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术裁判执法与规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演练水平的评分标准 分为 3 档 9 个分数段,其中:很好为 5.00 分 4.10;一般为4.00分-3.10分;较差为3.00分-2.10分。
四、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
裁判Biblioteka Baidu的示分 裁判长的扣分、加分与减分 应得分数的确定 最后得分的确定
裁判员的示分
1、A组裁判员和 C组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一 位数; 2、B组裁判员所示分数可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 数不做四舍五入。
三、鉴定机构 由国际武联技委会聘请有关专家5-7人组成自选套路创新技
术鉴定委员会,负责此项工作。
四、鉴定程序 自选套路创新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据创新原则讨论(须三分之
二以上的委员投票通过)后,确认创新动作难度的等级、加分
分值、命名和错误扣分标准,并及时通知申报的运动队。赛前 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仲裁委员会和裁判组。
(八)竞赛有关规则
1、难度填表 根据竞赛规程要求选择难度。参 赛运动员必须填写“武术自选套路难度 登记及评分表”,并经本队教练员签字, 与赛前 20 天寄到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 动管理中心套路部。
2、比赛音乐
比赛配乐必须是纯音乐, 不能带歌词。
3、比赛服饰
裁判员应穿统一的服装,佩 戴裁判等级标志;运动员应穿武 术比赛服,佩带号码。
连接难度(0.6分) 根据各项目“自选项目连接难度等级及分值”,每 完成一个A级连接可获得0.05分,每完成一个B级连接可 获得 0.1 分,每完成一个 C 级连接可获得 0.15 分,每完成 一个D级连接可获得0.2分。每种连接难度的加分只能计 算一次,连接难度加分的累计中,如超出了0.6分,则按 0.6分计算 。(见表九、十) 运动员现场完成的连接难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 计算连接难度加分。(见表十一、十二、十三)
(十)申诉
一、申诉内容与范围 仲裁委员会受理运动队对本队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对裁判长的扣分 和C组评判有异议的申诉。 二、申诉程序及要求 参赛队如果对裁判评判本队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 15分钟内,由该队领队或教练向仲裁委员会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诉,同时 交付100美元申诉费。一次申诉仅限一个内容。 仲裁委员会对申诉要进行审议,查看录像,如裁判组评判正确,提出 申诉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如果因不服而无理纠缠,根据情节轻重,可 由仲裁委员会建议国际武联技委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比赛成绩。如 判定属于裁判组的错误,仲裁委员会提请国际武联技委会对错判的裁判按 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退回申诉费。裁决结果要及时通知有关各方。
(六)得分相等时的名次处理
(一)个人项目得分相等的处理: 1、以完成动作难度等级高者列前。 2、以完成高等级难度动作数量多者列前。 3、以难度得分高者列前。 4、如仍相等,以演练水平应得分高者列前。 5、如仍相等,以演练水平扣分少者列前。 6、如仍相等,名次并列。 7、如有预、决赛,成绩相等时,以预赛成绩高者列前。若再相等,则以决 赛成绩按上述几条评定名次。 8、如无动作难度组别要求的竞赛项目成绩相等时,则以上述第4、5、6条评 定名次。 (二)个人全能得分相等时,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 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三)集体项目和对练得分相等时,按个人项目第4、5、6条评定名次。 (四)团体总分相等时,以全队获得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 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如获得单项名次均相等,则并列。
(七)、创新动作难度的申报
一、创新原则 必须符合武术运动的本质属性和运动规律,必须具备较高的专项
素质与专项技能才能完成的动作,必须是“自选项目动作难度等级
内容及分值确定表”中未出现的B级(含B级)以上的动作难度。 二、申报程序 (一)每次竞赛每个套路限报一个创新动作难度。 (二)申报运动队必须填报“自选套路创新申报审批表”,并配以 技术图解和本人演练的录像带在赛前60天(以到达邮戳为准)上报 到国际武联技委会。
(2)仲裁委员会表决票数超过半数以上的决定方为
有效。表决投票相等时,仲裁委员会主任有决定权。 仲裁委员会成员不参加与本人所在会员协会有牵连问 题的讨论与表决。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三)裁判人员的组成
1、执行裁判人员的组成 (1)总裁判长1人、副总裁判长1-2人。 (2)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A组评分裁判员3人;B组评分裁判员3人; C组评分裁判员3人,共10人组成。 (3)编排记录长1人。
二、 竞赛通则
竞赛性质 武术竞赛项目 运动员年龄组别 比赛顺序的确定 运动员进退场、起收势、套路计时与弃权 得分相等时的名次处理 创新动作难度的申报 竞赛有关规则 套路完成时间 赛后申诉
(一)竞赛性质
由竞赛规程规定
1、竞赛类型 2、竞赛分组
1、竞赛类型
竞赛类型
个人赛
演练水平等级的评分标准 劲力、节奏、音乐的评分标准分为3档9个分数段,其中: 很好为3.0分-2.70;一般为2.60分-2.30分;较差为2.10分-1.80 分。 演练水平编排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完成套路时,必选的动作内容每缺少一种扣0.2分; 结构、布局与要求不符者,每出现一次扣0.1分。 ( 见“表五 自选项目演练水平编排错误的扣分内容及标 准”)
(四)比赛顺序的确定
在竞赛委员会和总裁判长的监督下,由编排记 录组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如有预、决赛的比赛,其决赛的出场顺序,则应按预赛 成绩的高低,由低到高确定。如预赛排名相同,则抽签决 定出场顺序。)
(五)运动员进退场、起收势、套路计时 与弃权
1、运动员听到点名或看到电子显示姓名后,应立即进场待裁判长示意 后,即可走向起势位置。运动员身体任何部位开始动作即为起(计时开 始)。集体项目在行进间开始动作者,须事先向裁判申明。 2、运动员完成整套动作后,须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转裁判长行 注目礼,然后退场。不允许边转向裁判长边收势。对练以倒地或抛弃器 械结束整套动作者,须先站立做并步收势(计时结束),再去收拾器械。 3、运动员应在同侧场内完成相同方向(左右不得超过90度)的起势 与收势。集体项目必须在场内完成起势与收势,方向,位置不限。 4、计时以临场裁判组的计时表为准。裁判组用两块表计时,以接近规 定时间的表为准。 5、运动员不能按时参加检录与比赛,则按弃权论处。
创新难度加分 现场成功完成被确认的创新难度,则由裁判长按加 分标准给予加分。 其标准为:完成一个创新的B级动作难度(含连接 难度)加0.2分;完成一个创新的 C级动作难度(含连接 难度)加0.3分;完成一个创新的超C级动作难度加0.4分。 由于失败或与鉴定确认的动作难度不符,不予加分。
(二)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对练、集 体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团体赛
个人及团体赛
2、竞赛分组
竞赛分组
按年龄分组
按比赛成绩分组
按性别分组
成年组
少年组
儿童组
甲组
乙组
男子组
女子组
(二)、武术竞赛项目
武术竞赛项目
长 拳 太 极 拳 南 拳 剑 术 刀 术 枪 术 棍 术 其 它 拳 术 其 它 器 械
单 双 软 器 器 器 械 械 械
徒手对练
对 练 项 目
集 体 项 目
集体拳术
第一类
形 八 八 意 卦 极
第二类
通 劈 翻 臂 挂 子
第三类
地 象 形 躺 拳
第四类
集体单器械 集体双器械
查 花 炮 红 华 少 林 拳 拳 拳 拳 拳 拳
器械对练 徒手与器械对练 集体软器械
(三)运动员年龄组别
1、成年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2、少年组:12周岁至17周岁; 3、儿童组:不满12周岁
A 组 评分裁判员由评判动作质量的裁 判员3名组成,分值 5 分。 B 组由评判演练 水平的裁判员3名组成,分值5分。
1 、 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时出现的 各种错误进行扣分。 动作质量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时,动作规格的要求不 符,每出现一次扣0.1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 扣0.1-0.3分。
1、A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完成动作时出 现的各种错误进行扣分。
动作质量的评分标准 运动员现场完成套路时,动作规格与要求不符, 每出现一次扣0.1分;其他错误每出现一次扣0.1-0.3 分。 (见“表一 自选项目动作质量、其他错误常见 扣分内容及标准”)
2 、 B 组裁判员分 2 组进行独立评分。根据运 动员整套的现场演练,一组评定等级分数, 另一组对编排出现的错误进行扣分。
4、比赛场地
.个人项目的场地为长14米,宽8米,场地周围至少 有2 米宽的安全区。 .集体项目的场地为长16米、宽14米,场地周围至少有1米 宽的安全区。 .场地四周内沿,应标明5厘米宽的白色边线。 .场地的地面空间高度不少于8米。 .两个比赛场地之间的距离6米以上。 .根据实际情况比赛场地应高出地面50-60厘米。 .场地灯光垂直照度和水平照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5、比赛器械
(一)必须使用国际武术联合会指 定的器械。 (二)左手持剑或抱刀,剑尖和刀 尖不低于耳上端;棍的长度不低于运 动员本人身高;枪的长度不低于身高 加臂长。 (三)儿童不受限制
(九)套路完成时间
(一)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 刀、南棍套路,成年组不得少于1分20秒;青少年(含 儿童)不得少于1分10秒。 (二)太极拳、太极剑自选套路、集体项目为3-4 分钟。太极拳规定套路为5-6分钟。 (三)对练不得少于50秒。
裁判长的扣分、加分与减分
一、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被确认完成的 创新难度的加分。 二、裁判长执行对比赛中重做、套路时 间不足或超出规定的扣分。 三、如裁判员在评分中出现明显不合理 的现象或明显错误时,在示出运动员的最后 得分前,裁判长经总裁组同意后,可公开加 分或减分。加分或减分的范围为0.01-0.2分。
应得分数的确定
动作质量应得分、演练水平应得分和难 度应得分之和即为运动员自选项目的应得分 数。 动作质量应得分和演练水平应得分之和 即为运动员其他项目的应得分数。
3 、 C组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现场动作难度和连接难度的完成 情况进行加分。
动作难度(1.4分) 根据各项目“自选项目动作难度等级内容及分值确定表”,每 完成一个A级动作可获得0.2分,每完成一个B级动作可获得0.3分, 每完成一个C级动作可获得0.4分。每种动作难度的加分只计算一次; 动作难度加分的累计中,如超过了 1.4分,则按1.4分计算。(见表 六、七、八) 运动员现场所做的动作难度不符合规定要求,则不计算动作难 度加分(见表十一、十二、十三)
一、竞赛组织机构
竞赛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裁判人员的组成 裁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评分标准与方法
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其他拳术、其他器械、对练、集 体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武术套路竞赛各项评分均为10分制
(一)自选项目的评分方法与标准
A组由评判动作质量的裁判员3名组成, 分值5分。 B组由评判演练水平的裁判员3名及裁判 长1名组成,分值3分。 C组由评判难度的裁判员3名组成,分值 2分。
(4)检录长1人。
2、辅助工作人员的组成 (1)编排记录员3-5人。 (2)检录员3-6人。 (3)宣告员1-2人。 (4)放音员1-2人。 (5)仲裁摄像人员2-4人。
(四)裁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熟悉武术竞赛规则 3、掌握一定武术技术与专业基础理论 4、遵守大会纪律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竞赛工作。各洲、各地区和各国根据不同的比赛规模, 可设立竞赛委员会、竞赛部或竞赛处。由负责竞赛业 务的技术官员若干人组成。在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下, 负责整个大会的竞赛组织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
1、由主任、副主任、委员3、5人或7人组成。 2、职责: (1)接受运动队的申诉,并及时做出裁决,但不改 变裁判评判结果。
武术裁判与执法基本能力
张喆
主要内容
一、竞赛组织机构 二、竞赛通则 三、评分标准与方法 四、武术套路竞赛的裁判评分
一、竞赛组织机构
竞赛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 裁判人员的组成 裁判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竞赛委员会
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由国际武术联合会和大
会组委会选派若干名竞赛业务人员组成,领导大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