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定点单位总额预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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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年鉴2014指标数据:中国2014财政年度总收入预算统计

中国财政年鉴2014指标数据:中国2014财政年度总收入预算统计
中国2014财政年度总收入预算统计
中国2014财政年度总收入预算统计 单位:澳门币(元)
经济分类
01-00-00-00 02-00-00-00 03-00-00-00 04-00-00-00 05-00-00-00 06-00-00-00 07-00-00-00 08-00-00-00
09-00-00-00 10-00-00-00 11-00-00-00 13-00-00-00 14-00-00-00
其他经常收入
92300500
合计
141287275000
资本收入
投资资产之出售 1024148100
转移
财务资产
345069000
其他Hale Waihona Puke 本收入1554720500
非从支付中扣减之退2回0567600
合计
2944505200
政府一般综合收入 144231780200
特定机构收益
法定收入及特区预算1转63移74收10入0100
编号 11-00 12-00 13-00 14-00
收入项目
本年度预算
政府一般综合收入
经常收入
直接税
123524541300
间接税
5553860700
费用.罚款及其他金钱16上0之96制95裁600
财产之收益
2660945100
转移
6704486300
耐用品之出售
1408600
劳务及非耐用品之出1售140036900
销售及服务收入 205890800
财务及投资收益 4278359500
其他收入
68578700
特定机构收益汇总 20926929100
调整

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年,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深化医改,在重点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取得新成效,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单独两孩政策扎实稳妥有序实施,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加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为。

一、卫生资源(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

2014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81432个,比上年增加7034个。

其中:医院258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个。

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96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3874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14个,民营医院12546个。

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95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1158个),二级医院6850个,一级医院7009个,未定级医院10047个。

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5474个,100-199张医院3755个,200-499张医院3758个,500-799张医院1504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36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238个,乡镇卫生院36902个,诊所和医务室188100个,村卫生室645470个。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16948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2个、市(地)级407个、县(区、县级市)级2816个。

卫生监督机构2975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89个、县(区、县级市)级2532个,另有2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总计981432 974398 6601214 6181891 医院25860 24709 4961161 4578601 公立医院13314 13396 4125715 3865385民营医院12546 11313 835446 713216 医院中:三级医院1954 1787 1878267 1670000 二级医院6850 6709 2053896 1952214一级医院7009 6473 387207 35027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7335 915368 1381197 134990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4238 33965 195913 194241#政府办18306 8488 138717 137143乡镇卫生院36902 37015 1167245 1136492 #政府办36445 36593 1154837 1125098 村卫生室645470 648619 -诊所(医务室) 188100 184050 -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5029 31155 223033 214870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 3516 0 0 -专科疾病防治机构1242 1271 37618 38507妇幼保健机构3098 3144 184815 175476卫生监督机构2975 2967 - 其他机构3208 3166 35823 38512 注:①*仅包括原卫生部门主管(不含原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② #系其中数。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公布日期】2014.03.20•【文号】•【施行日期】2014.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关于201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3-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2〕56号)要求及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14-2015年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企业(以下简称定点印刷企业,名单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点印刷范围依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在京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单项或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120万以下的印刷项目,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到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印刷企业印刷。

执行定点采购的印刷项目为上述单位印制和使用的所有印刷品,包括但不限于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信封、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等的印刷品。

本次定点印刷入围企业根据中央单位印刷品特点分为四类:一、票据证书类;二、书刊及其他类,本类定点企业细分为两类,A类为规模较小企业,B类为大中企业;三、数码印刷类;四、信封类。

所有定点印刷企业名单已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定点印刷专栏公布。

各单位应按照所采购印刷品种类选择相应类别的承印企业。

各单位如有出版工作,前期出版事宜可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配套的印刷工作应由本单位或相应出版社应根据印刷项目采购方式及程序执行(详见本文件第四条)。

二、定点印刷有效期本期定点印刷企业服务有效期自2014年3月20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0.30•【字号】内府办函[2013]123号•【施行日期】201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内府办函[2013]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当地政府采购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调整制订本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为执行好2014-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各级财政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认真落实好各项规定。

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0月30日内江市2014-2015年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一、集中采购目录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除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在20万元以上的货物类和服务类项目,5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均属政府采购管理范畴,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实行分散采购。

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市级政府采购货物类(交通工具除外)和服务类的项目,单项或批量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工程类项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

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市财政局批准。

四、实施要求及相关说明(一)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下称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做到应编尽编。

西藏自治区统计年鉴2014年数据

西藏自治区统计年鉴2014年数据
15668 3979 1322 882 1317 694
43880 45525 9173
10031
9 17
241 2067
4
1
9349 10996
1261 941 734 1181
38184 35442
1186 774
2967 82 1 55
2173 63 1 30
2014年县(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 西藏自治区

1818
5005
2107
2116 1124


3889
11431
4465
5212 2647

222
351
78
73 52

2
1
1
1
1

20
22
116
96 99
2014年县(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 西藏自治区
指标
单位
曲水县
堆龙德庆县
达孜县
墨竹工卡县
桑珠孜 区
一、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面积 乡个数 镇个数 街道办事处个数 户籍人口 第二产业从业人员 第三产业从业人员 固定电话用户
108800 59600 22300 9000 6413 3331 15618 5573 49100 26700 28207 5180 2500 3415 74680 45972 13203 13822 56004 25098
万千瓦特 公顷 公顷 吨 吨 吨 吨 个 万元 万元
4 120
18 26580
人 人 户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千瓦特 公顷 公顷 吨 吨 吨 吨 个 万元 万元
人 人 人 床 个 床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

201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

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 0.93 邮政业支出 75.65 车辆购置税支出 207.47 其他交通运输支出 6.98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13.17 其中:资源勘探开发 21.45 制造业 138.85 建筑业 0.04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 50.38 安全生产监管 11.49 国有资产监管 8.13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45.70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37.13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5.23
续表 单位:亿元 支出 项目 其他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其中: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基础研究 应用研究 技术研究与开发 科技条件与服务 社会科学 科学技术普及 科技交流与合作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其中:文化 预算数 43.50 2580.41 6.90 405.18 1343.23 101.25 49.49 36.61 12.23 24.02 227.68 30.41 决算数 46.00 2436.66 7.06 428.84 1344.97 109.57 50.20 37.33 12.33 24.06 223.00 36.81 决算数为 决算数为 预算数的% 上年决算数的% 105.7 113.2 94.4 103.0 102.3 97.0 105.8 119.0 100.1 101.8 108.2 102.3 101.4 108.2 102.0 122.2 100.8 89.5 100.2 127.2 97.9 109.3 121.0 115.5
风沙荒漠治理 退牧还草 能源节约利用 污染减排 可再生能源 资源综合利用 能源管理事务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其中:农业 林业 水利 南水北调 扶贫 农业综合开发 农村综合改革 其他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其中:公路水路运输 铁路运输 民用航空运输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及讲解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及讲解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主要变动情况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第三部分 2014年度会计科目与部门决算报表对应关系表第四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填报说明第五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及量化评价方案第六部分部门决算分析报告撰写提纲第七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审核模板第八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附:2005-2013年度部门决算编审问答汇编第九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填表顺序建议第十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年初数据核对公式第十一部分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参考范围第十二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门类、大类第十三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节选)第十四部分 2014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2014年度部门决算主要变动情况二、关于增加部门决算填报说明附表录入功能为了提高决算填报效率,简化数据录入,今年在部门决算编审软件中新增填报说明附表录入功能,将有关收支表年初结转和结余调整、资产负债简表期初数调整、主要指标上下年变动、其他收入明细情况及行政经费支出统计数在此随决算数据录入。

三、关于整合部门决算评价指标与分析表为了切实加强部门决算数据的分析利用,减轻基层单位工作量,将评价指标与分析表整合为部门决算分析评价表,用于决算数据分析利用及评价工作。

整合后,分析评价表共9张,比上年分析表和评价指标表合计数减少22张。

同时,设计了部门和单位使用的部门决算评价指标量化评价方案。

返回201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编制说明一、编报范围二、填报口径三、录入级次四、填报要求五、封面填报方法六、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七、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八、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2表)九、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十、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十一、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表)十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1表)十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5-2表)十四、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表)十五、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1表)十六、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6-2表)十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7表)十八、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表)十九、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二十、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2表)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09表)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表)二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1表)二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10-2表)二十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财决11表)二十六、资产负债简表(财决12表)二十七、资产情况表(财决附01表)二十八、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2表)二十九、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3表)三十、机构人员情况表(财决附04表)三十一、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5表)三十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财决附06表)三十三、中央单位驻外机构情况表(财决附07表)三十四、中央单位驻外机构人员基本数字表(财决附07-1表)三十五、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情况表(财决附08表)一、编报范围(一)单位范围:本套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未实行部门预算的地区,按行政事业单位预算范围编报本套决算。

关于衡水市桃城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衡水市桃城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

关于衡水市桃城区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2015年2月日在衡水市桃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桃城区财政局局长王文忠各位代表: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交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大,政策性减收形势严峻,增支因素不断增多等不利条件,努力做好财政工作,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一)区级财政预算收支情况1、全部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4年全区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16364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9 %,同比增长11.7 %。

其中:国税系统完成105145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5.1%,同比增长11.9%;地税系统完成19801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97.1%,同比增长13.6%;财政系统完成13760万元,占全年任务的260.1%,同比下降10.5%;专员办退税-551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87900万元,实际完成89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93160万元。

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资金列入、上级专款下达、调入资金等原因,报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区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171952万元。

2014年区级实际支出完成145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84.8%。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130万元,实际完成19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9.5%。

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130万元,执行中,由于上年结转资金列入、上级专款下达等原因,报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8025万元,实际完成21006万元,完成调整为预算的116.5%。

2014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4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在上海市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391.42亿元,比上年增长6%;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2169.52全年受理专利申请81664件,比上年下降5.5%,其中,受理发明专利申请39133件,下降0.1%。

全年专利授权量为50488件,增长3.7%,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1614件,增长9.1%。

全市国家级创新型企业1 5家,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9家,市级创新型企业500家。

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小巨人培育企业共1225家,高新技术企业5433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52家。

年内全市认定和复审高新技术企业2552家。

年内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643项,其中,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项目占86.5%。

至年末,共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9897项。

全年经认定登记的各类技术交易合同25238件,比上年下降4%;合同金额667.99亿元,增长7.6%。

十二、文化和卫生年内成功举办第三十一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第十六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等重大文化活动。

全年市民参与文化活动人数达到3100万人次。

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人员“三年万人培训计划”,年内培训4050人次。

至年末,全市有市、区(县)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26个,艺术表演团体180个,市、区(县)级公共图书馆25个,档案馆44个,博物馆120个。

全市共有公共广播节目21套,公共电视节目25套。

有线电视用户687.48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564.73万户。

全年生产电视剧49部,共1774集;动画电视4386分钟。

全年共出版报纸12.01亿份、各类期刊1.45亿册、图书3.26亿册。

摄制完成36部故事片。

人计划”。

全年共完成职业培训53.40万人,其中,农民工24.64万人。

至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5.6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

图4 2010-2014年新增就业岗位情况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据抽样调查,全年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7710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 9%;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1192元,比上年增长10.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4%。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发文字号】沪财预[2014]33号【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发布日期】2014.03.21【实施日期】2014.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公布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的通知(沪财预[2014]33号)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监督,切实保障缴费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收费管理工作要求,我们编制了《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目录》归集了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本市19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含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和中央在沪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凡2014年1月1日后,本市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以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文件为准,并通过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收费目录》主要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主管部门、收费标准、设立依据和批准文号等信息,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收费目录》所列明的文件规定进行执收。

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市政府或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对新增、取消或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2014年3月21日附件: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费项名称二级项目安监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60元/人.次沪价费[2008]1号市人大公告2011年第37号交通委2机动车道路停车费收费见文件沪价涉[1992]380号沪财预[2005]14号沪交停[2005]621号沪财市政府令2012年第85号▲预[2012]151号3道路运输管理证照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8元/本,道路运输证12元/套,省际班车客运铝质标志110元/块,省际道路客运标志8元/张沪价行[1999]72号沪价费[2006]31号国务院令第406号市人大公告1996年第40号▲4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50元/人.次沪财预[2006]28号沪价费[2006]10号财综[2010]39号5货物港务费0.3元/吨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6船用产品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3]17号计价格[98]800号▲7船舶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3]17号▲8船舶登记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价费字[92]191号▲9岸线使用费(1)内河岸线使用费2元/米.半年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10(2)港口岸线使用费按码头前沿水深2米以下3元/米·季;2米以上至5米以下10元/米·季;5米以上至8米以下30元/米·季;8米以上90元/米·季沪财综[94]60号沪价费[2005]11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11船员考试费见文件沪价费[2003]15号沪财预[2003]19号沪财预[2008]111号计价格[2001]2717号建设管理1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见文件(上海市城市掘路修复工程结算标准)沪价涉[92]232号建城[1993]410号▲委13临时占道费市区甲等2元/平方米·天;乙等1元/平方米·天;郊区一级1元/平方米·天;二级0.5元/平方米·天沪价费[95]195号建城[1993]410号▲14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27号沪财预联[2005]9号沪财预[2013]144号《公路法》▲15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见文件(按市政工程养护维修定额)沪价涉[92]232号市人大公告1994年第11号▲经济信息1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见文件沪财预[2002]100号沪价费[2002]57号沪价费[2006]3号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农委17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见文件沪价行[95]221号沪财综[95]71号沪财预[2002]126号沪价费[2002]81号沪财预[2006]84号价费字[92]452号▲18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见文件沪价行[2000]149号沪财综[2000]44号沪财预[2004]19号计价格[2000]559号▲19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含隔离场圃租用费)见文件沪价费[2011]018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20(2)动物及动物产品检验见文件沪价费[2011]018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贸促会21货物原产地证明书费35元/证沪价费[2004]6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12]311号▲水务22废弃物海洋倾倒费见文件沪财预[2006]62号发改价格[2008]1927号▲23滩涂有偿使用费见文件沪府[2012]44号《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2010年9月17日修订)▲24船舶过闸费0.5元/吨沪价费[94]273号市政府令2002年第114号▲25深井水水费见文件沪价公[2005]25号沪财预联[2005]23号市政府令1997年第53号▲26超计划加价水费现行水费的2倍沪财预[2002]71号沪价费[2002]38号市政府令1994年第69号▲27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按增、营、消税额的1%沪府办发[2000]24号沪府办发[2002]27号沪府办发[2006]9号沪府办发[2012]12号价费字[1992]181号▲28水资源费见文件沪财预[2008]113号沪价管[2013]24号财综[2008]79号沪府办发[2003]13号▲气象29避雷装置安全检测费60元/根座套;高度每增加1米增收1元;环路外交通费每公里0.60元沪价涉[92]336号沪府发[2000]18号▲住房保障30房屋登记费见文件沪价商[2008]3号沪财预[2011]152号价费字[92]179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31房地产交易手续费见文件沪价房[1997]314号沪价商[2002]12号沪财预[2002]15号沪价费[2011]007号计价格[2002]121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32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费5元/件,每次每套不超过20元,一次查阅20套以上部分,每次每套10元,复印费A3纸0.4元/页,A4纸0.2元/页沪价商[2005]7号沪价商[2007]7号沪财预[2011]11号沪府发[1998]26号▲33产权证工本费见文件沪价商[2008]3号财综[2004]5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规划国土34土地登记费见文件沪财预联[2005]4号沪价商[2005]7号沪价商[2008]3号价费字[92]179号▲35矿产资源补偿费矿泉水费率4%、7元/吨;建筑石材费率2%、0.70元/吨;砖瓦粘土费率2%沪财预[94]42号国务院令第150号▲36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收入使用费100元/次;1000元/次价款收入以评估价格为依据沪财综[98]35号沪价行[98]226号沪财城[2000]2号国务院令第240、241号▲37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0.50-170元/亩沪府发[95]38号财企[2008]293号市政府令1996年第29号▲38土地收益金见文件沪房地资金[2003]339号沪府发[1999]44号39耕地开垦费37.5元/平方米沪价商[2001]53号沪财预[2001]122号《土地管理法》▲40土地复垦费破坏耕地15元/平方米;破坏非耕农用地7.5元/平方米沪价商[2001]53号沪财预[2001]122号《土地管理法》▲41土地闲置费见文件沪府发[2010]35号《土地管理法》▲42土地、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见文件沪府发[2013]61号《土地管理法》▲43(2)青苗补偿费见文件沪府发[2013]61号《土地管理法》▲44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见文件沪价费[2008]12号沪财预[2009]93号价费字[92]176号▲环保45排污费见文件沪财预[2003]89号沪价费[2003]77号沪发改价费[2008]7号沪价费[2008]8号沪发改价费[2013]003号国务院令第369号国家发展计划委等四部委令第31号财综[2003]38号▲46环境监测服务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51号沪财预联[2005]28号沪财预[2012]166号价费字[92]178号▲47城市放射性废物送储费见文件沪价费[2005]51号沪财预联[2005]28号价费字[92]178号▲绿化市容48户外广告公共阵地使用费见文件沪财预[2007]55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6号▲49绿化补建费见文件沪价费[2007]13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0绿地易地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7]13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1绿化补偿费见文件沪价费[2006]27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2临时使用绿地补偿费1-3元/平方米.日沪价费[2006]27号市人大公告2007年第73号▲53森林植物检疫费见文件价费字[92]196号价费字[92]196号▲民防54民防工程使用费1-10元/月.平方米沪价费[95]118号沪价房[99]305号人防委字[85]9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55民防工程建设费60元/平方米沪价房[96]179号沪财综[96]46号中发(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56民防工程拆除补偿费1150-3500元/平方米沪价房[99]305号沪财综[99]50号市政府令2010年第52号▲文广影视57报名、考核考试费(1)新闻采编人员资格考试费报名费20元/人(含拍摄数码照片),笔试考务费55元/科(三个科目)沪财预[2005]66号沪价费[2005]46号财综[2005]33号发改价格[2008]1539号公路法上海市滩涂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参考选题

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参考选题

孝人社办…2014‟35号关于印发《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参考选题》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各科室: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我市统计工作,我局从省厅2014年统计分析参考选题中挑选出部分选题。

选题范围涉及宏观经济、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方面。

请各地围绕参考选题,结合工作实际,细化选题或自主命题,深入挖掘现有数据,积极开展专项调查,自主完成不少于5篇主题鲜明、数据准确的统计分析报告,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送市局规划财务科。

各县市区人社局必报选题:1、区域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影响分析;2、被征地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包括参保人数、制度模式、待遇水平、个人缴费、集体和政府补贴等指标)。

我局将组织对各地上报的统计分析报告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报告上报省厅参加评审。

各地上报分析报告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度统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2327757电子邮箱:627376924@附件: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参考选题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4年7月22日附件:2014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参考选题一、宏观经济及综合部分(一)区域经济发展对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影响分析(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统计分析(三)人力资源市场技能人才供求状况分析(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营状况分析(五)农民工流动趋势对劳动力区域供给的影响分析二、就业部分(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就业现状分析(七)离校未就业女性高校毕业生情况分析(八)实施新型城镇化对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分析(九)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就业稳定性影响调查分析(十)企业岗位流失情况分析三、社会保障部分(十一)养老金参保率和替代率分析(十二)退休年龄分析(男性、女性办理退休的平均年龄,女工人、女干部办理退休的实际年龄和对应的退休人数)(十三)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分析(十四)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率的统计分析(十五)工伤职工住院周期与费用统计分析(住院周期包括医疗和康复时间)(十六)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分析(十七)社会保险基金数据与统计数据同口径比较分析(十八)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情况分析(十九)跨地域医保费用结算情况分析(二十)人口老龄化对职工医保基金长期稳定运行的影响分析(二十一)医保付费总额控制实施效果分析(二十二)大病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及待遇保障效果分析(二十三)被征地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包括参保人数、制度模式、待遇水平、个人缴费、集体和政府补贴等指标)四、人事人才部分(二十四)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情况统计分析(二十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情况统计分析(二十六)事业单位编外用人情况统计分析(二十七)不同层级机关分务员职务和级别晋升情况分析(统计不同层级机关公务员各职务层次的级别和任职年限分部情况)(二十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二十九)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的职称情况统计分析(三十)技工院校开展职业培训情况分析(三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情况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对比分析五、收入分配部分(三十二)不同地区公务员工资收入差距情况及差距原因分析(三十三)不同层级,不同地区机关工资水平增长情况分析(统计2006年以来全省、各地(市)、各县(市、区)机关工资水平分年及年均增长幅度,分析增长的主要原因)(三十四)职工工资与私营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差距现状分析六、劳动关系部分(三十五)仲裁机构受理的50人以上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发生趋势分析(三十六)劳动派遣用工动态分析(三十七)小微企业和边贸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分析(三十八)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和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作用分析(三十九)“十二五”以来拖欠工资案件情况比较分析(四十)劳动保险监察查处违法案件情况统计分析。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国家统计局关于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最终核实的公告

GDP核算的生产范围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第一,生产者提供或准备提供给其他单位的货物和服务的生产;第二,生产者用于自身最终消费或资本形成的所有货物的自给性生产;第三,自有住房拥有者为自己最终消费提供的自有住房服务,以及付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生产。

生产范围不包括不支付报酬的自给性家庭服务、没有单位控制的自然活动(如野生的、未经培育的森林、野果或野浆果的自然生长,公海中鱼类数量的自然增长)等。

1.2.2生产活动主体范围GDP生产活动主体范围包括了中国经济领土范围内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所有常住单位。

本报告中的年度GDP数据是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的全国数据,未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

1.3核算单位GDP核算主要以法人单位作为核算单位,在核算中依据法人单位从事的主要活动将其划分到不同的行业,分别计算各个行业的增加值,再将各行业增加值汇总得到GDP。

1.4核算步骤按照GDP核算时效性的要求,中国年度GDP要进行三次核算,第一次为GDP 初步核算;第二次为GDP初步核实;第三次为GDP最终核实,每一次核算结果都会有所变化。

1.4.1初步核算由于2015年以前我国季度GDP核算采用累计核算的方式,所以1-4季度的GDP初步核算数即为年度GDP初步核算数。

从2015年3季度开始我国季度GDP 核算改为分季核算方式,即分别计算各年1季度,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GD P数据,将各季度GDP数据相加即得到年度GDP初步核算数。

年度GDP初步核算在1月20日之前完成。

1.4.2初步核实年度GDP初步核实在次年9月底之前完成。

之所以做年度GDP初步核实是因为取得了更加全面、可靠的基础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国家统计局专业统计年报资料、部分行业的年度财务资料等。

利用这些资料可采用生产法或收入法分行业核算其增加值。

1.4.3最终核实年度GDP最终核实在隔年1月份完成。

之所以做年度GDP最终核实是因为在年度GDP初步核实之后,又取得了一些新的基础资料,主要包括:财政决算资料和其余行业的年度财务资料。

2014年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3

2014年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3

采购部2014年绩效考核方案采购部长:经营副总经理:采购部2014年1月目录2014年绩效考核方案一、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二、采购部费用定额控制三、采购部内部薪酬考核、分配方案2014年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2014年采购部继续实行部长承包制,采购部业务人员实行提成工资方式、新加坡办事处及港口办事处实行固定工资方式。

按公司制定的组织绩效考核方案确定提成工资标准或部门工资总额。

一、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根据采购部部长的个人绩效合约内容,结合各部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采购部绩效考核方案,主要包含三部分,分别是组织绩效考核表、指标定义及算法说明、核算说明,具体如下:1、采购部组织绩效考核表备注:由各项指标考核得分及相应权重经过加权平均得到最终考核分数,依据最终考核得分确定月采购业务员人均提成工资数。

每月公司拨付采购部薪酬总额=月采购业务员人均提成工资数×当月采购部业务人员在岗人数(一至四处,含处长、部长)说明:①当月采购增效低于833.33万元时,该项指标得分按照T1对应的分值80分计算。

②上述人均提成工资不包含采购业务员的通道工资。

③港口办事处执行固定工资方式单独列支。

新加坡办事处人员工资预算为60万元,不包含在其中,实际发生时另行列支。

④采购部按照内部薪酬考核、分配方案进行薪酬分配,余额由采购部内部根据各处当月工作完成情况,公平、公正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采购部薪酬总额不超公司拨付采购部薪酬总额。

采购部上述工资为月度工资,同时工资实行季度回望,半年调整的模式,即:每季度按相应工资标准调整该季度工资数额;半年为节点,上半年按相应工资标准调整半年工资数额,下半年按相应工资标准调整半年工资数额。

2、指标定义及算法说明表3、核算说明2014年采购部(一至四处,含处长、部长)人均提成工资标准为7100元/月,即T2对应的人均工资为7100元/月,同时规定T3对应的人均工资为T2*1.3,即9230元/月,T1对应的人均工资为T2*0.8,即5680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4.08.31•【文号】主席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14.08.3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政府采购当事人第三章政府采购方式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解读财库〔2014〕214号和财库〔2014〕215号二个文件

解读财库〔2014〕214号和财库〔2014〕215号二个文件

解读财库〔2014〕214号和财库〔2014〕215号二个文件为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工作需要,财政部制定发布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以下简称《磋商办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以下简称《PPP办法》)。

1、制定《磋商办法》和《PPP办法》的背景制定《磋商办法》和《PPP办法》主要是顺应两方面的需要。

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立法先行和依法采购。

本届政府提出了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等重要改革任务。

与此相关的采购活动,在采购需求、采购方式、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绩效评价等方面存在一定特殊性,需要在政府采购现行法律框架下,作出创新和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对具体工作进行指引和规范,以确保采购工作顺畅、高效开展。

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推广PPP模式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其采购活动应当充分发挥支持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促进经济和社会政策目标的实现。

因此,需要明确相关采购活动的法律适用和操作规则。

2、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核心内容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财政部首次依法创新的采购方式,核心内容是“先明确采购需求、后竞争报价”的两阶段采购模式,倡导“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

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两种采购方式在流程设计和具体规则上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明确采购需求”阶段,二者关于采购程序、供应商来源方式、磋商或谈判公告要求、响应文件要求、磋商或谈判小组组成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在“竞争报价”阶段,竞争性磋商采用了类似公开招标的“综合评分法”,区别于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成交”。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洪府厅发[2013]124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洪府厅发〔2013〕124号)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13年12月30日附件南昌市市本级2014--2015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二、公开招标的限额标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

三、说明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由财政转贷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以及其他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政府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均属于政府采购范畴,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进行。

2、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采购人应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及时编制政府采购计划,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经批准后,按批准的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3、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3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不包括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项目),采购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市政府采购办备案且公告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范围内自行选择并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活动。

4、采购项目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的,应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按规定获得同级财政部门的批准。

2014政策

2014政策

利辛县2014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精神为指导,以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医改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为重点,结合我县2013年新农合运行的实际情况和2014 年基金总量分析,以“量入为出”为原则,在基金承受能力之内最大限度地保障参合农民受益最大化。

二、基本原则(一)着力引导参合农民一般常见病首先在门诊就诊;确需住院的,首选当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二)对必须到省市级大医院诊治的疑难重病,进一步提高其实际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参合农民看不起病和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以住院补偿为主、兼顾门诊受益面;相对统一,分类指导,尽力保障,规范运行。

三、基金用途新农合基金只能用于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不得用于经办机构工作经费等。

应由政府另行安排资金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从新农合基金中支付。

医疗事故、计划生育相关手术及后遗症、并发症等不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新农合当年筹集基金与历年结余基金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新农合统筹基金预算总额按以下五个部分进行分配:(一)当年结余基金(含风险基金)。

当年统筹基金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总额的15%(含风险基金)。

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一般应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5%(含风险基金)。

(二)门诊补偿基金。

原则上占扣除上缴10%省级风险金后的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的20%。

(三)大病保险基金。

原则上按5%左右安排,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另文规定。

(四)医改支持基金。

医改后设立的一般诊疗费、门诊诊察费新农合支付政策另文规定。

(五)住院补偿基金(包括按病种付费的住院统筹基金)。

即为扣除上述当年结余基金、门诊补偿基金、医改支持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等部分后的剩余基金。

四、定点医疗机构分类将省内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

Ⅰ类:乡镇卫生院及在乡镇(不含城关镇)执业的一级医疗机构。

总额预付制概况

总额预付制概况

一、总额预付制概况1、概念医保总额预付制即医保基金总额预先支付制度,是由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参考指标、计算方式和考核方法,确定并提供给定点医疗机构在一定时期内的医疗服务总费用.其目的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营,避免医保基金崩盘,同时也满足医保管理机构管理层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其社会角色的定位;其理论意义为控制医疗费用非合理增长部分;其社会意义为缓解社会上高额的医疗费用问题。

2、总额预付制原则:(1)总额控制,收支平衡。

根据当年征缴基数科学测算基金总额,以收定支,合理控制,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2)共同协商,合理分配。

建立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通过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当年基金预付总额、各项指标控制等。

(3)结余奖励,超支分担。

鼓励定点医疗机构有效利用预付资金,激励与约束并重,在保证参保人员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结余资金按比例奖励,超支部分按比例分担。

(4)综合考核,动态管理。

加强监管,建立完善的指标考核体系,采取指标考核、病历抽查、现场检查等多种方法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考核,适时调整预付总额,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3、总额预付制执行路径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在快速发展中均遇到不同程度的医疗费用快速增长期,部分国家在一定时间段内采用过总额预付制,主体为短期内总额制定,超额自付,结余自留,均取得明显成效;由于各国卫生、保险体制不同,执行的路径有一定的差异.执行路径涉及内容主要有下:A、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在以“医疗机构”为法人并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单位,医疗机构是被管控的主体,医保管理部门将医保基金下发到医疗单位,医疗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发展重点、总体规划,再逐层分解,行使各自的责、权、利;机构在医保总额支配下,追求运营的最大收益。

B、以医务人员为主体在以“执业医师”为法人并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单位,执业医师为被管控的主体,医保管理部门予注册医师下放医保基金;执业医师在医保总额支配下完成卫生服务任务。

C、奖惩机制医保管理机构根据医方提供的服务量和服务质量等系列指标;进一步对医保总费用的发放进行计算,保证有限的费用产出最大的效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2014.08.31•【文号】主席令第12号•【施行日期】2015.01.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第四章预算编制第五章预算审查和批准第六章预算执行第七章预算调整第八章决算第九章监督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全国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

地方预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预算组成。

地方各级总预算由本级预算和汇总的下一级总预算组成;下一级只有本级预算的,下一级总预算即指下一级的本级预算。

没有下一级预算的,总预算即指本级预算。

第四条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

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第五条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

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第六条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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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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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旅顺口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金州区
序号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定点单位名称 大连甘井子机场街道南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机场社区卫生站服务中心军休城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椒金山金家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椒金山椒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椒金山街道矿北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水地区医院 大连高新区凌水大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南关岭姚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市甘井子区南关岭地区医院 大连北市集团公司医院 大连甘井子南关岭街道井西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泡崖西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泡崖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泡崖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泡崖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玉乐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泡崖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岭西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泡崖北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游崖门社区卫 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泉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泉水龙畔金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蓝天医院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街道美林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市甘井子区辛寨子地区医院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街道前革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街道砬子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街道大辛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街道由家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辛寨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星社区卫生服 务站 大连甘井子兴华千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兴华金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兴华山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城子地区医院 大连甘井子营城子街道营城子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营城子街道双台沟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中华路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中华路)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中华路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中华路街道动力院景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牟氏医院 大连甘井子周水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甘井子区 预算总额 (万元) 52 48 29 62 10 62 43 31 60 54 41 20 62 62 62 26 28 57 30 96 41 62 24 43 17 17 11 62 62 62 62 11 10 62 57 62 10 124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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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上半年定点单位普通门诊总额预算标准
序号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定点单位名称 大连甘井子周水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鹏辉社区卫生服 务站 大连甘井子周水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促进路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周水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星加坡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周水子东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旅顺口区北海街道卫生院 大连旅顺黄河路老年病医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得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旅顺口宏福关怀医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登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旅顺口区江西街道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龙头街道卫生院 大连市高新园区龙王塘街道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三涧堡中心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双岛湾街道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中心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长城街道卫生院 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友谊医院土城子分部 大连盛和康复医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街道海景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孤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李家卫生院 大连市金州区大魏家镇卫生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得胜(镇)卫生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董家沟医院 大连市金州区二十里堡镇卫生院 大连仁济(斯大林路)血栓病医院 大连金州长庚老年病医院 大连金州新区光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开发区海青岛街道东居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开发区海青岛街道金源南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医院 大连开发区海青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金州区华家屯镇卫生院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中医医院 大连保税区亮甲店中心卫生院 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青松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翠竹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西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倚山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开发区马桥子街道山景社区卫生服务站
附件2 2014年上半年定点单位普通门诊总额预算标准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定点单位名称 大连中山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桂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柳林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中山海军广场春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海军广场春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中山老虎滩工疗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中山老虎滩转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区葵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中山区昆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人民路民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中山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泽站 大连中山人民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合社区卫生服务 站 大连中山桃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付家庄医院 大连北方老年病医院 大连西岗八一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星海医院 大连西岗八一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八一社区卫生服务 站 大连煤矿医院 大连西岗白云莲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白云民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阳光医院 大连西岗北京长江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北京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北京黄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源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西岗人民广场石道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人民广场长春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日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广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公安医院 大连西岗日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九州医院 大连西岗香炉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站北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西岗站北民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团结社区卫生服 务站 大连神谷中医医院 大连沙河口白山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渤水总公司医院 大连同泰医院 大连沙河口春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中山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西岗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沙河口区 预算总额 (万元) 62 31 10 35 16 18 8 16 7 62 37 24 14 124 46 59 65 38 75 62 62 124 60 62 14 62 26 10 13 62 53 62 62 34 124 34 62 91 56
预算总额 (万元) 62 62 48 46 8 44 47 16 11 19 12 16 25 22 29 29 10 34 65 40 26 31 31 51 51 27 18 57 11 15 21 88 43 8 27 124 57 10 10 10 10 10
2014年上半年定点单位普通门诊总额预算标准
预算总额 (万元) 25 24 56 62 62 26 62 38 62 26 24 124 34 62 46 62 14 60 62 62 62 62 47 62 32 62 16 16 62 17 17 25 14 36 46 40 62 13 62
2014年上半门诊总额预算标准
序号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定点单位名称 大连沙河口春柳建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春柳华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黑石礁凌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黑石礁白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黑石礁由家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黑石礁由家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南路社 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沙河口李家锦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霞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沙河口李家绿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李家锦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马栏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马栏红旗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渤海医院 大连沙河口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幸福社区卫生服务 站 大连沙河口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水芙山竹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沙河口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山社区卫生服务 站 大连沙河口南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赫连中医脑病医院 大连沙河口星海湾富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星海湾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沙河口兴工泉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兴工中长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沙河口兴工泉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恒苑社区卫生 服务站 大连长城医院 大连沙河口中山公园长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中山公园民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沙河口中山公园联合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市甘井子大连湾街道后盐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市甘井子大连湾街道毛茔子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地区医院 大连甘井子大连湾街道土城子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大连湾街道棉花岛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大连湾街道前关社区卫生服务站 甘井子区大连湾前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甘井子街道甘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甘井子甘井子街道山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连东华医院 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地区医院 大连甘井子红旗街道柳树社区卫生服务站 大连甘井子机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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