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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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目次
1 适用范围 (1)
2 标准 (1)
3 术语 (1)
4 材料要求 (1)
5 施工准备 (2)
6 操作工艺 (2)
7 质量控制 (5)
8 质量标准 (6)
9 成品保护 (7)
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大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工程。
2 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119—88)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J107—87)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34—92)
3 术语
大体积混凝土结构——结构最小断面尺寸大于或等于1m的结构。
4 材料要求
4.1 砂
选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2%。泥块含量不大于1%。
4.2 石子
卵石或碎石,粒径5㎜~32㎜,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4.3 水泥
宜采用低水化热的水泥,且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4.4 粉煤灰
选用Ⅱ级以上粉煤灰,掺量由试验室定。如采用其它掺合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4.5 外加剂
按设计要求,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由试验室试配确定,外加剂含污染物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4.6 水
宜用不含有害物质的井水或自来水。
4.7 混凝土碱含量
按各地现行有关规定控制混凝土碱总含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的规定。
5 施工准备
5.1 作业条件
5.1.1 完成钢筋、模板、预埋件及管线的预检、隐检及验收工作,浇筑混凝土用的架子及马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验合格。
5.1.2 根据施工方案已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混凝土浇灌申请书已被批准。
5.1.3 各项原材料需经检验合格,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5.1.4 现场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都已具备上岗条件。
5.2 材料准备
5.2.1 水泥,砂,石子,水,粉煤灰,外加剂。
5.2.2 如使用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已做好开盘准备。
5.3 主要机具
混凝土输送泵,手推车,振捣棒,铁锹,刮杠,木抹子等。
6 操作工艺
6.1 工艺流程
6.2 浇筑部位清理
浇筑面不得留有积水,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等杂物,清除钢筋上的油污。
6.3 商品混凝土进场
6.3.1 搅拌站根据甲、乙方合同及试验室下达的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进行搅拌、运送。6.3.2 浇筑时专人检查混凝土的出罐温度、坍落度,观察混凝土是否均匀、颜色一致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和保水性,不离析,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退回搅拌站。
6.3.3 商品混凝土每次到达现场,要求小票上注明出站时间、到站时间,浇筑时注明浇筑开始时间、浇筑完时间。
6.4 混凝土输送
6.4.1 搅拌好的混凝土应及时输送至作业面,在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混凝土离析、水泥浆流失、坍落度变化以及产生初凝等现象,如有离析现象,必须进行二次搅拌。
6.4.2 所有泵管及固定用钢管均不得碰撞或搁置在结构钢筋或模板上,以免在泵管的冲力下造成钢筋、模板位移或混凝土松动。
6.5 混凝土浇筑
6.5.1 一般要求
6.5.1.1 浇筑时应由距泵管接入口最远端的作业面开始逐渐向接入口方向后退进行施工。
6.5.1.2 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浇筑,分层厚度不应超过400㎜。
6.5.1.3 振捣器要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顺序进行,均匀振实,振捣棒移动间距不宜大于振捣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上层混凝土时应插入下层50㎜,上下振捣均匀,以消除两层之间的接缝,每点振捣时间以混凝土表面不出现气泡、不再下沉、泛灰浆为准。
6.5.1.4 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间歇时间不能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否则应按规定留置施工缝。
6.5.1.5 浇筑混凝土时应经常观察钢筋、模板、预埋件、预埋孔洞等有无移动、变形或堵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并在初凝前处理完毕。
6.5.2 底板混凝土浇筑
6.5.2.1 正式浇筑前,应先拌制一盘与混凝土同成分的水泥砂浆,润湿搅拌机及输送泵管,并均匀的铺在浇筑面上,厚度不得超过100㎜。
6.5.2.2 浇筑底板时应斜向分层浇筑,分层厚度根据混凝土初凝时间及浇筑能力确定。6.5.2.3 振捣采用插入式振捣器,设置数量按每层混凝土浇筑量大小确定。
6.5.2.4 底板一般不允许留置施工缝,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留置,应留置在板跨度1/3范围内,施工缝表面应与板面垂直,不得留斜槎,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方允许继续浇筑,浇筑前将表面凿毛并剔除松动石子,如采用钢丝网不需要剔凿,按设计规定进行防水处理后,再继续浇筑混凝土。
6.5.2.5 混凝土浇筑完拉白线用尺子检查标高,用长刮杠找平,用木抹子搓平,在终凝前再进行一次抹压,以保证混凝土表面平整并防止裂缝产生。在预埋件和插筋根部及施工缝处用木抹子找平。
6.5.3 柱的混凝土浇筑
6.5.3.1 浇筑混凝土前,先在底部均匀浇筑50㎜厚与柱混凝土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振捣,每层浇筑高度控制在400㎜,振捣棒不得触动钢筋。
6.5.3.2 对于高度超过3m的柱,为防止混凝土因高差而产生离析现象,混凝土浇筑使用软管,软管下口距浇筑部位不得大于3m。
6.5.3.3 柱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柱顶混凝土浇筑高度为主梁(或板)底标高加30㎜~50㎜。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h~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6.5.3.4 浇筑完毕后应随时将伸出的搭接钢筋整理到位。
6.6 混凝土养护
6.6.1 底板混凝土浇筑终凝后即进行保温养护,养护方法可采用覆盖塑料薄膜及草帘被养护或蓄水养护,草帘被或蓄水厚度由计算确定,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与内部、表面与外部环境温差均小于25℃,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6.6.2 柱、墙拆模后即进行保温养护,养护方法可采用包裹塑料薄膜及草帘被的方法,厚度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与内部、表面与外部环境温差均小于25℃为准,养护时间不少于14d。
6.7 混凝土测温
6.7.1 底板混凝土测温点埋设:每个测点埋设上、中、下三个测温探头,位置分别为距板底50㎜,板中,距板面50mm,测点位置间距不大于20m,应设置在厚度变化处或大面等有代表性部位。达到最高温度以前每两小时测温一次,温度开始下降后每六小时测温一次。
6.7.2 柱混凝土测温点埋设:中心及表面以下50㎜各放一个测温探头。
6.7.3 混凝土测温点埋设:中心及表面以下50㎜各放一个测温探头,测点位置间距不大于20m,应设置在厚度变化处、转角或大面等有代表性部位。
6.7.4 测温时间以内外温差符合要求为准。
6.8 混凝土试块留置原则
一次连续浇筑量小于1000m3的,按每100m3留置一组,不足100 m3按一组计算,有抗渗要求的按每250m3留置一组,不足250m3的按一组计算;一次连续浇筑量大于1000m3的,试块按每200m3留置一组,不足200m3按一组计算,抗渗试块按每500m3留置一组,一次连续浇筑量不足500m3按一组计算。试块留置组数:28天标养、7天标养、7天同条件(用于墙体)、14天同条件(用于顶板)各一组,其中见证取样组数不少于总组数的30%。另外需留置600℃·d同条件实体检测试块,留置原则与组数应与甲方及监理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