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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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04-21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建质[2004]213号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版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版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工程”) 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论证审查(以下简称“专家论证审查”)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工程,是指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工程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包括: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1、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程;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范本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专项-施工方案范本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国家高速公路网G85渝昆高速待补至功山段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编制:刘辉审核:杨际宇批准:周明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待功高速公路土建第二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〇一三年七月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为加强本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把好工程安全源头关,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部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

本制度中专项方案审查论证分为两类,一类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批准实施;另一类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并按论证修改意见完善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应依照国家公布的各项安全技术标准为依据,根据各项工程施工的特点确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编制具体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及图纸等。

3、施工计划: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工序流程、工艺控制、工序检查、验收环节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专项方案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工作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本项目技术、安全、质量等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内审,内审合格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送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评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编号:SY-AQ-01891(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Construction scheme preparation and expert demonstration review method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论证审查(以下简称“专家论证审查”)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工程,是指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工程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包括: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1、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程;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包括:1、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整体提升、分片式提升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模板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模板

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模板1. 制度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是企业施工过程中关键的文档之一,在施工前需要经过专家论证审查,以确保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本制度旨在规范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的程序和要求,保证施工方案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

3. 管理标准3.1 申报与审批流程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应在施工前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制人员将编制完成的专项施工方案提交给所在职能部门审批。

3.职能部门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的完整性和符合性,并将审查结果反馈给编制人员。

4.编制人员根据审查反馈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重新提交审批。

5.审批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提交给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3.2 专家选聘与组织1.职能部门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从技术部门或外部专家中选聘专家组成论证小组。

2.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多年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判断能力。

3.专家论证小组应由三名以上专家组成,其中一名专家担任小组组长。

3.3 专家论证审查程序1.编制人员向专家论证小组提供专项施工方案的相关材料,并向专家解释方案的背景和关键点。

2.专家论证小组组织会议讨论专项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3.专家论证小组成员根据自身专业背景和经验进行独立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论证小组组长整理专家意见和建议,形成论证报告。

5.论证报告由论证小组组长提交给职能部门,并将报告送交编制人员。

4. 考核标准4.1 编制人员考核标准1.编制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编制人员应及时对审批结果进行修改和完善。

3.编制人员应准确理解专项施工方案的背景和关键点,并能够清晰表达。

4.编制人员应积极配合和响应审查意见和建议。

4.2 专家考核标准1.专家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多年工作经验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专家应准确理解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和要求,并能够独立评估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范文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范文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一、概述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是施工项目进行的两个重要环节。

施工方案编制是指在项目施工前,施工企业根据施工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实际工程情况、相关法规及标准等要求,制定出全面可行的工程施工细则和操作规程。

专家论证审查则是指专家组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审查、过程监督及审核的过程。

本文主要介绍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的具体办法。

二、施工方案编制2.1 制定施工方案在施工前,编制施工方案是十分必要的。

施工方案是施工企业根据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的详细的施工步骤、施工方法、使用材料、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等一系列施工细则的文件。

施工方案的编制应按照下列流程:1.研究设计文件,对施工技术要求、工序过程、工程量计算、施工方案进行分析和研究;2.按照实际施工情况,确定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明确责任,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标准;3.制定完整的施工图集、施工过程控制要点及标准。

4.制定完整的施工计划及进度表,明确各项工序的施工时间、过程控制、关键节点等要求。

2.2 完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还要进行完善和修正。

具体措施如下:1.对编制的施工方案进行自我审查、审定,确保各项施工工作的合理性和可行性;2.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征求专家的意见或建议,不断完善施工方案;3.认真评估施工方案的安全性、文明施工标准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保障程度;4.根据项目自身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中的一些特殊工序或环节进行专项论证。

2.3 完成施工方案当所有必要的编制和完善工作完成后,施工企业要根据制定的施工方案,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为施工环节的顺利展开提供有力保障。

三、专家论证审查3.1 选派专家组建立专家评审机构,选择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进行组成评审团队。

专家的数量、专业领域、资格条件以及审核标准等应当经过严格把关,确保专家评审程序的严肃性、公正性、公正透明。

3.2 进行专家论证审查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审查的过程是一个全面的评估、审查、过程监督及审核的过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 (建质213号,2004年)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认证审查办法 (建质213号,2004年)

GENTECH CONFID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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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井点
轻型井点是沿基坑四周将井点管埋入蓄水层内,利用抽水设 备将地下水从井点管内不断抽出,将地下水位降至基坑底以下。
适用于渗透系数 为0.1~50m/d的 土层中。降水深 度为:单级井点 3~6m,多级井 点6~12m
深圳基坑降水井_标清.flv
GENTECH CONFIDENTIAL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范围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 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 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 装工程;高度200m 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 的拆除工程。

起重 吊装 及安 装拆 卸工 程
GENTECH CONFIDENTIAL
基坑锚杆支护施工中
GENTECH CONFID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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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钉墙围护结构 • 结构特征:由土钉与喷锚混凝土面板两部分组成;
• 支撑材料:由土钉及钢筋混凝土面板构成支撑;
• 受力特征:由土钉构成支撑体系,喷锚混凝土面板构成 挡土体系;
GENTECH CONFIDENT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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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 码头、桥梁、高 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 ( 一 )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拆除、 (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 工程。 六 爆破 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 工程 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 ( 二 ) 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 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 膜结构安装工程 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标准范本

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9603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建筑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本公司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以下简称工程建设标准),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建设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复杂程度的提高,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显得尤为重要。

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可以确保施工过程顺利进行,减少工程风险,提高工程质量。

而专家论证审查则可以通过专业的意见反馈,进一步改进施工方案,确保其科学可行性。

因此,制定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二、施工方案编制要求:1.施工方案编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并考虑工程实际情况,确保科学合理。

2.在施工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安全性、经济性和可操作性。

方案中应包含详细的施工工序、工期计划、物资调配、质量控制等内容。

3.施工方案编制应充分调研和分析工程项目的特点、技术要求和环境条件,提出合理的工程施工方案。

4.施工方案编制应编写详细的技术说明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进行。

三、专家论证审查要求:1.建立专家论证审查组,组成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

2.专家论证应在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进行,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专家论证包括对施工方案的理论分析和技术评估,重点审查方案的安全性、质量控制和经济性等方面。

4.专家论证应充分听取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的意见,提出合理建议和修改意见。

5.专家论证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将论证结果和意见反馈提交给施工方案编制人员进行修改完善。

四、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程序:1.施工方案编制程序:(1)明确施工目标和要求,进行调研和分析。

(2)根据调研结果编制初步施工方案。

(3)征求相关人员意见,进行方案修订。

(4)完成施工方案编制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批。

2.专家论证审查程序:(1)成立专家论证审查组,确定审查流程和时间表。

(2)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评估。

(3)整理专家意见和建议,形成作业专家论证报告。

(4)将论证报告提交给施工方案编制人员,完成修改和完善。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附:河北省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性较大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工程”) 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论证审查(以下简称“专家论证审查”)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工程,是指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工程包括:(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包括: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2、基坑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1、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程;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包括:1、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整体提升、分片式提升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采用人工、机械或者爆破方式的拆除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工程。

包括:1、建设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六米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对前条所列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安全验算结果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后,交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边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范本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范本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前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审查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施工方案编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设计方案、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制定出具体的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审查则是指将施工方案提交给专家组进行审查,以确定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施工方案编制制定施工方案的目的制定施工方案是为了确定工程建设的具体内容,规划好施工过程,为后续的建设提供可行的指导方案。

在编制施工方案时,需要通盘考虑各方面因素,如人员、物资、设备、安全、质量、经济等,制定出合理、可行的方案。

通过施工方案的制定,还可以将各项资源充分利用起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和质量。

制定施工方案的步骤制定施工方案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明确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时,需要首先明确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和要求。

这一环节是基础,需要充分考虑项目的规模、性质、施工周期等因素,制定出满足项目要求的方案。

2.搜集相关信息在明确项目要求后,需要搜集相关信息。

信息搜集主要包括项目的设计方案、标准、法律法规、技术文件及验收标准等。

这些信息是制定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需要进行充分的搜集和整理。

3.拟定施工流程在搜集好相关信息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出施工流程。

在拟定施工流程时,需要注意每个环节的难度、危险性等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施工流程。

4.确定施工方案在拟定完施工流程后,可以确定具体的施工方案了。

施工方案需要考虑多个方面因素,如人员、物资、设备、安全、质量、经济等。

在拟定施工方案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估,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专家论证审查为何需要专家论证工程建设涉及面广,施工方案必须经过专业人士的审查。

专家的审查意见有助于保证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减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危害。

专家论证审查办法首先需要明确专家论证审查的基本原则:•公正、公平、科学;•按照规定程序;•勇于指出问题,提出合理意见。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

专项方案编制办法及专家论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活动的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五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施制度,保证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可靠性,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

第二章方案编制和专家论证的范围第六条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方案。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3、凿岩、爆破工程。

(二)基坑支护工程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1)搭设高度5m 及以上的;(2)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的;(3)施工总荷载10kN/m 2及以上的;(4)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的;(5)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第三条危险性较大工程是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所指的七项分项工程,并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1、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3、悬挑式脚手架;4、门型脚手架;5、挂脚手架;6、吊篮脚手架;7、卸料平台。

(六)拆除、爆破工程采用人、机械折除或爆破拆除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1、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3、隧道工程施工;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5、特种设备施工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7、6m以上的过坡施工;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的工程(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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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1984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正式样本
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技术管理,防止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
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危险性
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
法》和《河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性较大建设
工程(以下简称“危险性工程”) 的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编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论证审查(以下简称
“专家论证审查”)活动,以及对该活动实施监督管
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危险性工程,是指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在施工前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工程包括: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包括:
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2、基坑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有关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
1、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有关模板工程;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以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包括:
1、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整体提升、分片式提升等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门型脚手架;
5、挂脚手架;
6、吊篮脚手架;
7、卸料平台。

(六)采用人工、机械或者爆破方式的拆除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工程。

包括:
1、建设幕墙的安装施工;
2、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3、隧道工程施工;
4、桥梁工程施工(含架桥);
5、特种设备施工;
6、网架和索膜结构施工;
7、六米以上的边坡施工;
8、大江、大河的导流、截流施工;
9、港口工程、航道工程;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第四条对前条所列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附安全验算结果的安全专项施工
方案,经本单位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初审后,交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经审核合格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五条属于下列危险性工程,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安全验算结果,在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前,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安全生产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一)深基坑工程。

包括:
1、开挖深度在五米以上的工程;
2、地下室在三层以上的工程;
3、开挖深度虽不足五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以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

(二)地下暗挖工程。

包括:
1、地下暗挖施工工程;
2、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复杂地质条件的隧道工程。

(三)高大模板工程。

包括:
1、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八米的工程;
2、跨度在十八米以上,施工总荷载大于每平方米十千牛顿的工程;
3、集中线荷载大于每米十五千牛顿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
(四)在三十米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五)在大江、大河中进行深水作业的工程。

(六)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工程
监理单位以及大中专院校、建设科研单位聘请安全生产专家,或者聘请部分省外有影响的安全生产专家,建立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家网,并向聘请的安全生产专家颁发聘用证书。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生产专家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的考试、考核。

安全生产专家的条件和具体管理措施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条施工单位在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前,应当制定专家论证审查方案,并根据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从建设工程安全专家网中选取5名以上专业构成满足论证审查需要、且与本单位无隶属关系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

建设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审查。

第八条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审查时,应当向安全生产专家组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程概况资料;
(二)工程施工组织资料;
(三)施工图纸;
(四)危险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的说明以及相应附件资料;
(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所依据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家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提出由参加论证审查的安全生产专家签字的论证审查书面报告,并对论证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将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备案手续时,应当查验施工单位提供的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及论证审查报告。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组织对危险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情况以及专家论证审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应当论证审查而不论证审查,以及不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论证审查的行为。

监督检查可采取巡查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及时拨付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费用,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第十四条经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
案,确需修改设计文件的,由建设工程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审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采取旁站形式实施重点监控,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所属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第十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方市场主体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不落实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在危险性工程设计、施工中,鼓励和推广应用经过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的计算软件进行设计计算。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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