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税: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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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的三个筹划点

【老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的三个筹划点

【老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的三个筹划点一、选准卖家因为车辆购置税由购买者缴纳, 对于消费者而言, 在购买机动车时要从经销商入手进行相关税收筹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二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及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除出口零税率及部分货物国家规定13%税率外, 其余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征收率为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财税字〔1998〕113号)文件将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减为4%。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通知》(国税函〔2006〕1139号)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主管税务机关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确定计税依据时, 计算车辆不含增值税价格的计算方法与增值税相同, 即:不含税价=(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总局文件可知, 上述所指的增值税税率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 征收率是指商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

对由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经销商及汽车经销商为消费者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凡该类经销商不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的, 对车购税纳税人一律按4%征收率换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对该类经销商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的, 对车购税纳税人按17%增值税率换算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所以, 对于纳税人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买机动车计算缴纳的车辆购置税是不同的。

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买机动车, 应纳车购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17%)×10%;从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中购买机动车, 应纳车购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4%)×10%。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车购税系统使用手册北京天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引言 (2)1.1 编写目的 (2)1.2 定义 (3)第2章系统的安装 (3)2.1. 系统配置说明 (3)2.2. 系统安装说明 (4)第3章系统介绍 (8)3.1 登录系统 (8)3.2 系统主界面 (8)3.3 系统的功能 (9)3.4 操作流程 (10)第4章基础操作 (11)4.1 特殊键的使用 (11)4.2 过滤、筛选条件的设置 (11)4.3 重新登录 (14)4.4 打印设置 (14)4.5 打印预览 (16)4.6 打印 (17)4.7 输出 (18)4.8 操作员设置 (19)4.9 开票设置 (20)4.10 数据备份 (20)4.11 数据恢复 (21)4.12 经销商设置 (21)4.13 生产企业设置 (23)4.14 厂牌型号设置 (24)4.15 代理人设置 (25)4.16 基础数据导入 (26)第5章业务操作 (27)6.1 开具发票 (27)6.2 纳税申报表录入 (27)6.3 纳税申报表查询 (32)6.4 纳税申报表统计 (34)第1章引言1.1 编写目的本使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用户使用简单、有效的操作方法操作本系统。

【注意】如果用户已基本掌握本系统的操作方法,则不需要浏览本使用手册的每一章内的每一节的内容;但是有必要浏览各个章节内的黑体内容及注意事项。

1.2 定义在此定义使用手册描述界面的语言:◆单选框:该类选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复选框:该类选框可选择其中的多个。

◆下拉选框:点击该类选框可弹出下拉菜单。

◆输入选框:用户可直接在该类选框内输入数据,也可点击选框内的向上向下按钮增大或减小输入选框内的数据。

第2章系统的安装2.1. 系统配置说明【硬件环境】客户计算机所要求的硬件环境:最低配置:CPU:300以上内存:64M以上可用磁盘空间:400M以上推荐配置:CPU:800内存:256M空间:1G显示器:17英寸VGA,1024×768【系统环境】客户计算机所要求的系统环境:操作系统:中文WINDOWS98/2000/XP/ME,推荐使用WINDOWS2000。

深国税发〔2008〕12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深国税发〔2008〕12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

深国税发〔2008〕123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8-08-13各区局,各基层分局:现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优化纳税服务,健全纳税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入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是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税务机关依法诚信征税的基础性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市国税系统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服务事项和措施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第四条纳税服务工作应当坚持依法、无偿、公平、公正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利、及时的服务,促进纳税遵从,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纳税服务工作应当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拓宽纳税服务渠道,丰富纳税服务内容。

第五条纳税服务工作应当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提升纳税服务整体能力。

加强与地税部门的协作配合,交换涉税数据,提高征管联动水平;加强与工商、银行、公安、海关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与行业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支持和引导税务代理机构健康发展,发挥税务代理的服务功能。

第二章纳税服务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全市国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

市局纳税服务职能部门负责全局纳税服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基层单位负责纳税服务有关事宜的具体办理;市局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纳税服务工作。

第七条市局纳税服务职能部门具有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各项规定;拟订优化纳税服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纳税服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建立纳税服务制度体系;(二)负责纳税服务电子平台的日常业务管理,包括123661纳税服务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等;(三)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的指导与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公共设施的统一规划;(四)组织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负责纳税咨询服务体系建设和业务指导;(五)组织开展纳税人个性化服务工作。

《税法一》: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

《税法一》:车辆购置税的申报与缴纳

本节内容,根据⼤纲要求,作⼀般性了解。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申报已经办理纳税申报的车辆发⽣下列情形之⼀的,纳税⼈应按《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纳税申报:1、底盘发⽣更换的;2、免税条例消失的。

已使⽤未完税车辆,纳税⼈在补办纳税申报时,滞纳税款之⽇分别按以下情况确定:1、纳税⼈提供的有效证明注明的时间超过3年(含)的或⽆法提供任何有效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3年追溯期确定滞纳税款之⽇。

2、对因不可抗⼒因素⽆法提供《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已办理登记注册⼿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机动车⾏驶证》标注的车辆登记⽇期确定滞纳税款之⽇;未办理登记注册⼿续的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车辆合格证明上标注的出⼚⽇期后60⽇确定滞纳税款之⽇。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环节选择在使⽤环节(即最终消费环节)。

车辆购置税选择单⼀环节,实⾏⼀次课征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三、车辆购置税的纳税地点了解即可。

四、车辆购置税的纳税期限纳税⼈购买⾃⽤应税车辆,⾃购买之⽇起60⽇内申报纳税;进⼝⾃⽤的应税车辆,应当⾃进⼝之⽇起60⽇内申报纳税;⾃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式取得并⾃⽤应税车辆的,应当⾃取得之⽇起60⽇内申报纳税。

五、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车辆购置税缴款⽅法的选择车辆购置税缴纳税款的⽅法主要有:⾃报核缴;集中征收缴纳;代征、代扣、代收。

(⼆)车辆购置税的缴税管理1、税款缴纳⽅式主要包括:现⾦⽀付,⽀票、信⽤卡和电⼦结算及委托银⾏代收,银⾏划转等。

2、完税凭证及使⽤要求分别使⽤税收通⽤完税证、税收转账专⽤完税证和税收通⽤缴款书三种税票。

纳税⼈以现⾦⽅式向税务机关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完税证》;纳税⼈以⽀票、信⽤卡和电⼦结算⽅式缴纳及税务机关委托银⾏代收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转账专⽤完税证》;纳税⼈从其银⾏存款户直接划转税款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税收通⽤缴款书》。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

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6.09.24•【文号】财建〔2016〕722号•【施行日期】2016.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财建〔2016〕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财政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以下简称车购税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4〕654号)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调整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车购税资金预算下达方式,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管理(一)交通运输部建立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五年规划项目库、三年滚动项目库、一年执行项目库。

其中,三年滚动项目库和一年执行项目库分别与财政中期支出规划和年度预算相衔接,当年车购税资金安排的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原则上从一年执行项目库中筛选。

重点项目区分类别和对象向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

纳入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一年执行项目库的项目应履行完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程序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等相当深度的前期工作程序。

(二)交通运输部加强纳入一年执行项目库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做好一年执行项目库项目储备,为加快车购税资金预算执行创造条件。

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应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前期工作质量。

(三)中央提前下达地方下一年车购税资金预算规模不低于上一年度车购税资金执行数的70%。

其中:交通运输重点项目预算提前下达规模不低于上一年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车购税资金规模的70%,提前下达须细化到具体项目。

考虑到当前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一年执行项目库实际项目储备情况,2016年提前下达2017年交通运输重点项目车购税资金预算作为过渡期处理,相关项目按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把握。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5年修正)正文:----------------------------------------------------------------------------------------------------------------------------------------------------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2014年12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公布根据2015年12月28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辆购置税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免税、减税范围按照车辆购置税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纳税人应到下列地点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一)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二)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四条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

第五条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第六条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应当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第七条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以下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明;(二)车辆价格证明;(三)车辆合格证明;(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单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单
附件 1:
扣缴义务人或代征人名称 (盖章):
代扣代收和代征税种
1
_______年度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申请单
扣缴义务人或代征 人纳税人识别号:
税款金额 2
税款入库期间 3
手续费比例% 4
(税务机关名 称)
合计 5
第 号(税务机关编号)
申请手续费金额
单位:元
代扣代收 6
代征 7
申请手续费金额合计 应支付手续费金额合计(税务机关填写)
账户名称 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名称
账号
税源管理部门经办人:
备注 1.若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 更,请及时告知主管税务 机关。 2.车辆购置税委托代征人 列2填写车辆数量,列4填 写15元/辆。
税源管理部门负 责人:
填报日期: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课后作业)

第二章 税务管理概述(课后作业)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收管理权的是( )。

A。

税法制定权B.税种的开征与停征权C.税法的解释权D。

税目的增减与税率的调整权2.下列税种中,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是().A。

车辆购置税B.土地增值税C。

车船税D。

城镇土地使用税3.下列关于2009年以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B。

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中国境内的单位向其支付款项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由主管该境内单位企业所得税的国税局或地税局负责C。

既不纳增值税,也不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暂由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D.既纳增值税,又纳营业税的企业,按其税务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纳的上述税种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机关4.下列对2009年起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B。

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C。

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D.新增的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5。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30日B.45日C。

60日D。

90日6.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自开立账户之日起()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 )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A。

15日,15日B.15日,30日C。

30日,15日D.30日,30日7.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按规定纳税人无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

车辆购置税实务操作车辆购置税由车辆购置附加费转化而来。

征收车船购置税,主要用于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建设。

车辆购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收入缴入中央金库。

1.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条例》规定应当征税的车辆(以下简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这里所说的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显然,凡是购置应税车辆的工业企业都是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

2.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按照《条例》的规定,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是在我国境内购置的应税车辆。

这里所说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征收范围依照《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表》,见下表:应税车辆具体范围注释汽车各类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汽缸总排量不大于50cm3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大于50cm3,空车重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电车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线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挂车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辆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0km/h 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 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购税申报流程

车购税申报流程

车购税申报流程车购税是指购买机动车时需要缴纳的税费,申报流程一般如下:1. 填写申报表格:根据当地税务局要求,填写车购税申报表格,包括购车人信息、车辆信息、购车价格等。

2. 缴纳税款:根据申报表格中的购车价格计算应缴纳的车购税金额,一般是购车价格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然后将税款缴纳到指定的银行。

3. 办理税务登记:将车购税缴纳凭证(税务收据)和申报表格等材料,到当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办理后可获得税务登记证明。

4. 车辆过户手续:如果是二手车购买,还需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包括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行驶证过户等。

以上是一般车购税申报的流程,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咨询当地税务局或相关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和具体申报流程。

继续的车购税申报流程如下:5. 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格、税务登记证明、购车发票、身份证明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到当地税务局。

6. 审核与核实:税务局将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实,包括购车价格的真实性、购车人身份的合法性等。

7. 税务局查验车辆:根据需要,税务局可能会要求购车人将车辆驶至指定地点进行查验,以验证车辆信息和购车价格的准确性。

8. 缴纳剩余税款:如果申报的购车价格与查验结果不一致,购车人需要根据实际查验结果缴纳剩余的税款。

9. 领取税务证明:经过审核合格后,购车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车购税纳税证明,并将其保存好。

10. 提交税务证明:将车购税纳税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行驶证、身份证等,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11. 办理车牌号和行驶证:提交税务证明后,根据当地车辆管理部门的要求,购车人可以办理车牌号和行驶证等手续。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提供一般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行政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购车人咨询当地税务局和车辆管理部门,了解最新政策和具体申报流程。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

公车私用税务处理“私车公用”是很多企业存在的一种现象,对于“私车公用”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处理在理论上和文件上都颇有争议。

在税务检查中,“私车公用”涉及的费用是否要进行纳税调整,以及如何调整都容易产生税企矛盾。

如果我们从会计的角度看“私车公用”,其实它的实质是一个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假设我们租入一台生产设备,明显该设备的租金以及后续使用的费用支出可以扣除。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汽车与其他固定资产相比,其“流动性”和功能都不同,其发生的费用难以分清是个人消费还是企业费用,这是“私车公用”税务处理争议之所在。

对于“私车公用”税前扣除,企业如果没有明确的税收文件可以作为依据时,应当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原则出发,对涉及的费用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进行判断,以此作为相应处理的依据。

在相关凭证真实的基础上,应该从以下三方面出发,对“私车公用”的相关性进行分析:一、区分出租方的主体资格首先要判断出租方的主体资格。

如果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租入其他企业(比如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因为是外部交易,在有相关租赁合同或协议及合法凭证的证明的基础上,容易获得税务机关的认同,一般允许企业扣除发生的租赁费及与其相关的合理的油料费、停车费、公路收费、修理费(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除外)等费用。

所以,在可供选择的范围内,企业可以选择向汽车租赁公司或具有营运资质的个人等租赁车辆,这样相关费用容易跟员工个人消费区分开来。

二、区分是否有租赁性质如果租赁是在企业与所有者或员工内部进行的,而且往往是以企业承担后续费用的方式签订零租合同,对此,在判断其是否有租赁性质时,要注意租赁合同或协议只有形式上的证明作用,除此之外还要进行实质性判断。

在作实质性判断时,企业有义务证明所报销的费用确实是因为企业使用车辆而发生的,而不是承担了不属于企业的个人消费。

首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必须明确车辆的使用情况及其费用分摊方式。

车辆购置税说明

车辆购置税说明
第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应当持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没有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得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
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通报纳税人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情况。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车辆登记注册的情况。
编辑本段计算方法
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的,有权责令其补缴;纳税人拒绝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暂扣纳税人的车辆牌照。
第十五条免税、减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不再属于免税、减税范围的,应当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前或者办理变更车辆登记注册手续前缴纳车辆购置税。
第十六条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编辑本段纳税义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购置是指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这些行为都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具体是指:
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以及其他单位。

税务登记系列表证单书(新)

税务登记系列表证单书(新)

目录1.1税务登记表 (4)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填用1.2税务登记表 (6)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办理税务登记时填用1.3税务登记表 (8)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时填用1.4变更税务登记表 (10)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时填用1.5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11)本表适用于纳税人申请停复业时填用1.6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12)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填用1.7扣缴义务人登记表 (14)本表适用于具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时填用1.8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15)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备其全部存款账号时填用1.9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16)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将其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核算软件等向税务机关备案时填用2.0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 (17)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证件挂失事项时填用2.1《重新税务登记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表适用于已办理注销登记、非正常户核销的纳税人,因特殊情况,申请重新其税务登记时填用2.2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填用2.3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变更申请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填用2.4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注销申请表 (22)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注销(含退免税责任继承)时填用2.5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23)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改变原有所得税征收方式时填用2.6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 (24)本表适用于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核定所得税征收方式时填用2.7个体工商户定额核定审批表 (25)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到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定额时填用2.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26)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填用2.9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 (27)本表适用于纳税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不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时填用3.0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车购税系统使用手册北京天畅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目录第1章引言 (2)1.1 编写目的 (2)1.2 定义 (3)第2章系统的安装 (3)2.1. 系统配置说明 (3)2.2. 系统安装说明 (4)第3章系统介绍 (8)3.1 登录系统 (8)3.2 系统主界面 (8)3.3 系统的功能 (9)3.4 操作流程 (10)第4章基础操作 (11)4.1 特殊键的使用 (11)4.2 过滤、筛选条件的设置 (11)4.3 重新登录 (14)4.4 打印设置 (14)4.5 打印预览 (16)4.6 打印 (17)4.7 输出 (18)4.8 操作员设置 (19)4.9 开票设置 (20)4.10 数据备份 (20)4.11 数据恢复 (21)4.12 经销商设置 (21)4.13 生产企业设置 (23)4.14 厂牌型号设置 (24)4.15 代理人设置 (25)4.16 基础数据导入 (26)第5章业务操作 (27)6.1 开具发票 (27)6.2 纳税申报表录入 (27)6.3 纳税申报表查询 (32)6.4 纳税申报表统计 (34)第1章引言1.1 编写目的本使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用户使用简单、有效的操作方法操作本系统。

【注意】如果用户已基本掌握本系统的操作方法,则不需要浏览本使用手册的每一章内的每一节的内容;但是有必要浏览各个章节内的黑体内容及注意事项。

1.2 定义在此定义使用手册描述界面的语言:◆单选框:该类选框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复选框:该类选框可选择其中的多个。

◆下拉选框:点击该类选框可弹出下拉菜单。

◆输入选框:用户可直接在该类选框内输入数据,也可点击选框内的向上向下按钮增大或减小输入选框内的数据。

第2章系统的安装2.1. 系统配置说明【硬件环境】客户计算机所要求的硬件环境:最低配置:CPU:300以上内存:64M以上可用磁盘空间:400M以上推荐配置:CPU:800内存:256M空间:1G显示器:17英寸VGA,1024×768【系统环境】客户计算机所要求的系统环境:操作系统:中文WINDOWS98/2000/XP/ME,推荐使用WINDOWS2000。

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流程_车辆购置税缴纳流程

会计经验: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流程_车辆购置税缴纳流程

车辆购置税申报办理流程_车辆购置税缴纳流程
【业务描述】
 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国税业务。

 县级业务。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94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第15号)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4号)
 【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的发证机关为非车辆登记注册地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的居住。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样例)

公章
(代理机构)
接收人:
接收日期:



主管税务机关(章):
备注: 车辆类别代码为:⒈汽车;⒉摩托车;⒊电车;⒋挂车;⒌农用运输车。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
1.本表由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或代理申报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填写。本表可由车辆购置税征收 管理系统打印,交纳税人签章确认。 2.“纳税人名称” ,填写纳税人名称。 3.“行业代码”栏,单位纳税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行业代码填写,个人纳税 人统一填写代码 990。 4.“注册类型代码”栏,单位纳税人按照“国家标准 GB/12402-2000《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 ”填写; 个人纳税人统一填写代码 900。 5.“证件名称”栏,单位纳税人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 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个人纳税人填写《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名称。 6.“证件号码”栏,填写《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 机构证明、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的号码。 7.“车辆类别代码”栏,按表下备注栏中“车辆类别代码”对应的数字填写。 8.“生产企业名称”栏,国产车辆填写国内生产企业名称,进口车辆填写国外生产企业名称。 9.“合格证编号(或货物进口证明书号)”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栏,分别按车 ” 辆合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 (销)牌照通知书》或《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中对应的编号、车辆品牌和车辆型号、车辆 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填写。 1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号码”栏, 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发票号码; “机动车销售统一 发票代码”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发票代码。 1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栏,填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含税价金额。 12.“价外费用”填写销售方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基金、 集资费、 违约金 (延期付款利息) 和手续费、 包装费、储存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保管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销售方代办

深圳报税流程深圳国税申报流程

深圳报税流程深圳国税申报流程

深圳报税流程深圳国税申报流程随着科学技术地不断进步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开展,二十一世纪早己进入了快速、高效、便捷的时代。

报税,是指纳税人借助网、税银网络资,通过报税语音平台,利用进展申报纳税的一种方式。

WTT给大家网络搜集整理的深圳报税流程。

深圳报税流程1、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

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展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

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展申报。

(6)假如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展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

假如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展申报就行了。

假如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2、国税申报的税金主要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拟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展培训的。

深圳报税的文件【做帐前的准备】:1、香港特区政府要求按年度报税,企业一般不能等到年底才开场处理账务,在有经营业务发生时就要开场准备帐务资料;2、票据的分类和整理:把销售发票、本钱发票和费用发票按时间顺序进展分类、整理、摆放。

如票据比拟多,可以在票据的右上角用铅笔加上编号,并注意所有提供的单据日期与做帐期间的日期相符;3、成认的票据:与中国内地相比,香港政府成认所有有公司签章的发票(可自制)、收据以及便条。

【做帐需要提交的资料】:1、银行月结单及水单;2、销售票据:发票、合同;3、本钱票据:发票、合同;4、费用票据:工资、租金(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运费等;5、其它相关文件:章程正本一份、周年申报表、所有公司变更资料(假设有)、固定资产票据、投资相关文件、做帐次年度的头3到5笔购销发票及相应的收付款单据等。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深国税告[2010]3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深国税告[2010]3号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0.03.16
施行日期
2010.04.01
文号
深国税告[2010]3号
主题类别
车辆购置税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
——结束——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的通告
(深国税告〔2010〕3号)
为加强车辆购置税征管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61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启用新版《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特此通告。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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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税: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老会计人的经验)
1、业务概述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2、报送资料(1)《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2份。

(2)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暂住证、军人证、武警证或其他内地居民身份证明)。

内地居民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只需要提供以上身份证明的任意一种。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护照)和居留证明。

——组织机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者税务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应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人员身份证明》第三联以及本人有效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价格证明:——境内购置车辆,提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有效凭证。

有效凭证包括标注有车辆价格的法院裁决书、拍卖文书、二手车交易发票、车辆评估报告、公证文书等证明。

——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代征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海关《征免税证明》。

(4)车辆合格证明:——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单。

——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或者《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5)拍卖、调拨、接受捐赠、获奖等应税行为的,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购买罚没车辆的,应提供拍卖公司(行)开具的发票。

——接受内部调拨车辆的,应提供调出单位开具的调拨单和调出单位购买该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

——接受捐赠车辆的,应提供捐赠单位的捐赠证明和捐赠单位购买该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

——获得中奖车辆的,应提供中奖证明和开奖单位购买该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报税联。

(6)进口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进口证明书》如无法确定具体车辆型号的,纳税人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复印件。

(7)符合减(免)税规定的车辆,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报送《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请表》2份,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彩色照片:——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的
车辆,提供机构证明。

——外交人员自用车辆,提供外交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提供订货计划的证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提供车辆内、外观彩色5寸照片。

——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留学生学习所在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教育科技部、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公室宣传文化部)出具的留学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个人护照。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专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境内居住证明。

——其他车辆,提供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未发生二手车交易行为的,提供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有效证明资料。

(9)对于已使用未完税,但已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辆,纳税人在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时,除了按照以上规定提供申报资料外,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办理时限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4、税务机关办结时限即时办结5、办理方式同城通办(八卦岭办税服务厅和华强南办税服务厅)、网络(预受理)、自助办税终端预(预受理)6、备注网络、自助办税终端仅限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款的纳税人(或代理人)使用。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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