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需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
企业简易注销的有关规定和需提交的资料
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有哪些?1、有限责任公司;2、合伙企业;3、个人独资企业;4、非公司企业法人。
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1、未开业且未发生债权债务;2。
、未开业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3、无债权债务且未发生债权债务;4、无债权债务且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5、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6、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终结。
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有哪些?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的企业,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答:1、《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4、营业执照正、副本。
被吊销企业是否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答:不适用,属于曾经被行政处罚过的企业。
企业在公告期满后需要在多少日内前来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申请?答:一般情况下,企业需在公告期满后30个自然日内前来申请简易注销。
企业是否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答:企业可在45个公告日(自然日)30个自然日(企业可在公告期满后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材料)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超过75日未撤销的,企业不可再撤销公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在公告起始日起将显示企业正在进行简易注销的状态。
若企业在公告期45日 30个自然日的申请期后,发现有属于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主动放弃简易注销申请,要求申请一般注销流程,应如何处理?简易注销公告是否可以替代报纸公告?答:企业可以按照一般注销流程申请,但是简易注销公告不可替代报纸公告。
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及异议操作指南
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及异议操作指南尊敬的用户: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并提供更加规范的服务,特制定了以下注销公告及异议操作指南。
请您仔细阅读并按照步骤操作,以便顺利完成账户注销或提出异议。
一、账户注销操作指南1.账户注销前准备在申请注销账户前,您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确保账户内无任何重要信息、未处理的交易或欠款等;2.提交账户注销申请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账户注销申请:2)在线表单:登录账户,在个人资料页面找到账户注销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3.审核和确认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账户注销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如果您的申请未通过审核,我们将在审核结果中说明原因。
如果您的申请审核通过,我们将会向您确认注销账户操作,并将于后续3个工作日内正式注销您的账户。
4.账户注销生效账户注销生效后,您将无法再使用该账户登录我们的平台或进行任何操作。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我们建议您备份重要数据,并及时提取和处理账户内的任何资金或交易信息。
1.提出异议渠道如果您对账户注销申请审核结果存在异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2)在线表单:登录账户,在个人资料页面找到账户注销异议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2.异议审核和回复我们将在收到您的账户注销异议申请后进行审核,并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回复。
如果您的异议未通过审核,我们将在回复中说明原因;如果您的异议申请通过审核,我们将予以相应的处理并向您进行解释和说明。
3.处理结果我们将根据您的异议申请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撤销账户注销申请、修改审核结果或进行其他合适的处理。
我们承诺会在处理结果中向您详细解释原因,并尽力维护您的权益。
3.申请进一步仲裁如果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仍然不满意,您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一步仲裁。
我们会根据相应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仲裁,并最终给出解决方案。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公务员法律考试试题练习
公务员法律考试试题练习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些自然资源专属于国家所有,集体不能享有所有权?()A.矿藏、水流B.森林、山岭C.草原、荒地、滩涂D.农村的土地2、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修改宪法的权力专属于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有权进行宪法监督C.法定的宪法解释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D.戒严仅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3、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A.国务院B.国家主席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_____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A. 7日B. 10日C. 15日D. 20日5、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如何处理?()A. 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公务员不承担责任。
B. 不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
C. 应当向更高一级反映实际情况。
D. 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并承担相应责任。
6、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的需要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形:()A.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B. 在同一个处里处长与处里的科员为直系血亲关系C. 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D. 在同一机关里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监察部门工作7、某工商行政管理局科员刘某分别在2005年与2006年的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则应对其如何处理?()A. 予以辞退B. 降级使用.C. 降两级工资D. 予以开除8、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B. 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C. 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D. 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上一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9、做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____责令改正:()A. 监察机关B. 权力机关C. 检察机关D. 司法机关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的理由的是:A.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B. 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C.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废止,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D. 行政许可被许可人不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11、下列选项中,不可制定行政许可的是:()A. 国务院的决定B. 某省人民政府规章C. 某市人民政府规章D. 某直辖市地方性法规12、关于行政许可听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商务厅,青海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19.05.15•【字号】青市监企〔2019〕116号•【施行日期】2019.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QHFS24-2019-0003青市监企〔2019〕116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公安局、税务局,西宁海关各直属海关: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疏解企业注销中的“难点”“痛点”“堵点”,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服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注销便利化改革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19]14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推进行政审批便利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强化企业退出的主体责任,在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安全的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精简文书材料,搭建网上专区,优化工作流程,强化信息公示,实施同步指引,严格失信惩戒,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程度,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办事体验,营造更加公开、透明、便捷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新陈代谢”、结构优化。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一)严格落实企业简易注销制度。
允许符合圈易注销登记条件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允许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手续;对尚未纳入简易注销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以及企业分支机构仍按现行规定,通过普通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市工商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工商(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市局各部门:现将《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8年3月16日武汉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工商总局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6〕187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分为依申请简易注销和登记机关依职权注销两种方式。
依申请注销登记是指登记机关依经营者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简化登记程序;依职权注销,是指对具备特定情形不主动申请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由登记机关依据法定职责注销。
第三条全市范围内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均可以自己选择依据本办法申请简易注销。
对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被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港澳台个体工商户,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对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而无主管税务机关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注销信息传给税务部门。
第四条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全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的指导、督查工作。
各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各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关于促进企业“新陈代谢”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的思考
关于促进企业“新陈代谢”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的思考作为退出市场主体资格的最后一步,企业注销程序确有必要更加严格。
长期以来,大量企业因注销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多等因素影响而搁置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因此,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是解决企业“进门容易、出门难”这一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现阶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点任务。
一、XX区企业注销情况企业注销登记分为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两种程序(具体办理流程及提交材料规范见附件)。
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含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下同)清偿完结并书面承诺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20+1”日完成(注销公示期2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债权债务需要履行清算义务的市场主体,适用普通注销程序,注销“45+3”日完成(债权人公告期45个自然日,公告期满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注销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截至目前,XX区共注销内资企业6385户,其中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实施注销的企业共812户,占总量的12.72 %;去年以来,全区注销内资企业821户,其中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实施注销的企业共156户,占总体的19%。
2021年9月区市场监管、税务联合印发《深入落实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实施方案》,建立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对被列异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企业注销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办理注销更便捷。
二、企业长期不经营不注销的负面影响一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长期停业不年报,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如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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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 企注字〔2016〕25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 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 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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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制容缺办理实现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发起税务注销即办申请,注销专窗录入纳 税人识别号和经办人信息,发起税务注销即办流程。 注销专窗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项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 项告知书)》。 对符合即办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清算”;纳税人 不愿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的,专窗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未结事项告知书)》。 若纳税人符合即办条件且无未结事项的,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 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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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 》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 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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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一)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 (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承诺期 限不超过六个月),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考试题库
附件:1省市县所四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考核工作题库1.(B)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
A.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B.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C.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C)起施行。
A、2013年10月1日B、2014年7月3日C、2014年10月1日D、2015年10月1日3、企业应当于每年(B),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A、1月1日至3月31日B、1月1日至6月30日C、3月30日至6月31日D、6月31日至12月31日4、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更正应当:(B)A、自年报完成后十日内修改B、应当在6月30日前修改;C、不能修改D、随时可以修改5、下列哪种情况不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D)A、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B、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C、通过登记地址无法取得联系的。
D、抽查时拒不配合的。
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虚假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举报材料之日起(D)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予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
A、5B、10C、15D、20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依照本条例规定公示的企业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收到查询申请的政府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D)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A、5B、10C、15D、208、企业未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起(B)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予以公示。
A、5B、10C、15D、209、企业未履行即时公示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责令其在(B)日内履行公示义务。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
企业简易注销操作流程企业注销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解散并撤销企业法人资格,停止经营活动,解除与社会各方面法律关系的一种行为。
企业注销操作流程相对复杂,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和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简易注销的操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1.1查看法律法规:在进行企业注销前,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确保注销操作符合相关要求。
1.2调查企业财务状况: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清理企业财物,确保企业没有债务、纠纷和未完成的合同等问题。
1.3召开股东(合伙人)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的规定,召开股东(合伙人)会议,表决决议进行注销。
1.4注销股权(合伙权益)转让:股东(合伙人)根据会议决议,将自己的股权(合伙权益)转让给其他股东(合伙人),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股权(合伙权益)。
二、注销申请2.1取得注销申请表:向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获取注销申请表。
2.2准备申请材料:根据注销申请表要求,准备好以下材料:(1)注销申请表;(2)股东(合伙人)决议;(3)企业税务注销申请表;(4)企业银行结算注销申请表;(5)解散登记表;(6)企业财务会计报告;(7)税务注销和银行结算注销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提交申请3.1填写申请书:根据要求填写注销申请书,并将所需材料打包。
3.2递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注销申请书和所需材料递交给相关市场监管部门(通常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
四、验收审批4.1受理申请:相关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对材料的完整性、合法性等的审核。
4.2行政复核:市场监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进行进一步复核,核实企业的相关情况。
4.3审查决定: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注销申请。
如果发现问题,可能会要求企业补充或更正材料。
4.4验收通知:市场监管部门向企业发出验收通知,并告知企业注销手续办理情况。
五、注销登记5.1办理税务注销:企业在接到验收通知后,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手续,包括缴纳税款、申报税务注销等。
简易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流程
简易注销企业营业执照流程一、营业执照简易注销方式1、注销营业执照的方法如下:(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
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必须是本人的身份证;(3)如若本人现场来不了,可以委托代办,但必须出具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4)办理注销前,先看一下执照是否为两证合一的执照,如果执照上印的是注册号,则不是两证合一的,不需要开清税证明。
2、简易注销的程序主要有四步:第一步,主动公告、提交承诺:企业自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第二步,登记机关自行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步,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第四步,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二、简易注销程序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工商局有样表,照实填写即可。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4、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示: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等材料。
三、简易注销程序需要多久?简易注销程序主要涉及两个时间:1、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程序,需公告,如果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应当是公告一次,45天。
营业执照简易公示期满后,简易注销申请流程
营业执照简易公示期满后,简易注销申请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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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
青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流程
一、准备材料
1.准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2.准备身份证明文件(法人或经营者)
3.准备与工商登记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
二、缴纳税费
1.确认个体工商户已经结清税费
2.缴纳相应的注销费用
三、填写申请表
1.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申请表
(1)表明注销原因和意愿
(2)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四、提交申请
1.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和申请表前往相关办公地点
2.递交申请文件给工商登记机关
五、审核资料
1.工商登记机关审核提交的注销申请资料
(1)核实申请表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如有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需补充提供
六、公示
1.工商登记机关进行公示
(1)公示个体工商户的注销信息
(2)公示期限通常为45天
七、注销手续办理
1.公示无异议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1)领取注销证明和相关材料
2.行政许可和税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八、完成注销
1.个体工商户完成所有注销手续
2.个体工商户正式注销,终止经营活动。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7.29•【字号】渝工商发〔2016〕17号•【施行日期】2016.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17号各区县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相关处室:《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局2016年第1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7月29日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建立便捷高效的个体工商户退出机制,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工商总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4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范围内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适用本办法。
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是指对申办注销的个体工商户依照本办法规定拓宽登记途径,简化申请材料,减少审核环节,以及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强制退出的登记程序,包括依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和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依职权进行强制注销。
被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限制办理注销登记的不适用简易注销。
第三条重庆市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机构、监管机构和工商所按各自职责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
第四条个体工商户申办注销登记,可以到登记机关窗口或在接受登记机关日常监管时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申办注销登记可实行区县辖区内跨工商所管辖区域登记。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的通告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的工作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依据《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等政策法规,对2019年省市场监管局等9部门印发的《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建设企业注销“一网通办”系统实施方案》(鲁市监企字〔2019〕137号)所附《企业注销指引》进行了修改完善,现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济南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2021年12月31日山东省企业注销指引一、企业退出市场基本程序通常情况下,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需要经历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主要过程。
以公司为例,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在退出市场正式终止前,须依法宣告解散、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理公司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清缴税款、清理债券债务等,待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制作清算报告并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解散企业解散是企业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时,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开始进入清算程序直至终止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一)自愿解散。
指基于企业或股东的意愿而导致的公司解散。
以下以公司为例,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队人员招聘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解析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江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队人员招聘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解析毕业院校: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考场:__________ 考号:__________一、选择题1.下列哪一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A、扣留驾驶证的行为B、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C、强制隔离戒毒D、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答案:D2.在特许事项上,一般采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 ) A招标、拍卖A、先申请,先得到B、政府制定C、自由裁量答案:A3.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多少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 )A、6个小时B、12个小时C、24小时D、36小时答案:C4.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即认可)是( )A、持枪许可B、排污许可C、会计师证D、采矿许可答案:C5.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A、一人B、两人C、三人D、四人答案:B6.下列国家机关中( )行使国家立法权。
A、国务院B、最高人民法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答案:D7.在行政诉讼期间,法院应当裁定停止执行的是( )A、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B、原告申请停止执行C、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D、关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答案:A8.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公民当场作出罚款的数额是( )A、50元B、60元C、100元D、200元答案:D9.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A、二日、二日、二日B、五日、五日、五日C、七日、七日、七日D、二日、五日、七日答案:A10.数民族聚居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 )的具体措施。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在⽣活中,如果我们在经营企业的话,最好是先了解经营企业⽅⾯的知识,这样才能够保证企业的稳定发展。
如果企业经营不下去,可以选择简易注销,那么简易注销的程序规定是怎样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简易注销程序规定适⽤于简易注销的情况1、⾸先,根据《⼯商总局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规定,“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主选择适⽤⼀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2、其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的,不适⽤简易注销程序: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被列⼊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有正在被⽴案调查或采取⾏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政处罚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法⼈分⽀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曾被终⽌简易注销程序的;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不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企业如何进⾏简易注销1、⾸先,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官⽹(直接在百度⾥搜索即可)。
2、然后,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其次,在打开的页⾯⾥,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4、在接下来的页⾯⾥,如果是按照⼀般登记程序设⽴的企业,可选择⼯商联络员登录。
5、如果是按照全程电⼦化流程设⽴并领取了电⼦营业执照,可选择电⼦营业执照登录。
6、登录后,需要根据提⽰内容上传“全体投资⼈承诺书”以⽰公告(取代了传统的登报公告)。
“全体投资⼈承诺书”需要全体投资⼈签字盖章(如是⾃然⼈,需本⼈亲笔签字,不可代签)。
在公告后,公⽰系统会显⽰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办理的时间段(不可提前,更不可延后)。
7、在公告满45天后,企业可携带《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表格可从国家⼯商总局⽹站上⾯下载)、《全体投资⼈承诺书》(必须是上传公告的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当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登记机关会在3个⼯作⽇内依法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
企业简易注销公示过期了怎么办
企业简易注销公⽰过期了怎么办企业的简易注销程序都是为⼀些刚注册不久的公司准备的,这个时候免去了繁琐的注销流程,⽅便了⼤家,在这之前注销是需要进⾏公⽰的,如果公⽰过期了如何处理?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简易注销公⽰过期了怎么办公⽰过期是需要重新提交注销申请的。
⼀、关于简易注销规定的相关问题。
⼀是根据《⼯商总局关于全⾯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的指导意见》(⼯商企注字[2016]253号)精神,适⽤简易注销的范围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法⼈、个⼈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是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承诺等信息(注意投资⼈应亲笔签名,不可代签),公告期为45⽇(⾃然⽇)。
登记机关应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同级税务、⼈⼒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企业应当在公告期结束后30天(⾃然⽇)内向登记机关正式提交简易注销申请。
因企业未注销税务相关信息,税务部门要在公⽰期间提出质疑,所以⼯作⼈员提醒你注销税务相关信息,是对的。
⼆、关于办理简易注销要注意的时间期限。
⼯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信息公⽰系统的简易注销中对企业申请了简易注销都有提⽰,且是红⾊字体显⽰的,经办⼈登录后均可看见,有可能经办⼈员没注意到,提⽰的内容是:“⾃**年**⽉**⽇申请简易注销公告起,企业将不能申请办理除简易注销外的其他⼯商登记业务;⾄**年**⽉**⽇公告期满,请务必于**年**⽉**⽇前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续。
简易注销公司的所有流程
申请条件欧阳歌谷(2021.02.01)(一)合适申请简易注销的市场主体有: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上四种类型企业挂号完成后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可以自主选择简易法度,规画注销挂号。
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是指申请注销挂号前未产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二)简易注销企业不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办法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包含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2)正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有股权(投资权益)正在被依法解冻、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采纳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曾被予以行政惩罚等情形的;(5)企业所属的不法人分支机构未规画注销挂号的;(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法度的,包含曾被挂号机关作出不予受理简易注销挂号或者不予简易注销挂号决定的等情形;(7)法令、行政律例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挂号前需经批准的,依照工商总局公布的工商挂号前置审批目录执行;(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挂号的其他情形。
提示:1.企业一旦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宣布公告,将被限制规画所有挂号业务,但企业报送年度陈述不受限制。
2.企业一旦撤消公告,不克不及再次宣布公告。
3.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未向挂号机关提交简易注销挂号申请的,视为自行终止简易注销挂号法度,企业不克不及再次申请简易注销挂号。
2规画流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武汉)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前往挂号注册年夜厅提交相关资料→挂号机关审查、核准挂号并核发挂号(核准)通知书。
3网络公示流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网址:点击进入后,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产生变更请【企业联络员变动】,重新登岸将全体投资人许诺书上传(许诺书如图所示)。
公司简易注销公告期满45天后,须在30天内向到挂号机关提交简易注销申请,资料齐全、合适简易注销条件并未被提出异议的,挂号机关3个工作日内作出挂号决定,准予挂号的核发《核准简易注销挂号通知书》;不予简易注销挂号决定的,出具《不予简易注销挂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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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优化服务环境,工商总局与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协同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建立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这将使企业注销登记更简易。
通知明确,工商部门在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通过省级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平台、部门间的数据接口推送给税务部门。
企业可在公告期届满次日起30日内向工商部门提出简易注销申请,或者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对企业提出的简易注销申请,工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工商部门在企业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部门推送的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查询税务信息系统核实企业的相关涉税情况。
工商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照简易注销技术方案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相关工作,做好系统开发升级完善。
此外,通知还要求两部门扩大登记信息采集范围,协同做好涉税事项办理提醒服务。
工商总局将修订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将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身份信息管理系统,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增加“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两项采集内容。
税务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获取工商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
企业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对于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提醒企业及时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税务变更登记事项,税务部门要回传给工商部门。
工商部门要及时接收,并用于事中事后监管。
通知要求,各地税务、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申领等协同监管机制,并积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定期进行数据质量比对分析,及时解决信息共享不全、不准、不及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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