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产品技术要求beijia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华宇亿康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的活性。
1.1 产品型号/规格1×10mL;1×20mL;1×40mL;2×50mL;4×40mL;4×50mL;5×50mL;2×100mL;4×100mL;2×40mL;1×20L;1×10L;1×5L;1×1L。
1.2 主要组成成分试剂:Tris缓冲液 5.0mmol/L乳酸脱氢酶≥6000U/L苹果酸脱氢酶≥3000U/Lα-酮戊二酸 14.0mmol/LL-天门冬氨酸 210.0mmol/L烟酰胺嘌呤二核苷酸 0.18mmol/L2.1 外观和性状2.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2 试剂应为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2.2 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应不小于1.000。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光径1cm、主波长340nm下,以纯化水为检测样本时,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不大于0.004。
2.4 分析灵敏度AST含量为100U/L时,测定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在0.030~0.090范围内。
2.5 线性范围2.5.1 在[5,500]U/L范围内,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90;2.5.2 在[5,10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10U/L;在(100,500]U/L 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2.6.1 重复性分别重复测定高、低值两个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变异系数(CV)均应不大于5%。
2.6.2 批间差用三个批号的试剂盒测定同一浓度样本,测定结果的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IFCC法)产品技术要求derui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
(IFCC法)
2、性能指标
2.1外观和性状
外观和性状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试剂盒内各组分的外观性状
2.2试剂空白
2.2.1试剂空白吸光度
试剂以蒸馏水为空白时,波长340nm,光径1.0 cm,温度37℃,吸光度≥ 1.0。
2.2.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以蒸馏水为空白时,波长340nm,光径1.0 cm,温度37℃,吸光度变化率≤0.004。
2.3分析灵敏度
试剂盒测试130 U/L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 0.02。
2.4线性范围
2.4.1试剂盒在10 ~800U/L区间(范围)内,其回归系数r≥0.990。
2.4.2相对偏差或绝对偏差应符合表3 要求。
表3 相对偏差或绝对偏差
2.5精密度
2.5.1试剂盒批内精密度CV 值应≤5.0%。
2.5.2试剂盒批间相对极差(R)应≤10.0%。
2.6准确度
1
相对偏差(Bias%)应在参考物质靶值±10%以内。
2.7液体装量
试剂盒不同规格的净含量应不少于其标示量。
2。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aiweide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体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1.1 包装规格a) 试剂1:2×45 mL,试剂2:1×18mL;b) 试剂1:4×50 mL,试剂2:2×20mL;c) 试剂1:2×100mL,试剂2:2×20mL。
1.2 主要组成成分1.2.1试剂1主要组分Tris缓冲液100 mmol/LL-天冬氨酸240 mmol/L苹果酸脱氢酶>600 U/L乳酸脱氢酶﹥1200U/Lα-氧代戊二酸12mmol/LProClin300 适量1.2.2试剂2主要组份Tris缓冲液100 mmol/L还原型辅酶Ⅰ0.18mmol/LProClin300 适量2.1外观试剂1: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
2.2试剂装量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在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1.5。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340nm处测定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应≤0.05。
2.4分析灵敏度测定AST含量为40U/L样本时,其|△A/min|应≥0.01。
2.5线性范围2.5.1测试浓度在[0,600] U/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2.5.2测试浓度在[0,60] 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6 U/L;测试浓度在(60,600] 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测量精密度2.6.1重复性:重复测试三个水平的样本,所得结果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6.2批间差:抽取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对同一份样本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10%。
2.7准确度以国家标准物质为检测样本时,测定结果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取在2℃~8℃条件下贮存达到18个月的试剂进行检测,应符合2.1、2.3、2.4、2.5、2.6.1、2.7的要求。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lideman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含量1.1规格试剂1(R1):4×80mL, 试剂2(R2):4×16mL;试剂1(R1):5×60mL, 试剂2(R2):5×12mL;试剂1(R1):3×40mL, 试剂2(R2):3×8mL;试剂1(R1):2×80mL, 试剂2(R2):2×16mL;试剂1(R1):2×400mL, 试剂2(R2):2×80mL;试剂1(R1):5×45mL, 试剂2(R2):5×15mL;试剂1(R1):2×70mL, 试剂2(R2):1×70mL;试剂1(R1):1×20mL, 试剂2(R2):1×6mL。
1.2试剂组成见表1:试剂1(R1)(以下简称R1),试剂2(R2)(以下简称R2)。
表1 试剂组成2.1 外观液体双试剂:R1(缓冲液):无色液体,R2(启动液):无色液体。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得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2.3.1 空白吸光度在37℃、340 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1.0 ABS。
2.3.2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37℃、340 nm波长、1cm光径条件下,用去离子水作为样品加入试剂测试时,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0.004 ABS/min。
2.4 分析灵敏度浓度为50U/L时,吸光度变化率绝对值≥0.014。
2.5 线性范围在[1-600]U/L线性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2≥0.996。
在(100-600]U/L,范围内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0%;测定结果为[1-100]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10U/L。
2.6 精密度试剂盒测试项目精密度CV< 5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产品技术要求shijiwode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血浆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活性。
1.1包装规格校准品(选配):1.0mL×1;1.0mL×2;1.0mL×5质控品(选配):1.0mL×1;1.0mL×2;1.0mL×51.2主要组成成分校准品靶值批特异,详见校准品瓶签;质控品质控范围批特异,详见质控品瓶签。
2.1 外观试剂1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试剂2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液体。
校准品、质控品为黄色冻干品,复溶后为黄色澄清液体。
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 净含量试剂液体成分的净含量不少于瓶签标示量。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8。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05。
2.4 分析灵敏度测试50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0.005。
2.5 准确度待检系统与比对系统测值的相关系数(r)不小于0.975;在[0.5,20]U/L 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2U/L;在(20,2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线性2.6.1在[0.5,200]U/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2.6.2在[0.5,20]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不超过±2U/L;在(20,200]U/L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7 精密度2.7.1 重复性测试高、低两浓度样本,其结果的变异系数CV≤10%。
2.7.2 批间差随机抽取三批试剂盒,测试同一份样本,批间相对极差(R)≤10%。
2.7.3 瓶内均匀性校准品、质控品的瓶内变异系数CV≤10%。
2.7.4 瓶间均匀性校准品、质控品瓶间变异系数CV≤10%。
2.8 质控品的赋值有效性质控品检测结果应在其质控范围内。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产品技术要求lepu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活性。
1.1规格试剂1: 3×60mL,试剂2: 1×45mL;试剂1: 1×60mL,试剂2: 1×20mL;试剂1: 1×48mL,试剂2: 1×12mL;试剂1: 1×45mL,试剂2: 1×15mL;试剂1: 1×50mL,试剂2: 1×25mL;试剂1: 1×50mL,试剂2: 1×50mL;试剂1: 1×50mL,试剂2: 1×10mL;试剂1: 1×60mL,试剂2: 1×10mL;试剂1:1×1.6L,试剂2:1×0.4L;试剂1:1×4L,试剂2:1×1L。
1.2主要组成成分试剂1主要组分:试剂2主要组分:2.1 净含量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2 外观试剂1: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无色或黄色透明溶液。
外包装完好、无破损,标签完好、字迹清晰。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在340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0.05;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8。
2.4 分析灵敏度测试50U/L的被测物时,吸光度变化率(ΔA/min)应不低于0.0005。
2.5 准确度参照EP9-A2的方法,用比对试剂盒同时测试40例线性区间内的不同浓度的血清样本。
其相关系数(r)不小于0.990。
每个浓度点在[1,24)U/L区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2.88U/L;[24,2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2%。
2.6 重复性批内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10%。
2.7 线性2.7.1在[1,200]U/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2.7.2[1,24)U/L区间内绝对偏差超过±2.9U/L;[24,200]U/L区间内相对偏差超过±12%。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产品技术要求wantaiderui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活性。
1.1 包装规格1)试剂1:50mL×1、试剂2:50mL×1;2)试剂1:50mL×2、试剂2:50mL×2;3)试剂1:50mL×1、试剂2:25mL×1;4)试剂1:50mL×2、试剂2:25mL×2;5)试剂1:45mL×1、试剂2:15mL×1;6)试剂1:45mL×3、试剂2:15mL×3;7)试剂1:48mL×1、试剂2:12mL×1;8)试剂1:48mL×3、试剂2:12mL×3;9)试剂1:50mL×1、试剂2:10mL×1;10)试剂1:50mL×3、试剂2:10mL×3;11)试剂1:60mL×1、试剂2:20mL×1;12)试剂1:96mL×1、试剂2:24mL×1;13)试剂1:100mL×1、试剂2:20mL×1。
1.2 组成成分试剂1:Tris-HCl缓冲液(pH7.5)150mmol/LL-天门冬氨酸钾100mmol/L苹果酸脱氢酶(MDH)600U/L乳酸脱氢酶(LDH)400U/L羊抗人c-AST抗体适量试剂2:Tris-HCl缓冲液(pH7.5)150mmol/Lα-酮戊二酸12mmol/L还原型辅酶I(NADH)0.18mmol/L2.1 装量试剂盒内液体装量应不低于瓶签标示装量。
2.2 外观试剂1:无色澄清液体;试剂2:无色或黄色澄清液体。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测定温度:37℃;测定波长:340nm;比色杯光径:1.0cm;其空白吸光度应不小于0.6,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02。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 (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shouyi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1.1产品规格试剂1:3×80ml,试剂2:3×20ml;试剂1:4×60ml,试剂2:4×15ml;试剂1:6×40ml,试剂2:3×20ml;试剂1:2×80ml,试剂2:2×20ml 1.2产品组成成分试剂1:L- 天门冬氨酸200mmol/L,LDH 1200U/L,MDH 800U/L。
试剂2:NADH 0.18mmol/L,α-酮戊二酸12mmol/L。
2.1 外观试剂1为无色透明溶液;试剂2为无色或略带黄色透明溶液。
2.2 装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A≥1.0(光经1.0cm,波长340nm)。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5min≤0.01。
2.4分析灵敏度测定92.9U/L被测物,吸光度变化率在0.0225/min~0.0325/min范围内。
2.5 准确度相对偏差在±10%范围内。
2.6 精密度2.6.1 重复性变异系数CV≤5.0%。
2.6.2 批间差批间相对极差≤6.0%。
2.7 线性区间a)线性区间为(0,600]U/L(37℃)。
在规定的线性区间内,测定值与样本浓度值的相关系数(r)应≥0.990。
b(0,80]U/L区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8U/L;(80,600]U/L 区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8稳定性原包装试剂2~8℃避光保存,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满后两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3、2.4、2.5、2.6.1、2.7的要求。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jiuqiang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含量。
1.1 包装规格包装规格见表1。
表1 包装规格1.2 主要组成成分主要组成成分见表2。
表2 主要组成成分2.1 外观试剂1为淡黄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2为无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任何沉淀及絮状悬浮物;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 净含量试剂的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称量。
2.3 试剂空白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应不小于1.0(波长340nm,光径1cm)。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应不大于0.0040/min。
2.4 准确度用国际参考物质JCCLS CRM001,对试剂盒进行测试,实测值与标示值的相对偏差应在±15%内。
2.5 分析灵敏度样本浓度为130U/L时,其吸光度变化率在0.0150~0.0450之间。
2.6 线性区间在[10.0,1000.0]U/L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在[10.0,60.0]U/L区间内测定的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6.0 U/L,在(60.0,1000.0] U/L区间内测定的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7 精密度2.7.1重复性对高、低两个浓度的血清样本或质控品重复测定10次,其测定值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5%。
2.7.2批间差随机抽取三批试剂盒的批间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8 稳定性试剂盒在2℃~8℃密封避光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在试剂盒有效期满后一个月以内,应符合2.1、2.3、2.4、2.5、2.6、2.7.1的要求。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北化康泰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1.1包装规格:试剂1:10ml×10(干粉复溶后的体积);试剂2:100ml×1。
1.2组成成份:试剂1:L-天门冬氨酸200mmol/L,α-酮戊二酸≥12mmol/L,NADH 0.18mmol/L,乳酸脱氢酶≥800U/L,苹果酸脱氢酶≥1000U/L;试剂2:Tris 缓冲液80mmol/L。
2.1 外观:试剂1为干燥粉末,试剂2为澄清溶液,外包装完整。
2.2 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A≥1.0(波长340nm,光径10mm)。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A/min≤0.004(波长340nm,光径10mm)。
2.4 分析灵敏度:浓度为100U/L时,吸光度变化率应在-0.2~-0.01范围内。
2.5 线性区间2.5.1线性相关系数:[1,500]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 0.9900。
2.5.2线性偏差:[1,100] 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10U/L;(100, 500] U/L 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重复性:重复测定高、低两个水平浓度的质控血清,变异系数(CV)≤5.0%。
2.6.2批内瓶间差:用高、低两个水平浓度的质控血清重复测试同一批号及同一瓶试剂,CV≤5.0%。
2.6.3批间差:用同一质控血清测试3个不同批号的试剂,相对极差≤10%。
2.7 准确度:测定国家标准物质,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2.8.1效期稳定性:试剂盒在2℃~8℃贮存有效期为24个月。
保存至有效期末进行测定,试验结果满足2.1、2.3、2.4、2.5、2.6.1、2.6.2、2.7的要求。
2.8.2复溶稳定性:工作液18℃~25℃可稳定8小时,2℃~8℃可稳定3天。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校准品产品技术要求lideman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m-AST)校准品
适用范围: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检测系统的校准。
1.1 规格
1×1mL;1×3mL。
1.2 主要组成成分
单水平液体校准品:含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Tris缓冲液(20mmol/L,pH=7.50/25.0℃)(水基质),叠氮钠<0.1%。
靶值浓度范围:(60-100)U/L,靶值批特异性,校准品靶值见瓶签。
2.1外观
无色至浅黄色澄清液体。
2.2装量
不得低于标示体积。
2.3准确度
与选定试剂盒进行比对试验,样本浓度在[1-400]U/L范围内,相关系数(r)≥0.975。
样本测定结果在(100-400]U/L范围内的相对偏差应在±10%范围内;样本测定结果为[1-100]U/L时绝对偏差应在±10U/L范围内。
2.4重复性
批内重复性CV<8%。
2.5 溯源性
根据GB/T 21415及有关规定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该校准品溯源至企业参考测量程序。
2.6稳定性
2.6.1效期稳定性
校准品在(2~8)℃条件下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在效期满后进行检测,结果应符合2.1、2.3、2.4的要求。
2.6.2 开瓶稳定性
校准品开瓶后,在(2~8)℃密封避光保存,可以稳定14天,在第15天进行检测,相对偏差应在±10%范围内。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产品技术要求zhongshengbeikong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或血浆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含量。
1.1规格液体双剂型试剂1(R1):60mL×2, 试剂2(R2):15mL×2;试剂1(R1):60mL×1, 试剂2(R2):15mL×1;试剂1(R1):40mL×1, 试剂2(R2):10mL×1;选配质控品:冻干粉型(2个水平):0.5mL×2。
1.2规格划分说明根据净含量、复溶体积划分规格。
1.3主要组成成分试剂盒由试剂1(R1)液体、试剂2(R2)液体、选配质控品冻干粉组成。
1.3.1 试剂1(R1)液体: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缓冲液 50mmol/L乳酸脱氢酶≥6000U/L苹果酸脱氢酶≥3000U/L多克隆羊抗人s-AST抗体 1.5g/L1.3.2 试剂2(R2)液体:α-酮戊二酸14mmol/L L-天门冬氨酸210mmol/L NADH0.18mmol/L1.3.3 质控品冻干粉:人血清基质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水平1:5U/L~40U/L;水平2:40U/L ~100U/L(每批定值)。
2.1 外观试剂盒中各组件的外观应满足:a)试剂1(R1)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b)试剂2(R2)应为无色透明溶液,无杂质、无絮状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c) 质控品应为白色或淡黄色冻干粉,复溶后应为白色或淡黄色溶液,无混浊,无未溶解物,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净含量应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吸光度和空白吸光度变化率2.3.1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波长340nm(光径1cm)处,试剂空白吸光度(A)应≥0.800。
2.3.2空白吸光度变化率:在波长340nm(光径1cm)处,空白吸光度变化率绝对值(︱△A/min︱)应≤0.010。
生化多项低值质控品产品技术要求北京世纪沃德生物科技
生化多项低值质控品适用范围:本产品包含项目与本公司生产的试剂盒配套使用,用于50个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
本产品所含项目为:白蛋白、总蛋白、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α-淀粉酶、胰淀粉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亮氨酸氨基肽酶、乳酸脱氢酶、α-羟丁酸脱氢酶、肌酸激酶、胆碱酯酶、脂肪酶、腺苷脱氨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乳酸、总胆汁酸、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胆固醇、甘油三酯、肌酐、尿素、尿酸、葡萄糖、二氧化碳、钙、铁、镁、锌、无机磷、D-3羟丁酸、唾液酸、同型半胱氨酸、磷脂、游离脂肪酸、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肌酸激酶MB同工酶、单胺氧化酶、胰岛素、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胱抑素C。
1.1包装规格5.0mL×1;5.0mL×6;5.0mL×10;5.0mL×20。
1.2 主要组成成分以人血清为基质的冻干型质控品,约含20mmol/L磷酸盐缓冲液、0.03%防腐剂、5%保护剂、0.15mol/L氯化钠。
具体信息见表1:表1组成及范围质控品质控范围批特异,详见质控品靶值单。
2.1 外观人血清基质质控品,白色至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无色至黄色澄清液体,目测不得有沉淀及絮状悬浮物。
试剂盒标签标识清晰,外包装完整无损。
2.2水分含量水分含量应≤5.0% 。
2.3可接受区间/值检测结果应在各项目质控范围内。
2.4均匀性2.4.1瓶内均匀性)应≤10%。
各项目赋值结果的瓶内变异系数(CV瓶内2.4.2瓶间均匀性各项目赋值结果的瓶间变异系数(CV)应≤10%。
瓶间2.5 稳定性2.5.1效期稳定性原包装质控品在2℃~8℃避光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稳定期内赋值结果的变化趋势不显著。
2.5.2复溶稳定性游离脂肪酸、单胺氧化酶、中性粒细胞明胶酶相关脂质运载蛋白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24小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乳酸脱氢酶同工酶1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72小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葡萄糖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5天,α-羟丁酸脱氢酶、腺苷脱氨酶、心脏型脂肪酸结合蛋白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6天,白蛋白、总蛋白、碱性磷酸酶、α-淀粉酶、胰淀粉酶、γ-谷氨酰基转移酶、亮氨酸氨基肽酶、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胆碱酯酶、脂肪酶、甘氨酰脯氨酸二肽氨基肽酶、乳酸、总胆汁酸、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胆固醇、甘油三酯、肌酐、尿素、尿酸、二氧化碳、钙、铁、镁、锌、无机磷、D-3羟丁酸、唾液酸、同型半胱氨酸、磷脂、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肌酸激酶MB同工酶、胰岛素、胱抑素C复溶后质控品在2℃~8℃密封保存7天,稳定期内赋值结果的变化趋势不显著。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试剂盒(天门冬氨酸底物法)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线粒体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活性。
1.1规格1.2组成:2.1 外观2.1.1试剂1: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无浑浊,无不溶物。
2.1.2试剂2: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无浑浊,无不溶物。
2.1.3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2.3.1试剂空白吸光度试剂空白吸光度≥1.0。
2.3.2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分)≤0.004。
2.4 分析灵敏度样本浓度为50 U/L时,ΔA/分≥0.010。
2.5 线性区间在[5,300] 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测试浓度在[5,30] U/L 时,绝对偏差不超过±3 U/L,测试浓度在(30,300] 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2.6.1 批內精密度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批间差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与已上市试剂盒比对,相关系数(r)应不小于0.975;测试浓度在[5,30] 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3 U/L,测试浓度在(30,300] 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8 稳定性原包装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
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和2.7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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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适用范围:本产品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的活性。
1.1 规格
具体产品规格见下表:
1.2 组成成分
1.2.1 试剂的组成
试剂1:
Tris-HCL缓冲液 80mmol/L
L-天门冬氨酸钠≥40g/L
MDH ≥600U/L
LDH ≥600U/L
多克隆羊抗人ASTs抗体≥12ml/L NADH 0.18mmol/L
试剂2:
α-酮戊二酸 12mmol/L
1.2.2 校准品的组成(选配)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10.0~125.0)U/L
该校准品为血清基质冻干校准品
1.2.3 质控品的组成(选配)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线粒体同工酶(10.0~125.0)U/L
该质控品为血清基质冻干质控品
校准品、质控品有批特异性,具体靶值见靶值表。
2.1 外观
2.1.1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
2.1.2 试剂1: 无色澄清透明无杂质液体;
2.1.3 试剂2:无色澄清透明无杂质液体;
2.1.4 校准品:白色或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浅黄色溶液,无不溶物;2.1.5 质控品:白色或浅黄色冻干粉,复溶后为浅黄色溶液,无不溶物。
2.2 净含量
净含量不低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在主波长340nm、副波长405nm、37℃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不小于0.8;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在主波长340nm、副波长405nm、37℃条件下,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不大于0.004。
2.4 线性
2.4.1 线性范围
[10.0,125.0]U/L,相关系数r≥0.990。
2.4.2 线性偏差
(50.0,125.0]U/L线性范围内,相对偏差不超过±10%;
[10.0,50.0]U/L线性范围内,绝对偏差不超过±5.0U/L。
2.5 分析灵敏度
检测浓度为80.0U/L的样本时, 吸光度变化率不小于0.02。
2.6 重复性
2.6.1 试剂重复性
测试高、低浓度的质控品,重复测试10次,CV≤10%;
2.6.2 校准品重复性
用试剂测定1瓶校准品,重复测定10次,CV≤10%;
2.6.3 质控品重复性
用试剂测定1瓶质控品,重复测定10次,CV≤10%。
2.7 批间差
用三个不同批号的试剂测试同一样品,重复测试3次,相对极差R≤10%。
2.8 瓶间差
2.8.1 校准品瓶间差
用试剂测定同一批号的10瓶校准品各1次,并测定上述10瓶中的1瓶,重复测定10次,CV≤10%;
2.8.2 质控品瓶间差
用试剂测定同一批号的10瓶质控品各1次,并测定上述10瓶中的1瓶,重复测定10次,CV≤10%。
2.9 准确度
2.9.1 试剂准确度
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9.2 校准品正确度
比对试验,样本浓度>50.0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样本浓度≤50.0U/L 时,绝对偏差不超过±5.0 U/L,相关系数r2≥0.975。
2.10 质控品赋值有效性
检测质控品3次,结果应在质控靶值范围内。
2.11 含水量
2.11.1 校准品含水量
随机抽取效期内同一批号的冻干粉3瓶,含水量≤5%;
2.11.2 质控品含水量
随机抽取效期内同一批号的冻干粉3瓶,含水量≤5%。
2.12 稳定性
2.12.1 效期稳定性
a.原包装试剂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效期后1个月内产品,应符合
2.3、2.4和2.9.1的要求。
b.原包装校准品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效期后1个月内产品,应符合2.9.2的要求。
c.原包装质控品2~8℃避光储存,有效期12个月。
效期后1个月内产品,应符合2.10的要求。
2.12.2 复溶稳定性
a.校准品复溶后,2~8℃避光密闭储存,可以稳定3天,在满3天时检测,结果应符合2.9.2的要求;质控品复溶后,2~8℃避光密闭储存,可以稳定3天,在满3天时检测,结果应符合2.10的要求。
b.校准品复溶后,-20℃避光密闭储存可以稳定15天,在满15天时检测,结果应符合2.9.2的要求;质控品复溶后,-20℃避光密闭储存可以稳定15天, 在满15天时检测,结果应符合2.10的要求。
2.13 校准品溯源性
根据GB/T21415-2008《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要求提供校准品的来源、赋值过程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该校准品溯源至本公司企业校准品,并与已上市试剂盒进行比对赋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