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济南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18年2月27日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8年3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目录总则第二章排放、运输和消纳第三章综合利用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完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基础设施,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辖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各类建(构)筑物、地下管网、道路桥隧、水利河道、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产生的渣土、弃料、泥浆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建筑垃圾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和综合利用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和综合利用扶持政策,组织设立建筑垃圾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建筑垃圾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区城市管理局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建筑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管执法、城乡交通运输、城乡水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城市更新)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本市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分类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各类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和施工管理阶段,应当采取有利于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循环利用的措施。
推广装配式施工和一体化装修。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填埋建筑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第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市城市管理局应当依照规定给予奖励。
上海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98—201X代替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RequirementsforConstructiongarbagetrucktechnologyandtransportationmanagement(送审稿)2015——发布20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与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mm的要求(见条);——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条);——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条;条);——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附录);——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条);——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包头德翼车辆有限公司、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迎春、赵胜贤刘绍海、刘静水、王峰、王殿辉、张艳权、陈晓俊、邢昌年、曹磊、崔瑞进、程晓东DB31/T398—201X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1/T398—2007。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3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是指针对建筑废弃物(也称渣土、废弃物料)进行运输的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个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安全管理责任:- 建立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并确保全员知晓、执行。
- 设立专门的渣土运输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渣土运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车辆管理:- 涉及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关于道路运输车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 定期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司机管理:- 招聘经过专业培训的合格司机驾驶渣土运输车辆。
- 培训司机掌握渣土运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驾驶技能要求。
- 对司机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4. 渣土装载与固定:- 确保渣土装载时平稳、均衡,避免车辆超载和失衡现象。
- 使用专门的装载设备和固定装置,确保渣土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倾斜、漏落或滑动。
5. 路线选择与规划:- 根据地理条件、道路状况和交通情况,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
- 避免经过交通密集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路段。
- 避免在恶劣天气或交通拥堵的情况下运输渣土。
6. 安全设施与标识:- 渣土运输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罩、反光标识等。
- 渣土运输路线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标志,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7.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 开展定期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8. 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罚:- 建立渣土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渣土运输进行随机抽查和巡查。
- 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纠正和整改。
9. 安全记录与报告:- 渣土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渣土运输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 及时报告和记录发生的安全事故和问题,并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内容
市地方标准DB31/T 398—201X代替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Requirements for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management(送审稿)2015——发布 2015——实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围 (3)2 规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整车技术要求 (4)5 标识及颜色 (6)6 在用车辆技术要求 (6)7 装卸运输管理 (7)8 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7)附录A (规性附录)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数据传输协议规 (7)附录B (规性附录)新车启用检验 (11)附录C (规性附录)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 (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与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围(见第1章);——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mm的要求(见4.2条);——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4.3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4.5条);——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4.6条);——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5.1条;5.2条);——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8.3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附录B.1);——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8.6条);——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成生科技、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重型汽车、中国重汽集团卡车股份、福田戴姆勒汽车、北奔重型汽车集团、中集瑞江汽车、骏通车辆、中国重汽集团专用车、中国重汽集团重工、德翼车辆、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业委员会。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398—201X代替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Requirements for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送审稿)2015——发布 20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3)4 整车技术要求 (4)5 标识及颜色 (6)6 在用车辆技术要求 (6)7 装卸运输管理 (7)8 检验规则和检验方法 (7)附录A (规范性附录)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数据传输协议规范 (7)附录B(规范性附录)新车启用检验 (11)附录C (规范性附录)在用建筑垃圾车常规检验 (13)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与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mm的要求(见4.2条);——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4.3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4.5条);——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4.6条);——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5.1条;5.2条);——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8.3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附录B.1);——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8.6条);——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包头德翼车辆有限公司、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业委员会。
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制度
川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塘路铁路下穿二期工程项目建筑渣土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
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
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
渣土运输车辆应该安装行驶装卸记录仪,设置车辆判别标识、安装电子标签和顶灯等装置。
7、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不得超速、超载及使用其它机动车号牌、无牌或号码不全的建筑渣土车辆上路行驶。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
ICS43.080.10T46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1077—201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Construction waste transport vehicle identification, monitoring andobturation technical requirements2014-3-12发布2014-3-15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标识 (2)5 监控系统 (2)6 车箱结构与密闭 (4)7 试验、检验方法 (5)附录A(规范性附录)驾驶室外部顶灯样式 (6)附录B(资料性附录)标识应用示例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首都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城市管理科技协会、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庆、崔士朋、邓磊、纪冠宇、魏亚芳、赵春龙、刘伟印、陈广化、王涛、李少东、刘静水、王雪冬、孙昊维、李明伟、冯昆、刘建平、王五胜、李嘉龙、尚德磊、陈涛。
II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和密闭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标识、监控系统、车箱结构与密闭的技术要求,以及试验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运输建筑垃圾及土方、砂石等货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1 漆膜颜色标准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BB/T 0037-2012 双面涂覆聚氯乙烯阻燃防水布和篷布《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21号《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北斗兼容车载终端通讯协议技术规范》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3年第21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要求
附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改装要求一、外观标识1.标志性顶灯。
灯箱整体外形应为棱柱体,具有锥度、弧度及倒角,应采用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灯箱正面印制车牌号及公司简称,字体采用黑体,字体颜色宜采用GB/T3181规定的R03大红色,灯箱内采用白色LED光源,灯箱固定牢固可靠。
具体样式及尺寸参见驾驶室外部顶灯、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2.车身外观。
车辆驾驶室两侧车门应喷涂清运企业名称,车身两侧应喷涂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根据需要喷涂相应的宣传标语;车辆后箱板应使用反光材料喷涂放大号牌和监督举报电话,字体为黑体字,大小适中、颜色醒目。
具体样式参见车身外观样式示例。
二、车箱规格与密闭结构1.车厢规格。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厢盖质量应计入整备质量。
建筑垃圾运输车宜使用3轴自卸货车,厢体内部有效尺寸最大限值为长5.6m,宽2.3m,高1.2m。
2.密闭结构。
密闭装置应结构简单、坚固耐用,改装时不得破坏原车厢结构。
应有良好的密封性,当承载车辆直线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不得遗撒、扬尘。
全密闭装置的长度不得超过原车厢长度,宽度不得超过原车厢宽度60mm,拱形高度的最高点不得超出原车厢300mm;车辆尾部与侧面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车箱底部应密封,漏水量不应大于0.5L/min。
车箱顶部宜采用纵向开闭柔性结构篷布覆盖密闭装置。
全密闭装置在作业中不得出现撕裂、开焊、变形,其电器、液压元件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闭合状态时,密闭装置距离车箱的间隙不大于30mm。
密闭装置整体应美观、大方,开闭自如,平稳无冲击;篷布物理机械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监控系统1.位置监控功能。
(1)线路控制。
车辆安装的卫星定位系统运行正常,监控中心可随时查询每台车辆的精确位置、运输时间、行驶速度、行驶路线等信息;监控中心在电子地图上设置电子围栏,主要区域包括建筑工地、指定路线、核定消纳场区域等,车辆一旦驶出设定的范围并持续一段时间后,监控中心就会发出报警信号,实现车辆的线路控制。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98—201X代替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Requirementsfor Constructiongarbagetrucktechnologyandtransportationmanagement(送审稿)2015——发布20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本标准按照GB/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替代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与DB31/T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增加了术语定义和建筑垃圾车分类(见第3章);——增加了底盘附件最小离地间隙应不小于450mm的要求(见条);——增加了侧防护装置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的要求(见条);——修改了车厢和车厢密闭装置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辆标识的要求(见条;条);——增加了新车启用检验的要求(见条);——增加了车载监控系统检验的要求(附录);——增加了车厢底部密封性试验方法(见条);——删除了车辆专用装置要求及作业噪声试验。
本标准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标准化汽车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成生科技有限公司、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三河市新宏昌专用车有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芜湖中集瑞江汽车有限公司、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专用车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青岛重工有限公司、包头德翼车辆有限公司、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协会渣土管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迎春、赵胜贤刘绍海、刘静水、王峰、王殿辉、张艳权、陈晓俊、邢昌年、曹磊、崔瑞进、程晓东DB31/T398—201X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31/T398—2007。
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选5篇)
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的作用车辆管理制度是为了使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应车辆的实际情况。
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
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垃圾运输公司车辆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县境内从事工程运输作业车辆(以下简称“工程运输车辆”)的运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鼓励成立工程运输车辆专业公司或物流公司组建工程运输车队(以下简称“专业公司”)专项开展建筑垃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时产生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土方沙石(项目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土方,建设中所需的沙、石、砖等物料)等运输业务。
第二条成立专业公司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车辆取得《道路运输证》;(二)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三)有50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工程运输车辆(包括低速货车、中重型货车、水泥商砼车辆等);(四)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五)有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六)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从业车辆应证照齐全,安装带有行车记录仪的卫星定位监控装置。
专业公司要建立卫星定位监管系统,并与交警、交通运输、城管执法等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
一、引言重庆市作为我国西部重要的经济中心和城市群核心区,近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建筑垃圾处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理,重庆市制定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以提升建筑垃圾的运输效率和环保水平。
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必要性1. 环境保护需求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建筑垃圾处理成为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任务。
传统的建筑垃圾运输方式,往往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尤其在运输过程中易产生垃圾飞扬的情况。
制定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成为必然选择。
2. 运输效率提升采用密闭运输车辆能够避免建筑垃圾在运输过程中的散落和飞扬,减少能源浪费,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内容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1. 车辆密闭性能要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在设计和制造上应具备一定的密闭性能,包括车厢的密闭设计、密封材料的选用、密闭结构的稳定性等方面的要求。
2. 车辆操作和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运输期间的操作规范、车辆维护保养、驾驶员培训等方面的要求。
3. 环保标准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在燃油消耗、废气排放、噪音控制等方面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标准。
四、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意义1. 提升城市管理水平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制定,有利于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规范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理流程,有效控制建筑垃圾产生的环境污染。
2. 促进产业升级推动建筑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鼓励企业开发和生产符合技术标准的密闭运输车辆,促进相关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3. 保障人民生活环境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城市建设中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保障了人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重庆市建筑垃圾密闭运输车辆技术标准的制定,是对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推动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发展。
建筑废弃物运输 车辆载荷及标志与监控、车厢规格与密闭
环卫科技网
DBJ440100/T XXXXX—XXXX
表1 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载质量、厢体内部尺寸、厢体外廓尺寸最大限值
车辆类型
2 轴自卸货车 3 轴自卸货车
载质量
8200 kg 13000 kg
厢体内部 长度 4.5 m 5.6 m
厢体外廓 长度 4.7 m 5.8 m
5 车厢规格及车辆载质量............................................................... 3
6 车厢密闭........................................................................... 4
环卫科技网 W——货箱内部宽度,单位m。
6 车厢密闭
6.1 厢盖在闭合状态下其顶盖应呈水平状态,不准许呈拱形。顶盖下部不应高于栏板,不准许超出栏 板高度的部位形成可装载货物的空间。
6.2 厢体和厢盖应采用全金属钢结构,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在正常作业中不应发生永久性变 形。
6.3 焊接应牢固可靠、焊接与焊点外观应平整、光滑,无漏焊、裂纹、气孔、焊穿等缺陷。
性能应使汽车能通过GB 12676-1999规定的Ⅱ型或ⅡA型试验。 4.4.3 盘式制动器
前轮应装备盘式制动器。 4.4.4 柴油发动机燃油系统
新注册登记的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所装置的柴油发动机燃油系统应采用以下技术路线之一: a) 高压共轨; b) 电控单体泵; c) 泵喷嘴。
5 车厢规格及车辆载质量
2
环卫科技网
DBJ440100/T XXXXX—XXXX 4.2.7 防破坏功能 4.2.7.1 壳体应为封闭式金属结构,非经破坏不可能打开。 4.2.7.2 外壳防护符合 GB 4208-2008 规定的 IPX7 级。 4.2.7.3 所有接口能耐受连续 60 V 过电压。 4.2.7.4 有外置和内置卫星定位天线。 4.3 车厢举升、厢盖启闭报警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七篇)
建筑渣土安全运输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运营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根据《成都市安全生产条例》、《成都市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安全管理的通告》、《成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海淞公司《成都公司建筑渣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建筑渣土车辆运输运营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按规定建立安全组织管理机构。
建立健全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建筑渣土运输运营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2、建立健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基础台账(驾驶员管理台账、车辆管理台账、安全教育台账、违章与事故台账、“三不放过”台账)和有关信息资料。
对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
3、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每月对渣土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
驾驶员出车前坚持“三分钟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隐患、消除隐患,杜绝违规现象,有效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4、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厢密闭改装年检、办理市区《通行证》。
公司安全员及分管领导每月定期对渣土车辆运输驾驶员进行考核计分,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应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或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条款要求,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建筑渣土运输车辆驾驶员专项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经市局审核批准,取消其建筑渣土运输从业资格。
6、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装运过程中,必须盖平箱盖,严禁超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2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10月24日加强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持续改善城市环境,根据《石家庄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源头管控、市区联动、属地管理”原则,综合施策,重点监管、集中整治、全面巡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早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良性发展轨道。
二、具体目标全市建筑垃圾运输工地监管率100%;建筑垃圾实现密闭化规范运输率100%;消纳场(点)有序处置率100%。
三、运输时间主城区二环以内(含中山路、裕华路、和平路、槐安路友谊大街、中华大街、红旗大街、建设大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三环以内)建筑垃圾运输时间为晚21:00-次日凌晨3点;由二环以外向三环以外运输建筑垃圾探索实行白天分时段运输,具体时间段由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交管局、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气水办等相关部门根据工期、运输路线等确定运输时间。
其它县(市)、区参照执行。
四、责任分工(一)市,县(市)、区行政审批部门。
分别负责建城区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及时核准、核发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加强“审监联动”。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发布部门】西安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7.12【实施日期】2012.09.01【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西安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6月27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1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排放、运输、消纳、综合利用等处置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道路施工,装饰装修房屋等所产生的渣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辖区内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
公安、城管执法、规划、交通、建设、城改、水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公用、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对本辖区内建筑垃圾处置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和产生者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优惠政策,扶持和发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加强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开发与转化应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法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
第二章建筑垃圾排放第七条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混合处置。
第八条建筑垃圾排放人应当向建筑垃圾产生地所在区、县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西安市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批准建设的相关文件;(二)建筑垃圾排放量及核算的相关资料;(三)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包括建筑垃圾的分类,排放地点、数量,运输路线,消纳地点,回收利用等事项。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
上海市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 398—201X代替 DB31/T 398-2007建筑垃圾车技术及运输管理要求Requirements forConstruction garbage truck technology and transportationmanagement(送审稿)2015——发布 2015——实施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目次前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整车技术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
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导则目次1 总则 (5)2 一般规定 (6)3 清运车辆技术要求 (7)3.1 一般规定 (7)3.2 外观 (7)3.3 结构与密闭装置 (7)3.4 监控系统 (8)4 建筑垃圾清运 (9)4.1 出场 (9)4.2 运输 (9)5 建筑垃圾处置 (10)6 信息化管理 (11)1 总则1.0.1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决策部署,规范我省建筑垃圾车辆清运过程中的扬尘治理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及考核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71号)及《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建〔2017〕8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车辆清运的扬尘防治工作。
1.0.3 建筑垃圾车辆清运过程中的扬尘防治,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2.0.1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各方责任主体职责:建筑垃圾产生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运输方负责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控制;消纳场管理部门、资源化利用企业、使用方负责建筑垃圾接收处置工作过程中的扬尘防治。
2.0.2建筑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应事先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规定选择经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
方案应包含建筑垃圾的产生情况(产生量、垃圾类型、消纳方式、处置要求等)、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运输路线及运输时间和运输计划等。
2.0.3建筑垃圾车辆清运扬尘防治实行“三项准入”(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清运车辆、驾驶员准入)、“三不出场”(建筑垃圾运输车车身及轮胎不冲洗干净不得出场;手续不齐全、卫星定位等监控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不得出场;车辆没有100%封闭不得出场)及“三方惩处”制度(施工企业、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违反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规定的,公安、住建厅、城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上述三方进行惩处)。
建筑垃圾运输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安全管理要求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垃圾车辆安全配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装卸运输安全管理、车辆安全运输监控、车辆的检测与运维、人员安全管理、运输安全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XX市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1861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A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建筑垃圾运输是指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废弃混凝土、拆房和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运输。
4车辆安全技术配置4.1 车辆总体要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满足国家和XX市对安全、排放、噪声、油耗相关法规及标准要求;车辆的特征参数包括外廓尺寸、整备质量、智能安全系统配置等应与产品公告、出厂合格证相符。
4.2车辆智能安全系统配置4.2.1车辆配置的智能安全系统应具有卫星定位、移动网络接入、车辆行驶记录、车辆相关信号采集和控制、右转弯限速和安全监测(BSD)、驾驶员状况监测(DSM)、车辆前部监测、自动紧急制动(AEBS)、倒车监测、车箱监测、系统故障监测、车载排放诊断(OBD)、车载计重功能,通过车载终端与监控中心传输与接收数据,所有车辆监测数据可被监控中心实时调取。
4.2.2右转弯限速和安全监测。
车辆右转弯限速和安全监测装置应具有车辆右转弯停车、限速通过(10km/h以下)、自动探测识别车辆右侧行人或障碍物,监测发现车辆右转弯未停车、超速通过(10km/h 以上)及右转弯道路区域内有行人或障碍物时,发出警示音,并将事件发送监控中心。
车辆右转弯安全监测范围:纵向范围从车辆右侧第3轴至车辆保险杠前≥2m,宽度范围从车体右侧向外≥3m。
4.2.3车辆前部监测。
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指引
全密闭渣土运输车辆技术指引一、车辆要求(一)结构要求。
车辆应使用具有自动开合全密闭式顶盖的U型车厢。
货厢内应无死角,不易残留渣土,卸货干净;货厢外形平顺,无加强筋外露,车厢外侧不易积土挂泥;车厢内板材料采用高强度钢板,抗拉强度应不低于700MP,保证装运作业时不发生永久性变形。
(二)车辆轴数要求。
渣土运输车辆轴数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各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选定。
(三)尺寸要求。
渣土运输车辆车厢尺寸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选定各地渣土运输车辆车厢尺寸,并应符合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车辆载重相关要求。
厢体内部尺寸、厢体外廓尺寸、厢盖厚度推荐最大参考如下:(三)顶盖要求。
1.摇臂式双节(整体)前移盖板要求车厢顶盖可采用摇臂式双节(整体)前移盖板。
盖板应选用轻型高强度不锈钢材料,并保证顶盖完全闭合时,不影响车厢实际可装载容量。
2.平推式折叠硬质盖板要求车厢顶盖可采用平推式折叠硬质盖板,盖板应选用铝合金或轻型高强度不锈钢等材料,同时还需满足如下要求:(1)顶盖运动导轨高度计入栏板高度值,顶盖完全关闭时,不应改变厢体实际可载货体积;(2)顶盖运动导轨在货箱内侧部分为密闭式设计,防止砂石混入造成卡滞;(3)顶盖完全展开时,与厢体侧厢板结合处缝隙不得大于20mm,与前厢板、后厢板的最大间隙不得大于30mm,顶盖完全收拢时完全退出车厢内腔区域,避免影响挖机装载操作。
3.纵向平推式柔性篷布顶盖要求车厢顶盖可采用纵向平推的柔性篷布顶盖。
柔性篷布顶盖闭合式应能达到完全密闭要求,保证不撒漏。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产生的泥浆、淤泥等,应采用密闭性更佳的摇臂式双节(或整体)前移顶盖的环保渣土车运输。
4.稳定性要求车厢顶盖稳定性方面需满足如下要求:(1)顶盖安装应稳定、可靠,表面应完整、无裂缝或孔洞;车辆正常行驶、转弯、紧急制动或行经颠簸路面时,顶盖能闭合牢固,无异响、剧烈振动、摆动或自行开启现象;(2)顶盖能够实现全自动开启与关闭,在整个过程中应运行平稳,无冲击、卡滞现象;并能保证在环境温度-10℃-50℃、相对湿度不大于95%(25℃)条件下,能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