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工作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领导包扶重大项目责任制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领导包扶重大项目责任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25•【字号】盘政办发[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市领导包扶重大项目责任制的通知(盘政办发〔2010〕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市政府决定对34个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包扶责任制。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落实责任。
实行市领导包扶的重大项目,除省政府和全市重点关注的部分重大民生、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单体投资一般在10亿元以上外,其他项目的单体投资基本在30亿元以上,项目具备一定的推进基础,已开工建设或者已开展了较为深入的前期工作。
按照项目所处行业和推进过程中需协调解决的问题,34个项目分别明确由10位市领导包扶,同时每个项目确定相关协调服务单位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抓好落实。
二、制定措施。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各位市领导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应把主要精力投放到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中去,如需其他领导和部门介入项目推进工作,可由牵头领导协调或指定。
各协调责任单位应制定出详细的推进计划,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按月逐项跟踪重大项目的推进,对于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或部门间沟通协调,制定问题解决方案并向上汇报。
三、跟踪推进。
包扶项目市领导可随时协调、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县区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责成有关部门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等方面的问题。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市领导包扶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审批程序完备;各协调责任单位要对重大项目做好全程协调服务,保障建设实施条件通畅,使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开工项目快速建设,直至项目竣工为止。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2•【字号】盘政办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2日盘锦市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和《辽宁省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产业、资源等优势,以促进协同、合作、互利、共赢发展为目标,在产业、科技、文化、旅游、人才、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合作力度,推进我市与京津冀地区优势互补、内外联动,探索区域合作发展新路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我市经济整体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二)战略定位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转移,建设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的产业转移基地。
依托我市优质的农业产业资源,建设京津冀地区优质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
依托特色湿地旅游资源,加强与京津冀地区旅游资源、客源合作,建设京津冀地区生态湿地旅游后花园。
(三)发展目标近期目标:到2017年,与京津冀地区合作发展的协调机制基本建立,在产业合作、农产品供给、现代服务业对接、科技创新和人文交流、生态环境联防联治等五个方面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24•【字号】盘政办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24日盘锦市2016年对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分解意见为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主要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现就2016年各县区、重点经济区主要经济工作任务目标提出如下分解意见:一、2016年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分解1.地区生产总值全市计划目标为1340亿元,增长6%。
全市工作目标为1350亿元,增长6.5%。
各县区、经济区合计1009亿元,增长7%,分别为:--盘山县153亿元,增长7%;--大洼县268亿元,增长7%;--双台子区118亿元,增长7%;--兴隆台区385亿元,增长7%;--辽东湾新区71亿元,增长7%;--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4亿元,增长6%。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全市工作目标为522.8亿元,增长4%。
各县区、经济区合计361.9亿元,增长7.3%,分别为:--盘山县77.4亿元,增长7.3%;--大洼县87.6亿元,增长7.3%;--双台子区17.9亿元,增长7.3%;--兴隆台区134.3亿元,增长7.3%;--辽东湾新区43.4亿元,增长7.3%;--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3亿元,增长7.3%。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卫生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80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卫生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卫生创建工作规划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8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卫生创建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27日盘锦市卫生创建工作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精神,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总体目标,以改善城乡宜居环境、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质量管理,为我市全面转型、向海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总体目标(一)我市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二)到2020年,力争80%的乡镇(街道)达到省级卫生乡镇(街道)标准、50%的乡镇(县城)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三)到2020年,力争6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省级卫生村(社区)的标准。
三、规划原则(一)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二)明确职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三)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
四、规划年限及范围(一)规划年限。
本规划年限为2016年至2020年。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全市各区县、经济区。
五、实施步骤(一)创建启动阶段。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9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10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查验,重点对新开工、竣工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了复核,对前六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使用情况和棚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主要经济指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对上争取资金、“惠农贷”工作进行了调度。
现将10月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1—10月份任务完成情况全年总计1464项工作任务(年初安排987项,后续新增477项)。
截至10月末,已完成695项,完成任务总数的47.7%,其余769项正处于收尾阶段(11月份需完成397项,12月份需完成372项)。
已完成的695项重点工作任务涵盖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取得了新一批标志性成果和重要工作进展,其中包括:盘锦港口岸正式通过国家一类口岸验收、盘锦港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国家验收、30万吨级原油码头获得国家批复、25万吨级航道建设顺利实施、与一批重点央企省企签订合作协议(中国交建、诚通集团、营口港务集团、虎跃集团等)、诚通集团东北物流基地开工建设、宝来集团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800万吨、中新线改扩建工程竣工通车、林丰路大桥建成通车、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资金414.7亿元、88个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获得资金58.9亿元、3支债券获批额度33.7亿元(获批支数及额度均位列全省第一)、奥体中心和石化技校等一批PPP合作项目已完成签约、“三城”同创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顺利推进、市及县区(经济区)同权改革落地见效、“1+5+2”国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营改增”改革全面推行、在全省率先启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市及县区(经济区)行政审批机构挂牌运行、盘锦市被确定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辽河口省级自然保护区获得批复、螃蟹沟(六零河)生态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在央视直播、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十一”黄金周接待游客突破32万人、“认养农业”达到21万亩、新增小微企业14476户、新增融资完成194.3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楼宇经济面积达到57万平方米、建成2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引进6家产业技术研究院、完成棚户区改造10227套、农垦危房改造9330户、建设宜居乡村示范村165个、农村燃气入户和24小时供水工程加快实施、就业和社保等民生领域保障力度不断加大。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2.22•【字号】盘政办发〔2016〕171号•【施行日期】2016.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22日盘锦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关于调整盘锦市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辽编发〔2016〕12号),设立盘锦市商务局(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对二手车经营主体(市场经营者)备案。
2.取消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3.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1.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2.将二手车经销企业设立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3.将煤炭经营资格年度复查委托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4.将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后或备案事项变更时未按规定日期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行为的处罚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5.将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下放至县区(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6.将典当行经营许可证的初审下放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个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7.将成品油经营许可初审下放至双台子区、兴隆台区、两个经济区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盘政发[2016]35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7.12【实施日期】2016.07.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3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安排,市政府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查验,对新开工、竣工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了全面复核,对前六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使用情况和棚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深化区县体制改革激发区县活力、对上争取资金工作进行了调度。
现将上半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6月份重点任务完成情况6月份,应完成重点工作任务53项,完成52项,未完成1项。
具体为:市港口与口岸局1项:申请设立直接隶属辽宁海事局的盘锦海事局工作未完成。
(二)节点性任务完成情况6月份,节点性工作任务224项,完成218项,未完成6项,涉及6家牵头单位。
分别为:1.市卫计委1项:10000座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程未完成。
2.市通信办1项:农村架空通信线路治理工程未完成。
3.市经信委1项:忠旺集团年产200万吨高纯铝项目可研未完成,致使未能按期开工。
4.市海洋与渔业局1项:中储粮四项目、盘锦港项目用海手续办理工作未完成。
5.市水利局1项: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承建的三义、南井子2座大型泵站改造工程未完成。
6.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项:法署滨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施工设计未完成。
(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585亿元,同比增长4.5%,完成年计划43.7%,增速全省前二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完成280亿元,同比增长3.2%,完成年计划53.6%,增速全省前三名;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529.2亿元,同比增长-8.01%,完成年计划50.3%,总量和增速均在全省第三名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完成55.1亿元,同比增长-22.6%,完成年计划56.3%,总量全省第五名,增速全省第六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181亿元,同比增长9%,完成年计划48.4%,增速全省前三名;商品房销售面积预计完成11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9.8%,完成年计划32.5%,增速全省中上游;实际利用外资预计完成1.3亿美元,同比增长-14%,完成年计划52.6%,总量全省第三名;外贸出口预计完成1.62亿美元,同比增长9.4%,完成年计划40.9%,增速全省前三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8330元,同比增长7%,完成年计划52.8%,总量全省前三名,增速全省第八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9220元,同比增长8.5%,完成年计划61.5%,总量全省第一名,增速全省第六名。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3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3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盘政发[2016]11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12【实施日期】2016.04.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3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2016年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汇总》、《2015年全市重点项目冬季施工工作任务分解》安排,市政府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冬季施工项目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查验,对全市新开工、竣工重点项目进行了复核。
现将3月份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3月份,应完成工作任务31项,完成30项,未完成1项。
未完成项目为:东升纸业项目未复工。
(牵头单位: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3月份,节点性任务229项,完成227项,未完成2项。
未完成项目为:1.诚通集团制浆和苇纸一体化项目签订协议工作未完成。
(牵头单位: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2.螃蟹沟(六零河)治理工程带状公园建设(兴隆台街-环城东路、兴油街-牛官桥、牛官桥-郭家站)施工进度未达标。
(牵头单位:兴隆台区政府)(二)冬季施工项目完成情况3月份,冬季施工项目应完成77项,实际完成72项,未完成5项。
具体为:1.盘山县25项,完成23项,未完成2项。
未完成项目为:①绝味食品辽宁生产基地土石回填及场地整平工程未完成。
②盘锦丰泽园蟹田米业水稻加工项目场地整平、道路建设未完成。
2.大洼县4项,均已完成。
3.双台子区4项,均已完成。
4.兴隆台区7项,均已完成。
5.辽东湾新区23项,完成22项,未完成1项。
未完成项目为:金帛海滩主题酒店项目未开工。
6.辽河口生态经济区13项,完成12项,未完成1项。
未完成项目为:放鹤区项目基础设施工程未开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季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季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盘政办发〔2016〕123号•【施行日期】2016.08.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季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2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23日盘锦市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项目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为牢牢抓住第三季度投资的黄金季节,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主线,强化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强化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前三季度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的90%以上。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项目落地和建设进度1.截至第三季度末,完成新开工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不低于112项,第三季度确保完成18项以上,其中,双台子区确保完成3项,兴隆台区确保完成6项,大洼区确保完成2项,盘山县确保完成1项,辽东湾新区确保完成6项。
2.截至第三季度末,实现竣工亿元以上重点产业项目不低于112项,第三季度确保完成15项以上,其中,双台子区确保完成8项,兴隆台区确保完成1项,盘山县确保完成1项,辽东湾新区确保完成5项。
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二)加快推进未开(复)工项目尽早开(复)工1.推进21项未复工项目尽早复工,对确实无法复工项目,尽快完成清理或转向(详见附件1)。
2.推进年内拟开工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建设(详见附件2)。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23•【字号】盘政办发〔2016〕50号•【施行日期】2016.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5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3日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秘发〔2014〕23号),设立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正处级),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一)取消的职责1.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2.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
3.取消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年度评价(年审)。
4.取消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认可。
5.取消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认可。
6.取消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城市树木审批。
7.取消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8.取消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批。
9.取消二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认定。
10.取消对供热建设单位、热源单位或者供热单位、热用户违反《盘锦市城市供热管理实施细则》行为的处罚。
11.取消政府参与民营资本招投标环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除外)。
12.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1.将城市排水许可下放至县区(经济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将城市道路挖掘、占用审批下放至县区(经济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62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6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部门分工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40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更好发挥部门优势,经市政府同意,对相关部门分工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盘锦市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及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主任兼任。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PPP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完善机制体制;强化PPP项目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的规划、审核、储备等工作,并适时发XXX组织推介;对各级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的PPP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等。
二、市财政局负责与上级财政沟通协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物有所值评价、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政府采购监管等工作;落实中央财政、省财政和市财政有关奖补政策;对PPP项目涉及的财政补贴实行预算管理等。
三、推广运用PPP模式对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各负其责,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加快推进规范的PPP项目落地。
市政府将对PPP模式推广运用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27日——结束——。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
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2号
【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盘政办发〔2016〕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鉴于原盘锦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主要领导和部分成员工作有所变动,为加强对中新线扩建工程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级部门,明确责任目标,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10月完工通车,市政府决定对盘锦市重点公路项目建设指挥部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及各县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指挥:周英俊副市长
副总指挥:苑秀娟市政府副秘书长成员:孙洪军市发改委主任
王岩市财政局局长
袁宏志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雪松市交通局局长
宗克昌市水利局局长
王尚君市环保局局长
齐峰市公共采购监督办主任
梁建松市林业局局长
吴东平市规划局局长
张大营市建投公司董事长
杨凯市土储中心主任
毛延红市资本运作办主任
李宏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柳洪路市油田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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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33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05【实施日期】2016.04.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5日2016年盘锦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57号)精神,推进我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确保实现国家卫生城市目标,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群众动手、科学管理、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为手段,坚持为民、惠民、靠民,不断增强全市人民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意识,强化城市管理,狠抓督导检查落实,努力达到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
二、总体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全民参与的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县区、各单位分工协作,形成城乡联合、油地联动、全体市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督导的原则。
各县区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以下简称“创卫”)各项工作,市直行业部门监督监管,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
3.坚持助力发展、群众受益的原则。
用好创卫引擎,搞好顶层设计,助力全面转型,坚持“为民、惠民、靠民”,让群众成为创卫工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场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13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场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场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盘政办发〔2016〕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和《辽宁省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201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辽市驱办发〔2016〕3号)精神,着力发现和培育市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的、充满内在活力的体制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一)继续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目标:持续推进“一照一码”和企业印章刻制备案证明改革。
探索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纳入“三证合一”登记在盘锦试点工作。
具体措施:继续推进“一照一码”工作,简化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限,降低企业创设成本。
市公安局公安窗口将印章备案业务纳入可网上办理业务范畴,市民登录市行政服务大厅网站,并在公安页面上传必要扫描要件,即可对该企业印章完成备案;公安行政审批中心在第一时间完成对企业推送数据的审批。
对于非推送的企业实施“一站式服务”专人专管、精简受理要件、优化平台审批、更高效的完成审批工作;对部分有实际困难确需办理又无法到窗口办理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上门服务;对急于办理又无法按时到达窗口的企业和个人,推出延时服务举措。
做好把社会保险登记证纳入“一照一码”登记的省级试点工作。
(市工商局牵头负责,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分工负责)(二)继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工作目标: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1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1.21【实施日期】2016.0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1日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明确2016年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加快旅游强市和国际湿地旅游目的地建设步伐,现将2016年盘锦市旅游产业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全市旅游产业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突破口,丰富和创新旅游产品供给,坚持以“红海滩+”为核心,以辽河口文化为内涵,以国际化的视野,推动旅游与三次产业的深度融合,强力推动全域旅游,建设旅游强市,塑造国际湿地旅游目的地品牌。
二、工作目标全市旅游产业实现旅游接待人数增幅20%的目标。
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接待游客超过126万人、辽河口旅游区接待游客超过24万人。
旅游住宿、餐饮、购物等设施建设上新台阶,旅游接待服务水平上新高度。
三、工作任务(一)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1.邮轮码头项目工作任务:在金帛海滩建设15万吨级邮轮码头及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
完成一期围堰、防波堤及游客中心主体施工。
牵头领导:张志焕牵头单位:辽东湾新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完成时限:2016年11月30日2.“红马”体育广场项目工作任务:完成整体项目规划设计,打造标志性“红马”主题休闲设施和马拉松文化纪念馆,形成与二界沟渔村相配套的新的旅游休闲区。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植树造林与绿化【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5]100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0.26【实施日期】2015.10.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5〕10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0月26日盘锦市2016年乡村绿化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建设美丽乡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全覆盖,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指导,以建设宜居乡村为目的,以村屯、道路等绿化美化为重点,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档次,推行大树进村、果树进院,加密植树绿量,增加绿化厚度,提高乡村绿色覆盖,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乡村绿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乡村绿化建设工作,各级政府是乡村绿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市里负责监督检查,县(区)、经济区负责组织推进,镇、涉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市交通、水利、教育部门是本行业绿化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区域的绿化工作;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方案、督促检查、协调指导。
(二)整体推进,重点突出。
绿化布局不留死角,因地制宜,宜绿皆绿,保证数量;重点区域乔灌结合、花草搭配,实施阶梯绿化、立体美化。
(三)严格标准,制度保障。
各区块新增绿化要严格按乡村绿化指导标准执行,补植绿化保证林相整齐;严格落实《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绿化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制度抓建设、抓管理、抓考核,推动乡村绿化工作再迈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四)全民参与,多元投入。
鼓励、引导全社会参与绿化建设,调动广大公民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8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8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9.19•【字号】盘政发〔2016〕45号•【施行日期】2016.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8月份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盘政发〔2016〕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工作部署,市政府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全面查验,对新开工、竣工项目以及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行了复核,对前六批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签约使用情况和棚改资金提取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对上争取资金、妇女小额贷款、“惠农贷”工作进行了调度。
现将8月份全市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任务完成情况(一)重点任务完成情况8月份,应完成重点工作任务35项,完成34项,未完成1项。
未完成项目为:辽东湾新区1项:联成化学公共管廊项目未完工。
8月份,节点性工作任务66项,完成65项,未完成1项。
未完成项目为:市教育局1项:辽东湾新区实验幼儿园未开园。
(二)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截至8月末,全市共实现签约注册项目152项,按照全年300项任务指标,完成年计划50.7%。
高于全市序时进度的有:兴隆台区41项,完成年计划68.3%;大洼区33项,完成年计划55.0%;盘山县31项,完成年计划51.7%。
低于全市序时进度的有:双台子区15项,完成年计划37.5%;辽东湾新区32项,完成年计划42.1%;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无签约引进项目。
(三)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至8月末,全市新开工项目105项(当月新开工5项),完成年计划84%。
高于全市序时进度的有:双台子区开工21项,完成年计划84%;大洼区开工24项,完成年计划96%;盘山县开工24项,完成年计划96%。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84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6.07【实施日期】2016.06.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8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盘锦市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6月7日盘锦市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和辽宁省2016年交通投资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实抓好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确保完成全年交通投资任务目标,充分发挥交通的先行引导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稳增长,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一条主线、三大任务、四个转型”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任务目标,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扶助弱项、补齐短板”的原则,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保持一定的交通建设投资规模和建设速度,加快推进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实现“十三五”交通建设工作的良好开局,为全市促投资、促消费、稳增长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建设任务2016年全市交通建设项目投资预期完成11.7亿元,与2015年持平。
其中,公路项目完成投资4.1亿元,港口项目完成投资7.6亿元。
(一)公路项目1.中华路52.4公里中修工程,投资10000万元;2.庄林线0.8公里大修工程,投资500万元;3.大盘线三岔河大桥维修工程,投资3000万元;4.中新线19.1公里改扩建工程,投资19837万元;5.农村公路精准扶贫和维修改造178.1公里,投资7920万元。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2016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2016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10•【字号】盘政发〔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1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公布2016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盘政发〔2016〕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按照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承接国家和省取消、下放、调整的职权事项,我市对上半年公布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现予公布,前版同时作废,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市级保留的权责事项及行政审批事项本次调整后,市政府部门共保留行政职权1476项,其中,市政府部门直接行使的职权1426项、审核转报类职权50项;保留责任事项近2.3万项。
市直部门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77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57项、便民服务事项120项。
调整后的《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将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市直各相关部门务必于2016年11月20日前,通过本部门网站公布本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对保留的权力事项,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
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不得变相实施,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效维护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要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照调整后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稳妥做好市直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划转相关工作。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要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工作,逐步将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网上审批平台,实现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要加快推进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审批部门审批行为的全天候监督、全流程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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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盘政办发[2016]36号【发布部门】盘锦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4.08【实施日期】2016.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6〕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8日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市项目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项目建设质量,按照项目建设专项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工作要求,全面协调推进已开工项目加快投资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加快投资、落实到位,促使在建项目特别是重大项目早日建成和达产达效。
对全市在建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研,筛选出百项重点项目,由市(县)领导牵头负责帮扶推进,确保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平稳运行,拉动投资稳定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帮扶项目安排市(县)领导负责帮扶推进重点项目100个,其中,市领导帮扶24个,各县(区)、经济区领导帮扶76个。
具体如下:(一)市领导1.郭伦常务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5个,包括: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大洼县烟草物流园项目;盘锦上亿置业有限公司上亿广场·士林不夜城一期项目;中储粮(盘锦)物流有限公司粮食物流项目;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及油脂直属库建仓项目。
2.周英俊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5个,包括:盘锦光明农产品批发市场一期项目;东北物流基地项目;盘锦万达广场置业有限公司盘锦万达广场项目;盘锦振兴嘉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桔子广场项目;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盘锦港荣兴港区西作业区303液体化工泊位工程。
3.姜冰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3个,包括:辽宁中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围屋温泉度假城项目;辽宁金帛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帛滩“爱情小镇”项目;盘锦良信广厦置业地产有限公司广厦艺术街项目。
4.姚喜双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2个,包括:兴隆新二百项目;盘锦美的置业有限公司美的城四期项目(协调消防方面工作)。
5.白光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2个,包括:华锦集团现有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优化升级节能改造项目;盘锦美的置业有限公司美的城四期项目(协调配套方面工作)。
6.王永威副市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5个,包括:华锦集团制氢项目;高碳树脂项目;啤酒文化产业园项目;盘锦奥德燃气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奥德燃气装备园项目;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产业园项目。
7.孙占明副市级干部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3个,包括:盘锦东升纸业年产12万吨生活用纸项目;三道沟旅游中心服务区项目;辽河口红海滩旅游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二)各县(区)、经济区领导各县(区)、经济区领导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共安排76个。
具体如下:1.盘山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20个,包括:泰合19.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曦谷1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30万吨/年催化油浆精细分离装置项目;橡胶软化剂、塑料增塑剂项目;顺丁胶项目;碳四综合利用装置项目;1500吨/年泥鳅鱼系列即食产品精制项目;防水卷材项目;利亨100万瓶/年工业气体充装项目;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曙光区块燃气供应工程项目;5万吨/年润滑油加工项目;格林酒店项目;阳光格林住宅小区项目;盘锦种石源文化产业项目;圣博水飞蓟素、水飞蓟宾生产项目;宋大房熟食制品、豆制品加工项目;1500万只/年肉鸡养殖小区项目;宝迪生猪及肉鸡屠宰加工项目;夫宇9万吨/年肉鸡烤肠加工项目;盘锦田园现代农业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2.大洼县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17个,包括:天沐国际温泉城项目;智能木工机床生产项目;宝源国际湿地温泉度假村项目;压裂装备制造二期项目;芦苇板材精深加工项目;水仙时代广场项目;盘锦滑雪滑草度假基地项目;电子商务产业基地项目;东湖新城二期项目;总部生态城·泰郡项目;泥鳅鱼养殖基地项目;隆恒温泉第一城项目;榆树佳苑小区项目;同升金水湾小区项目;胜利小区棚改一期项目;红海滩原生态主题度假乐园项目;卓林商业广场项目。
3.双台子区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9个,包括:华锦集团现有基地炼化一体化、优化升级节能改造项目;精细化工科技园项目;水榭春城综合体项目;锦上阳光项目;8000吨/年邻磺酰胺基苯甲酸甲酯生产项目;泰为汽车城项目;2万吨/年高端合成树脂及氨基酸系列表面活性剂项目;辽河左岸B地块项目(白鹭郡);新开河小区项目。
4.兴隆台区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13个,包括: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环烷基馏分油加氢装置及配套工程项目;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检测工程研发中心项目;盘锦科来华置业有限公司温州城项目;盘锦光正投资有限公司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及配套商住项目;北京蓝天投资有限公司儿童职业体验中心项目;盘锦利港置业有限公司利港银河新城二期商业综合体项目;辽宁陕汽金玺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大型压力容器及3万辆专用车项目;盘锦海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海兴高端塑料园二期项目;辽宁太平洋实业有限公司盘锦太平洋财富大厦项目;盘锦天龙“互联网+”大学生电商创业基地项目;海城石油机械制造集团公司辽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部项目;盘锦科安隆科技有限公司石油焦综合利用一期项目;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扩产改造项目。
5.辽东湾新区负责推进帮扶重点项目17个。
包括: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苯酐增塑剂项目;盘锦联成材料工业有限公司16万吨/年顺酐、6万吨/年丁二醇/四氢呋喃、1万立方/年氢气项目;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化工液体储罐仓库及液体化工泊位工程项目;盘锦忠旺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铝挤压型材及加工项目;盘锦忠旺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板带箔项目;辽宁嘉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铝加工产业装备制造项目;辽宁华路特种沥青有限公司化工基地项目;辽宁金帛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帛滩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90万吨/年加氢改质项目工程;辽宁汇福荣兴蛋白有限公司蛋白及物流项目;辽宁汇福荣兴油脂有限公司油脂精炼及综合深加工项目;盘锦中润渔港有限公司盘锦渔业产业中心项目;盘锦海润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红海滩文化园项目一期工程;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中心项目;盘锦红牌车辆服务有限公司辽东湾新区危化品停车场项目;益海嘉里(盘锦)物流有限公司粮食物流仓储项目;北大荒(盘锦)粮食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二、工作分工各分管市领导和县(区)、经济区领导按照责任分工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开展项目推进情况调研,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推进意见,组织调度各部门和县(区)、经济区工作落实情况。
各部门及县(区)、经济区工作分工如下:(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照“工作方案”中本部门所涉及的项目做好推进调度工作。
负责落实有关市领导提出的工作意见,定期调度工作落实情况,并根据推进情况形成总结材料,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及时报市发改委(项目办)汇总。
(二)各县(区)、经济区各县(区)、经济区领导负责组织对“工作方案”中本区域重点项目开展调研,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推进意见,并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区)、经济区项目推进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区域内市、县领导帮扶推进的项目情况进行认真调度,根据推进情况形成汇总材料,及时报市发改委(项目办)汇总。
同时,积极配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调研工作,认真落实需要县(区)、经济区进一步推进的工作措施。
三、工作要求市发改委(项目办)负责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原则上每季度完成一次调度。
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经济区要按时(每季度末)将项目帮扶推进情况报市发改委(项目办),市发改委负责汇总并上报市政府。
市发改委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附件:2016年市(县)领导帮扶重点项目情况表单位:亿元计划竣工年月建设内容总投资2016年计划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建设单位需协调解决问题县区或市直部门帮扶领导市级帮扶领导1048.09 251.62184.50 0.00130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位于盘锦港荣兴港区西引堤西侧建设一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泊位长15.80目前码头水工主体及上部栈桥施工已完成,下辽滨鑫诚开力争一季度内完成项目孙洪军郭伦度430米,由一个工作平台、2个靠船墩、6个系缆墩和人形栈桥组成,码头设计年吞吐能力1600万吨。
一步进行设备安装等工作建公司核准手续2华锦集团现有基地炼化一体化项目优化升级节能改造项目改造现有原料工程装置,原油加工能力由500万吨/年提高到1000万吨/年,配套建设其他油品加工装置。
126项目正在前期谋划中华锦集团推进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王尚君白光3华锦集团制氢项目新建一套20万立方米/小时制氢装置及配套工程。
21项目正在前期谋划中华锦集团推进前期工作,确定工艺路线,力争年内开工张晓辉王永威4高碳树脂项目占地100亩,主要建设年产10万吨高碳复合材料生产装置、厂房等。
6.6已完成鱼池填埋,场地整平盘锦国华科技有限公司推进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张晓辉王永威5盘锦光明农产品批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产品交易区、仓1.5目前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工盘锦光推进前期工徐洪峰周英俊市场一期项目储物流区、果蔬加工区、农用物资交易区、综合办公区、商贸服务区、公用和辅助工程等。
作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作,确保年内开工6辽宁中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围屋温泉度假城总体规模为约5.5万平方米的室内外温泉休闲度假中心。
5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辽宁中润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张岩姜冰7辽宁金帛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金帛滩爱情小镇项目总建设面积6万平方米。
包括婚纱摄影广场及配套设施,3.5万平方米温泉度假酒店及辅助服务设施,高空游览轨道车等娱乐设施。
8.6正在进行开工前准备工作辽宁良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张岩姜冰80.03 21.271泰合19.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6.12016.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铺设光伏板7.75万块(单体光伏板功率为260w),占用农业大棚棚顶面积为15万平方米安装19.98MW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配电房133间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2.00 2.00正在进行大棚搭建及光伏设备安装盘锦泰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升压站土地手续(县本级推进落实)张德坤2曦谷17.8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016.12016.1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农业大棚棚顶面积12万平方米,安装17.85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全额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