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还能好好说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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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能猜到网易开炮的份量,但事件冲击波的急剧扩散多少还是让人意外。猿题库李甬、雪球方三文、Pingwest刘伟等前网易系重将几乎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强烈反击,媒体言辞已见“祝福陌陌 祭奠xx”这般激烈,各大媒体、微博和微信群、朋友圈也同时卷入这起丁磊和唐岩的战争。
说到追究法律责任,就要先看网易对唐岩的指责的法律和事实依据。网易声明的三桩罪首先是“违反劳动合同及对公司做出的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承诺”,关键词是竞业限制。劳动关系是一项特殊的法律关系,法律对一般性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有特别保护,所以劳动合同并不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类型中,劳动合同中的约定也不是完全放任双方自行约定。公司一方尽管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限制条件,但基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这种约定的自由度是有限的,不能违背法律原则也不能脱离法律太远。
人的发展瓶颈可能是自身能力所限也可能是环境与自身的个性需求不相适应,比如岩茶就需要贫瘠的岩砂层而不是肥沃的黑土。如同时间一样,万物都在流动。互联网的迭代和更新是不可阻止的。尽管遗憾但总有员工会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一个体制寻求新的发展环境。翻开硅谷历史,从贝尔实验室到仙童半导体的八叛逆再到叛逆仙童的英特尔,商业帝国总在不断分裂、殖民和新生。无独有偶,彼岸的小霸王和步步高也用类似的故事证明知识、技术和理念是可以在分化重组中得到传播和壮大的。公司和员工各自应该遵守底线,彼此尊重。不论员工挖公司墙角还是公司假道德名义行报复之私,都是不得成功与长久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所规定的竞业限制仅指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竞业限制,在职期间竞业限制的法律依据是《公司法》。《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唐岩作为总编属于受竞业限制约束的高级管理人员,但竞业限制构成的条件包括谋取本来属于公司的利益或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网易第一款和陌陌有些擦边的APP易信是在2013年出业务竞合有些穿越感,即使网易和唐岩的劳动合同的约定能套上陌陌也未必说这样的约定就能是合法有效的。更重要的是唐岩在网易的上级李甬已经公开表态事情原委是自己在唐岩于2011年春节提出辞职后一直挽留,并在挽留无望、唐岩明确表示交接时间过长影响发展情况下同意唐岩可以在逾期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创业,唐岩也并没有在这段时间耽搁正常上班。按李甬的解释有两件事可以明确,第一是李甬作为分管领导代表公司同意唐岩有条件的在业余时间独立工作,这种承诺从当时的条件来看合理且未损失公司利益,唐岩也有足够的理由信任这项承诺;第二是唐岩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有权在提出辞职后1个月内完成离职,即使按2011年4月起算也可以在5月离职。之所以会出现在网易滞留的情况,是可以算唐岩为公司利益所做的妥协。在这样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唐岩利用了网易资源去做陌陌,否则违约、侵权或违背职业道德的说法都不成立。如果怀疑李甬作为陌陌天使投资人有给唐岩放水之嫌,网易可以对李甬在职期间记录汇报、给陌陌的投资时间等进行核实。这里的举证责任就在网易而不在唐岩。
中国互联网有一对的冤家,他们叫老东家和前员工。从公司和员工变成前公司和前员工,分手了好像就不可以爱了,常常还互相埋怨着。网易选择在陌陌上市钟敲响前夜突放杀手锏,公开谴责陌陌CEO也是网易前总编唐岩在网易工作期间“丧失职业操守、利用职务之便实施利益输送行为,对其工作8年的网易公司造成了名誉损失与商业损失”,并声称“保留对唐岩在网易工作期间全部不当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网易的第二个指责是“唐岩向其妻(张思川)的四度(北京)广告有限公司输送上百万元经济利益”,涉嫌腐败并严重损害网易公司权益。关于这项事实有不止一位内部相关人证明网易早已进行过正式调查,包括对四度公司交付对视频进行报价评估,调查结果是并不存猫腻且视频广告的效果令人满意、价格明显低于市场同类标准。《公司法》第二十一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的规定都是以损害、侵占为前提。除非网易彻底否认当年丁磊反复调查和亲自拍板的调查结果,或证明负责调查的部门涉嫌合谋欺诈,否则连侵害公司权益的前提也不存在了。
关于第三点指责提到的个人作风,这个扣倒一众名人的万能理由最多引起大家好奇而没有多少人认同网易在多年后才追续正义的态度。这里还涉及到的另一个问题是网易自己是否知道,如果网易上下都知道领导们仍然没有兴趣过问,唐岩通报与否就没有实质意义而只是个形式了。
老东家和前员工的爱恨纠葛有很多问题值得回味。全社会普遍的低信用导致了对法律和情理的群体无意识,企业和员工都可能守不住底线。一方面员工对企业的基本忠诚值低,端老东家底的事情颇不少见。中国80%商业秘密纠纷和员工跳槽相关,60%的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由员工泄密引起。另一方面企业容易端着自己买断员工的态度,对胆敢离职的员工颇有抵触,这样也容易理解网易两年来在社交产品始终打不开局面之下迁怒唐岩的心情了。初中政治课本就教育我们,工人向工厂只是出卖劳动力而不是出卖人口。企业要获得员工超出法律范围的忠诚,就需要更多给员工关怀和更多创造发展机会。把自己的失败归结为员工正当离职,为什么不反思自己不能在体制内给员工提供空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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