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本市征用集体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房屋,是指在集体土地上经依法批建的房屋及其附属物。
第三条 拆迁管理部门对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厦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经拆迁人报所在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采用批宅基地自建的补偿方式。
批宅基地自建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九条 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按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 (不足人均30平方米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给予不超过区位房屋补偿价20%的补贴。
实行货币补偿的,在享有以上补贴的基础上。按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不超过区位房屋补偿价20%的奖励。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区人民政府,海沧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三年七月十五日
厦门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
第十一条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批准的剩余使用年限结合建筑物的重置价格给予补偿。
第十二条 拆除无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不予补偿。
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房屋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对人均60平方米减去人均合法批建面积的余额部分,已建成的,被拆迁人能按规定期限搬迁,对已接受过区级以上有权机关处理的,可给予不超过重置价40%的搬迁补助;对未接受过区级以上有权机关处理的,可给予不超过重置价20%的搬迁补助。人均合法批建的住宅房屋面积大于60平方米的,其无合法批建手续的建筑,不予补助。
地域文化闽台经济与文化试题及答案
地域文化1总共28题,第1题已答.宋时大陆与台澎之间的经济贸易已十分繁盛,当然这种贸易主要还是发生在之间;A.大陆人民和南洋地区的大陆移民主要是福建的移民B.大陆人民C.台澎地区的大陆移民主要是福建的移民D.大陆人民和台澎地区的大陆移民主要是福建的移民参考答案D第2题已答.2007年,闽北籍台资投资兴办了,该校被福建省教育厅确定为闽北唯一的一所承接闽台高职联合培养人才项目的学校,同时也被福建省台联选定为全省首家台胞培训基地;A.武夷学院B.华侨大学C.龙岩学院D.厦门大学参考答案A第3题已答.至,福建居民对台湾居民的民风习俗、生产技术和规模有了进一步的了解,经济交往也进一步密切;此时台湾已成为中央王朝的羁属,但是中央王朝对台湾的管辖还是松散而不得力的;A.秦代B.唐代C.明代D.清代参考答案B第4题已答.清末及民国时期,不属于福建与台湾的海上交通主要线路的是A.福州与台湾航线B.厦门与台湾航线C.泉州与台湾航线D.除汽船定期航班外,福建的帆船穿越台湾海峡,从事航运贸易,获利颇丰参考答案C第5题已答.历经10多年倾力打造,的海峡两岸纺织服装博览会简称“海博会”与中国晋江国际鞋业博览会简称“鞋博会”两大展会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参展、参观的境外企业和客商比例逐年递增;A.福州B.厦门C.泉州D.莆田参考答案C第6题已答.龙岩市利用台资的企业以企业为多;A.资源型B.技术型C.资金型D.互补型参考答案A第7题已答. 自古有“扼台湾之要,为东南门户”之称,台湾人民祖籍地有许多源于此地,两地人民情同手足;A.福州B.厦门C.泉州D.漳州参考答案B第8题已答.古代,闽南和台湾都出现了经营海峡两岸贸易的商业组织是A.榷货务B.郊行C.巡检司D.市舶司参考答案B第9题已答. 对台小额贸易量一直稳居大陆县级第一,年贸易额约占福建的三分之一,为福建最大的对台贸易港之一;A.霞浦B.杏林C.福清D.东山参考答案D第10题已答. 成立“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台商投资区等,通过举办两岸林博会、海峡两岸乡镇对口交流会、两岸特色乡镇交流会等,加强两地的经贸关系;A.福州B.南平C.三明D.龙岩参考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共8题,每题5分第11题已答.以下关于明代闽台经济关系发展的表述正确的有A.明朝中央政府实行海禁政策完全阻止了福建沿海人民继续迁居澎湖的趋势B.颜思齐、郑芝龙集团,他们在那里辟垦土地,建立部落,大大推动了台湾本岛的开发,从而也促进了闽台之间的经济交流C.明朝中、后期,由于倭寇横行、海盗窜扰、殖民者侵入,对大陆、福建与台湾的经济往来、政治领属构成重大威胁D.王审知在位期间,实行保境安民政策,为福建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号称“明王”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1第12题已答.从贸易总额上看,日据后数十年来,台湾对闽贸易之趋势,有以下这些特点;A.第一期呈现出绝对之萎缩B.第二期稍有增加C.第三期复返初期状态D.总体趋势则呈萎缩状态参考答案ABCD第13题已答.莆田市具备加快发展对台经济关系的诸多优势有,包括A.区位优势B.港口优势和产业平台优势C.亲缘优势D.妈祖文化优势参考答案ABCD第14题已答.由于郑清对峙,清政府对郑氏政权以台湾、澎湖、闽浙粤沿海作为反清复明根据地的态势采取的对策;A.海禁B.坚辟清野C.开海D.迁界参考答案ABD第15题已答.台湾建省时,闽台两省沿海几乎所有的进出口大宗贸易都为外国资本主义所垄断;但是除了官办的招商局轮船往来于台湾基隆、淡水到厦门运送米、盐、茶、煤等货物外,民船贸易仍十分活跃;这有以下几个原因A.民船机动灵活B.木船开销小.运费低C.民船有到大陆航程短的优势D.台湾设常关参考答案ABC第16题已答.以下哪些属于漳州对台交流的成果A.截止2010年底,台资企业已达2500多家,涉及农业种植养殖、食品加工、机械制造、电力等行业;B.台塑集团在此建立了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火力发电厂华阳电厂;C.灿坤工业园成为亚洲最大的小家电生产基地;D.天福集团为大陆台资农业企业规模第一、世界最大的茶业综合企业,并创建全球第一所茶专业高校——天福茶学院;参考答案ABCD第17题已答.闽北开发建设对台农业合作功能区有以下类型A.特色农业合作区B.现代农业合作区C.农业机械生产合作区D.创意农业合作区参考答案ABCD第18题已答.台湾建省时,闽台两省沿海几乎所有的进出口大宗贸易都为外国资本主义所垄断;但是除了官办的招商局轮船往来于台湾基隆、淡水到厦门运送米、盐、茶、煤等货物外,民船贸易仍十分活跃;这有以下几个原因A.民船机动灵活B.木船开销小、运费低C.民船有到大陆航程短的优势D.台湾设常关参考答案ABC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3分第19题已答.商周时代,闽台原始住民已经生息繁衍出一支大的族群即闽族或“七闽”;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0题已答.台湾在地理上与福建最为接近,人文上则绝大多数台湾人均为福建之移民,所以自有历史以来,其与福建的关系就极为密切,两地之间很早就开始贸易往来;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1题已答.海沧台商投资区是位于厦门;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2题已答.三明市地处福建省西北部,自古就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境内多山,森林、矿产等资源丰富,享有福建省“绿色宝库”和矿产聚宝盆之美誉;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3题已答.曹操远征夷州之举在对台关系上打破了海峡两岸隔离的铁壁,揭开了大陆政权以政治、军事力量统治台湾的序幕;“夷州数千人”到大陆定居,这是闽台之间人口交流的第一次;对错参考答案错第24题已答.福建本身也是一个产糖的省份,大量糖输往台湾,号称“亚洲糖库”;对错参考答案错答案解析台湾号称亚洲糖库第25题已答.漳州港是国家首批对台定点直航试点港口之一,是福建省最大的粮食、木材进口港和第四个千万吨级港口;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6题已答.日本占据台湾以前,台湾对外贸易的最主要对象是福建,剩余物资常就近运送福建,使台湾有“福建谷仓”之称;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7题已答.2001年1月订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两岸合作协议两马协议,率先形成了“两马先行”的格局,这里的“两马”指的是马尾与马祖;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8题已答.元政府为经营台湾,于“大德元年1297年,立福建平海行中书省,徙治泉州,图琉球也”;这里的琉球就是指今天的台湾;对错参考答案对地域文化任务2客观题共28题满分100分一、单项选择题共10题,每题3分第1题已答.闽台民众的饮食习俗与其他地方相比,有个很显着的特点,即A.务求新鲜B.汤料足味C.讲究食补D.调味奇特参考答案C第2题已答.闽台经贸关系发展的显着特征是A.间接贸易迅速发展B.台商大规模投资福建C.单向性、间接性与不平衡性D.经济互补性参考答案D第3题已答.2009年,成立全国首个海峡两岸农产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的是在A.福州B.漳州C.厦门D.泉州参考答案C第4题已答.农业利用台资位于我省第一,在全国位居前列的是;A.福州B.厦门C.泉州D.漳州参考答案D第5题已答.天主教传入台湾应为;A.元代B.明代C.唐代D.清代参考答案B第6题已答.以下反映福建佛教和台湾佛教密切关系的提法错误有A.台湾庙的创建.与福建人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B.台湾佛教的派系仅有部分与福建佛教有密切的关系.C.闽台两地在修建佛寺时经济上相互支持.D.闽地僧人入台定居弘法.参考答案B第7题已答.闽南、台湾有些节庆习俗是其他地方罕见的,饶有情趣;台湾有俗话说:偷得一根葱,嫁个好老公;偷得一根菜,选个好女婿;菜园主人成人之美,往往主动放开菜园,任人去偷;这反映的是节庆活动的习俗;A.元宵节B.春节C.端午节D.清明节参考答案A第8题已答.台湾人民的过节习俗与一带颇为相近;A.闽东B.闽西C.闽南D.闽北参考答案C第9题已答. 现已成为台湾南部佛教中心,为台湾最大的佛寺;A.大仙寺B.开元寺C.竹溪寺D.法华寺参考答案A第10题已答.关于闽台岁时佳节的意义描述正确的有A.些岁时佳节都直接或间接地与农业生产相关,其节庆活动表现了闽台人民勤劳勇敢、奋发进取的精神及渴望征服自然、期盼丰收、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B.节庆祭祀活动,虽各有侧重,但都不外乎求钱财的主题,表现了闽台人民不甘屈服,敢于斗争;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精神;C.祭祖和会飨、放烟火是所有传统节庆活动必不可少的内容,表现了闽台人民饮水思源,不忘根本,崇德报功,尊老爱幼;亲近邻里,团结族人;乐善好施,扶危救困等种种美德;D.所有节庆活动都是个人娱乐活动,具有劳逸结合,苦中作乐;促进团结,加深友谊;惩戒邪恶,鼓励向善;传播知识,展示文化等多种功能;参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共8题,每题5分第11题已答.闽台宗教关系包括D、A.闽台佛教关系B.闽台天主教关系C.闽台妈祖关系D.闽台道教关系参考答案ABD第12题已答.闽台经贸关系发展的特征表现为A.间接贸易迅速发展是闽台经贸关系发展的一个基本特征;B.单向性、间接性与不平衡性是闽台经贸合作的一个重要特征;C.经济互补性是闽台经贸关系的一个显着特征;D.台商大规模投资福建是闽台经贸关系发展的又一个基本特征;参考答案ABCD第13题已答.ECFA的协商签署为两岸经济合作方式的调整与变化提供了有利的契机;以下描述正确的有A.早期收获清单推动闽台两岸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B.后ECFA时代两岸将加强新兴产业合作.C.后ECFA时代闽台两岸将加强现代服务业合作.D.后ECFA时代闽台两岸将加强农业合作和金融合作.参考答案ABCD第14题已答.以下反映福建佛教和台湾佛教的密切关系的有A.台湾庙的创建,与福建人积极参与是分不开的;B.台湾佛教的派系也大都与福建佛教有密切的关系;C.闽台两地在修建佛寺时经济上相互支持;D.闽地僧人入台定居弘法;参考答案ABCD第15题已答.以下关于闽台民众的饮食习俗描述正确的有A.闽台饮茶风气之盛.堪称全国之最B.闽台民众的副食以闽菜为代表.讲究食补C.台湾菜受闽菜影响很大.在烹调上更为讲究.品种也更为繁多.所以总的特点与闽菜相去甚远 D.闽台还有很多体现出浓郁乡土特色的风味小吃参考答案ABD第16题已答.祭灶,即农历腊月二十四日祭祀灶神,其习俗主要是;A.拂尘B.送灶C.普渡D.食补参考答案AB第17题已答. 是所有闽台传统节庆活动必不可少的内容,表现了闽台人民饮水思源,不忘根本,崇德报功,尊老爱幼;亲近邻里,团结族人;乐善好施,扶危救困等种种美德;A.祭祖B.舞龙C.赏灯D.会飨参考答案AD第18题已答.福建道教对台湾道教的影响,表现在A.闽台两地道教交往频繁,大大促进了两地弘法活动;B.闽地道士入台定居弘法;C.两地道士法师的道场科仪基本一样;D.台湾区域性的道教神仙信仰,大多由大陆特别福建传去;参考答案ABCD三、判断题共10题,每题3分第19题已答.在近年两岸经贸关系发展中,吸引台资投资农业及加强两岸农业合作已成为一个新的亮点;两岸气候相似,农作制度相通,作物品种相近;同时,闽台两岸的农业又有着很强的互补性,表现在资源互补、产业互补、市场互补;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0题已答.两岸发展经贸交流合作,给台湾带来了巨额顺差,同时对两岸都有利;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1题已答.佛教是传入台湾最早的宗教;对错参考答案错第22题已答.明清以后,福建婚嫁风俗有所变化,改变了原来的六礼习俗;对错参考答案错第23题已答.2001年随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两岸的经贸关系开始进入新的跨越阶段,称之为ECFA时代;对错参考答案错第24题已答.ECFA的签署对两岸经济合作存在着多方面的影响,机遇和挑战并存;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5题已答.台湾佛教与福建佛教关系极为密切;台湾几乎所有着名的寺庙都与福建人有关;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6题已答.春节的一个重要活动是拜年,一般由初一延续到初五, 这一习俗现今仍然十分盛行;对错参考答案错第27题已答.ECFA普惠性覆盖了整个中国大陆,福建的区位优势有弱化的可能,对福建而言,应是巨大的挑战;对错参考答案对第28题已答.福建的工业化尚未实现,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传统产业仍占主导地位,第三产业刚刚起步;对错参考答案对地域文化3客观题共17题满分72分一、单项选择题共6题,每题4分第1题已答.闽台植物崇拜突出地表现在崇拜上;A.树木B.花草C.灌木D.森林参考答案A第2题已答. 是众多木构寺庙建筑中年代最久、规模最大的,其特点是继承传统又不囿于传统,大胆突破创新,将雕饰艺术与构造技术巧妙地融为一体;A.泉州开元寺B.泉州孔子庙C.台北保安宫D.台北龙山寺参考答案A第3题已答.台湾文学是中国文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与关系密切;A.福建文化B.广东文化C.浙江文化D.东南亚文化参考答案A第4题已答.一般认为,台湾的传统民间音乐分为以下几种体系,不包括的是A.原住民音乐体系B.汉族民间音乐体系C.同乡会式汉族音乐体系D.畲族音乐体系参考答案D第5题已答.以下关于台湾戏曲表述不正确的有A.台湾戏曲可分为大戏、小戏、偶戏三种,但是这三种戏曲都与福建有着密切的关系; B.大戏的主要演员只有一到三个,情节简单,内容大都有调笑逗乐的意味;C.台湾布袋戏由泉州传入,泉州是布袋戏发源地;布袋戏传入台湾后,经过台湾艺人的创造,特别是经当代着名艺师的努力,已名闻遐迩,成为台湾广大人民喜爱的艺术;D.偶戏,也称偶人戏,是由艺人操弄的各种类型傀儡式影偶戏;偶戏包括傀儡戏、皮影戏与布袋戏;参考答案B第6题已答.关于闽台民间神祗描述正确的有A.所谓民间神祗,是指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所信奉的诸神之外,民众所信奉的神灵;B.是指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所信奉的诸神;C.闽台民间供奉的神祗主要有观音、保生大帝、上帝、清水祖师等;D.闽台民间供奉的神祗主要有妈祖、关公、真主、开漳圣王等;参考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共4题,每题5分第7题已答.妈祖信仰是民间信仰,但又兼具的特点和色彩;A.佛教B.伊斯兰教C.道教D.天主教参考答案AC第8题已答.关于诗钟正确的描述有A.诗钟的创作是一种具有竞技性质的集体活动,活动中又有关于时、体、题、韵的严格规定和各种颇具趣味性和刺激性的项目,限时咏作,分等奖励;B.早在清代嘉庆年间1796-1820,闽藉爱国英雄林则徐就写有折枝诗句;到了道光年间1821-1850年,福州人已在当地和北京等地组织诗社,开始定期有组织地进行折枝吟活动;总之,据目前所知,折枝始于清嘉庆年间,道光以降乃盛行;福州为诗钟发源地,被称为“诗钟国”;C.闽派诗钟在唐景崧入台前就传入台湾,唐景崧是位诗钟迷,赴台前在北京就曾与许多闽人诗酒酬酢,而诗钟之聚尤繁;到台就任后,其组织的诗钟活动规模更大,盛极一时; D.闽台诗钟活动大都采取组织诗社、定期集会吟咏的形式;参考答案ABCD第9题已答.闽台诗钟之盛在全国名列前茅,有其多方面的原因,包括;A.闽台闭塞的自然环境.相对稳定的政治局面.使中原文化原型得以较完整的保留.B.福建文人大量进入台湾.把诗钟带到台湾.并成为台湾诗钟发展的主力.C.日据时期.闽台诗人组织诗社.开展诗钟活动.以抒发亡国之恨.D.诗钟在台湾本土创作并获得巨大发展.参考答案ABC第10题已答.台湾民歌主要有和两种支脉,这两种支脉与福建关系最为密切;A.粤剧民歌B.客家系民歌C.越剧民歌D.福佬系民歌参考答案BD三、判断题共7题,每题4分第11题已答.福建的民间信仰种类繁多、历史悠久、活动频繁;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2题已答.闽台一水之隔,语言相通,习俗相同,血缘相亲,且台胞百分之八十祖籍福建;种种民间文化艺术流传、盛行于闽台两地,备受两地民众共同喜爱,这为闽台文化交流奠定了独特的优势;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3题已答.偶戏是相对“大戏”而言,主要指演员只有一到三个,情节简单,内容大都有调笑逗乐的意味;对错参考答案错答案解析1第14题已答.闽台两地的寺庙在保留浓郁的中国古代建筑的传统韵味之外,还将雕饰艺术与构造技术巧妙地融为一体,大多体现了共同的闽式建筑风格;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5题已答.早在明末清初,就有福建知名作家到达台湾;近现代以来,闽台作家来往更加密切;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6题已答.杂乐指兼具各音乐系统的乐种;其主要为歌仔调和潮调;其音乐来源多方,源自民歌、各种传统戏曲和歌舞等;对错参考答案对第17题已答.近代台湾作家在台湾沦陷后,除了身体力行积极抗争外,也运用手中之笔鞭挞揭露帝国主义的野心和丑行,对当局的无能表示愤慨;如丘逢甲在离台诗中写道:“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鸱夷子,回首河山意黯然;”诗歌痛斥李鸿章的卖国丑行,感叹抗战的失利,台湾的沦陷,民族的劫难,充满深沉的悲伤和无奈;对错参考答案对四、简答题共1题,每题28分第18题已答.请谈谈闽台文化交流的优势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参考答案闽台一水之隔,语言相通,习俗相同,血缘相亲,且台胞百分之八十祖籍福建;种种民间文化艺术流传、盛行于闽台两地,备受两地民众共同喜爱,这为闽台文化交流奠定了独特的优势; 一、历史上多次的闽台间人口的交流;特别是福建向台湾的移民,使得闽台两地血缘相亲,同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两岸人民有着相同的生活习惯;人是文化的载体,闽台两地同宗同源,天然的血缘关系,决定了今天闽台人文的一致性; 二、地缘相近;两岸隔海相望,地缘的优势使文化交流更加便利; 三、闽台两地同文同语,有同样的文化起源;闽台人民自古以来密切往来,共同创造了一脉相承、渊源深厚的闽台文化,文化交流的隔阂小;海峡两岸使用的都是中文,这是两地人文一致性的又一表现,充分证明闽台两地人民都是龙的传人;两岸有相同的语言基础,而语言文字是一个族群的人彼此传达思想、交流情感的重要媒介; 四、闽台宗教、民间信仰、建筑、民间戏曲音乐同根、同源,一脉相承,互相学习,共同发展,是两岸联系的有力纽带; 五、两岸骨肉相连,两岸人民强烈的愿望更加促进两岸交流; 可从以下措施来进一步发挥这些优势: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与台湾同胞共同打造两岸文化产业链;同时,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探索建立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开展两岸高校合作办学试点,积极推动闽台院校学生互招、学历学分互认、师资互聘;进一步推动闽台公共卫生、医学科研、医疗技术、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支持台商到福建投资建设医院和相关设施;推动两岸新闻媒体互设常驻机构,积极扩大出版物贸易与版权贸易,深化闽台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大涉台文物保护力度,积极推动妈祖文化、泉州南音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升闽台缘博物馆对台交流功能与作用,挖掘和拓展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两岸共同文化内涵,进一步增强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什么是五缘六求它对于闽台经济与文化的发展有何意义参考答案五缘六求目的:五缘而求融合,六求而图发展;五缘:即地缘相近、血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连、法缘相循;;六求:作为发展闽台关系新思路,即求紧密经贸联系、求两岸直接三通、求旅游双向对接、求农业全面合作、求文化深入交流、求载体平台建设; 海西对于台湾来说,首先是文化上的优势,闽台之间具有同宗同根同源的历史渊源;其次是闽台产业的互补性;福建相对便宜的人力资源和土地资源,再加上台湾的资金和技术,两者具有很强的互补性,福建完全可以承接台湾传统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特别是在农业方面;闽台两地地理、气候相似,在相关产业的对接和承接方面,福建具有其他省份所无法比拟的优势;再次,金融危机下,需求市场开始转向以内需为主,而对于台商来说,福建市场是台湾厂商的最重要市场,台商应该以福建作为内需的主要市场,并由福建向内地市场辐射;因此海西建设,对于金融危机下,亟需寻求市场和发展的广大台商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发展机会;第四则是与福建拥有对台先行先试优势的条件密切相关,即福建所拥有的良好投资环境;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力量的聚集,以形成强大的推进合力;闽台之间存在的五缘可以说是一种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推进海西建设的重要的文化力;闽台两地同胞同祖同根、血脉相连,两地民间信仰、风俗习惯、传统艺术、建筑风格以及方言等源于一体;海峡两岸通则和、通则兴、通则强,加强沟通交流是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所在; 谈感情,福建人民与台湾同胞感情深厚;谈责任,福建应当担负起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前沿平台的责任;这些都彰显了海峡西岸经济区在祖国统一大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把海峡西岸打造成对台工作的前沿平台,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核心利益的具体实践;对台优势是福建最大的优势;请联系书本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此的理解,并进一步阐述福建应该如何发挥这一优势;参考答案闽台一水之隔,地缘相近,语言相通,习俗相同,血缘相亲,且台胞百分之八十祖籍福建;历史上多次的闽台间人口的交流,决定了今天闽台人文的一致性;闽台宗教、民间信仰、建筑、艺术、文学等都是同根同源,一脉相承的,是闽台联系的有力纽带;所以,对台优势是福建最大的优势;福建进一步发挥这一优势应该从以下方面努力:1整合已有特殊政策,寻求国家更多政策支持; 考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区域分布,可以看出,外资会集中流向国家重点发展和给予较多优惠政策的地区;由于福建的特殊地理位置,其在大陆对台工作中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一直以来,中央给予福建诸如创办经济特区、建立台商投资区等一系列特殊政策,对福建经济发展以及闽台经贸合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全国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这些中央赋闽特殊政策也正在淡化消失,福建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更深入的特殊支持,比如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支持、加大力度支持台商在闽投资等,在适当的时机,还可以考虑签订类似港澳与大陆之间CEPA的贸易协定,使台商投资福建进一步便利化,为闽台经贸关系发展开辟更为广阔的道路; 2完善本地区产业链配套建设; 在引资过程中,福建应该把引进台资重点集中在那些科技含量高的产业,特别是其中的领头企业,通过吸引这类企业进而吸引与之相配套的上下游企业,有效利用本地优势,弥补投资地产业链的缺陷;政府也可以出台某些政策,支持当地企业投资配套行业,提高本地制造的专业化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台商到当地投资建厂;今后,要通过强化海峡两岸的产业协作,加强产业对接和配套,延伸产业链,形成互补型产业分工协作的关联体系,进而提高区域内的投资与贸易一体化水平;彻底实现闽台产业对接,加强闽台经济圈的整体经济实力,构建闽台经济区; 3积极改善台。
厦门六区发布投资指南、招商手册或招商宣传片 一文速览→
厦门六区发布投资指南、招商手册或招商宣传片一文速览→九八“金钥匙”开启国际资本盛宴为厦门腾飞添翼助六区发展加速为迎接第21届投洽会,厦门各区县全力招商引资,陆续发布了2021版投资指南、投资手册或投资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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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明是厦门的核心城区,是厦门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
2020年GDP达2053.04亿元,人均GDP超3万美元。
思明以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智能经济为引领,以聚焦新科技、新领域的金融、软件信息、人工智能等战略新兴产业为引擎,以旅游、会展、商贸等传统优势产业升级为有力支撑,以影视文创、专业服务业、大健康养老等区域特色产业为补充,推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构建产业高能级、功能高品质的“两极、两带、两区、多园”的产业发展布局。
湖里区《湖里区2021版招商手册》,介绍了湖里区大事记、经济发展、区情特点等城区概况,重点推介5+1个重点产业、两大国家级重大片区及多个重点招商空间,解读了优惠政策。
湖里是特区发祥地,具有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发展潜力大、区位交通优、配套完善等特点。
产业布局为“一级(都市科创驱动极<总部>)、二带(现代服务业发展带和先进制造业发展带)、三区(转型升级示范区、现代技术应用区、新兴产业拓展区)、多点(多层次专业型产业园区)。
国发[2007]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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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2007]39号
11 《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 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的企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施 业所得税率为15%。 行) 《对福建省关于建设厦门经济特区的批复》 12 (〔80〕国函字88号) 厦门经济特区所得税率按15%执行。 在海南岛举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 《国务院关于鼓励投资开发海南岛的规定》(国发 公司除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税和 〔1988〕26号) 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税。 设在沿海经济开放区和经济特区、经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的生产性 法》第七条第二款 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 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试办国家旅游度假区有关问题的通 国家旅游度假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减 知》(国发〔1992〕46号) 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黑河、伊宁、凭祥、二 连浩特市等边境城市的通知(国函〔1992〕21号、 沿边开放城市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 国函〔1992〕61号、国函〔1992〕62号、国函 减按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92〕94号) 允许凭祥、东兴、畹町、瑞丽、河口五 市(县、镇)在具备条件的市(县、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南宁、昆明市及凭祥 镇)兴办边境经济合作区,对边境经济 等五个边境城镇的通知(国函〔1992〕62号) 合作区内以出口为主的生产性内联企 业,减按24%的税率征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对外开放南宁、重庆、黄石、长 省会(首府)城市及沿江开放城市的生 江三峡经济开放区、北京等城市的通知(国函 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24%税率征收企 〔1992〕 62号、国函〔1992〕93号、国函〔1993〕 业所得税。 19号、国函〔1994〕92号、国函〔1995〕16号)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 法》第八条第一款 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 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 业,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 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 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海南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 口、码头、铁路、公路、电站、煤矿、 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经 营期在15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海南省 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 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 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上海浦东新区设立的从事机场、港 口、铁路、公路、电站等能源、交通建 设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5年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上的,经企业申请,上海市税务机关批 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 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 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 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经 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 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 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国务院确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设立的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 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 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 企业所得税。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发展现状及改革思考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发展现状及改革思考陈燕玲摘要: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建设不仅对于厦门港口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可进一步加强两岸的经济交流与互动。
本文在对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对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的发展及改革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保税港区;海沧保税港区;建设规划一、厦门海沧保税港区简介厦门海沧保税港区2008年6月5日获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海沧台商投资区,是全国第七个获批的保税港区,是全国唯一具备出口加工、保税物流、现代港区“三位一体”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海沧保税港区规划面积9.5092平方公里,分为港区、出口加工区、仓储物流园区三个功能区。
计划分三期建设,目前已完成两期封关,面积5.55平方公里。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实行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保税港区优惠政策和便捷高效的通关环境,海关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的监管原则,入驻企业可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外汇管理政策。
可开展集装箱运输装卸、货物的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国际转口贸易、仓储和商业性加工、展示交易、加工制造,以及配套的金融、保险、代理、理赔、检测、维修等服务业务,可享受国外货物入区保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即时可办理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税收和外汇管理多项优惠政策。
二、厦门海沧保税港区存在的问题分析(一)原出口加工区的加贸企业发展受限加贸企业自封关运营后至2013年年底,仅新入区一家从事维修和仓储配送、但不从事生产制造的企业。
而封关运作前入驻的35家企业反而缩减至33家,另有4家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甚至个别企业正在考虑将业务转移至区外。
从年度报表上看,2010年的全年工业产值是44.82亿元,比增33.91%;2011年的全年工业产值是61.76亿元,比增37.9%;2012年的全年工业产值是56.13亿元,比增-9.1%;2013年的全年工业产值是51.5亿元,比增-8.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5年第56号[2005]第56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清理整顿现有各类开发区的具体标准和政策界限的通知》(发改外资[2003]2343号)精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个规划”)对各地区报来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规划审核的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要求,对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4个国家级开发区进行审核,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的开发区可以恢复正常的建设用地供应,各开发区的“四至”范围由国土资源部另行公布。
对部分通过审核的开发区范围与“两个规划”不衔接的,应抓紧按法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依法批准扩区的,在符合“两个规划”前提下,确有扩区需要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审批;不符合“两个规划”的部分,一律予以核减。
各地上报要求保留的其他开发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会同有关部门加紧审核,符合审核要求的,将陆续公告。
未经审核通过的开发区,一律不得增加新的建设用地供应。
附: 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名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五年九月七日1/1附:第四批通过审核的国家级开发区名单一、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核确定的面积[公顷]序号 省份 开发区名称 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总面积 其中:集中新建区面积主要产业*1 吉林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 1992.11 436.00 436.00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化工2 上海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 1991.03 4211.70 4211.70电子与信息、生物及医药、光机电一体化3 湖南 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 1992.11 858.00 858.00新材料产业、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4 广东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 1992.11 706.00 706.00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高新技术产业5 海南 海南国际科技工业园国务院 1991.03 277.00 277.00生物医药、微电子、光机电一体化6 陕西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务院 1991.03 2235.00 2235.00电子与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注: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六园”,“六园”为张江高科技园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上海大学科技园、中国纺织国际科技产业城、金桥现代科技园、嘉定民营技术密集区。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12.21•【文号】发改经体[2011]3010号•【施行日期】2011.12.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经体[2011]30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1〕157号)精神,现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你们。
请认真落实《方案》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更好地发挥厦门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发展中的龙头作用,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全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经验与示范。
附件:《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 号)和国务院批准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为动力,进一步发挥国家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两岸交流合作中的“窗口”、“试验田”和“排头兵”作用,为推动两岸交流合作向更广范围、更大规模、更高层次迈进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为全国深化改革开放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积极的示范带动作用。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号【发布部门】厦门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1998.09.25【实施日期】1998.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厦门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于1998年9月25日通过)第一条为加快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建设,促进厦门市经济的发展,推动台湾海峡两岸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遵循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以下简称投资区)。
投资区执行厦门经济特区的政策。
投资区范围包括杏林区的海沧镇、杏林镇的新安村与霞阳村、东孚镇的祥鹭村和厦门海沧农场。
今后投资区范围的调整,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按国务院批准的原则界定。
第三条在投资区内从事投资、建设、管理、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厦门市人民政府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理与投资区开发建设相关事务也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投资区以吸引台商投资为主,鼓励港、澳、侨和外国投资者投资,也鼓励境内投资者投资。
第五条投资区重点发展石油化工中下游工业和新型建材、精细化工等技术先进的工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第三产业和兴建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鼓励市区内符合投资区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向投资区迁移发展。
第六条厦门市人民政府在投资区设立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根据本条例规定,统一领导和管理投资区的开发建设及相关行政工作。
第七条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本条例在投资区的施行;(二)组织实施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投资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三)按厦门市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审批或审核在投资区内的投资项目,并报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按规定需上报审批的投资项目,应及时转报市有关主管部门,并协同做好报批工作;(四)。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2.07.03•【字号】厦沧委[2002]61号•【施行日期】200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厦沧委[2002]61号)各部、委、办、局,海沧镇,各直属公司:《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已经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二00二年七月三日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盘活存量国有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有效调控土地供求关系,促进海沧台商投资区(以下简称投资区)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厦门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厦门市土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投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区规划范围内需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的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土地储备机构),行使储备土地的职能,承担储备土地的征用、开发、管理、融资等工作,确保投资区开发建设用地需要,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
土地储备机构隶属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业务工作受投资区建设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投资区下列国有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一)因开发建设需要,按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新增作为国有建设用地,未办理项目供地的土地;(二)土地使用期限已满依法收回的土地;(三)依法没收的土地;(四)依法收回的荒芜、闲置的土地和工矿用地;(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者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原划拨的土地;(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且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七)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06•【字号】厦府办[2007]252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7〕25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象屿保税区管委会、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七年十一月六日厦门市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健全市属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8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向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派出监事,对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市国资委是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与制定监事会及监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派出监事的企业名单,由市国资委提出建议,报市政府决定。
第四条监事会以财务和经营决策、重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监事会与企业董事会、经营层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董事会、经营层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章监事会及其成员职责第五条企业监事会一般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外派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1人、专职监事2人),职工代表担任监事2人(含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副主席1人)。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07•【字号】•【施行日期】2021.10.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的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1年10月7日海沧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若干措施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结合市政府出台的措施,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一)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不得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年内到期的中小微企业贷款要应延尽延。
新增支小再贷款限额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
对受疫情影响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含展期)的贷款,按年化利率予以1个百分点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个企业贴息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地方金融组织下调新增业务的相关费用,其中国有控股厦门海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降费比例不低于20%,延后付款期限不少于30天,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充分考虑。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二、减轻企业税费负担(二)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在2021年10月纳税申报期可按规定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对所属期为2021年度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规定予以免征。
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内的房产和土地,以及受疫情影响的重点行业企业持有的房产和土地,免征2021年9月至12月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他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具体按厦门市税务局公告实施。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21•【字号】厦海政〔2018〕61号•【施行日期】2018.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其他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的通知厦海政〔2018〕61号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各有关单位:《海沧区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18年5月21日海沧区促进营利性服务业发展试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海沧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力争完成3年增长任务,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4〕19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2014〕119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府办〔2018〕17号)等精神,结合海沧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包含: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企业商事登记地、纳税、统计均需归属海沧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符合条件的海沧区营利性服务业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外,还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扶持企业做强做大1.对新入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单家企业仅可享受一次。
2.对于规下转规上企业或已入统的存量企业,根据其当年增幅,按照10%-30%(含)、30%-50%(含)、50%-100%(含)、100%以上分档,分别按照其当年营收增量的2‰、4‰、8‰、1%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金额采取阶梯式方法核算,即30%(含)以下的营收增量部分按2‰、30%-50%(含)的按4‰、50%-100%(含)的按8‰、100%以上的按1%核算。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22•【字号】厦海政〔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区2021年履行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2021年,海沧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推进落实《中共海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一流湾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围绕中心工作,深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在法治轨道上坚持统筹推进,全力抓好疫情防控。
依法快速应对本土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激活疫情防控应急指挥体系,迅速打响疫情防控阻击战。
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及发生散发病例情况下网格化管理机制,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闭环管理,完成PCR方舱实验室建设。
制定各类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分层级、多部门应急演练。
积极畅通“网、电、信”等渠道,全面提速增效做好涉疫信访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承办了近年首次厦门市疫苗安全突发事件Ⅳ级应急演练,查办厦门市首例防疫物资质量不合格涉刑移送案件,被福建省药监局评为年度典型案例。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若干政策规定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若干政策规定【法规类别】台湾同胞投资【发文字号】厦府[1993]沧002号【发布部门】厦门市政府【发布日期】1993.06.12【实施日期】1993.06.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1年1月21日实施日期:2001年1月21日)废止(原因:法规代替)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若干政策规定(1993年6月12日厦府〔1993〕沧002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海沧台商投资区暂行管理办法》,海沧台商投资区实行下列政策:一、经济管理权限厦门市人民政府授权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在投资区范围内行使厦门市一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享有下列经济管理权限:1、项目审批权。
管委会负责审批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
2、规划审批权。
根据投资区总体规划,管委会可自行审批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3、土地审批权。
管委会可自行审批投资区范围内1000亩以下耕地和2000亩以下非耕地。
4、税收减免权。
管委会享有厦门市政府一级的税收减免权。
5、进出口审批权。
投资区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由管委会审批。
6、工商行政管理权。
区内企业由投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
7、对外招商权。
管委会可根据投资区建设规划和产业布局的需要,自行组织对外招商活动。
8、其他有关公安、消防、环保、劳动等审批工作,由管委会所属相应机构承担办理。
二、外商投资审批程序(一)外商在投资区举办项目,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下或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但生产建设条件能自求平衡,不涉及配额和许可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由管委会自行审批;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其他项目,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转报国务院审批。
(二)外商在投资区举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独资企业,凡属于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一律实行登记制,由投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给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
时任厦门市委常委、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海沧区委书记郑云峰致辞
时任厦门市委常委、海沧台商投资区党工委书记、海沧区委书记郑云峰致辞作者:暂无来源:《社会与公益》 2015年第8期尊敬的龚主任,齐主席、闫主席、薛主席,尊敬的李董事长、赵理事长,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谨代表厦门市委、市政府,对第七届海峡论坛暨第三届两岸公益论坛的开幕表示热烈祝贺!向出席论坛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诚挚的欢迎。
两岸公益论坛已经连续三年在美丽的厦门举办。
三年来,在两岸公益论坛的带动下,厦门市连续三届被“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为最高等级的“七星级慈善城市”,注册志愿者已经超过45 万人,志愿服务已经成为了美丽厦门的一张靓丽名片,成为了广大市民的一种生活方式,成为两岸同胞共同的精神文化。
海沧作为全国最大、设立最早的国家级台商投资区,已经连续三年协办两岸公益论坛。
秉持着“两岸一家亲、共建新家园”的理念,两岸公益交流在海沧持续深入,亮点纷呈,品牌层出:我们将台湾义工模式与本地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成立了“两岸义工联盟”,先后荣获政府创新中国十佳经验、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中国社会创新奖等诸多荣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两岸义工联盟”的悉心呵护下,“奇迹宝宝”事件经过两岸同胞的投票,成为了2014 年最感动两岸的事件。
除此之外,我们还打造了全国最好的公共自行车系统--爱心单车,投入使用的3200多辆自行车都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献,日常管理也由300多名志愿者参与,爱心在海沧骑行、公益在新城传播,已经成为活力海沧的一道独特风景线。
本届公益论坛的主题是“公益——让社会更和谐”,“和谐”体现天时、地利、人和,体现两岸生活、文化和心灵融合。
希望通过本次论坛的举办,充分发挥公益正能量,进一步把两岸社会资源整合起来,把两岸公众力量凝聚起来,共同缔造两岸同胞融合的最温馨家园、共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明天上午,部分代表还将到美丽厦门的活力海沧看社区、逛庙会,还请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暂行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1308【发布文号】厦府[1993]综083号【发布日期】1993-04-06【生效日期】1993-04-06【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暂行管理办法(1993年4月6日厦府〔1993〕综08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开放,加速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的开发建设步伐,根据国务院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海沧台商投资区于一九八九年五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投资区规划面积100平方公里。
第三条第三条投资区的发展目标是,充分利用海沧与厦门特区相邻,地理交通和港口条件优越及厦门特区的政策优势,把投资区建设成为外向型、多功能、综合性现代化的新区。
第四条第四条投资区设置港区、工业区、高科技园区、金融贸易区、生活区和旅游区。
经批准可设立综合性保税仓库、生产资料保税市场和保税区。
第五条第五条投资区内不兴办下列生产项目:中国政策禁止的;技术落后或设备陈旧的;污染环境而无切实治理措施的;耗水量大且附加值较低的;不符合产业规划或产业政策的。
第六条第六条投资区内国内外企业包括侨、港、澳、台等经济组织及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投资区根据本暂行管理办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第七条投资区依法保护区内国内外企业包括侨、港、澳、台等经济组织及个人投资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的侵害。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八条第八条设立厦门海沧杏林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在厦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在投资区规划范围内行使厦门市一级的经济管理职能,负责统一管理投资区的开发建设事务。
第九条第九条管委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工作部门,负责开发区的具体事务。
管委会根据需要,可设立若干派出机构。
第十条第十条管委会负责组织制订、修改投资区发展战略、总体开发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管委会负责统一管理投资区土地和房地产业。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5.22•【字号】厦海政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区直各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3年5月22日海沧区促进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海沧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推动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做大做强,促进我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繁荣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
包含行业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体以厦门市统计局划定的行业范围为准。
第二条符合条件的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首次入统奖励企业首次入统即奖励10万元,若次年营业收入增速超全市规模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平均增速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经营贡献奖励1.促增量奖励(1)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含)以下,按其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分为30%(含)至50%(含)、50%至100%(含)、超过100%以上三档,由此对应的当年营业收入增量按2‰、4‰、6‰采取超额累进方式进行奖励,即增速达到30%(含)以上的,对当年度的增速50%(含)以内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2‰、增速在50%至100%(含)间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4‰、增速超过100%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6‰进行奖励。
(2)企业当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按其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速,分为25%(含)至50%(含)、50%至100%(含)、超过100%以上三档,由此对应的当年营业收入增量按4‰、6‰、8‰采取超额累进方式进行奖励,即增速达到25%(含)以上的,对当年度的增速50%(含)以内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4‰、增速在50%至100%(含)间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6‰、增速超过100%的营业收入增量部分按8‰进行奖励。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沧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海沧区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2022年2月11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第三章扶持政策第四章其他事项海沧区关于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企业质量的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的三年行动计划》(厦府办〔2020〕41号),鼓励辖区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助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若干措施》(厦府规〔2021〕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归属海沧区的企业,区财政局(金融办)每年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落实企业上市的各项扶持和奖励。
第二章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第三条加强企业上市工作组织领导。
由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促进企业上市的相关政策办法,统筹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具体问题。
第四条建立海沧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根据海沧产业发展方向和企业发展情况,选择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积极申报福建省、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实行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精准服务。
第五条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
企业上市过程中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接受中介机构访谈的,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办理。
针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疑难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采取“一事一议”和“一企一策”等方式,积极稳妥的研究解决。
关于禁止违法建设通告
关于禁止违法建设通告建设,是指创立新事业;增加新设施;充实新精神。
下面店铺给大家带来关于禁止违法建设通告,供大家参考!禁止违法建设通告范文篇一***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近年来,**市区违法建设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有序实施,已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和治安隐患。
为了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广大市民工作、生活环境质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促进城市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市区开展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规划、国土、建设、房产部门批准,违法用地、违法施工和违法开发交易房地产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建(构)筑物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均属违法建设。
凡属违法建设必须自觉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依法处理。
二、正在建设中的违法建设,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不自行拆除的,由所在**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相关执法部门立即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四、凡使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安、文化、卫生、房产、工商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行政许可;已批准许可的,应及时纠正。
五、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对拒绝、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禁止违法建设通告范文篇二为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根据《厦门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未经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擅自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均为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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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特区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厦沧委[2002]61号
【发布部门】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2.07.03
【实施日期】2002.07.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沧委[2002]61号)
各部、委、办、局,海沧镇,各直属公司: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已经投资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二年七月三日
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盘活存量国有土地,合理利用土地,有效调控土地供求关系,促进海沧台商投资区(以下简称投资区)开发建设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厦门市土地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国有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厦门市土地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投资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区规划范围内需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区国有土地储备的专门机构(以下简称土地储备机构),行使储备土地的职能,承担储备土地的征用、开发、管理、融资等工作,确保投资区开发建设用地需要,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
土地储备机构隶属海沧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业务工作受投资区建设管理部门、财政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