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培训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所有者、从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
第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的实施。
第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制度等。
第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除事故隐患。
第七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评估机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八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抗灾能力。
第九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奖励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个人和集体,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进行严肃处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协作和交流,共同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及时向职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保障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评估和技术规程的制定,保障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强化安全风险管理,制定并执行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档案和信息管理制度,存档相关安全生产文件和资料,便于查阅和归档。
第十六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职工的健康检查和职业病防护工作,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七条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应急响应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最新版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

最新版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制度汇编一、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30元。
5、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200元。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5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是指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提高矿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制定的一套教育与培训规范和流程。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教育与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确保每位矿工都能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培训对象与范围: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各级管理人员、操作工人、技术人员等。
3. 培训内容:根据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包括矿山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作业规程、应急救援知识、安全标志标牌等。
4. 培训方法和形式: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具体方法和形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演练、网上培训、模拟操作等。
5. 培训周期与频次:确定煤矿安全培训的周期和频次,保证培训的及时性和可持续性。
6. 培训考核与评价:建立科学的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对培训成绩进行记录和归档。
7. 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培训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8. 安全教育与培训宣传:加强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的宣传工作,提高矿工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通过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能够有效提升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为从事煤矿作业的人员组织安全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
第三条煤矿企业的处理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当参加煤矿安全培训,并对矿井现场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掌握。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强化培训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煤矿安全培训考核制度,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章煤矿安全培训内容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煤矿安全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行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等。
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行业安全技术规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应当以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基础,具体、实用、能够达到预期目标。
第六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与煤矿从业人员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对从事高风险作业的人员,应当加强安全技能培训。
第七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注重实际操作演练,加强现场演示培训,把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有效结合起来,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煤矿安全培训管理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培训计划和统计工作。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专职讲师和安全教育小组负责安全培训工作,对从事驾驶、机械操作、高处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人员要加强特殊技能培训。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一般性安全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专业性安全培训根据需要进行适时培训。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安全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将从事矿山作业的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记录在册,并形成安全培训档案,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和评估分析。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从事矿山作业的人员认真参加培训,对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及时补课。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一、概述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安全,培养技能、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生产安全,煤矿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二、培训体系1. 培训面向对象煤矿安全培训面向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从业人员、职业学生等。
2. 培训分类煤矿安全培训分为入职培训、在职培训、复岗培训、特种工种、职业技能等多个类型,详细分类如下:(1) 入职培训入职员工需要受到相关培训,内容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安全技能、安全运行规程等。
(2) 在职培训在职员工需要不定期受到煤矿安全生产的培训,内容包括安全技能、应急处理等。
(3) 复岗培训经过一段时间后,病人、伤者复岗前需接受复岗培训,以使其逐渐恢复工作,保障安全。
(4) 特种工种培训特种岗位为煤矿中需要特殊技能或相对危险的工种,培训内容基于特种工种的特点,为工人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指导。
(5) 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同时包括安全知识的培训。
3. 培训方式(1) 面对面授课经过实例操作、现场体验、问题解答等方式授课,让培训对象更好的了解安全生产知识。
(2) 线上授课通过网络进行培训,包括在线视频讲座、电子文档资料等方式,目的在方便从业人员的学习,同时保障质量。
三、培训内容及管理1. 培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的质量,煤矿需要制定相关的培训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流程、培训标准、培训考核、培训档案等。
2. 培训课程开发为满足不同类型和级别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煤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设计定制化的培训课程,以确保培训目的的实现。
3. 培训考核为了确保完整性、有效性和准确性,煤矿需要对不同分类培训进行相应的考核,以检测学员的学习成效。
4. 培训档案管理为了规范员工的培训记录和档案管理,煤矿应当完善培训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员工档案,保证员工的培训记录和证书,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依据。
四、培训师资队伍煤矿应该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为员工进行专业化、规范化的培训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是指为了提高煤矿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发生,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一套培训工作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的内容:
1. 培训目标:明确煤矿安全培训的目标,即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煤矿事故发生。
2. 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时间和地点等,并按照不同岗位和级别进行分类。
3. 培训课程:确定培训课程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事故案例分析等。
4. 培训人员:明确培训师资的要求和选拔机制,确保培训师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
5. 培训方法:确定培训的具体方法和手段,如集中培训、现场演示、模拟演练等,以及培训材料和工具的准备。
6. 培训评估:制定培训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培训工作。
7. 培训记录:建立完整的培训记录体系,包括培训人员的档案、培训内容和成绩等,以备查阅和备案。
8. 培训奖惩:建立奖惩制度,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参加培训或成绩不合格的人员进行惩处。
9. 培训宣传:开展培训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培训的重视程度,增强培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0. 培训追踪:建立定期追踪和回访制度,对已培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进行跟踪评估,及时纠正和再次培训。
这是一个典型的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的内容,不同企业和地区的具体制度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煤矿安排培训管理制度

煤矿安排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煤矿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煤矿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培训计划1. 煤矿应制定全面的培训计划,根据煤矿工作人员的不同岗位及职责,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2. 培训计划应当涵盖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工作人员全面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培训计划应根据煤矿近期生产和安全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相符。
三、培训实施1. 煤矿安排专业的培训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内容准确、权威。
2. 培训内容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理论讲解、实地操作、案例分析等,确保培训效果。
3. 培训过程中应注重培训记录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保留培训记录至少两年。
四、培训考核1. 培训结束后,煤矿应组织考核,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2. 考核内容包括知识水平、技能掌握情况、安全意识等方面,考核方式多样,包括笔试、实践操作等。
3. 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不合格者需进行再培训,并通过再次考核方可获得培训证书。
五、监督检查1. 煤矿安排培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应由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确保培训工作符合规定要求。
2. 发现培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或存在问题时,应立即整改,并根据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煤矿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
六、培训记录1.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档案系统,将培训计划、培训资料、培训记录等信息归档保存,备查。
2. 培训记录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人员名单、考核结果等信息,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3. 培训记录应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信息安全性和完整性。
七、附则1. 煤矿应加强对培训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培训质量。
2. 煤矿应加大对培训设施和设备的投入,提高培训效果。
3. 煤矿应建立完善的奖励和惩处机制,激励工作人员参与培训,提高培训积极性。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煤矿应向工作人员进行相关说明并监督执行。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车间、班组及全体职工。
第三条本汇编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规范,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目标:实现零死亡、零重伤、零重大事故。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将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的责任人进行追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七条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第九条安全投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第十条安全投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严格监管。
五、风险管理制度第十一条风险识别: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建立风险清单。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六、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人员不安全行为界定:明确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种类和判定标准。
第十五条人员不安全行为处理:对发生不安全行为的职工进行教育、处罚,确保整改到位。
七、安全文化建设制度第十六条安全文化建设:加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安全文化活动:定期开展安全文化主题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八、安全技术审批制度第十八条安全技术审批:对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审批。
第十九条安全技术审批程序:明确安全技术审批程序,确保审批过程公开、透明。
九、安全监测制度第二十条安全监测: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系统,对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指标进行实时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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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培训制度
为确保2018年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根据2018年安全培训计划,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劳动人事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并支付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1、培训管理机构:为了加强安全培训工作领导,成立安全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安全培训管理机构职责:
具体负责我矿各项安全培训指导工作。
把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正规工作程序,逐步建立起自己的安全教育人才队伍,特别是要逐步提高全员职工对安全意识整体素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更要加大培训力度。
第三章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保证安全资金的落实(见文件)根据国家政策的规定要求,按比例提取吨煤安全生产基金,安全专业专项使用资金共计:80万元
⑴进行人员安全培训费用40万元;
⑵购买各种安全培训书籍10万元;
⑶安全设备费用30万元;保证安全资金及时到位。
第四章外培与内培管理
一、外培管理
1、全年培训计划分层次进行全员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地方各级培训,矿领导、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培训周期为一年,单位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需培训人员名单及各项个人资料,按期上交资料,不齐全造成培训延期对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追责。
2、所有培训工作工区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带队参加组织培训,培训期间不准旷课、迟到、早退、大声喧哗、玩手
机、手机未打到静音、打接电话、在教室进进出出,对违反课堂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
3、工区必须按照规定人数参加培训,每少一人对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给于处罚。
4、奖罚办法:连续旷课或其他原因被老师除名的人员个人承担培训费用。
个人成绩考试不合格者由本人承担全部学习费用。
对取得前三名人员报矿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内培管理
1、新工人、转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签订师徒合同,严格按师徒合同规定上岗作业,合同未满期间严禁新工人单独作业,否则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管理人员、师傅的责任。
凡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考试、签订师徒合同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区长、技术员将按照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各专业、区队每月制定培训计划、学习内容报安全科。
培训计划、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凡是不按期上报的单位每晚一天对单位负责人追责。
3、每天由工区指定人员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学习人员做好记录,学习记录本要统一标准,存放工区学习室备查,学习记录本每少一本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4、安全科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学习进行监督,不组织学习或学习参加人员不全对单位负责人罚款。
5、所有作业规程必须组织职工进行学习、签字、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不组织学习、考试的单位对单位负责
人、工区技术员各罚款50元。
6、所有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职工进行学习、签字,凡是不组织学习、签字对单位负责人追责。
7、每班由盯岗人员组织本单位下井人员在井口宣读入井誓词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8、合理安排安全培训时间,让广大职工有充分时间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第五章分类分层培训内容及周期
1、分层培训内容: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员工手册,企业规章制度,国家有关安全形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系统,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掘进安全生产知识,采煤安全生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矿山急救常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矿主要负责人、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领导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鄂尔多斯市煤炭工业局颁发的矿长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安监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技术、通防、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证自行作废。
第六章培训目标和要求
1、根据矿安全培训文件要求,安全培训要实现三个率,即达到参加安全培训学习人员100%,考试通过率100%,持证上岗率100%,使我矿安全培训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第七章奖惩办法
一、地方培训
1、全员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地方各项培训,各专业、区队、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需培训人员名单及各项个人资料,不按期上交的每晚一天对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因资料不齐全造成培训延期对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2、所有培训工作工区必须有一名管理人员带队组织培训,培训期间不准旷课、迟到、早退、大声喧哗、玩手机、手机未打到静音、打接电话、在教室进进出出,对违反课堂纪律的人员每次罚款10元,并联则工区带队人员每人次罚款5元。
3、工区必须按照规定人数参加培训,每少一人对单位负责人、值班人员各罚款20元。
4、连续旷课或其他原因被老师除名的人员个人承担培训费用。
5、所有培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个人成绩考试不合格者由本人承担全部学习费用。
二、内部培训
1、新工人、转岗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考试合格、签订师徒合同,严格按师徒合同规定上岗作业,合同未满期间严禁新工人单独作业,否则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跟班管理人员、师傅的责任。
凡是没有经过专业培训、考试、签订师徒合同上岗的每发现一人次对区长、技术员每人罚款50元。
2、各专业、区队每月30日前制定培训计划、学习内容报安全科。
培训计划、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凡是不按期上报的单位每晚一天对单位负责人罚
款50元。
3、每天由工区指定人员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技术学习,学习人员做好记录,学习记录本要统一标准,存放工区学习室备查,学习记录本每少一本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元。
4、安全科不定期对各单位的学习进行监督,不组织学习或学习参加人员不全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5、所有作业规程必须组织职工进行学习、签字、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不组织学习、考试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工区技术员各罚款50元。
6、所有安全技术措施要组织职工进行学习、签字,凡是不组织学习、签字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