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会计从业资格 财经法规大纲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
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教案第一章:会计概述1.1 会计的概念与职能1.2 会计的基本假设与会计等式1.3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4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第二章:会计基础工作2.1 会计凭证的编制与审核2.2 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2.3 财务报表的编制与分析2.4 会计档案的管理第三章:复式记账与会计核算3.1 借贷记账法的基本原则与运用3.2 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3.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核算3.4 会计分录与试算平衡第四章:财经法规概述4.1 财经法规的基本概念与分类4.2 我国财经法规体系结构4.3 财经法规的遵守与监督4.4 财经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5.1 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与意义5.2 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与规范5.3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性5.4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评价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法规与会计处理6.1 现金管理法规与会计处理6.2 银行存款管理法规与会计处理6.3 支票、汇票和本票的管理与会计处理6.4 金融支付结算法规与会计处理第七章:金融工具与交易法规7.1 金融市场的基本概念与分类7.2 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7.3 金融交易法规与会计处理7.4 金融风险的管理与会计披露第八章:增值税法规与会计处理8.1 增值税的基本概念与税率8.2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与会计处理8.3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与会计处理8.4 增值税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九章:企业所得税法规与会计处理9.1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与税率9.2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与扣除项目9.3 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会计处理9.4 企业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第十章:会计监督与内部控制10.1 会计监督的概念与作用10.2 会计监督的内容与方法10.3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与会计应用10.4 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作用与衔接第十一章:财务报表分析与评价11.1 财务报表分析的基本方法11.2 资产负债表分析11.3 利润表分析11.4 现金流量表分析第十二章:企业破产法规与会计处理12.1 企业破产法的基本概念与程序12.2 破产债权的确认与会计处理12.3 破产财产的分配与会计处理12.4 破产企业的会计报表编制第十三章:税收法规与会计处理13.1 税收法规的基本概念与分类13.2 主要税种的法规与会计处理13.3 税务申报与缴纳13.4 税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十四章: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与评价14.1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14.2 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标准与指标14.3 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现状与挑战14.4 会计职业道德培训与考核第十五章:会计工作法律风险与防范15.1 会计工作法律风险的概念与特征15.2 会计工作法律风险的主要来源15.3 会计工作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15.4 会计工作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会计从业资格证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的相关内容,共分为十五个章节。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修订)三十七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大纲(修订)三十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主要税种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住所和居住时间为标准分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1.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现行个人所得税共有11个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5)稿酬所得;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票、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10)偶然所得(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税率(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
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
超额累进税率。
3.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故其实际税率为14%。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会计财经法规总结框架图
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第三节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二、会计凭证三、会计账簿四、财务会计报告五、会计档案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处理方法等做了明确规定。
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真题(含答案)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题)1.第1 题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会计学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A.诚实信用B.坚持准则C.客观公正D.廉洁自律2.第19题我国税务管理工作的最高职能机构是 )。
3. 纳税人未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的罚款。
A.2 000元以下B.5 000元以下C.2万元以下D.5万元以下4.第31题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5.第2题以下()不属于道德的评价标准。
6.第13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的保存期限是()。
7.第22题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情节严重的应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下列不属于法定情形的有()。
A.经常迟到、早退B.私设会计账簿的C.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D.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的8.第21题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其时间限制为(()。
第27题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是对(()的监督。
10.第2题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前背书。
二、多选题(10题)11.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非强制性要求内容的是( )。
A.提高技能B.强化服务C.参与管理D.奉献社会12. 正确开具发票应做到()。
A.按编号顺序填开B.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C.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上下联内容完全一致D.发票联应加盖开票单位的公章13.第43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14. 存款人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有()。
A.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B.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C.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D.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15.目前我国的专业发票主要包括()。
会计从业资格全国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新大纲试题答案附后
内部真题资料,考试必过,答案附后一、单项选择题 ?本题共20题,每题1分,共20分。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内容是()。
A、编制财务会计报告B、审核原始凭证C、填制记账凭证D、单位名称您的答案:D?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代理记账的范围。
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回避制度中所说的直系亲属不包括()。
A、夫妻关系B、子女与父母C、配偶的堂哥D、配偶的父母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回避制度中的直系亲属。
根据规定,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选项A属于夫妻关系;选项B属于直系血亲关系;选项D属于旁系血亲。
3、所谓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
A、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B、以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C、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D、以上答案都不对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选项A属于伪造行为,选项B属于变造行为。
4、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A、5B、2C、9D、4您的答案:B?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或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胜任一般会计岗位工作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
5、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保管期限为()。
A、1年、3年、5年、10年、25年B、3年、5年、10年、15年、20年C、3年、5年、10年、15年、25年D、3年、5年、15年、20年、25年您的答案:C?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2023年最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重点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一、会计第一等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一、会计第一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二、会计两个基本职能: 核算、监督三、会计工作三个循环: 凭证、账簿、报表四、四个基本假设: 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货币计量假设五、五大类科目: 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损益类六、六大要素: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七、会计核算的七个方法: 设置会计科目与账户、复式记账、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成本计算、财产清查、编制财务报告。
八、会计核算八原则: 真实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清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会计地方性法规-----由地方财政部门制定会计法律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颁布于1985年, 1999.10.31修订重新发布、2000.7.1施行注册会计师法颁布于1993年会计行政法规包括: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部门规章: 一个准则多个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 二个办法、《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会计关系: 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点财经法规是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重要科目,你对财经法规的知识点理解多少呢?下面是yjbys为大家带来的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
财经法规必备知识点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标准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需要有会计从业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本钱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获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承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开工作、离任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交接手续:由单位____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8、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展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
1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12、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13、不得更改的票据工程:(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14、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1)工资、奖金收入。
(2)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财经法规教学大纲
财经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本课程主要介绍与财务、经济相关的法规体系,包括法治、经济、金融等方面的法律体系。
通过对宪法和基本法,合同法,劳动法,证券法等一些法律计划的研究,全面了解财经法规的基本知识框架、理念和适用范围等。
二、教学内容1.宪法和基本法宪法与基本法的基本概念解释宪法和基本法的前置条件、有效效力和优势,以及宪法与基本法的区别和联系。
宪法法律体系全面了解中国宪法法律体系,重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基本规定,以及对不同类型法律的实施和适用。
2.合同法和证券法合同法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包括合同的基本原则和重要条款,合同的合法性以及合同的结构性等方面的内容讲解。
证券法主要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重要条款,包括证券发行、交易、市场监管、违法行为的处理、投资公司等方面的内容,全面了解证券法律体系。
3.劳动法劳动法基本概念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他与劳动相关的法规,如劳动合同法等。
重点探讨劳动基本权利和保护。
职工就业权和保障全面了解职工的就业权和保障,重点介绍职工的劳动权利,职工财产权和职工福利等方面的内容。
4.财政法财政法基本概念全面了解财政法基本概念,重点介绍财政收支管理和财政管理的一些规定,包括财政收支管理、国家预算一般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国家税收管理法详细阐述国家税收管理法的实施、主要规定和税收管理的具体内容。
5.金融法金融法基本概念全面了解金融法基本概念,重点介绍金融法律体系中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包括银行资产管理计划、信用卡业务、线上银行等。
证券市场法详细阐述证券市场法律体系中的市场规则、证券交易和虚拟交易等方面的规定。
三、教学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该理解以下:1.掌握财经法规的基本框架,结合实际案例理解法规体系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方法。
2.熟悉宪法与基本法、合同法、证券法、劳动法、财政法和金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体系框架和基本概念,逐步培养财政法律素养实践和运用层面。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复习纲要[1]1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总复习纲要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概述【新(基本)】1.我国的法律体系通常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构成。
2.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法律由人大及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印发。
3.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5.《会计法》于1985.1.21通过1985.5.1施行,1999.12.29修正、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10.31修订、2000.7.1起施行。
6.《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为会计行政法规。
7.《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部门规章。
8.《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项、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属于规范性文件。
9.广义的会计法律是国家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总称。
10.单位内部制定包括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会计人员岗位责任、财务处理程序规范、内部牵制、稽核、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定额管理、成本核算各制度。
11.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工作,不排斥国家其他部门依法对会计工作管理。
【(基本)未考】1.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
但所涉及经济利益关系则超过本单位的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有关方面的利益。
2.会计关系就是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以及国家在监督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3.企业会计既包括企业内部的关系,又涉及国家与企业的关系。
4.地方性会计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的会计规章。
5.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奖惩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负责。
《财经法规》教学大纲
目录《管理基础》教学大纲 (22)《经济数学》教学大纲 (33)《财经法规》教学大纲 (55)《服装概论》教学大纲 (88)《纺织概论》教学大纲 (1010)《会计学基础》教学大纲 (1212)《初级会计实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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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库技术与应用1》教学大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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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实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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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课程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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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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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会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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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算化》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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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系统》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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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设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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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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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英语》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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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与社交礼仪》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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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规则》教学大纲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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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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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教学大纲....................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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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教学大纲
财经法规教学大纲一、课程介绍《财经法规》是商学院必修课程之一,旨在使学生了解和应用相关财经法规,提高其实际经营和管理水平。
二、教学内容1. 法律基础知识(1)法律的基本概念(2)法律的层级结构(3)法律的适用范围(4)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2. 公司法律制度(1)公司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2)公司类型及其特点(3)股东权益保护及其法律途径(4)公司并购与重组3. 财务法律制度(1)账务法律制度(2)税法律制度(3)金融法律制度4. 合同法律制度(1)合同的基本规范(2)合同的订立与履行(3)合同纠纷的解决5.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知识产权的种类及保护范围(2)知识产权的申请及其手续(3)知识产权的运用和维护6. 劳动法律制度(1)劳动合同制度(2)劳动关系维护(3)劳动争议解决7. 环境法律制度(1)环境保护法律制度(2)环境污染防治手段(3)环境责任与赔偿8. 课程设计(1)课程项目(2)纸面报告(3)课程结业综合报告三、评估方式(1)上课参与度(20%)(2)中期纸面报告(30%)(3)期末课程结业综合报告(50%)四、参考书目(1)《公司法》(2)《财务法》(3)《合同法》(4)《知识产权法》(5)《劳动法》(6)《环境法》五、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方式,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目标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运用法律思维解决商业问题的能力,加强课程与实际的联系,更好地适应市场的现实需求。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经法规》: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了解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2.了解国库集中⽀付制度的概念3.了解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和原则4.掌握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和构成、预算管理的职权、预算组织的程序以及预决算的监督5.掌握政府采购的执⾏模式和⽅式6.掌握国库单⼀账户体系的构成及财政收⽀的⽅式【考试内容】第⼀节预算法律制度⼀、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国家预算管理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国家预算概述(⼀)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也称政府预算,是政府的基本财政收⽀计划,即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年度财政收⽀计划。
(⼆)国家预算的作⽤国家预算的作⽤有:财⼒保证作⽤、调节制约作⽤和反映监督作⽤。
(三)国家预算级次的划分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五级预算,具体包括:中央预算、省级(省、⾃治区、直辖市)预算、地市级(设区的市、⾃治州)预算、县市级(县、⾃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和乡镇级(乡、民族乡、镇)预算。
(四)国家预算的构成国家预算按照政府级次可分为中央预算和地⽅预算,按照收⽀管理范围可分为总预算和部门单位预算。
按照预算收⽀的内容可分为⼀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预算。
三、预算管理的职权(⼀)各级⼈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全国⼈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民代表⼤会审查中央和地⽅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预算执⾏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监督中央和地⽅预算的执⾏;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治区、直辖市⼈民代表⼤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政法规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性法规和决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标准
会计电算化专业课程标准【课程名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编码】C2-5【适用专业】会计电算化专业(高职)【学时数】64【开设时间】第1学期【编制人】会计系华金科讲师【审核人】会计系谌晓红副教授、专业负责人【编制时间】2010年9月一、课程概述《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是高职会计电算化专业的主干课程,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修课程,也是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的必考课程,在整个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
教学中以会计工作中常见的违法案例分析为主,引导学生领会会计法规的精神实质,自觉遵守会计法规,严守秘密,坚守准则,不做假账。
本课程的主要任务是培养会计人员和潜在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素养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专业实践能力。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依据、手段和过程,了解对会计机构与人员的要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和继续教育管理规定,掌握支付结算法律制度,能熟练进行各种支付结算方式的办理,熟悉税收征收管理和各主要税种的法律规定,能正确进行应纳税款的计算,了解国家财政预算管理法律制度,熟知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强化学生在会计工作中依法处理经济业务,严格遵守会计准则与会计法规,养成良好的依法办事、依法经营的意识与习惯,为顺利走上会计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培养目标使学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必需的财经法规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工作岗位适应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为将来从事会计工作准备坚实的理论基础及实用的操作规程。
1.方法能力目标(1)具有案例收集和分析能力;(2)具有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方法和相关法律对企业会计行为进行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具有自主学习能力、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3)具有运用会计规范能力;(4)具有后续发展能力。
2.社会能力目标(1)培养学生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2)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3)培养良好保守秘密、严守准则、不做假账等职业道德;(4)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5)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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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十二次修订通过,2000年7月1日年实施)《注册会计师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第四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1日实施)。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6月21日、《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会计规范性文件(《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四、《厦门会计人员条例》09年9月30日通过,09年11月26日批准,10年3月1日施行。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二)会计市场管理(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四)会计监督检查(五)厦门市财政人员社会公开内容为表彰奖励情况,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成立与1980年1月,全国群众学术团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组织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三)地方会计行业协会,自律性组织,财政部门可委托会计行业协会办理备案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负责人(本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从事实际会计工作的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单位负责人(1、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书。
2、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三节会计核算(以货币为计量单位)一、总体要求(一)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真实性和完整性)伪造会计凭证--以虚假经济业务编制不真实的即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凭证--涂改挖补即篡改事实。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支付--流动性最强(款项: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视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使用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包函押金和各种备用金等。
有价证券: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具有实物形态,这些资产的价值一般较大。
3、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债权是单位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
债务是指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义务,一般包括各项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等)4、资本、基金的增减--具有很强的政策性(资本指所有者权益中的投入资本。
基金政府基金、社会保险基金、教育基金)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
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发生各项开支,以及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外的支出和损失。
费用包括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
成本是对象化了的费用)6、财务成果的计算处理7、其他事项的核算和反映。
二、会计凭证--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一)原始凭证作为记账原始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记账凭证是指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汇总凭证表编制的来确定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二)原始凭证的审核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法定职责。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不准确、不完整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更正补充。
三、会计账簿(1)总账--订本式和活页式,明细账--活页式,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不得采用活页式,其他辅助性账簿-备查账(2)会计账簿若发生错误,隔页,跳行,缺号应当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方法更正并由记账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3)更正方法为划线更正法,红字更正法,补充登记法。
(4)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帐表相符。
(5)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
四、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主表: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附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分部报表。
会计报表附注(合并报表说明等),财务情况说明书]五、会计档案(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会计档案保管期分为永久和定期。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5、10、15和25年。
单位负责人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人监销。
月度,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期限为3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保管期限为5年,各类会计凭证,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现金银行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永久保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决策,税收年报(决算),国家金库年报(决算)保管期限为10年。
六、其他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还对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等做了明确规定。
《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折算为人民币。
财产清查按范围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现金每日清查,银行存款每月一次,贵重物品每天盘点一次,其他实物资产有计划有重点的抽查,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二次。
)财务清查按时间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第四节会计监督会计监督体系单位内部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构成。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会计事项相关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会计法》明确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A:经济业务事项、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记账人员职责权限应当明确。
B: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要实行职务分离。
C: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务保管人员应当相互牵制、相互制约。
2.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应当明确。
《会计法》规定: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内部审计内容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营管理审计。
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
在单位内部应当有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外的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对会计资料进行再监督。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四)内部控制的基本结构由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组成。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个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5.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会计法》规定,政府部门有权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1.政府审计也称为国家审计2.单位内部审计是由单位内部设置的审计部门和人员所进行的审计。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取决于单位规模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及经营管理的要求等因素。
1.根据业务需要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际独立核算的大、中型企业(包括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财务收支数额较大、会计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也应该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应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中层领导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或者从事3年以上的经历〔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总会计师是单位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主要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总会计师任职要求: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三)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会计机构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出纳。
)[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代理记账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如会计咨询机构、会计服务机构、会计事务所等。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设立条件:3名持有会计从业专职人员,负责人是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固定办公地点,健全的制度。
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还必须按隶属关系向县级以上(含县级)财政部门申请代理记账资格,领取代理记账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