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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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

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纳税人查补增值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申报表一、查补税款处理。

新的申报办法在申报表主表各部分均单独列举有关查补税款的栏目,专门反映整个查补税款的计算以及纳税人入库查补税款的过程。

相比于旧办法,申报表更全面地反映纳税人缴纳全部税款的情况。

具体的:1.纳税人被检查部门检查发生查补税款情况的处理。

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收到处理决定书的当月作帐务处理,并填写在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1)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通过附列资料的《本期销售明细》(表一)的第6、13栏"纳税检查调整"作调整反映,在《本期进项明细》(表二)的"进项税额转出"部分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作调整反映,并自动生成主表的有关栏目。

主表的第16栏"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6栏+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的进项税额",等于本月纳税人收到检查部门出具的检查处理决定书上注明的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主表的第22栏"按简易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等于表一的第13栏。

(2)纳税人仅发生被查进项税额需作转出的,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处理决定书核定的进项税额转出数据,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14栏和16栏本月数,并对应表二的第19栏"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

2.纳税人自查查补税款的处理。

(1)纳税人自己检查发现少(多)报销售收入、多(少)报进项税额的,不管税款所属时期是当年度或以前年度的,均在发现的当期调整和作帐务处理,并按正常的业务处理一样填写申报表有关栏目的本月数。

即,如纳税人2003年11月发现2002年12月少报销售收入10万元,应在税款所属时期为2003年11月申报表的"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纳税额"等栏目的本月数作调增反映。

(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

(营改增)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处所税务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报说明〔2021年〕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元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发卖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效劳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效劳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工程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发卖额。

本栏包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的发卖额,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发卖额,税务、财政、审计部分查抄按税率计算调整的发卖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发卖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发卖额。

含在财政上不作发卖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发卖和价外费用发卖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发卖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附表一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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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无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有,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主管税务机关:接收人接收日期: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2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税款所属时间:年月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注:第1栏=第2栏+第3栏=第23栏+第35栏-第25栏;第2栏=第35栏-第24栏;第3栏=第23栏+第24栏-第25栏;第4栏等于第5栏至第10栏之和;。

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如何处理

查补增值税的账务如何处理随着税收改⾰的进⼀步深化,税务机关的主要⼒量将逐渐转向⽇常的、重点的税务稽核稽查,从⽽建⽴起集中申报、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在实施纳税稽查过程中,查补税款的⼊库,是纳税稽查的关健环节,⽽这⼜往往要涉及对查补税款的调账处理。

如何及时、正确地做好税务检查后的调账⼯作?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款的及时、⾜额⼊库,⽽且直接影响到税务检查职能的发挥。

本⽂拟结合实例,对此作具体介绍。

⼀、查补税款的会计处理办法解析《办法》规定,接受增值税稽查的企业如需补缴税款的,应设⽴“应交税⾦——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

该账户属于调整类账户,主要⽤途是对在税务稽查当中涉及的应交税⾦等有关账户的⾦额进⾏调整。

该账户的贷⽅,记录应调减账⾯进项税额、调增账⾯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该账户的借⽅,记录应调增账⾯进项税额、调减账⾯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的数额。

因此,凡检查后应调减账⾯进项税额或调增账⾯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贷记本科⽬;凡检查后应调增账⾯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贷记有关科⽬。

全部调账事项⼊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般纳税⼈发⽣偷税⾏为如何确定偷税数额和补税罚款的通知》(国税发〔1998〕66号)规定,对偷税款的补征⼊库,应当视纳税⼈的不同情况进⾏处理,即:根据检查核实后⼀般纳税⼈当期全部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包括当期留抵税额)重新按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全部应纳税额,(即结出“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账户的期末余额),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余额在贷⽅)应当作补税处理,若应纳税额为负数(余额在借⽅),应当核减期末留抵税额。

由于企业⽉末已将应交未交或多交的税款结转⾄“应交税⾦——未交增值税”科⽬进⾏反映,因此,查账完成并结出“应交税⾦——增值税检查调整”账户余额时应进⾏如下调账处理:1、若本账户余额在借⽅,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余额数,借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贷记本科⽬。

关于纳税人自查税款补缴入库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纳税人自查税款补缴入库工作的有关规定

关于纳税人自查税款补缴入库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自查税款的补缴入库工作,经与省局征管、计统部门协商,凡属于稽查部门安排纳税人自查的,其自查税款应作为稽查查补税款或日常查补收入补缴入库,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将自查税款作为稽查查补税款形式组织入库的自查有问题的纳税人持加盖稽查部门公章的《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附后)到所属征收局补缴自查税款。

所属征收局见到加盖稽查部门公章的《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后,按照其上载明的税种、税款属期和金额,在CTAIS系统中将税款属性选择“查补预收税款”,查补来源确认为“税务稽查查补”予以收缴,开具完税凭证。

纳税人完税后,将完税凭证复印件报所属稽查部门。

稽查部门收到后,登记台帐。

在CTAIS中制发《稽查任务通知书》,并向其下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指派检查人员对其纳税情况及自查情况进行审查、复核。

审查、复核结果与纳税人自查情况一致的,经审理后,对自查税款在CTAIS中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冲抵预收税款,课征滞纳金。

检查情况与自查情况不一致的,经审理后,在CTAIS中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冲抵预收税款,对新发现问题补缴税款。

详细操作流程如下:征收局对自查纳税人提交的加盖稽查部门公章的《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CTAIS系统进行自查税款的入库操作。

操作流程如下:征收人员进入CTAIS后,在“预缴开票”模块操作界面如下:将纳税人的自查税款征收入库(税款属性为“查补预收税款”,查补来源确认为“税务稽查查补”),并进行上解、入库销号操作。

(如图1:征收人员预收自查税款操作界面)图1:征收人员预收自查税款操作界面二、将自查税款作为日常查补收入形式组织入库的各地稽查部门可与征管、计会部门沟通后,将稽查部门布置的企业自查补税通过日常查补形式确认。

根据自查税种及纳税人资格选用以下形式入库税款:(一)一般纳税人自查增值税自查有问题的纳税人持加盖稽查部门公章的《纳税人自查情况说明》到所属征收局补缴自查税款。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版)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版)

25 26 27=28+29+30+31 28 29 30 31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35 36 37 38=16+22+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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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靠的、完整的。



授权人签字:
声明人签字:
主管税务机关:
接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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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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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0
0
0
0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增值税申报表

增值税申报表

本年累计 1,517,228.06 0 0 0 0 0 0 0 0 0 227,831.94 288,487.64 0 0 0 0
0
0
0
81,312.4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即征即退项目
本月数 0 0 0 0 0 0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授 权 声 明
申报日期
2019-06-17
所属时期止
2019-05-31
一般项目
本月数 229,460.17 0 0 0 0 0 0 0 0 0 29,829.83 63,375 47,767.27 0 0 0 111,142.27 29,829.83
26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①分次预缴税额
28
税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29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30
款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31
缴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其中:欠缴税额(≥0) 纳 本期应补(退)税额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应纳税额 算
期末留抵税额
17=12+13-14-15+16 18(如17<11,则为
17,否则为11) 19=11-18
20=17-18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及填报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址”: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八)“营业地址”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其中数。

(十三)“本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另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1栏“(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涉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之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8行加第7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合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填写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详细的起止年、月、日。

(二)“填表日期”填写纳税人填写本表的详细日期。

(三)“纳税人辨别名”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立的辨别名,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所属行业”依据公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填写。

(五)“纳税人名称”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六)“法定代表人姓名”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七)“注册地点”: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尽地点。

(八)“营业地点”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尽地点。

(九)“开户银行及帐号”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计帐户号码。

(十)“公司登记注册种类”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一)“电话号码”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阵营的电话号码。

(十二)“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列,填写纳税人依据税法例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该列数据为“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的此中数。

(十三)“今年累计”列,填写年度内各月数之和(本填表说明还有填报要求的除外)。

(十四)第 1 栏“(一)按合用税率收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行为销售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也在本栏填报,波及应税服务应填报“当期应税减除项目金额”(详见附件一)减除从前不含税销售额。

本栏包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的销售额,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销售额,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 的“本月数”列应等于《附列资料(一)》第 8 行加第 7 行的“小计”栏填报)(十五)第2 栏“应税货物销售额” :填写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

含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例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和价外花费销售额,以及外贸公司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全套完整版)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全套完整版)

25 26 27=28+29+30+31 28 29 30 31 32=24+25+26-27 33=25+26-27 34=24-28-29 35 36 37 38=16+22+36-37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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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累计
即征即退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
(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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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0
0
0
0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0
0
0
0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销 (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 售 额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四)免税销售额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免税劳务销售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适用)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 款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填 表
法定代表人姓名
所 生产经营地址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开户银行及账号
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目
栏次
本月数
一般项目
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SB00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分类索引(一)业务类别申报(二)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三)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二、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32号)三、表单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增值税相关规定制定本表。

纳税人不论有无销售额,均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填写本表,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税款所属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至角分四、表单说明填表说明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以下简称本表及填写说明)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一、名词解释(一)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货物”,是指增值税的应税货物。

(二)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的应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三)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

(四)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适用税率计税”、“按适用税率计算”和“一般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五)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按简易办法计税”、“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和“简易计税方法”,均指按“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

(六)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在确定应税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允许其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项目。

(七)本表及填写说明所称“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以下3种: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2.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说明(一)“税款所属时间”: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纳税人自查补报后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

纳税人自查补报后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

纳税人自查补报后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纳税人自查补报后如何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名称(公章):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受理人: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签章):本表为A4横式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征收部门留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填表说明一、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采用定期定额缴纳税款并实行简易申报方式的个体经营者可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局令第16号)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事宜。

纳税人发生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销售免税货物或提供免税劳务的,也使用本表。

二、具体项目填写说明:(一)本表“税款所属期”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三)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四)本表“销售额”栏,填写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所有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包括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销售额。

(五)本表“核定销售额”栏,填写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人申报所属期内所有增值税项目的销售额,包括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销售额。

(六)本表“征收率”栏,填写纳税人对应的征收率(6%、4%)。

(七)本表“本期应纳税额”栏,填写依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八)本表“核定应纳税额”栏,填写依据“核定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九)本表“减免税额”栏,填写纳税人征前减免增值税额,包括依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免税额,以及降低征收率而形成的减税额。

(十)本表“应补退税额”栏,填写纳税人本期在扣除减免税额和抵减预缴税额后的应补(退)税的余额。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

本表第6项“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因

附件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及其附表填表说明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填表说明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一)本表“税款所属时间”是指纳税人申报的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所属时间,应填写具体的起止年、月、日。

(二)本表“填表日期”指纳税人填写本表的具体日期。

(三)本表“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税务机关为纳税人确定的识别号,即:税务登记证号码。

(四)本表“所属行业”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填写(详见附件《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

(五)本表“增值税纳税类型”栏,按照主管税务机关一般纳税人认定填报。

即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等。

经认定为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表二)第2行次及待抵扣栏应填报。

(六)本表“纳税人名称”栏,填写纳税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并加盖公章。

(七)本表“法定代表人姓名”栏,填写纳税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八)本表“注册地址”栏,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所注明的详细地址。

(九)本表“营业地址”栏,填写纳税人营业地的详细地址。

(十)本表“开户银行及帐号”栏,填写纳税人开户银行的名称和纳税人在该银行的结算帐户号码。

(十一)本表“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税务登记证填写。

(十二)本表“电话号码”栏,填写纳税人注册地和经营地的电话号码。

(十三)表中“一般货物及劳务”是指享受即征即退的货物及劳务以外的其他货物及劳务。

(十四)表中“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享受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政策的货物及劳务。

(十五)本表第1项“(一)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栏数据,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销货退回的销售额用负数表示)。

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按适用税率计算调整的销售额。

查补税款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

查补税款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1)

查补税款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一、对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的,在“税款计算”部分“期初未缴税额栏”(25栏)直接作增加反映;查减数额按要求直接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在“税款计算”部分第25栏“期初未缴税额”直接作减少反映。

并根据税款缴纳或退税情况调整“税款缴纳”部分的相关栏目,申报表其他栏目不作处理。

25栏等于上个月期末应纳税额+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都要填写(与附表一相对应)第9栏“销项税额”包括了这个查补的销项税额,因为在17栏又加上去(多抵扣了),这样一加一减,等于抵消了。

本期交纳以前年度的数额,填在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同时,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填上。

这样一来,38栏期末未缴查补税额38=16-37=0二、对查补(或查减)本年度的数额,除调整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的本年累计数、“税款计算”部分的“销项税额”栏(11栏)、“进项税额”栏(12栏)的本年累计数外,其他栏目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19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4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25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

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18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第4栏“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都要填写(与附表一相对应)第11栏“销项税额”包括了这个查补的销项税额,因为在17栏又加上去(多抵扣了),这样一加一减,等于抵消了。

至于进项税额的变化要和附表二对应。

(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和纳税检查调减进项税额)11栏“销项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12栏“进项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18栏“实际抵扣栏”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19栏“应纳税额”中本月数就是本月数,本年累计数=本年1月1日初至本月止+查补的金额(销项+进项)25栏等于上个月期末应纳税额+查补的数额本期交纳查补的数额,填在31栏“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同时,37栏“本期入库查补税额”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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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7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300
上期留抵税额
10
——
实际抵扣税额
110
320
应纳税额
40
50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75(60+15)
——
即:查补以前年度的税款合计在“期初未缴税额”栏作增加反映,其他栏目不变。
例2(1)查补当年度税款,直接补税入库。该企业3月份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发现当年1月份少报销项税额10万,多报进项税额5万,(即应补税15万),按要求应即补税入库。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80(370+1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305(300+5)
上期留抵税额
10
——
实际抵扣税额
110
325(320+5)
应纳税额
40
55(50+5)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65(60+5)
——
即:例2(1)、(2)查补本年度的税款,将查补税款合计在“期初未缴税额”栏作增加反映,申报表其他栏目不变,同时将查补(查减)的销项、进项在相应栏目的累计数作增加(减少)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减去查出企业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某企业1999年3月份正常的销、进项税额有关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月数
至2月底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22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200
上期留抵税额
10
——
实际抵扣税额
110
210
应纳税额
40
10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60
——
例1查补以前年度的税款,直接入库。该企业3月份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发现1996年11月份少报销项税额10万,多报进项税额5万,(即应补税15万),按要求应即补税入库。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2)查补的数额小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和查补数额的差额填写;“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查补少报(或多报,用负数表示)的销项税额填列(或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税款缴纳”部分的其他栏目按表中关系式填列。
对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后应查补(或查减)的数额(如应调增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减进项税额与应调减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调增进项税额之差为正数时,即为查补的数额,反之,为查减的数额),应进行有关会计帐目调整,并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的调整和补(退)税情况,按以下情况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栏目,并用文字加以说明。
(作者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纳税人查补税款如何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000年06月01日来源:
关于纳税人自查或被检查后应调减(调增)帐面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转出数额,应如何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中相关栏目反映的问题,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1999]176号)以及补充通知(见原《南方税务导报》1999年第12期第38—46页及《办税园地》2000年第1期第44页)里已有明确规定。为便于理解和执行,现就具体的操作方法予以进一步说明。
例4查减以前年度税额。该企业3月份自查发现1998年10月份多报销项税额10万,少报进项税额5万,(即应退税5万),按要求直接冲减期初未缴税额。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7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300
上期留抵税额
10
——
实际抵扣税额
110
320
应纳税额
40
50
期末留抵税额
——
实际抵扣税额
117
317(210+117-3-7)
应纳税额
33
43(33+10)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60
——
即:查减本年度的税额,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处理的,“上期留抵税额”栏按企业留抵税额加查减的税额填列。本月数其他栏目按关系式填列。查出的进、销项税额在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本年累计数按本月பைடு நூலகம்加上期累计数后,再减去查减的数额和查出企业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2)该企业3月份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发现当年度1月份少计销项税额3万,多计进项税额5万(即补税8万),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73(370+3)
进项税额合计
100
295(300-5)
上期留抵税额
2
——
实际抵扣税额
102
315(210+102+3)
0
——
实际抵扣税额
100
313(210+100+10-7)
应纳税额
50
65(50+10+5)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65(60+5)
——
即:企业留抵税额小于查补数,“上期留抵税额”栏填0,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然后加上原企业留抵税额,减(或加)查出的企业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其他栏目按关系式填列。
例6查减本年度税额,需调留抵税额后再处理的情况。该企业3月份自查发现当年1月份多报销项税额10万,多报进项税额3万,(即应退税7万),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作有关处理。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本月数
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60(370-1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293(300-3)
上期留抵税额
17(10+7)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380(370+10)
进项税额合计
100
295(300-5)
上期留抵税额
10
——
实际抵扣税额
110
315(320-5)
应纳税额
40
65(50+15)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75(60+15)
——
(2)该企业3月份自查发现当年度1月份少报销项税额10万,同时少报了进项税额5万,(即应补税5万),按要求应即补税入库。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应纳税额
48
58(48+10)
期末留抵税额
0
——
期初未缴税额
60
——
即:企业留抵税额大于查补数,“上期留抵税额”栏按两者之差填列,“实际抵扣税额”栏本年累计数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然后加上查补数额,减(或加)查出的企业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或加上查补少报(或多报)的销项税额)填列。其他栏目按关系式填列。
一、对查补以前年度的数额,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的,在“税款计算”部分“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直接作增加反映;查减数额按要求直接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在“税款计算”部分第30栏“期初未缴税额”直接作减少反映。并根据税款缴纳或退税情况调整“税款缴纳”部分的相关栏目,申报表其他栏目不作处理。
二、对查补(或查减)本年度的数额,除调整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的本年累计数、“税款计算”部分的“销项税额合计”栏(20栏)、“进项税额合计”栏(21栏)的本年累计数外,其他栏目还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处理:
1、按要求需直接补税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将查补进、销项税额合计数在“应纳税额”栏(26栏)和“本期应纳税额合计”栏(28栏)的本年累计数、“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相应作增加(或减少)反映。并将查增或查减的进项税额合计数相应在“实际抵扣税额”(25栏)本年累计数作增加或减少反映。
2、按要求需调整留抵税额后再入库(退税或冲减欠税后退税)的,还应区分以下三种情况:
(1)查补的数额大于企业留抵税额的,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22栏)填0,查补数额与企业留抵税额的差额在“期初未缴税额”栏(30栏)作增加反映;“实际抵扣税额”栏(25栏)的本年累计数应按本月数加上期累计数,再加上企业留抵税额(即查补税额冲抵的留抵税额)减查补税额中多报(或少报,用负数表示)的进项税额填列。
(3)查减的数额按检查部门的要求需调整企业留抵税额的,应在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栏(22栏)作增加反映,并视其对调减数额的处理情况比照上述方法处理。
下面拟举出几个例子说明上述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由于查补(减)税额只涉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税款计算”和“税款缴纳”部分,故现只就该两部分有关栏目举例说明。申报表“销项”、“进项”部分略)
0
——
期初未缴税额
55(60-5)
——
即:查减以前年度税款,按要求直接冲减期初未缴税额时,在“期初未缴税额”栏作减少反映。申报表其他栏目不变。
例5查减当年度税款。该企业3月份自查发现当年1月份多报销项税额10万,多报进项税额5万,(即应退税5万),直接冲减期初未缴税额。申报表有关栏目的填写: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销项税额合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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