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侵权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侵权纠纷法条适用法律都有哪些?
The reason why a great man is great is that he resolves to be a great man.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财产侵权纠纷法条适用法律都有哪些?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的相关规定已经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生活中处处皆有法,而且对于同样的一个违法违规行为,会有多个法律进行维护和规范,目的就是让违法违纪行为无藏身之处,那么,财产侵权纠纷法条适用法律都有哪些?财产损害赔偿判决适用法律条款有: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的释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为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赔偿损失的纠纷。
民法典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哪些侵权是⼀种常见的违法⾏为,侵权分割的是他⼈的民事权益,侵权⼈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侵权⾏为可以分为⼀般侵权⾏为和特殊侵权⾏为,那么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什么⾏为?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般侵权⾏为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般侵权⾏为包括侵害⼈⾝权利的⾏为、侵害⼈格权利的⾏为、侵害⾝份权的⾏为、侵害财产权利的⾏为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七⼗九条【⼈⾝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出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减少的收⼊。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
第⼀千⼀百⼋⼗⼆条【侵害⼈⾝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和侵权⼈就赔偿数额协商不⼀致,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千⼀百⼋⼗四条【财产损失计算⽅式】侵害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民事侵权⾏为处理1、协商解决。
双⽅当事⼈在平等⾃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的主持下,在平等、⾃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当事⼈⾃主达成协议,从⽽解决纠纷。
3、仲裁解决。
纠纷当事⼈根据纠纷前或者后达成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构依法审理,作出裁决,并通过当事⼈对裁决的⾃觉履⾏或由⼀⽅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使纠纷得以解决。
4、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依法向⼈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对⽣效裁判的⾃觉履⾏或⼈民法院的强制执⾏⽽解决纠纷。
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与适用
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与适用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这个过程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给个体和社会带来了许多损失。
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我国民法典对侵权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侵权责任和赔偿方式。
本文将对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和适用进行探讨。
一、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条款明确了侵权责任的基本原则,即侵权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的核心内容是赔偿责任,即侵权人应当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一条,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还包括追溯性、充分补偿、法律优先等原则。
二、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况可以分为两类:主体责任和客体责任。
1. 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指侵权人对其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主体责任涉及到故意侵权、过失侵权和无过失侵权三种情况。
(1)故意侵权故意侵权是指侵权人明知或应知其行为违法,且具有侵权目的或主观恶意。
对于故意侵权行为,侵权人应当完全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损害赔偿和其他必要的经济补偿。
(2)过失侵权过失侵权是指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因此造成了侵权行为。
在过失侵权的情况下,侵权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赔偿金额可能根据过失的程度作出适当的调整。
(3)无过失侵权无过失侵权是指侵权人并未违反注意义务,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他人的损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无过失侵权的情况下,侵权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根据特殊情况和公平原则作出适当的赔偿。
2. 客体责任客体责任是指拥有、管理、掌握能导致他人权益受损的事物、场所或活动的主体需承担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客体责任主要包括丧失管制能力责任、环境责任、产品责任和交通责任等。
三、侵权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的适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有哪些规则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有哪些规则原则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一)归责原则(二)过错责任原则(三)无过错责任原则。
不得不说,生活中其实处处可以见侵权行为,由于有些侵权行为影响不到,没有对受害人的利益造成过大的损害,因此受害人也就不追究了,但是我们还是应该了解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这样才能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积极的向侵权人索赔。
一、一般侵权行为包括哪些侵权行为的类型主要包括:(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二)侵权行为法侵权行为法是调整因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行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侵权行为法属于我国民法的一个部分。
(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或对人身造成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侵权行为法上,将侵权责任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一)归责原则的概念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
(二)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1.过错责任原则的特征(1)过错责任原则是一种主观归责原则。
过错表现为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两种情形。
(2)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的过错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3)过错责任原则表明行为人过错之大小对责任范围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的规定,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
只有法律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才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侵权,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侵害别人权利的行为人一般都会处民事赔偿的处罚。
那么关于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一般涉及到财产的侵权的,一些不动产的侵权,可以按照不动产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赔偿。
▲一、侵权法中的财产损害赔偿计算《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毁损,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毁损、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毁损的,应当按照由于毁损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
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
侵权财产赠给他人能否追回?
If you treat every day in your life like the last day in your life, your life will be more exciti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侵权财产赠给他人能否追回?《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我们来讲最大的价值也就是财产了,但是有人使用非法的手段侵占了我们的财产,我们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法律上这个代名词叫侵权财产,今天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有关于侵权财产赠给他人能否追回相关的知识。
一、侵权财产赠给他人能否追回?所得的资金,是非法取得,因此,破案后应给予追回。
如果已经赠予他人或者消费,应给予退赔。
不是只收手里剩下的。
二、财产侵权定义指各种以财产权益为侵害对象的侵权行为。
解释财产侵权包括侵占财产和损毁财产两种情况:所谓侵占财产,是指行为人不法占有他人财产;所谓损毁财产,是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并造成财产功能价值的降低。
财产侵权的结果将造成权利人财产损失,主要是财产上不利的变动,包括财产的积极减少和消极的不增加。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
”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侵权责任法6
第六部分侵权责任法第一章一般规定1、适用范围: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侵权责任法》第2条)【例题】朴某系知名美容专家。
某医院未经朴某同意,将其作为医院美容专家在医院网站上使用了朴某照片和简介,且将朴某名字和简介错误地安在了其他专家的照片旁。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24题,单选)A.医院未侵犯朴某的姓名权 B.医院未侵犯朴某的肖像权C.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肖像权和姓名权 D.医院侵犯了朴某的荣誉权2、侵权责任优先: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二章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普通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行为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2款)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条)公平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24条)2、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过错: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3、无过错责任原则: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和高度危险责任等;注意无过错不等于不可以免责4、公平分担损失: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法律又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例题】甲饲养的一只狗在乙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丙饲养的一只狗,行人丁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受伤严重。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70题,多选)A 如甲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B 如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C 如丙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D 此属意外事件,甲、乙、丙均不应承担对丁的赔偿责任5、共同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8条)6、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1)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第9条第1款)(2)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考侵权责任归纳
法考侵权责任归纳一、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行为形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主观责任和客观责任:主观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责任,其侵权行为是出于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失。
客观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需证明其侵权行为与造成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无需证明其主观上的过错。
在我国法律中,大多数侵权行为属于主观责任,即侵权行为人需证明其主观上的过错,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过错四个基本要素。
只有满足这四个要素,才能认定侵权责任的存在。
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知识产权等多种形式,如伤害行为、侵权诉讼、侵犯商业秘密等。
2.损害结果: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遭受损失。
损害结果主要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抚慰金、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只有侵权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存在因果关系。
4.过错: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
主观过错可以是故意或者过失,即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有意为之或者未经合理注意或谨慎的行为。
三、举例分析侵权责任1.人身损害责任人身损害责任是指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行为人需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的人身损害责任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等。
例如,小明驾驶车辆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小明应当对受伤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
小明应根据受伤者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以恢复受伤者的合法权益。
2.财产损害责任财产损害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财产受损失,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常见的财产损害责任包括物权侵犯、侵犯商业秘密等。
例如,小李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进行生产,导致他人的商业利益受损。
在我国财产侵权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财产侵权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小编希望在我国财产侵权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现实生活中,不少犯罪分子,由于各方面了原因,对他人进行了财产侵权,严重危害了社会的和谐。
在我国,有关侵权财产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中关于什么是财产侵权?在我国财产侵权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都有详细的解释,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讨论。
一、在我国财产侵权纠纷案由规定是什么在确定侵权责任纠纷具体案由时,应当先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列出的具体案由。
没有相应案由的,再适用“人格权纠纷”、“物权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等其他部分项下的案由。
如机动车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确定案由时,应当适用第九部分“侵权责任纠纷”项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由,而不应适用第一部分“人格权纠纷”项下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由,也不应适用第三部分“物权纠纷”项下的“财产侵权纠纷案由。
二、财产损害说明财产性损害说明侵权赔偿诉讼中,如果法律没有特别的规定,受害人应当对其遭受的财产性损害的范围和数额等负举证责任。
“这一方面是出于合理限制责任的需要,另一方面基于补偿目的的考虑,那些能够回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状态的损害必须是以某一可靠的计算方法为基础的,用一定的金钱数额折算的损失。
”例如,A将B价值10000元的名贵皮衣烧毁,B可以通过提供购买该皮衣的发票等证据来证明皮衣的市场价格三、财产性损害和非财产性损害的区别1.二者的可赔偿性不同。
各国法律对于非财产性损害的赔偿大都持谨慎态度,即只有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场合下,受害人才可以主张此类损害的赔偿;而财产性损害,一般都可以赔偿。
2.二者的计算方式不同。
财产性损害一般都有直接的费用支出数据,因而赔偿额的计算并不困难;而非财产性损害并不会带来财产价值的减少,因而其计算缺乏确定的标准,因而一般求助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受害人痛苦的大小(尽量设身处地地想象)等因素。
民法典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
民法典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侵权行为是比较多的,发生侵权行为后,侵权人要承担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承担的方式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那么民法典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有什么?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民事侵权行为主要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民事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权利等,如产品侵权、交通事故侵权、环境损害侵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二条【产品生产者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法律适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产品有瑕疵导致使用者受伤怎么办缺陷产品中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具体是指因设计、生产或过程中的原因使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产品中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
通常人们在正常使用产品的情况下是不会导致损害的,更多是因为产品自身的缺陷导致损害,此时使用者需要保留相关证据。
对于缺陷产品造成人身损害的侵权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侵权财产损失鉴定依据有哪些?
Seeing oneself is not, the door of all goodnes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侵权财产损失鉴定依据有哪些?侵权财产损失鉴定依据有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因其受损物涉及面广、损失评估标准不一、技术以有主掌握的尺度相对单一的机动车辆来讲要复杂得多。
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侵权财产损失鉴定依据有哪些?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因其受损物涉及面广、损失评估标准不一、技术以有主掌握的尺度相对单一的机动车辆来讲要复杂得多。
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
而对于第三方在对财产损毁的赔偿方面往往提出远高于直接损失的要求,有些甚至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处罚性质的赔偿。
由此,给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在定损过程中带来很多困难。
所以,对于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查勘变的更加重要。
为加强服务观念,夯实基础,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理赔服务体制与评估体系制度,建立新的改革制度与扁平加垂直管理,针对在交通事故中造成的物损,特提出以下处理规定。
指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
对事故损失物进行勘察、丈量、测绘、鉴定,并确定价值鉴定结论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作为交通事故处理确定损害赔偿,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据。
对物损查勘及定损的要求:1、接到报案后,由查勘员对物损状况进行实物查勘、拍照、丈量、测绘记录损害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
其中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相、现场细目照相,是整个案件的关键。
例如:对于数量较大的物损案件,查勘中要对损失的物品进行分类清点损失数量,并要在照片中清晰的反映出受损程度,特别注意的是集装箱内的货物损失,首先要对运单拍照验证,核实运单数量与实际运输数量是否一致,在出险地进行开箱前后的查勘定损工作,开箱后对物品分类清点,要反映出受损数量,清点后请车主、货主、我司人员三方在损失清单中签字确认。
民法典损害他人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
民法典损害他⼈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民事主体享有财产权利的,任何⼈或者单位不得侵犯他⼈财产权利。
侵害他⼈财产权利,造成他⼈损失的,要承担⼀定的法律责任,那么民法典损害他⼈财产的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损害他⼈财产的承担什么责任民法典规定,损害他⼈财产的,属于侵权⾏为,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犯。
第⼀百⼀⼗三条【财产权利平等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第⼀百七⼗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停⽌侵害;(⼆)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赔偿损失;(九)⽀付违约⾦;(⼗)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
第⼀千⼀百⼋⼗四条【财产损失计算⽅式】侵害他⼈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式计算。
⼆、财产损害赔偿都有哪些内容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
牲畜因伤失去使⽤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伤亡善后处理的费⽤,但不包括停⼯、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利设施,房屋,树⽊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折价赔偿。
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规定
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规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财产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民法典作为我国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产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本文将就民法典对财产保护的相关条款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财产权的保护民法典明确规定,财产权是公民、法人依法对其合法所得、私人合法财产享有支配、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权的保护是财产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财产权的保护方面,民法典中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 实物财产保护民法典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抢夺、转移、隐藏或破坏他人的财产。
对于因侵权行为致使他人财产受损的情况,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并可以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 金融资产保护民法典对金融资产的保护也做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包括规定了金融机构应当保护客户资产的原则,对于金融机构的违法行为,也规定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的表现形式,也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则,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方面的规定。
未经权利人同意,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使用、复制或传播知识产权作品。
二、公共财产的保护除了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民法典还对公共财产的保护作出了相关规定。
1. 自然资源保护民法典规定国家对自然资源实行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
对于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追究破坏者的刑事、民事责任等。
2. 文物保护民法典还规定了对文物的保护。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毁损、盗窃、散失国家保护的文物,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债权与债务的保护在财产保护中,债权与债务的规定也是非常重要的。
1. 债权的保护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享有向债务人主张自己的债权,并有权获得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2. 债务的保护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债务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有履行能力而拒绝履行债务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行为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现实社会中有很多时候⼈们的权益受到侵害,⽐如个⼈的财产受到他⼈的侵害,那么作为受害⼈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段维护⾃⾝的权益的,但是侵权的范围是⽐较⼴的,那么关于民法典侵权⾏为有哪些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有哪些侵权⾏为
1、侵害⼈⾝的侵权⾏为。
2、侵害⼈格利益的侵权⾏为。
3、侵害⾝份权的侵权⾏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为。
《民法典》
第九百⼋⼗九条【⼈格权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的民事关系。
第九百九⼗条【⼈格权定义】⼈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命权、⾝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格权外,⾃然⼈享有基于⼈⾝⾃由、⼈格尊严产⽣的其他⼈格权益。
第九百九⼗⼀条【民事主体的⼈格权不受侵害】民事主体的⼈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不得侵害。
⼆、什么是侵权补充责任
⼀般认为,在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为中,违反安全保护义务的⼀⽅当事⼈承担的侵权责任,就是补充责任。
侵权⾏为补充责任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或称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的⼀种,是指多数⾏为⼈就基于不同发⽣原因⽽产⽣的同⼀给付内容的数个责任,各个负担全部履⾏义务,并因⾏为⼈之⼀的履⾏⾏为⽽使全体⾏为⼈的责任均归于消灭的侵权责任形态。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侵权⾏为是有很多⽅⾯的,如果侵权⾏为发⽣了那么作为受害⼈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维护,现实社会这样的情况是⽐较多的,要懂得运⽤法律。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权包括哪些内容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
简称产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那么财产权包括了哪些内容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概述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
财产权是可以以金钱计算价值的,一般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需以财产方式予以救济。
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以物质财富为对象,直接与经济利益相联系的民事权利,如所有权、继承权等。
简称产权。
财产权是人身权的对称。
它具有物质财富的内容,一般可以货币进行计算。
财产权包括以所有权为主的物权、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
在婚姻、劳动等法律关系中,也有与财物相联系的权利,如家庭成员间要求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权利,夫妻间的财产权,和基于劳动关系领取劳动报酬、退休金、抚恤金的权利等。
财产权是一定社会的物质资料占有、支配、流通和分配关系的法律表现。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性质的财产权利。
在资本主义国家,奉行的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国家,公共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里,对作为财产权客体的财物种类的限制也不同。
在资本主义国家,除已宣布为国有的财产外,几乎所有的财物都可作为私人财产权的客体。
在中国,则财物依其属于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依其地位与作用,分别属于国家、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
财产权是很难界说的,但财产权又是现在(在人类发展的长时期内)很重要的民事权利,必须要将之单列一类。
在没有将知识产权和社员权从财产权和非财产权划出来时,通常说,以享受社会生活中除人格利益和身份的利益以外的外界利益为内容的权利都是财产权。
民法典侵权责任司法解释
民法典侵权责任司法解释民法典侵权责任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司法解释,其制定旨在进一步明确民事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判定标准及赔偿额度等问题,以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该司法解释的内容概述:第一部分说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包括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满足以下四个要件之一即可认定为侵权行为:1.主观要件:行为人需要具有违法意图或者过失。
2.客观要件:行为人需要实施不当行为或者不作为。
3.因果关系要件:原告必须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导致其权益受损的直接原因。
4.权益受损要件:原告需要证明其权益受到了侵犯。
第二部分对侵权行为的后果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等问题:1.赔偿责任: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应当为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和其他相关费用等,赔偿金额应当与原告的实际损失相当。
2.承担连带责任:多人共同侵权造成的侵权责任,每个侵权者都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侵权者都应当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第三部分列举了一些侵权行为的具体赔偿标准:1.人身权侵权:因他人行为而导致原告受伤或死亡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并根据受害人的年龄、身体状况、职业、家庭关系等因素,在一定范围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财产权侵权:因他人行为而导致原告财产受损的,应当根据财产的价值和受损情况赔偿相关费用。
3.其他合法权益侵权: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的侵权,应当根据实际受到的影响赔偿相关费用。
总之,民法典侵权责任司法解释对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和具体赔偿标准做了详细的规定,为侵权责任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利于加强对侵权行为的打击、维护社会公正和稳定。
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两⼤类,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地役权等;债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损害赔偿权、合同债权等。
关于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财产权利包括哪些内容1、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两⼤类:(1)、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质押权)、留置权、地役权、矿业权、渔业权等;(2)、债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损害赔偿权、合同债权、不当得利债权、⽆因管理债权等。
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1)第⼀百⼀⼗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第⼀百⼀⼗⼋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为、⽆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请求特定义务⼈为或者不为⼀定⾏为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有哪些1、返还原物请求权。
当物权归属不明或是否存在发⽣争议时,当事⼈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专门国家机关提出请求,即为物权确认请求权。
2、排除妨害请求权。
当所有⼈的财产被他⼈⾮法占有时,财产所有⼈或合法占有⼈,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请求不法站有⼈返还原物,或者请求法院责令不法占有⼈返还原物。
3、消除危险请求权。
当他⼈的⾏为⾮法妨碍物权⼈⾏使物权时,物权⼈可以请求妨害⼈排除妨害,也可请求法院责令妨害⼈排除妨害。
4、恢复原状请求权。
当物权的标的物因他⼈的侵权⾏为⽽损坏时,如果能够修复,物权⼈可以请求侵权⾏为⼈加以修理以恢复物之原状。
5、损害赔偿请求权当他⼈侵害物权的⾏为造成物权⼈之经济损失时,物权⼈可以请求侵害⼈赔偿损失,也可以请求法院责令侵害⼈赔偿损失。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和债权两⼤类,物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地役权等;债权性财产权利包括:损害赔偿权、合同债权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侵权责任法 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财产损失计算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依据本法第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包括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等的侵害,本条是指对侵害他人财产权益所造成损害的计算。
财产权益是民事权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物权、知识产权、股权以及虚拟经济中的财产权利等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
(一)侵害他人物权的财产损失计算侵害他人物权,是侵害他人财产的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表现形态,包括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动产等财产进行损毁,致使该财产的外在形式、内在质量遭受破坏,甚至完全丧失,直接影响其价值和使用价值。
如汽车被撞坏、古董花瓶被摔碎、家用电器被烧毁、建筑物被毁坏等。
因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要按照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计算。
也就是以财产损失发生的那个时间,这个财产在市场上的价格为计算标准,完全损毁、灭失的,要按照该物在市场上所对应的标准全价计算,如果该物已经使用多年的,其全价应当是市场相应的折旧价格。
例如,一辆已经开了五年的汽车被毁坏,其全价应当是二手车市场与该种车型及使用年限相对应的价格;财产部分损毁的,应当按照由于损毁使该物价值减损的相应的市场价格标准计算。
如果该财产没有在市场上流通,没有市场的对应价格,可以其他方式计算,包括评估等方式。
如家传的古董,没有市场价格,就可以按照有关部门的评估价格计算。
一般说来,市场价格会有上升或下降的可能,一个侵权案件审判终结需要一段时日,如果对于价格标准不作确定,则可能在司法实践中引起混乱,侵权行为发生时、诉讼开始时、诉讼终结时等都可能成为法官考虑的时间点,由于市场价格的波动,不同的时间点可能赔偿的数额就会不同。
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的规则运用上的不统一,本条明确了对财产损失的计算标准,规定以财产损失发生的时间点计算赔偿价格,这个确定的时间点通常也就是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在法律里侵权种类一般分为一般侵权行为、财产侵权行为、单独侵权、共同侵权、积极侵权,消极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包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产品缺陷高度危险作业、污染环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说起侵权行为,大多数人都能信手拈来,通常的侵权行为有动物伤人、高空坠物、产品侵权等等,当然这都是侵权行为具体分类中的行为了。
关于侵权行为的分类,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太了解,下面就让小编告诉你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吧。
▲一、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1)按构成要件分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
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
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侵权行为通常是指侵犯他人的财产方面的权利,当然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话肯定会造成他人财产上的损失,因此需要对这个损失来进行赔偿。
当然,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侵权行为通常是指侵犯他人的财产方面的权利,当然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话肯定会造成他人财产上的损失,因此需要对这个损失来进行赔偿。
当然,法律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
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民事侵权财产损害赔偿法律规定是什么?财产损害赔偿范围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二、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产侵权包括哪些内容?
1、《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我国法律中有一部专门研究侵权的法律是一个部门法,隶属于民法的,叫侵权责任法。
其中的内容就是讲侵权的行为,如何侵权,侵权的种类,侵权之后如何处理如何赔偿当事人的内容的。
那么侵权当然是侵害了别人的权利,自然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么财产侵权包括哪些内容呢?
一、财产侵权包括哪些?
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
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
根据民法原理,在侵权损害赔偿中,须赔偿的财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
对于直接损失的计算,一般采用折价计算法,就是将被侵害的财
产计算出实际减少的价值,按照实际减少的价值进行赔偿。
对于间接损失的计算,首先计算间接损失的价值,但是不能将财产损失本身计人间接损失之中,同时,不能在计算间接损失时,再计算受害人的停产损失或误工工资。
二、财产侵权赔偿范围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
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
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
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
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
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作出如下的分类:
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
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产。
2、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
查封、扣压、冻结财产的,应当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应当返还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3、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财产实行违法强制措施后,如果对财产已经进行了拍卖,原物已经不存在或已为他人所有,恢复原
状已不可能,便应给予金钱赔偿。
对已拍卖财产的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是给付拍卖所得价款。
4、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造成损害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所谓“必要的经常性”的费用开支是指企业、商店、公民等停产停业期间用于维持其生存的基本开支,如水电费、房屋租金、职工基本工资等。
其中职工基本工资是按国家统一规定的劳保工资的平均数来计算的。
但不赔偿法人或组织在正常情况下,在此期间必定能获得的利益,也不赔偿停产停业期间的一切开支,而只是赔偿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并且是赔偿损失的一部分而非全部。
5、财产权其他损害赔偿。
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所谓“直接损失”,是指因遭受不法侵害而使现有财产的必然减少或消灭。
其次,除直接损失外,可预期利益、间接损失都是相对人未实际取得的利益,不能排除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无法实际取得的风险。
《侵权责任法》对于侵害他人财产权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第二十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一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财产侵权包括间接损害还有直接损害,间接的损害就是指当事人本身就要得到的利益还没有收益到,因为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没有办法收益到,从而造成财产的损失的行为。
那么直接损害就是当事人已经拥有了利益,但是因为行为人的行为造成利益受损流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