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37:计〔2011〕78号 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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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50MW~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 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 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 项费用。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2.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目 次
附录A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流程图4
基建工程建设准备管理规定
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结合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基建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工程。
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费用管理
建设准备费用按照定额标准计列。
只有列入当年工程建设前期及准备工作费用计划中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方可开支。
列入公司年度电力基建投资计划的项目,其项目建设准备费用列入项目总投资,所发生的建设准备费用转为相应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未获立项(项目不成立)的项目,建设准备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负责按照隶属关系建立健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工程对外协调管理体系,完善机构及岗位设置,配置人员,落实责任。
负责将南方电网公司系统在本区域建设的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与当地政府签订的电网建设绿色通道协议。
15
项目策划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做好项目策划,制定项目的安全、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和技术、信息管理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提出项目里程碑进度计划建议。
负责推动本辖区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统一的电网建设赔偿标准,在征地(含临建)、拆迁、青苗赔偿、林木砍伐、交叉跨越、大件运输等协调工作、办理和完善工程建设所需各类手续等方面取得政府部门支持。
建设单位
接受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的项目策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移民、报建和四通一平等建设准备工作。
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应组织业主项目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进度计划,向设计单位提交配合资料,督促设计单位按期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配合组织或参加初步设计审查及收口,及时提交物资及工程招标需求。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_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_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完美WORD格式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50MW~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 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 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 项费用。

国家电网基建〔2005〕81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国家电网基建〔2005〕81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2005〕810号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网工程
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建设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发展目标和“三抓一创”工作思路,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电网工程建设的特点,公司编制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反馈。

各单位要按照本指导性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各网、省公司的“电网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实施办法”,
— 1 —
于2006年2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工程建设前期管理指导性意见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前期意见通知
国家电网公司办公厅 2005年11月23日印发 — 2 —。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实用标准得通知

中电联定额〔2015〕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实用标准得通知

实用标准文案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 50MW~1000MW 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 及以下直流工程。

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 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 项费用。

中电联定额〔2015年〕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通知

中电联定额〔2015年〕162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通知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50MW~1000MW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项费用。

电网公司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

电网公司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

电网公司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和定义 (1)
3.职责 (3)
4.管理内容与方法 (6)
5.附录 (16)
云南电网公司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 本细则所指的电力基建项目前期管理主要包括年度前期进度计划,可行性研究(含选址选线),支持性文件办理,项目行政许可,投资项目储备库等环节。

1.32 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必须来源于前期项目储备库,通过各级项目决策机构进行前期投资决策审查后,列入年度前期费投资计划。

电力基建项目前期工作以年度前期费投资计划为依据开展,完成前期工作的项目通过审核后进入投资项目储备库。

1.3 通过各级项目决策机构进行投资决策审查后,项目出投资项目储备库,纳入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开展工程设计和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参见《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1.4 涉及两个或以上同级地市(州)供电局的基建项目,由公司指定项目责任单位,总体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其它单位协助开展。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责任单位报送公司审批。

责任单位划分原则如下:输变电工程以变电站所在营业区内的分子公司作为责任单位;线路工程由受益方作为责任单位。

1.5 地市(州)供电局未设置区县供电局机构的,E类项目管理职责由地市(州)供电
1。

设计及造价业务指导书培训

设计及造价业务指导书培训
c. 分子公司可授权下一级单位开展35千伏电网工程的初步设计批复,批复 文件报分子公司基建部备案;
d. 公司基建部对各分子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进行抽样检查; e. 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基建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有特殊要求的,经批
准后可以按地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一、设计管理业务指导 书
5、管理要点
5.2 初步设计审批管理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要求
a. 500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和一类小型基建项目由分子公司提出初设批复申 请,公司批复;
b. 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直流工程成套设计和二、三类小型基建项目由 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提出初设批复申请,报分子公司批复,220千伏 电网工程初设批复报公司基建部备案;
直流工程及改扩建项目可视情况灵活执行标准设计及典型造价,原则上施 工图阶段必须执行标准设计G4层相关内容。
一、设计管理业务指导 书
5、管理要点
5.3 施工图管理
一、设计管理业务指导 书
5、管理要点
5.3 施工图管理
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及小型基建项目
主要管理文件如下: • 施工图预算内审纪要
一、设计管理业务指导 书
5、管理要点
5.3 施工图管理
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及小型基建项目 施工图预算审批流程图:
一、设计管理业务指导 书
5、管理要点
5.3 施工图管理
20kV及以下基建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主要管理文件如下:
✓ 20kV及以下电网工程设计评 审质量控制文件(2013 年 版)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为工程初步设计之后的阶段。通过图纸,把设计者 的意图和全部设计结果表达出来,作为施工制作的依据,它是设计和施工工 作的桥梁。包括建设项目各分部工程的详图、构件明细表,以用验收标准方 法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内容和深度要符合国家、行业及南方电网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的需要。

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电力工业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88]水电计字第121号
【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8.03.29
【实施日期】1988.03.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水利电力部关于印发《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1988年3月29日(88)水电计字第121号)
各电管局、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
为了加快电力建设前期工作,改革前期费用的管理办法,提高电力建设前期工作基金的使用效果,部决定建立电力建设前期工作基金制,对电力前期基金按经济责任制原则进行管理,特制定《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管理办法》,并随文附发,请自一九八八年起执行。

考虑到水电前期工作的连续性、周期性和数量大等特点,一九八八年水电勘测设计事业费和资源勘探费仍下达水利水电规划设计院,由水规院按现行办法安排。

但自一九八九年起应按本办法执行。

关于一九八八年电力前期费用计划,将按上述精神下达。

第一条为了贯彻改革精神,加快电力建设前期工作,部决定建立电力前期工作基金制,并成立电力前期工作基金会,以提高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的使用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前期工作基金的资金来源近期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国家财政每年安排的勘测设计。

中电联定额〔〕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中电联定额〔〕号关于前期工作费等费用标准的通知

附件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等专业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一、本指导意见适用于50MW~1000MW燃煤发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站,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工程和±800kV及以下直流工程。

西藏地区电力建设工程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二、本指导意见具体包括四项费用,分别为项目前期工作费(含环境影响评价费)、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和工程监理费。

三、本指导意见之外工程确需增减项目或调整费用,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四、国家另有规定的费用及其计算标准,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B:勘察设计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C:招标代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D:工程监理费计列的指导意见附录A项目前期工作费计列的指导意见一、说明(一)项目前期工作费是指项目法人在项目前期阶段进行分析论证、可行性研究、规划选址、方案设计、评审评价以取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规划许可、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地质灾害评价、地震灾害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审、矿产压覆评估、林业规划勘测、文物普勘、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各项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分摊在本工程中的电力系统规划设计、接入系统设计的咨询费与设计文件评审费,开展前期工作所发生的实际管理费用等。

(二)本指导意见中的项目前期工作费未包括初步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和可行性研究设计文件评审费。

(三)火力发电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安全卫生预评价费用、水资源论证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5项费用。

(四)电网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费用包括可行性研究费用、环境影响评价费用、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费、水土保持方案编审费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用、文物调查费用、矿产压覆评估费用、用地预审费用、节能评估费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用、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费用及相应管理费用等13项费用。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价房〔1999〕411号)

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价房〔1999〕411号)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浙价房〔1999〕411号各市、地、县物价局、计委(计经委)、省工程咨询协会:为加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咨询收费行为,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现将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编制、评估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收费标准详见附表一。

具体收费计算方法按计价格〔1999〕1283号文执行。

二、评估咨询初步设计文件按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执行。

三、各工程咨询单位收费前,应按规定向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浙江省经营服务收费许可证》。

附:建设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分档收费标准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附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计委(计经委),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为规范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工程咨询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咨询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委。

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一九九九年九月十日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提高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促进工程咨询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工程咨询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收费。

第三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委托方自主决定选择工程咨询机构,工程咨询机构自主决定是否接收委托。

第四条从事工程咨询的机构,必须取得相应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具有法人资格,并依法纳税。

3437:计〔2011〕78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3437:计〔2011〕78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3437:计〔2011〕78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计〔2011〕78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公司: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批准,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了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

为规范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安排和使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主要用于编制电网工程前期费用计划,也可作为项目可研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二、35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一)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工程选址选线、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文物勘探、地震安全性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土地调规及预审费用,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1、编制、审查可研投资估算时,若尚未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应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

若已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可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或者按照实际合同价格逐项计列,但不得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重复计列。

2、35千伏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执行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规定。

《关于发布南方电网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附件备注说明的“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参照执行”规定不再执行。

三、2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一)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项目前期工作中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原未包含前期工作费,此次在“其他费用”的“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中增列,名称统一为“项目前期工作费”。

计〔〕精选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计〔〕精选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计〔2011〕78号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公司: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批准,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了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

为规范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安排和使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主要用于编制电网工程前期费用计划,也可作为项目可研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二、35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一)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工程选址选线、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文物勘探、地震安全性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土地调规及预审费用,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1、编制、审查可研投资估算时,若尚未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应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

若已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可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或者按照实际合同价格逐项计列,但不得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重复计列。

2、35千伏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执行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规定。

《关于发布南方电网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附件备注说明的“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参照执行”规定不再执行。

三、2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一)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项目前期工作中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原未包含前期工作费,此次在“其他费用”的“项目建设技术服务费”中增列,名称统一为“项目前期工作费”。

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关于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1993年6月14日电计〔1993〕350号)为积极有序地利用外资建设电力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率和效益,达到加快电力建设、提高电力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目的,我部曾以电办[1993]205号文下发了《关于做好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地规范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的立项程序及所具备的条件,规范其经济评价工作,掌握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我部又组织制定了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指导性意见如下:一、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前期工作应掌握的基本原则1.统一规划、行业归口各网、省(市、自治区)电力局,作为各地区电力行业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履行好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积极主动地为地方政府和企业办电当好参谋、做好服务,做好利用外资项目的归口工作,使之符合本地区的电力规划,保证电源布局及网架结构的合理。

同时争取地方政府授权电力部门,做好利用外资办电的对外判断的协调工作。

2.遵循法规、公平合理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的工作应严格按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既要遵循国际惯例,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让外商在“合理范围”内按其所占股份分享利润,又要按其所占股份承担相应风险。

3.因地、因网制宜利用外资要从本地区和所在电网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4.统一规范立项程序利用外资建设电力项目的立项与其它电力项目一样,要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分别报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独资企业为申请报告)。

首先报电力部初审,经同意后转报国家综合部门审批。

在项目未立项之前只能与外商签订有关意向书;项目经国家批准立项后才能与外商签订有关协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批准后,才能与外商签订有关合同和制定企业章程等(具体审批程序详见附件1)。

5.严格进行经济评价在利用外商投资建设电力项目的工作中,要规范其经济评价的原则和方法,以保证利用外商投资电力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性、经济性和合理性。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

附:《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水利、水电、电力等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行为,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电力工程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可行性阶段(含核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综合分析),以及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阶段的工程勘察收费。

总投资估算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三条工程勘察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发包人依法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勘察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收集建设场地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文件等服务收取的费用。

第五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按本规定附件计算,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超过30%。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勘察人按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协商确定。

第六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发生以下作业准备的,可按照相应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10%-20%另行收取。

包括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勘察材料以及加工;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等。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可根据需要,由承担项目前期工作的单位加收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成果分析和工程方案编制费用。

加收的编制费用按相应阶段水利、水电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30%-4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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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部门文件
计〔2011〕78号
关于印发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
使用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公司:
经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批准,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了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

为规范电网
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安排和使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
南方电网电力定额站发布的前期工作费用标准主要用于编制电网工程前期费用计划,也可作为项目可研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二、35千伏及以上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
(一)费用开支范围
主要包括:工程选址选线、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及评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评审、地质灾害评估、压覆矿产评估、文物勘探、地震安全性评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评审、土地调规及预审费用,以及完成上述工作所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
1、编制、审查可研投资估算时,若尚未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应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
定的方法计算。

若已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可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规定的方法计算,或者按照实际合同价格逐项计列,但不得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重复计列。

2、35千伏电网项目前期工作费用标准执行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规定。

《关于发布南方电网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10〕17号)附件备注说明的“35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费用标准参照执行”规定不再执行。

三、20千伏及以下电网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费
(一)费用开支范围
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项目前期工作中发生的协调费用。

(二)使用方法
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原未包含前期工作费,此次在“其他费用”的“项目建设技术
服务费”中增列,名称统一为“项目前期工作费”。

2、按照南方电网定额〔2011〕20号文规定,前期工作费的计算标准为(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3%。

其中,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包含编制年价差。

3、编制、审查可研投资估算时,若尚未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

若已签订相关前期工作合同,费用可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或者按照实际合同价格逐项计列,但不得同时采用上述两种方法重复计列。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费、前期协调费建议按照85%、5%、10%比例计算。

四、其他
1、附件所列前期工作费用标准作为采购价格的参考,各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的前期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合同价格,不得简单地将附件所列前期工作费用标准直接作为采购价。

2、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公司计划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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