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工贸企业工程安全检查表
新版工贸企业企业安全检查表-新版.pdf
4
是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5
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三
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
1
工贸企业建设项目是否通过安全设立审查。
2
建设项目是否通过消防部门验收
3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检查方式
查看操作规程清单;查看操作 规程签发文件。现场抽查岗位 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台账; 实际抽查几个从业人员佩戴和 使用情况 查看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及备案表。 查看消防部门验收意见书 查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 书;查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 告。
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书 面报告。
是否吸取同类事故教训,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 估。全面查找、 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 级。
查看吸取同类事故教训措施落 实情况。
安全培训情况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 查公司设置文件
检查情况
备注
序号
2 3 4
检查项目内容
查看规章制度清单;查看规章 制度签发文件;
检查情况
备注
序号
3.8 3.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检查项目内容
日常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吊装、高处、设备检维修等作业安全管 理制度 职业健康相关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表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第十三条
2
安全投入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培训,并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取得特种作业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企业检查重点要素表
企业名称(盖章):企业负责人签字:时间:年月日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存在问题
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除矿山、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运输单位和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第3、21条。
4
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逐级进行落实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购买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或者未经法定认证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般工贸企业季节性安全检查表格
夏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检查方式
备注
1
夏季防暑降温情况:防暑降温物品的采购与发放情况、员工作业环境的防暑降温情况
各类防暑降温物品及时发放、工作场所配备防暑降温饮品、制定防暑降温预案
现场查看与询问
2
夏季防火情况:装置内废物料及废油、废棉纱的的管理情况,各类作业的票证管理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办公设施的用电管理情况
各类动火作业均办理票证得到批准、防范措施得到很好的落实、各办公设施内用电设备得到很好的管理
现场检查
3
装置防风情况:装置区内的仪表电器盒盖的固定情况、平台楼面的规范管理情况、高位设备的固定情况、办公场所门窗管理
装置内的各电器仪表的盒盖固定良好、平台楼面无杂物、办公设施门窗关闭
现场检查
4
装置防塌陷情况:装置区内的设备群座及装置地面的坚实情况、装置地面是否存在松动现象
春季安全检查表
检查人:检查时间: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检查结果
检查方式
备注
1
春季防雷情况:装置及建筑物的静电接地情况、静电跨接情况、防雷设施的完好情况
各静电接地良好、装置及建筑物防雷检测合格、静电跨接良好、防雷设施完好
现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查与察看检测报告
2
春季防火情况:装置内废物料及废油、废棉纱的的管理情况,各类作业的票证管理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办公设施的用电管理情况
6
冬季防凝情况:控制好各类工艺指标、易凝部位置换与冲洗情况的落实
控制好各类指标、易凝部位得到及时冲洗或置换、易凝部位进行保温处理
现场检查
为员工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具、提前疏通下水道、制定应急预案
一般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表
第81条
有伤亡事故台帐记录
第83条
10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安全隐患整改销项台账*
安全生产法
第38条
按规定开展检查、反馈及整改,有检查记录台帐
第43条
11
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中有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安全生产法
第49条
依法与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7.6.36
电缆通过建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的部分应穿管保护
7.6.38
11
临
时
用
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第48条
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工伤保险条例
第4条
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条款
符合(√)
不符合(×)
备注
1
安全操作规程
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
第19条
有关键工序和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第25条
员工能熟记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
2
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
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6.2(10)
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6.1(12)
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可采用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水平敷设,室内2.5;室外2.7。室内垂直1.8米,并且应有导管
工贸企业企业安全检查表
对近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并制订整改方案;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查看隐患治理台账、隐患治理通知。查看重大隐患项目档案、重大隐患治理工作“五到位”落实情况。
2
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是否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查现场
10
厂房、库房建筑是否符合GB50016、GB50160的有关要求。
查现场
五
巡回检查、交接班等制度落实情况
1
是否建立巡回检查、交接班管理制度。
查看巡回检查、交接班管理制度。
2
是否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查看巡检记录。记录是否真实、及时、齐全,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3
是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查看交接班日志。日志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查看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告。
3
是否按期完成隐患治理。
查看隐患整改计划、隐患治理记录。
4
暂时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是否制定并落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是否书面向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报告无力解决的原因和采取的防范措施。
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措施、书面报告。
5
是否吸取同类事故教训,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查找、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5
是否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并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
查看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查看值班记录。
6
是否制定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是否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
查看应急预案。现场查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情况。
【排查】工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3、是否定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建立隐患整改台账。
4.是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5、是否统一协调管理承包、
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6、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安全防
护措施。
7、产权变动期间,是否约定
有关安全生产管理事项,签订安
全生产协议。
8、是否按规定加强了爆破、吊装、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管理。
【关键字】排查
工商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表
单位名称(盖章):检查时间:
项目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组织领导情况
1、是否落实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人是否经培训后
持证山岗。
2、领导班子是否定期研究生产安全,有会议记录、研究解决的重大安全问题等档案资料。
物质保障情况
1、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9、是否关注职工的职业健
康,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情况。
1、是否按规定报告生产安
全事故。
2、是否建立事故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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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学时是否符合规定。
4、培训内容是否全面、具体、具有指导性。
5、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
项目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整改情况
备注
教育培训责任
6、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安全管理情况
1、、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
检查并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工作现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野蛮作业等非法违法行为。
2、是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章制度内容涵盖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
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表
是否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查阅企业事故隐患治理资料
是否及时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查阅企业事故隐患治理资料及隐患排查治理记录
是否未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擅自生产经营。
6
劳动防护
用品
是否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抽查作业人员是否配备并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是否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7
应急救援
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
查阅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
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登陆查询证件真伪及有效期
4
安全生产
培训教育
是否对新从业人员入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查阅员工三级教育卡
5
隐患排查
9
警示标志
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最高人数限定标志和有关设备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查看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安全设施
管理
是否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
查看安全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手册,是否有记录
11
安全出口
是否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查阅企业应急救援预案资料及定期演练台账记录
是否定期开展演练。
8
相关方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查阅相关安全协议中是否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及相关体现统一协调、管理的台账资料
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限你单位对以上条问题于2020年月日前整改完成,并于2020年月日前将整改报告送至白塔镇安环办。
企业负责人: 检查人员:
要求:1、未发现问题的在检查情况中填写“无问题”,有问题的填写整改要求(如“立即设置防脱钩”等内容)。
2、此表针对辖区工贸企业(不包括危化品、加油站),第10至15条不涉及的可自行删除。
9.应急灯是否固定牢靠和通电使用,灭火器是否处于有效期且压力充足。
10.涉及使用天然气企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处于通电状态。
以下为铸造企业相关问题:11.铁水、钢水熔炼、浇铸、吊运区域内是否存在设置职工临时休息点等情况(尤其是中频电炉平台及配电室内);
12.吊运熔融金属时是否使用冶金行车,冶金行车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要求每年进行检测。
3、该检查表填写纸质版,并由企业盖章、负责人签字。
4、最长整改期限不得超过一周,企业整改完成后,上报纸质版整改报告(附带整改前后照片,并签字盖公章)。
3.手持电动工具、移动电气设备电源线是否用护管软线,是否存在接头及破损,电源是否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4.工业气瓶是否分区分类存放,乙炔(丙烷、液化气瓶)与氧气瓶是否间隔足够距离存放,是否采取隔热、防晒、防火等措施。
4.氧气、乙炔等气瓶压力表等附件是否齐全,使用时是否设置防倾倒措施,乙炔(丙烷、液化气瓶)与氧气瓶使用时是否间隔5米以上,与作业点间隔10米。
13.吊运浇注包的行车吊钩,浇铸包的横梁、耳轴、吊环是否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每年进行探伤检测。
14.中频炉平台、地坑、浇铸区域等是否存在潮湿、积水现象,是否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熔炼、浇铸区域周边是否设置应急事故池(盆)。
15.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是否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是否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一般工贸企业检查表(通用)
消防设施
各种水喷淋、干粉、泡沫灭火器、消防水池、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管网、消防泵房等设施是否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库是否按各种物品性能分类、分区存放,是否有醒目的标示和技术说明。
(2)现场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存量有否超过一昼夜的使用量。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
紧急个体处置设施
(1)逃生通道、楼梯 、出口是否畅通,工作期间不得上锁。
(2)车间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和仓库是否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8
电气安全设施
(1)各种设备的PE连接是否规范可靠。
(2)车间配电箱是否保持线路整洁,安装漏电保护器,电箱旁边无堆放杂物。
(3)发现的安全隐患,做到隐患公示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6
应急管理:
(1)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备案,编制《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及《风险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
(2)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满足应急要求,运转正常。
二、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
现场布局
(1)总体布局尤其是重点车间、仓库、办公区、宿舍等的布局是否合理,是否设置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各建(构)筑物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2)各生产设备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
(3)办公区、生活区与生产区是否设置明显界线,并采取相对独立的管理措施。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6
警示标志: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背景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是企业必须要关注的事项之一。
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为了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安全,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不仅可以检查出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也有助于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
为了规范和方便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特制定了本检查表。
安全生产检查表一、基础设施• 1.1 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1.2 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的照明是否良好?• 1.3 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善?• 1.4 生产车间、办公区、仓库的电气安全检查是否合格?二、设备设施• 2.1 设备设施的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2.2 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 2.3 设备设施的布局是否合理?• 2.4 设备设施的标识是否清晰明了?三、人员管理• 3.1 人员是否佩戴人身安全防护装备?• 3.2 岗前培训是否全面、有效?• 3.3 人员是否按照规定操作?• 3.4 人员是否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意识?四、生产作业• 4.1 生产作业是否存在风险环节?• 4.2 生产作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3 生产作业是否存在被动安全问题?• 4.4 生产作业是否存在主动安全问题?五、环境管理• 5.1 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的环境噪声是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5.2 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的通风条件是否良好?• 5.3 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的空气质量是否达标?• 5.4 生产车间和办公区的温湿度是否适宜?通过本检查表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可以及时排查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同时,也可以发现企业管理制度和安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扭转不足,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理意识,有效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一般工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第二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总局3号令)第三十条第(三)、(二)项,《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总局44号令)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①检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②现场抽查部分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是否与台账一致。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①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4
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
①金属冶炼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②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6学时。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不少于12学时。
省政府260号令第六条
查看责任制文件以及能够证明职责落实的相关材料。3安全源自管理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
1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确定排查出的风险点的危险性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
②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40号令)第二十三条。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3.纱、线、织物加工的烧毛、开幅、烘干等热定型工艺的汽化室、燃气贮罐、储油罐、热媒炉等设备、装置是否与生产加工、人员密集场所明确分开,单独设置.4.是否落实防火防爆等安全防护措施。5.保险粉、双氧水、亚氯酸钠、雕白粉(吊白块)等危险品储存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粉尘涉爆作业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3.涉金属粉尘、面粉、淀粉、木粉等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按照《关于深化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安监函〔2017〕54号)要求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十个重点问题和隐患深入排查治理情况。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类型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冶金企业
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2.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3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起重机是否符合冶金起重机相关要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是否使用固定式龙门钩。4.人员聚集场所(包括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是否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影响区域外5.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区域是否存在积水的情况。6.煤气柜与周边建筑物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414)要求。7.煤气可能泄漏的危险区域是否设置警示标示及固定报警仪。8.外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有限空间作业
1.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2.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3.是否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全面辨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并建立台账。4.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是否按规定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情况。7.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情况。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
物料管理检查。重点检查原料堆场排水设施的建设与维护,采取苫盖等措施,检查地下料仓与物料运输管理情况。
煤气
相关
检查
煤气设施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将设备图纸、技术文件、设备检验报告、竣工说明书、竣工图等完整资料归档保存;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情况
涉氨
制冷
检查人员密集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粉尘
防爆
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前去除异物装置设置情况
检查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状况情况
检查干式除尘系统锁气卸灰装置的规范设置情况
违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泄爆、抑爆、阻爆工艺技术和设备设施情况
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情况
4
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情况
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
应急管理情况
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
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
工贸企业安全检查表(模板)
符合
2
配套和服务工业企业的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废料场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基地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GB50187-2012第3.0.2条
符合要求。
符合
3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燃料及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建设条件、经济、 社会、人文、城镇土地利用现状与规划、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占地拆迁、对外 协作、施工条件等各种因素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符合
9
厂址应满足适宜的地形坡度,尽量避开自然地形复杂、自然坡度大的地段,应避免将盆地、积水洼地作为厂址。
GB50187-2012第2.0.9条
符合要求。
符合
10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威胁的地带。
GB50187-2012第3.0.12条
厂址地势相对较高,不易受洪水、内涝影响
符合
11
下列地段和地区不应选为厂址:1、发震断层和抗震设防烈度为 9 度及高于 9 度的地震区; 2、有泥石流、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段;
符合
7
厂址应具有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GB50187-2012第3.0.8条
根据企业提供的地质资料,符合相关要求。
符合
8
厂址应满足近期建设所必需的场地面积和适宜的建厂地形,并应根据工业企业远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
GB50187-2012第3.0.9条
符合要求。
5.7.4
(GB 15760-2004 ) 5.2
皮带运输机设置急停开关。
5.生产线(装配、输送系统等)应有安全连锁、急停等本质安全设计与装置,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一般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通用
4
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 十八条: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5
从事特种作业是否持证上岗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7
危险作 业管理
(三)按照规定控制作业场所爆炸性危险物质 的存放数量;(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五)对作业人员进行 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培训。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 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 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 下罚款。
2
管理机 构及专 职管理 人员设 置情况
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并配2名以上专管员;IOO-300人, 配专管员;100人以下的,配专或兼职安管员。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限期改 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3
培训教 育管理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转岗教育培训及合 格情况,日常安全教育情况。
பைடு நூலகம்20
对承包检修作业现场是否进行安全交底,并安 排专人分负责安全检查和协调。
企业负责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一般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处理规定
存在问题
处理情况
1
主要负 责人履 职情况
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 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 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督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 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工贸行业现场安全检查表
线路排列整齐、无影响线路安全的障碍物。
31
配电箱:
31.1
箱门上应贴有当心触电标识。
31.2
箱门和箱体应有等电位连接线,箱内各开关回路有标识。
31.3
箱内各插座应有漏电保护。
31.4
箱内裸露的金属导体应有绝缘防护。
32
高压配电室:
32.1
窗台应高1.8m。
32.1
门、窗上的玻璃应有10×10mm的金属防护网。
其他:零位保护、安全钩、扫轨板、电气安全装置等。
18.9
走台栏杆、防护罩、滑线防护板、防雨罩(露天)等防护装置。
18 .1 0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安全信息提示和报警装置。
18 .1 1
滑线指示灯、通电指示灯、桥下和驾驶室照明灯等。
19
车间电气室、地下油库、地下液压站、地下润滑站、地下加压站等要害部门,其出入口应不少于两个(室内面积小于6m2而无人值班的,可设一个),门应向外开。
43.5
30.1
有定期进行电缆线路的预防性实验记录。
30.2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30.3
线路的导电性能和机械强度符合要求。
30.4
线路的保护装置齐全可靠。
30.5
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
30.6
电杆直立、拉线、横担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30.7
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26.7
各类管道无泄漏,保温层完好无损,管道构架牢固可靠。
26.8
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27
工业气瓶:
27.1
储存仓库状态良好,安全标志完善,气瓶存放位置、间距、标志及存放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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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检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安全生产检查表: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条款符合(√)不符合(×)备注1机构设置及人员≥100从业人员≥设置机构或1人专职安全生产法第21条≤100从业人员≥1人兼职或专职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考核标准(编制、发布、修订)*第17条第19条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记录有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制度12项)*第4条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三级达标单位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7项)*第18条有专项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安全投入实施登记台账第20条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定期召开第5条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第49条有自治区安监局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矿山开采),并在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条安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计划*安全生产法第18条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或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档案第25条13全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专(兼)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第24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时备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26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第27条4发包租赁安全管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如发包或者出租给个人、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生产法第46条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管理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有使用登记台账安全生产法第42条有无其他物品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条例》第21条6职业健康(在可能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疾病的企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公布检测结果*第13条建立、健全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19条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20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第22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告知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0条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定期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工作第31条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应组织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第32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第33条7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对爆破、大件吊装、动火、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有明确安全要求*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签有安全协议*安全生产法第45条8特种作业安全管理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第27条特种作业人员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在有效期内9事故报告处理制度有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法第80条能及时、如实上报事故第81条有伤亡事故台帐记录第83条10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安全隐患整改销项台账*安全生产法第38条按规定开展检查、反馈及整改,有检查记录台帐第43条11劳动合同与工伤保险劳动合同中有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安全生产法第49条依法与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第48条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工伤保险条例第4条3二、安全生产现场检查表:序号项目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条款符合(√)不符合(×)备注1安全操作规程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第19条有关键工序和设备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25条员工能熟记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操作2现场安全管理与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法第27条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41条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安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第40条3劳防用品从业人员按标准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法第42条有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证、安全标志登记、检测报告第34条安全设备有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第33条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32条4行吊(桥式起重机)定期检测,并有检测报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第17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第21条建立健全相应的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第20条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以及所有电器设备应当具有可靠的接地TSG 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第61条起重机应当设置非自动复位的能切断起重机总控制电源的应急断电开关第60条4式起重机起重机均须设置起重量限制器*第69条起重机的起升机构须设置起升高度限位器*第70条司机室和工作通道的门应当设有联锁保护装置第72条大(小)车行走机构应当设置限位器和缓冲器以及止挡装置第73条进行定期的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第95条5作业环境安全管理较大危险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有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生产法第32条生产经营场所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第39条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符合标准要求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爆破、吊装、拆除建设工程等危险作业,或者在临近高压输电线路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19条生产经营单位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在临街、临交通道路和公众聚集场所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标牌,搭建构筑物,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维护,保障过往行人、车辆的安全第23条6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安全评估和动态监控*安全生产法第37条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7危储存使用危化品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物内且保持安全距离安全生产法第39条5化品使用与储存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储存方式、方法与数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591号令》第18条对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单位在重复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检查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18条应当在其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20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评价*第22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有购买许可证*第29条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第25条剧毒化学品及储存量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第22条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以及危化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符合标准规定GB190-2009危险货物包装标志8变配电系统电气室(包括计算机房)、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还应设防火墙和遇火能自动封闭的防火门,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进行封堵。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6.1(18)主要通道及主要出入口、通道楼梯、变配电室、中控室等应设置应急照明。
6.1(25)6危险场所和其他特定场所,照明器材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1)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应按其危险等级选用相应的照明器材;2)潮湿地区,应采用防水性照明器材;3)含有大量烟尘但不属于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选用防尘型照明器材6.1(22)配电室的门均应向外开启,但通向高压配电室的门应为双向开启门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4.3.29安全用电配电室内水、汽管道上不应设置阀门和中间接头,配电屏的上方及电缆沟内不应敷设水、汽管道4.1.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底座、传动装置、金属电线管、配电盘以及配电装置的金属构件、遮栏和电缆线的金属外包皮等,均应采用保护接地或接零。
接零系统应有重复接地,对电气设备安全要求较高的场所,应在零线或设备接零处采用网络埋设的重复接地。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6.2(25)低压电气设备非带电的金属外壳和电动工具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6.2(26)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6.1(20)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1、拉闸断电,并采取开关箱加锁等措施;2、验电、放电;3、各相短路接地;4、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和装设遮拦。
7.2(5)涉及高压场所的维护检修,应配备并使用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垫、高压验电器、安全接地用具等6.2(7)10固定用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7.1(6)道口、有物体碰撞坠落危险的地区及供电(滑)线,应有醒目的警告标志和防护设施,必要时还应有声光信号。
6.2(10)7电线路动力、照明、通讯等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6.1(12)正常环境的屋内场所除建筑物顶棚及地沟内外,可采用直敷布线,应采用护套绝缘导线,其至地面的最小距离(m):水平敷设,室内2.5;室外2.7。
室内垂直1.8米,并且应有导管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7.2.1在建筑物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应采用金属导管、金属槽盒布线7.2.8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GB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7.4.1电缆沟在进入建筑物处应设防火墙7.6.28电缆在屋外直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700mm;当直埋时不应小于1m7.6.36电缆通过建筑物的基础,散水坡、楼板和穿过墙体等处;电缆引出地面2m至地下200mm处的部分应穿管保护7.6.3811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JGJ46-2005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1.0.3;6.1.6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3.2.3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 4.1.4保护零线(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护系统5.1.2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溶断器,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三脚插头严禁板断接地极使用*5.1.10配电柜电器开关应编号、并应有用途标记 6.1.7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6.1.88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7.2.3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8.1.312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及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应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上8.1.10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8.1.16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8.2.10落地式配电箱的底部应高于地面50mm,室外不应低于200mm;其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4.2.1电气装置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与保护导体连接 5.2.3配电线路应装设短路保护和过负荷保护 6.1.1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3.2.13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粉尘等的场所,应采用封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