛,不限投资人数,公开宣传销售,将投资款置于极大风险之中,资金安全难以保障。

3.开设投资管理公司,宣称有专业操盘手可以代为操作期货、外汇、贵金属等交易,或者宣称购买国外公司股权,承诺本“免费装修”是个“有偿”陷阱⊙刘 琛近期,不少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上一些企业打出了“免费装修”“装修款N年返还”的旗号吸引消费者,但是签单之后商家往往违背承诺,并以各种说辞进行额外收费,一些经营者甚至“人去楼空”,使消费者蒙受很大的损失。

事实上,不止“免费装修”“装修款N年返还”等噱头频现,价格不透明、钓鱼陷阱、合同避责、企业跑路等乱象在家装行业也时有发生。

装修市场猫腻重重,种种消费陷阱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令家装行业陷入“信任危机”。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家装行业近年来也扩张迅速。

但相关行业标准与管理却没能及时升级,准入门槛过低、标准不统一、监管“真空”等制约着行业发展。

有的家装公司可能连基本的建筑施工流程都不了解,“租个场地、注册个营业执照”就能开装修公司。

站在消费者角度看,家装行业专业性强,一般消费者缺乏装修知识,对装修材料质量辨别能力较差,难免遭遇消费纠纷事件。

生活慧眼:非法集资五种常用手法揭秘

生活慧眼:非法集资五种常用手法揭秘

生活慧眼:非法集资五种常用手法揭秘一、篇首语伴随财富的增长,人民群众的投资理财需求不断加强,互联网+金融应运而生,并在金融行业的领地中攻城略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多元、更便捷的理财渠道。

然而,在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大潮中,李逵与李鬼同时出道,鱼龙混杂的投资、理财项目充斥其中,各式名号、各色包装让人民群众一时难辨真伪,投资骗局防不胜防,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屡禁不绝,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的金融秩序造成了巨大危害。

二、“偷换概念”型打着P2C的幌子,将伪造的借款债权包装成高收益的理财项目,通过销售虚假的理财项目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15年3月,江某从他人手中购入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但他并未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而是超出公司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在发布、销售理财产品上动起了歪脑筋。

为迷惑投资人,江某自创用款公司对个人的P2C网络借贷概念,打起了P2C的幌子,伪造用款公司向其借款的事实,为吸引投资人,江某还将这些虚假债权包装成年化收益率在12%至15%之间的理财产品,吹起来一个个优质理财产品的肥皂泡。

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没有取得发布、销售理财产品资质的情况下,江某让其公司职员通过公司网站、设展台推销等方式对外宣传、销售其伪造的理财项目,并承诺保本付息以吸引投资者。

通过这种销售理财产品的方式,江某共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200余万元。

由于江某的公司未有实际投资,没有贷款收益支撑公司资金运转,公司运营以及兑现投资人的“理财收益”完全依靠后续投资人的资金维持,江某的资金链随着投资者人数的增多、兑现理财收益压力增加而不断吃紧。

2015年底,江某的资金链断裂,致使百余名投资人蒙受几万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损失。

三、“糖衣炮弹”型通过许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用后续投资人的投资款,短期内向早期投资人按期支付高额投资利息,并将获利投资人作为“活广告”不断吸引投资人入资,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008年姚某注册成立了A公司,之后又通过中介机构注册成立了B公司,两家公司均无资质发布、销售理财产品和吸收存款。

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

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

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公安机关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后,会将非法集资的手段进行分析,然后进行宣传,公民可以从公安机关所介绍的常见手段去分析、鉴定某特定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若不慎被骗,需要及时报警。

(一)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刑法》176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192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所表述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主要行为方式,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四个特征第一,常常表现为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的批准,没有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者是经过了批准,但是以合法的形式实施非法的手段。

比如说过往案例中,有的是农村信用社,主体本身是有权利吸收公众存款的,但是如果吸收的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会把它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定。

第二,常常表现是一种公开的宣传,比方说,我们日常会收到的一些短信,内容大致为“给你的存款承诺多高回报”或者说是“能够有一个高收益的投资行为”。

而投资本身是有风险的,不能保证投资者一定能赚钱,那么这样的承诺也是不合法的。

第三,一般会承诺还本付息。

第四,表现为面对不特定的多数人。

但是这里也需要注意,如果是仅限于亲戚朋友范围的,或者仅限于本单位范围内的集资,一般情况下也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此,杨律师特别指出,非法集资初期,无论是约定的高额回报也好,或者是承诺的还本付息也罢,前期一般都是能正常兑现,而越往后,这种非法集资行为如同滚雪球一般,越滚成本越高,后面的参与者得到偿付的概率越低,到了最后,资金链出现断裂,就出现案件的发生。

而有些企业,比如一些民营企业贷款比较困难,他们有时会向自己的职工、亲朋好友有一些正常的集资行为,如果企业经营状况好,盈利能够覆盖集资的成本,则不属于非法集资行为。

(二)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看到承诺高收益的时候,投资者就需要谨慎”,大家都知道,投资都是有风险的,如果有人承诺你高额的回报、固定的回报的时候,你就需要警惕了”。

警惕非法集资的6个雷区

警惕非法集资的6个雷区

近些年来,许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等旗号,以合法公司名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由直接吸收资金发展到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由单一债权发展到股权甚至债权、股权相混合,由个人作案发展到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当前,以下六个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尤其要注意关注和防范。

一是民间借贷诱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在一些地区或行业仍会高发。

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看,民间借贷越是活跃,非法集资的案件越是高发。

在当前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民间资金较为充裕、社会投融资政策积极宽松,而相关规范引导不尽完善的环境下,民间借贷在一些地区或行业诱发非法集资案件的风险仍然较大。

二是一些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集聚。

目前社会上各种中介机构种类繁多、数量很大,但监管缺失或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无序发展、恶性竞争,助长了民间融资乱象,积聚了很大的非法集资风险。

一些中介机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用于投资或转借给他人,谋取不法利益,隐患很大,一些地方的风险已经集中暴露。

三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风险开始上升。

近年来全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在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有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背离办社宗旨,专门从事吸收农民资金和放贷等业务,甚至进行异地吸金和放贷,进行非法集资,直接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农村发展与稳定,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已发生了10余起农业专业合作社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

四是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

近几年网络借贷迅猛发展,今年初以来更是火爆,新开设的P2P平台数量和贷款规模也都迅速飙升,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和规定,该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正快速积聚,应及时加强有效规范和引导,防止网络借贷领域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

五是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一直比较活跃。

今年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新发案件虽有减少,但陈案风险很大。

五大因素导致非法集资屡禁不止

五大因素导致非法集资屡禁不止

五大因素导致非法集资屡禁不止近年来,非法集资的幽灵不时在全国各地游荡。

统计显示,仅2007年一年,全国公安机关所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即达2059起,涉案总价值156.5亿元。

非法集资活动为何屡禁不止?有关部门专家指出,原因在于高额回报的诱惑和不法分子的高超骗术,以及普通百姓风险意识的欠缺和投资渠道的受限。

同时,非法集资屡禁不止,一定程度上也折射出了制度和监管的缺失。

高额回报与“合法”外衣编织的陷阱中国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非法集资之所以屡屡得逞,“高额回报”是极其重要的诱饵。

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的利率常常高达20%至50%,有些甚至接近100%。

如在吉林海天公司集资诈骗案中,有3个月一期利息25%,到期由公司还本付息;安徽万物春集资案中,承诺的一年期利润达45%左右,远远超出了4.14%的现行银行存款利率。

“这些非法集资的发起人正是瞄准了一些人急于赚大钱的心理,通过虚构产品和项目具有高额的市场回报,对投资者许诺高额利息,在巨大利益诱惑下,一些群众纷纷跳进了非法集资的陷阱。

”安徽省银监局副局长刘智勇说。

与此同时,非法集资活动组织者本身往往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伪装性,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还有大规模的种养基地、厂房和先进的生产线。

有的还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此外,他们还利用一些领导干部打知名度,邀其前来视察和调研,或利用各种场合与其合影,随后这些照片便登上了他们印制的宣传册最显要位置,少数领导干部无意中也充当起了非法集资的“活道具”。

企业融资难与百姓理财难成为助燃剂在各类非法集资案中,被卷入的群众数量众多,动辄过万。

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李继军指出,非法集资活动之所以频频得逞,也与一些百姓不了解现行法律法规,不去求证其是否合法,在夸大的宣传和高比例利息回报诱惑下,贪图眼前利益有关。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非法集资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诈骗手段有哪些

非法集资的诈骗手段有哪些在生活中,非法集资的诈骗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到底非法集资的诈骗手段都有哪些呢?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非法集资诈骗手段,希望能帮到你们。

非法集资者的骗人手段(1)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

暴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

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

不法分子以种植仙人掌、螺旋藻、芦荟、火龙果、冬虫夏草,养殖蚂蚁、黑豚鼠、梅花鹿、家禽再回收等名义,骗取群众资金;有的以开发所谓高新技术产品为名吸收公众存款;有的编造植树造林、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群众“投资入股”;有的以商铺返租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3)混淆投资理财概念,让群众在眼花缭乱的新名词前失去判断。

不法分子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为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4)装点门面,用合法的外衣或名人效应骗取群众的信任。

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掩盖其非法目的,而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这些公司采取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作广告等加大宣传,骗取群众信任。

(5)利用网络,通过虚拟空间实施犯罪、逃避打击。

不法分子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

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群众上当。

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及风险防范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及风险防范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及风险防范
相信非法集资大家听起来都不陌生,近年来,打着“零风险、高回报”等幌子的非法金融活动时有发生,让不少个人和家庭落入非法集资陷阱,最后血本无归。

那么非法集资常用的套路有哪些?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防范非法集资,需要我们每个人警钟长鸣。

非法集资4 个常见手法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

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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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常打5种幌子---警方称高息揽储风险多,市民需理性投资

非法集资常打5种幌子---警方称高息揽储风险多,市民需理性投资

非法集资常打5种幌子--------警方称高息揽储风险多,市民需理性投资近日,警方根据对近期侦办案件的梳理分析,通报了当前非法集资的5种主要类型,提醒市民要理性投资、谨慎理财。

高息揽储风险多据了解,此类非法集资案件,除具备常见的发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追赃难度大等共性外,还呈现出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逐年放大的特点。

同时,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受害者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指望将多年节省的“养老钱”通过集资取得较大收益,反而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民间借贷缺监管据分析,非法集资问题突出的原因,主要是居民收入不断增加,民间借贷市场融资规模逐年扩大,加上中小企业通过非正规渠道寻求资金来源,为非法集资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定条件。

其次,近年来,受股票、房产投资热的影响,面对高息诱惑,投资人不顾风险进行非理性投资也是原因之一。

此外,目前民间融资行为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更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加之职能部门对投资担保公司、融资中介的注册和监管尚无有效手段,致使一些中介机构超范围融资。

5种集资行为须提防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应对以下5种非法集资行为严加防范。

一是民间借贷。

此类案件在我市尤为突出,大多是乡镇中小企业以经营、扩建、周转资金等名,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向本地村民借贷。

二是投资理财公司等中介机构非法集资行为。

目前,我市注册多家经营范围含“抵押贷款信息咨询服务”的公司,有部分公司、个体工商户从事融资中介,少数公司往往与房产开发商结合,通过非法集资手段谋取利益。

三是以实体经营为名集资犯罪。

此类犯罪多由安徽、山东等周边省份传至我市,以代销产品、加盟商铺及发展种养业为名,从事非法集资犯罪。

四是以投资股权、国债为诱饵集资犯罪。

打着投资股权、购买国债等投资性的犯罪在我市开始抬头。

五是设立虚拟公司以传销模式从事集资犯罪。

不法分子利用群众追求利润迫切的心理,在互联网上设立虚拟公司网站,以高额返利为诱饵,从事“基金运作”、“投资交易”,诱骗群众参与投资并使用传销手段发展下线,骗取相应投资款后即关闭网站,致使广大投资者血本无归。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了这一社会问题,以养老领域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

这些非法集资活动的套路多种多样,让人防不胜防。

本文将从几个典型的套路入手,揭示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防范措施。

第一种套路是虚构高收益。

不法分子通常打着养老投资的旗号,宣称投资于某些项目能够获得高额的回报。

他们往往会强调投资项目的前景非常广阔,收益非常可观,诱导人们进行投资。

然而,这些所谓的投资项目往往是虚构的,根本没有实际的运营。

一旦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其中,他们的钱很可能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第二种套路是拉人头。

不法分子通过网络、社交媒体等渠道,以养老保险、养老金等名义招募会员。

他们往往会承诺,只要加入他们的组织,就能享受到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各种福利待遇。

然而,这些所谓的福利待遇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兑现。

不法分子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迅速积累资金,并将资金挪作他用,最终导致投资者的损失。

第三种套路是虚假宣传。

不法分子会通过各种渠道宣传自己的养老产品或服务,吹嘘其优势和特点,让人们产生强烈的购买欲望。

然而,这些宣传往往是夸大其词,甚至是完全虚假的。

不法分子通过虚假宣传来吸引投资者,从而骗取他们的钱财。

第四种套路是高压销售。

不法分子通常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投资者,向他们推销养老产品或服务。

他们会采用各种手段,如承诺特殊优惠、制造紧迫感等,以迫使投资者购买。

然而,这些所谓的特殊优惠和紧迫感都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让投资者迅速做出决策,从而掏空他们的钱袋子。

面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套路,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呢?我们要提高警惕,不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收益。

投资有风险,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我们要保持理性思考,不要被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我们要加强养老知识的学习和了解。

只有了解养老相关的知识,我们才能够辨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我们可以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参加养老知识讲座等方式,提升自己的养老知识水平。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欺诈、诱骗等手段,向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下面列举了一些非法集资常见手法:
1. 高收益承诺:以高额回报承诺吸引投资者,通常声称能够获得远高于市场收益的利润。

这种承诺往往是虚假的,仅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2. 传销模式:以传销的形式吸收资金,即通过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将资金源源不断地从下线返还给上线。

这种模式通常会持续一段时间后崩盘,导致大量投资者的损失。

3. 虚假项目:通过宣传虚假的项目或业务来吸引投资者,例如所谓的矿产开采、房地产投资等。

这些项目并不存在或者并不具备投资价值,主要目的是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4. 假冒投资平台:以冒充合法的投资平台的形象出现,通过虚假的宣传、欺诈手段引诱投资者交纳资金。

这些平台通常会在资金充足后突然关闭或失联,使投资者无法收回本金。

5. 理财产品欺诈:通过虚假的理财产品宣传吸引投资者,声称能够提供高额收益的投资机会。

实际上,这些产品并没有得到金融监管部门的认可,往往是非法的。

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实际上还存在着各种变种
和新的手法。

投资者应警惕此类非法集资活动,选择合法的投资渠道,进行风险评估和谨慎投资。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

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典型套路为题,我们来探讨一下养老领域中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

养老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领域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投机之地。

他们以各种噱头和套路,欺骗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

第一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是虚假养老机构。

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正规的养老机构,打着“养老保障”、“安享晚年”的旗号,向老年人推销各种所谓的养老产品或服务。

他们会编造虚假的养老项目,承诺高额的回报,吸引老年人投资。

然而,一旦老年人投入资金后,这些不法分子往往会消失无踪,老年人的投资本金也很难追回。

第二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是高息养老理财。

一些不法分子会向老年人推销高息理财产品,承诺每月或每年固定的高额回报。

他们给老年人制造了投资高息理财的迷思,让他们认为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取丰厚的收益。

然而,这些高息理财产品往往是非法的,而且回报也是通过招揽新人的资金来支付的,一旦没有新人加入,整个金字塔就会崩塌,老年人的本金也会付之一炬。

第三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是养老地产项目。

一些不法分子会推销所谓的养老地产项目,吸引老年人购买房产或权益。

他们以“养老度假村”、“养老社区”等名义,承诺提供全方位的养老服务和设施。

然而,在购买后,老年人往往发现所购房产并没有按照承诺的那样发展,甚至根本不存在。

他们的本金往往无法追回,还可能面临被驱逐出房产的风险。

第四种常见的非法集资手法是养老保险欺诈。

一些不法分子会冒充正规保险公司或代理人,向老年人推销所谓的养老保险产品。

他们以低廉的保费、高额的养老金等优惠条件来吸引老年人购买。

然而,这些保险产品往往没有正规的保险资质,也没有相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一旦老年人发生了意外或需要理赔,往往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有效赔付。

对于这些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套路,我们应该保持警惕,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受害者。

首先,要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回报承诺,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和购买养老产品。

警惕非法集资的6个雷区

警惕非法集资的6个雷区

近些年来,许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等旗号,以合法公司名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由直接吸收资金发展到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由单一债权发展到股权甚至债权、股权相混合,由个人作案发展到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当前,以下六个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尤其要注意关注和防范。

一是民间借贷诱发的非法集资案件在一些地区或行业仍会高发。

从近几年的发案情况看,民间借贷越是活跃,非法集资的案件越是高发。

在当前企业融资需求旺盛、民间资金较为充裕、社会投融资政策积极宽松,而相关规范引导不尽完善的环境下,民间借贷在一些地区或行业诱发非法集资案件的风险仍然较大。

二是一些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集聚。

目前社会上各种中介机构种类繁多、数量很大,但监管缺失或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无序发展、恶性竞争,助长了民间融资乱象,积聚了很大的非法集资风险。

一些中介机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用于投资或转借给他人,谋取不法利益,隐患很大,一些地方的风险已经集中暴露。

三是农业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风险开始上升。

近年来全国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迅猛,在促进农村农业发展、农民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有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背离办社宗旨,专门从事吸收农民资金和放贷等业务,甚至进行异地吸金和放贷,进行非法集资,直接损害了农民利益,影响农村发展与稳定,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

今年上半年全国各地已发生了10余起农业专业合作社引发的非法集资案件。

四是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

近几年网络借贷迅猛发展,今年初以来更是火爆,新开设的P2P平台数量和贷款规模也都迅速飙升,但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范和规定,该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正快速积聚,应及时加强有效规范和引导,防止网络借贷领域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

五是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一直比较活跃。

今年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新发案件虽有减少,但陈案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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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五大陷阱,民警教您擦亮眼睛为了骗取市民资金,不法分子编造出“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谎话,利用部分市民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的心理,“以钱赚钱”开展非法集资,一旦资金到手便立即人去楼空……短短数月时间,我市发生5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大案,涉案金额高达8000万元之巨,受害者2000余人,大部分受害者血本无归。

涉众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有哪些惯用的欺骗手法,市民需要警惕哪些类型的投资活动?昨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就近期我市发生的一起大案进行剖析,希望广大市民透过案件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提高辨别能力。

“环保科技”非法集资高息利诱南充投资者
“警察同志,我的10多万元投资不知去向了,该怎么办啊?”2月10日,受害人林雨锐来到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向哈尔滨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以下简称“环保科技南充公司”)投资,“环保科技南充公司”许诺以每月3%的高息回报,如今却血本无归。

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2年12月,“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在南充成立,以投资生产疏水白炭黑项目为由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为了将“环保科技南充公司”装点得更逼真,他们特意将门面进行了一番豪华装修,公司内部像正规公司一样成立了多个部门。

表面上看起来似乎非常正规、合法且有经济实力的环保科技公司,却在大肆宣传环保科技的同时,以“公司发展急需资金、向社会广泛筹集资金”为由,用3%的高额月息向公众吸收资金。

“环保科技南充公司”成立初期只有10多位员工,这些员工大多数是从成都、遂宁、重庆等地请来的职业财会、宣传及业务员,其身份信息大多是伪造的。

“大爷,如果您有闲散资金可以到我们公司投资,最低投资1万元起,1万元一个月就能赚到300元。

”在宣传初期,这些宣传人员针对老年人展开…攻势”,通过散发宣传单、邀请函、名片等方式进行宣传。

在开展宣传的同时,宣传人员还拿出准备好的小礼品散发给老人们,要求老人写下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邀请老人参加公司每隔一段时间举行的聚餐、聚会,并承诺只要参加了活动就有大米、食用油等礼品。

宣传人员找到容易上当的人进行一一登记,随后拨打电话继续进行利诱。

经过多次宣传后,一些老人经不住这些礼品的诱惑,纷纷参加“环保科技南充公司”活动。

活动地点一般选在中档层次的酒店、酒楼等,老人们来到活动现场后,公司准备了丰盛的午餐。

老人们在吃饭时,工作人员放起宣传片,大肆鼓吹公司经营项目利润丰厚,公司办公大楼、厂房豪华大气,生产设备科技含量高等,工作人员还现场拿出专利证书给老人们看。

聚会结束后,“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又向老人们每人发放了大米、食用油等礼品。

经过两三次聚会后,“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开始宣传“国家鼓励民间借贷”等政策,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开展借贷集资业务。

得到大米的老人们看到公司如此有实力,在心里算起了账:“1万元在银行存一年的利息还不及投资赚得的一半,何不把银行的存款取出来投资呢?”一些老人便瞒着老伴、儿女参与投资。

开始参加活动的只有10多人,后来发展到20多人,“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向参与人员发放300至1000元不等的“见面礼”。

已经上当的投资者当起了“帮凶”,通过同样的手法,游说亲朋好友参与其中。

报案人林雨锐说:“刚开始我也不相信有这么好的事,后来见别人真的每月拿到了公司承诺的3%的利息便不再质疑,于是我也不断地拿出钱来投资。

”看到参与投资的人越来越多,“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大量招聘南充本地人作为工作人员。

当“环保科技南充公司”非法集资到一定资金后,宣传人员又称,只要投资20万元以上便可享受贵
宾待遇,免费乘飞机到公司总部参观、旅游,一些闲散资金较充足的人看到既有钱赚又能免费旅游便争相筹措资金。

成为“贵宾”的人果然享受到公司承诺的待遇,到哈尔滨总部参观。

公司工作人员带“贵宾”们站在哈尔滨总部办公楼和生产厂房外面“走马观花”后,又匆匆带着大家回到酒店休息。

当“环保科技南充公司”赚到一定资金、招聘到一定数量的本地工作人员后,以前的工作人员便陆续离开。

这些人员一般拿走投资者资金的25%至30%,“老板”得50%左右的资金,其余资金留作公司“发展”。

参观、旅游一圈的南充本地人回来后又将看到的情况向亲朋好友进行描述,大肆吹捧公司实力。

在南充本地人的宣传下,更多的人深信不疑地参与投资。

2013年12月,“环保科技南充公司”吸收了大量的资金,“雪球”越滚越大。

公司负责人见事情将要败露,便将所有借款集资人的身份信息及办理借款业务的相关资料、凭证全部销毁,随后以到外地开会为名,将所得资金全部转移,逃往外地。

留下一部分招聘的前台、会计、业务员等南充本地员工作为“替罪羊”,继续维持“环保科技南充公司”的“生产”。

这些员工往往参与投资,也是其中的受害者。

据办案民警介绍,参与投资的人员大多数是50至60岁的退休工人、低保户等老龄群体,一般投资资金为2至5万元;还有一些想发大财的年轻人和中年人,其中投资最多的在100万元以上。

这些钱可能是参与人一辈子节衣缩食省下来的,也可能是养老钱,非法集资人对这些资金则是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

目前,警方正在对该案作进一步调查。

透过案例,披露非法集资五大陷阱部分市民为什么对非法集资深信不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分析,投资者往往是因为急切求富和侥幸幻想两大心理作怪。

他们缺乏理性思考,幻想“一夜暴富”;怀有赌博的心理,明知有风险还要冒险参与,这类人往往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既想自己投资,也想在别人的投资中获利。

另一些人明知是陷阱,仍然听信集资者的花言巧语,主动上当受骗;知道事情真相后,不及时报案甚至阻止报案,为了挽回损失,还甘心当“帮凶”欺骗别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案发后被查处,反而认为司法机关不查处还有望追回自己的资金。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面广,表现形式多样,确实带有很强的迷惑性。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这些不法分子大多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在幕后操作,懂得抓住大众的心理,利用营销策略,且作案手段专业。

在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大案中,骗子惯用的手段有以下五种:
一、利用小恩小惠诱使市民关注,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暴富”的谎话。

为吸引更多的市民,不法分子往往许诺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

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一些市民在急切求富和盲目从众心理的驱使下,对高额回报深信不疑。

不法分子用后集资人的钱兑付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二、披上合法外衣从事非法集资。

不法分子往往在外地成立公司,在南充成立分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用豪华的门面、办公楼、厂房等骗取市民的信任,但其往往从事的并非是规定的生产、经营业务,而是“挂羊头卖狗肉”从事集资活动。

三、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市民带入陷阱。

不法分子往往以投资开发所谓绿色农业、矿业、环保等国家支持的新兴行业等名义,或以返本销售、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或编造集资建房等虚假项目骗取入股,或以林权代管等方式,承诺高额固定收益,吸收公众存款。

四、混淆投资理财和银行存储借贷概念。

投资理财类公司经营范围不包括吸储和放贷,但骗子公司却开展此类业务吸取存款;有的骗子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
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市民,诱使市民利用此类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投资;有的打着专卖、代理、加盟连锁、电子商务等幌子,欺骗市民投资。

五、利用亲情、熟人、本地人的信任诱骗市民“投资”。

有些已经加入的投资人想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拿到“提成”,不惜欺骗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同乡或邻居参与投资,有的连自己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不放过,最后酿成人间悲剧。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遇到投资类问题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分析,多长个心眼,正确辨别合法、违法的界限,谨防陷入骗子设置的陷阱;一定不要相信高利率、高回报的谎话,投资前最好与家人商量,可咨询身边懂法律、懂经济的朋友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市民如发现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可向南充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部门举报投诉。

一经查实,相关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打击。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注:南充日报2014年3月3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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