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工作存在问题思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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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两年来,各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及中央、省、市扶贫攻坚领导部门提出的有关措施和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让农村困难群体共享了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了农村困难群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在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了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关键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
精准扶贫攻坚脱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通过对各地精准扶贫工作检查,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个别地方政府及部门在扶贫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扶贫工作“精准”方面
(一)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设置不完善
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录入残疾人信息时,要求在身份证列中填写残疾证号码,致使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中贫困人口身份信息不准确。
(二)贫困人口信息录入不精准
1.个别乡(镇)在录入贫困人口信息时,将贫困人员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没有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2.个别乡(镇)中录入贫困人员领取扶贫款物信息时,将贫困人员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没有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三)非贫困人员进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在鉴别贫困人员身份时,与财政、扶贫、民政、残联、殡葬、工商、交警、社保、工资统发办、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有车辆、工商执照、社保、县城中有房产等不符合贫困标准人员是该地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确认的贫困人员。
(四)贫困人口认定与退出机制不顺畅
在扶贫工作中或上级检查部门检查时,已发现部分人员不符合扶助对象,但因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进入与退出权限在国家扶贫办,地方扶贫机构无法将符合贫困人口人员录入该系统,不符合贫困人口人员和已经脱困人员也无法从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清退出来。
二、扶贫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安全”方面
(一)未因地制宜认定贫困对象,致使贫困县虚报贫困人口数量
2002年,某地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1年按照省扶贫办下达指标,至2015年末该地贫困人口人数国家又下达了数量指标。国家扶贫办未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认定贫困对象,致使该地虚报贫困人口数量,扩大了贫困人口的规模。
(二)非认定贫困人员领取扶贫款物6000.00元
个别乡镇有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领取了扶贫款物。
(三)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
近年来,个别乡镇有人是领取廉租住房补贴城镇居人,在领取扶贫款物时,弄虚作假,隐瞒是城市人口身份信息,套取扶贫款物。
(四)扶贫资金未专户核算管理
个别乡镇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中,财政局拨付的各项扶贫款项后,未进行专户管理,而是与其他各项专项资金在一个账户内进行核算,存在不良风险隐患。
(五)大型集中扶贫项目未进行监管存在风险和隐患
某大型集中扶贫项目未当地政府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存在风险和隐患,当地政府及相关各乡(镇)应密切关注该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情况,防止出现扶贫资金的风险与隐患。
三、扶贫项目“绩效”方面
(一)虚报项目完成数,增加扶贫合作企业和部分扶贫干部负担
个别镇等五个乡(镇)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扶贫项目对贫困户全履盖的任务,在扶贫项目未履行完程序,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要求扶贫项目合作企业及部分扶贫干部预先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效益款。
(二)滞拨扶贫资金
扶贫资金未拨付到位,主要是项目管理费和绩效评价奖励等资金为及时到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效益受到影响。
(三)部分项目进展缓慢,致使项目资金滞留
个别乡(镇)实施危房改造扶贫项目,进展缓慢,至项目竣工年末尚有部分危房改造资金滞留在各乡(镇)。
四、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其他方面
(一)签订合作经营项目合同存在漏洞
个别乡(镇)在实施扶贫项目签订合同时,部分合同没有签订合同日期和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合作经营扶贫项目操作环节管理不规范
个别乡(镇)在实施扶贫项目采购与验收环节时,采购人与验收人大部分是同一人,在验收环节中只有一人验收。 (三)项目立项、审批、实施前后不一致
有的乡镇一个扶贫项目,多次审批,审批内容重复,延迟了扶贫项目的及时实施。
(四)可持续性扶贫项目所占扶贫总项目比例低
某地共实施扶贫项目100个,覆盖全县各个乡镇,在实施的扶贫项目中除政策扶贫的项目和少数产业扶贫中项目及金融扶贫项目有可持续性,在大多数产业扶贫项目中的种植业,养殖业中的鸡、鹅等项目只在当年产生效益,对下一个年度扶贫脱贫没有可持续性。
五、几点建议
(一)要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和监管力度
要进一步增加财政对扶贫工作的投入,确保扶贫项目开发到位。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一套行之有效的政府领导和部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相互应尽的职责、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逐步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二)要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的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工作
对扶贫的重点村和重点项目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实行全面监管和竣工验收,督促资金按期到位,防止挤占挪用,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加强项目运营管理
立足管理机制科学化、带动机制实效化、运行机制长效化,针对每个扶贫项目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经营模式,着力引导发展合作经营,通过合作化模式提高经营集约化、组织化程度和抗市场风险能力。为切实构建起贫困户与扶贫项目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立合作组织与贫困户之间的严密契约关系,有效保障贫困户应得利益。鼓励收益丰厚的项目,变部分盈利为产业发展资本,支持适度扩大再生产,逐步做大做强扶贫产业项目,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的“种子”效应,使贫困户真正在扶贫产业发展中持续受益、稳定脱贫。
(四)要多争取产业化项目,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要让困难群众尽快脱贫,就要有更多的赚钱项目,让群众直接从项目中受益,而产业化项目就是解决赚钱问题的根本途径,基础设施建设的再好,没有稳定的产业化项目,要让更多的人脱贫也是非常困难的事情。要在争取产业化项目上下功夫,让困难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早日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作者:刘连峰 孙德忠 单位: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 白城市通榆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