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新会计准则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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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的对比分析

新旧会计准则中利润表的对比分析

会计中国乡镇企业旦提足折旧,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以融资租赁租入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计提折旧;以融资租赁租出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不应计提折旧。

6.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的判断。

与其他资产相比,生物资产具有特殊性,短期的减值可以通过生物资产的自然生长属性加以弥补,因此新准则规定:以“有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或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作为减值的判断基础。

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1)遭受旱灾、水灾、冻灾、台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实体损坏,影响该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2)遭受病虫害或疯牛病、禽流感、口蹄疫等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度持续下跌,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无回升的希望;(3)因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企业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4)因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等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导致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市场价格逐渐下跌;(5)其他足以证明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实质上发生减值的情形。

消耗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该生物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为零:(1)遭受自然灾害、病虫害、动物疫病侵袭等原因,造成死亡或即将死亡、且无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2)动植物检验检疫标准等发生重大改变,禁止转让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如发生禽流感等动物疫病而禁止转让的禽类动物等。

(3)其他足以证明已无实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消耗性或生产性生物资产。

三、执行新准则对企业财务状况影响分析由于2005年以农业为主业的企业执行2004年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5号)进行会计核算,该办法很大程度上已考虑了与国际准则中有关农业规定的衔接,对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起到了很好的缓冲作用。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节 新准则与原制度的会计科目比较
9、取消“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和“待摊费用”科目 10、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 11、“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在建工程”取消明细科目 核算 12、增加“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累计摊 销”和“待 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注意:1、取消了对资产减值的核算;2、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和委托代销商 品科目(若有委托代销业务,可以增设“发出商品”科目);3、是增设了 按计划成本计价进行存货核算的“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4、 增设了农业企业应用的相关科目。
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 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出售短期投资的核算 小企业出售短期投资时,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 当计入投资收益,尚未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冲减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 贷: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税法》中有关规定,取消了存货后进先出法,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 成本法核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年限以及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与税法 规定一致;
二是不预计负债,负债以实际发生额入账,应付利息在应付利息 日按票面利率或合同利率计提;
三是资产按成本计量不使用公允价值和现值等计量属性; 四是减少职业判断; 五是在损益的核算中,尽量与税法衔接,简化会计核算; 六是将现金流量表由原推荐编制改为应当编制,并对现金流量表 作了适当简化,在附注中增加了对纳税调整的说明。
1、到期日的确定 约定按日计算的,应以足日为准,按算尾不算头的方式确定;约定按月 计算,则足月为标准,到期日按到期月份的对日确定,若对期月份无此对日, 按月份的最后日确定。 2、到期价值的确定 不带息票据到期值就是面值,带息票据到期值是面值加应计利息。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最新变化对我国寿险公司产品结构影响分析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最新变化对我国寿险公司产品结构影响分析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最新变化对我国寿险公司产品结构影响分析摘要: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被一百多个国家接受,我国2007年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也体现出国际会计趋同这一趋势。

本文旨在探讨IASB对保险合同的变革将对我国寿险公司产品结构产生何种影响,各经营主体应该如何面对这些新变化获得长远的发展。

关键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变化产品结构一、背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于2004年3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IFRS4),主要规定了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混合合同的分拆标准、保险合同相关信息的披露等内容;又先后于2007年5月、2010年7月发布了《讨论稿——保险合同初步意见》、《保险合同准则征求意见稿》,讨论各种计量方法的选择,而最终稿件即将出台。

二、新准则对我国寿险公司产品结构影响分析IFRS4明确规定了保险合同是指:一方(承保人)承担当特定事件(保险事项)对另一方(投保人)产生不良影响的时候,通过提供补偿的方式为另一方承担重大风险的合同。

其中的风险不包括诸如市场价格风险、利率风险等金融风险。

据此定义,只有当一个合同涉及到一定程度的风险转移才能算作是一个保险合同。

就寿险公司而言,纯粹的风险保障产品肯定属于保险合同,纯粹的投资产品则肯定不是,但一些综合型的产品在这一界定上将变得比较复杂。

IFRS4要求对这类综合型的产品进行分拆估值,若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保险风险转移或只涉及极少风险的产品将不能作为保险合同而是按其他有关金融工具的规定处理。

在明确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确认方法方面,我国在2007年正式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25号-原保险合同》中就明确了保险合同承担保险风险的实质性地位并要求对保险合同进行重大风险测试。

此准则颁布实施后,对我国寿险公司在保费规模、产品结构、产品期限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此我们预测分析采用IFRS4后我国寿险业产品结构方面的重大变化。

(一)对保费规模的影响没有重大风险测试和分拆处理的规定之前,我国保险合同只要转移了保险风险就全额确认保费,不论风险的转移程度如何。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所有财 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 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按照不 同支付类型,采用财政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方法, 支付到商品或货物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等帐 户的使用体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一、事业单位构成、特点及改革
3、专业性
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主要是教育、科研、 文化、卫生等社会公益活动,对相关方面的专 业性要求较高,其主要组成人员大多为专业人 员,其所从事的不是实物性质的生产活动,而 是以专业技术知识为支撑的服务性活动,具有 较强的专业性。
一、事业单位构成、特点及改革
4、资源提供多样性
政府收支分类
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制定了《政府收支分类 改革方案》,并据此制定了《2007年政府收支 分类科目》,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即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 其中支出功能分类这是此次科目改革的核心。
政府收支分类
事业单位的“事业支出“明细科目设置。本科 目应当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并 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 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基本支出”和“项 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 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 细核算;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 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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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小 学 校 财 务 制 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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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国际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差异分析从2003年末至2004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出了多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对多项现行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

中国要发展经济,就必须融入国际经济潮流中,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会计,自然就应该走向国际化。

与此同时,为了与国际准则更好地协调与接轨,我国财政部也正积极地酝酿这方面的改革。

在众多的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差异中。

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和39号-金融工具无疑是最引入关注的。

尽管该准则在国际准则此次修订之前已经生效,但该准则十分复杂,很难应用。

而对于中国会计准则来说,这是全新的准则,并代表了对于金融工具会计的重大改变。

所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金融衍生工具,都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确认,而其中广泛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为交易而持有以及其他指定的金融工具。

其公允价值的变动都计入利润表。

在实务中,很可能会产生极大的应用问题。

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持有各类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例如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合同、期权等)的企业将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而盈利亦可能波动频繁。

限于篇幅本文仅以“商业债券投资核算”作为研究对象,进行二者的差异分析。

债券投资是商业银行一项重要资产,在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债券投资的核算,对于商业银行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债券市场的稳步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迅速增长。

但债券投资核算明显滞后,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有着显著的差异。

因此,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合理成分,改革和完善商业银行债券投资的核算,不仅是推动商业银行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升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水平,增强信息透明度,加强风险管理,促进债券投资业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试图通过对《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关债券投资规定的对比分析,提出中国商业银行债券投资核算的改革取向。

中国会计改革历程与会计准则

中国会计改革历程与会计准则
路漫漫其悠远
盈余管理 Earnings Management
动机:1、基于信息不对称,利用盈余管理影响投资者对公司的定价 ; 2、既然各项契约与盈余有关,故利用盈余管理可以影响这些 契约的执行结果; 3、利用盈余管理影响第三方对公司的判断和决策,如政府的 市场管制或监管政策,税收,反贸易救济(倾销与反倾销)。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1992年,《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
1993年,13个行业会计制度;
1996年,《独立审计准则》;
1997年,《企业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截至2005年,累计发布16个具体准则;
路漫漫其悠远
收入确认、计量和报告面临的挑战
顾客预付货款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等;
产品/服务的提供跨越多个年度 《第15号—建造合同》等;
产品/服务的使用权已经出售了,但卖方保有剩余权利(所有权) 《第21号—租赁》等;
可疑的消费信贷 对不满的顾客的赔偿
路漫漫其悠远
费用确认、计量和报告面临的挑战
路漫漫其悠远
新旧基本准则比较(三)
会计假设
新准则
原准则
会计主体 Economic(Business )entity, 有
持续经营 Going concern,Continuity
会计期间 Periodicity,Time period
货币计量 Monetary unit
确认原则 权责发生制 Accrual basis
未实现损益(利得或损失)- 有时称为“脏盈余”Dirty surplus项目。 ·金融工具重新分类为可出售金融资产时,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

3-2、《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已废止-被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

3-2、《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已废止-被小企业会计准则取代】

小企业会计制度一、总说明(一)为了规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三)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1.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四)小企业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五)小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六)小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国际审计准则第240号应对舞弊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

国际审计准则第240号应对舞弊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

国际审计准则第240号应对舞弊风险的总体应对措施2004年2月,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IAASB)在综合理论界、实务界众多建议的基础上,颁布了《国际审计准则240号-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考虑的责任》(以下简称新ISA240),取代了2002年颁布的《国际审计准则240-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错误和舞弊考虑的责任》(以下简称旧ISA240)。

单从准则的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新ISA240没有涉及“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错误考虑的责任”,而专门就“审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考虑的责任”制订了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和提供指南。

在当前世界范围内财务报告舞弊案件层出不穷的大背景下,IAASB新ISA240的出台是形势所需,其目的是要提高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告审计时发现和揭露公司舞弊财务报告的能力。

一、新ISA240简要介绍新ISA240首先区分了舞弊和错误,并描述了与审计师有关的两种类型的舞弊-产生于非法挪用资产的错报和产生于欺诈财务报告的错报,描述了被审计单位的董事和管理当局对防止和发现舞弊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描述了舞弊审计中的固有局限,并阐述了审计师发现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责任。

新ISA240着重强调了职业怀疑,要求审计师要抱着职业怀疑的态度去发现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尽管审计师凭过去的经验认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和董事是诚实和正直的。

此外,新ISA240要求审计小组成员讨论被审计单位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财务报表的敏感之处,并要求项目负责人考虑哪些问题将要和没参与讨论的审计人员进行沟通。

要求审计人员:(1)实施审计程序来获取用于发现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信息;(2)在会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和评估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并针对那些可能因舞弊导致重大错报的已评定风险,评价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及相关控制活动,从而确定它们是否已经得到贯彻;(3)在财务报表层次,确定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总体审计程序,并考虑全体人员的任务和监督;考虑被审计单位使用的会计政策,并在选择将要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考虑不可预测的因素;(4)制定和实施针对管理当局逾越内部控制风险的审计程序;(5)确定针对已评定的因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审计程序;(6)考虑已发现的错报是否是重大错报的迹象;(7)获得管理当局关于舞弊的书面声明;(8)和管理当局及董事沟通。

新会计准则与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对照表

新会计准则与旧企业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 对照表
37 160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降级
59 1606 固定资产清理 38 1701 固定资产清理 不变
60 1611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专用 新增
61 1612 未担保余值 租赁专用 新增
62 16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新增
63 1622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农业专用 新增
54 1601 固定资产 32 1501 固定资产 不变
55 1602 累计折旧 33 1502 累计折旧 不变
56 160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4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变
57 1604 在建工程 36 1603 在建工程 不变
58 1605 工程物资 35 1601 工程物资 不变
64 1623 公益性生物资产 农业专用 新增
65 1631 油气资产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6 1632 累计折耗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 新增
67 1701 无形资产 39 1801 无形资产 不变
68 1702 累计摊销 新增
69 170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40 18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不变
102 270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新增
103 2702 保险责任准备金 保险专用 新增
104 2711 保户储金 保险专用 新增
105 2721 独立账户负债 保险专用 新增
106 2801 长期应付款 60 2321 长期应付款 不变
107 2802 未确认融资费用 变更类别
82 21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金融共用 新增
83 2201 应付票据 45 2111 应付票据 不变
84 2202 应付账款 46 2121 应付账款 不变

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

近年来,财政部陆续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等一系列会计政策。

特别是《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以来,实施范围逐渐扩大,目前所有金融企业、中央大中型企业以及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都开始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可以说,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趋同,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小企业会计核算,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及我国在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后,逐步完善。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中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历史背景国际会计准则及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大部分是针对大中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很少会考虑到中小企业的会计需要以及特殊问题.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并没有声明其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仅适用于或者主要适用于在公开资本市场上交易的上市公司,因此许多发达国家和某些较小的新兴经济发展中国家在所有企业均使用国际会计准则。

虽然实践证明并不是所有中小企业在执行上存在着困难,但也有一部分中小企业由于实施国际会计准则的成本太高,以致于出现背离国际会计准则、执行不严、实施质量不高等迹象.最初,只有英国、加拿大等几个国家同时具有两套会计准则(分别针对一般企业和中小企业).在以欧盟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陆续要求上市公司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以后,联合国国际会计和报告标准政府间专家工作组(ISAR)于2000年7月日内瓦召开的第17次会议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处向大会提交了题为《中小企业会计》的讨论稿。

2001年9月,专家工作组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8次会议上,各国专家围绕制定中小企业会计指南的指导思想、必要性基本框架、中小企业的分层标准、国际会计准则的取舍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新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

什么是新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指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独立审计准则。

2007年1月1日,新会计准则体系开始在1400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

[编辑]新会计准则出台的历史背景[1]一是全国人大于1999年修订了《会计法》,国务院于2000年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报告条例》,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以及会计要素的定义都作了新的规定,但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具体会计准则由于没有同步修订,依然有效,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事实上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之间的不一致,相互抵触。

为了与会计领域的最高法律、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需要对现行准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二是近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新事物,给会计实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

如企业兼并重组、金融衍生产品的出现等,它需要新的会计准则来规范新出现的经济事项。

三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频繁出现的会计信息失真以及对股票市场的冲击,也暴露出会计准则的不完善,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的滞后性以及主观性导致整个会计、审计行业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四是中国加入WTO以来,发达国家设置种种壁垒阻挠中国市场化地位,并且诉诸各种反倾销诉讼使中国遭受了大量经济损失。

如2004年欧盟在评估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时,就设置了独立于双边协定和WTO规则之外的条款:即必须建立一个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的、账目清楚的会计记录,该会计记录应当由独立的机构根据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

最后,大型国有企业海外上市,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重新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所有这些是促动我国推动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最直接的动力。

[编辑]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1](一)第一个层次,它是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

主要规范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财务会计报告的总体要求等,它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

(二)第二个层次,主要是38项具体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点

小企业会计准则变化点

• 【第六十九条】(三)小企业按照规定实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先征后返的,应当在实际收到 返还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不含出口退税)、消费税、 营业税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 【第七十条】 小企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存货的盘亏、 毁损、报废损失,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坏账损失,无 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无法收回的长期股权投资损 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 3 .单项原则:小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不能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 4 .就高不就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 企业,经营规模扩大,或性质变为三个例外,从 次年1月1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2024/6/1
5
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比较
2024/6/1
6
企业所得税法小型微利企业
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 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 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 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我部 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 [2004]2号)同时废止。
税法第28条,条例第92条
3.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 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财税[2011]4 号
4.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

2024年企业会计准则

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该准则在2024年底正式实施。

这一准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会计行业迈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有了更为严格的要求。

本文将对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详细的介绍,包括其主要内容、适用范围、制定背景以及实施效果等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该准则分为18个章节,包括总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营业成本、管理报告、财务报表、会计核算、利润分配、合并财务报表、特殊行业会计与特殊经济行为会计、会计监督与审计、会计制度的实施等。

这些章节涵盖了企业会计中的各个方面,确保了会计处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其次,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组织。

这一范围涵盖了大部分的企业和单位,确保了会计准则的广泛适用性和实用性。

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是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对企业会计规范化的迫切需求。

在1993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会计处理的规范,使企业会计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

这一准则的颁布对规范企业会计行为、提高财务报告质量、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作用。

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企业会计处理更加规范和科学,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得到了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了保障。

其次,企业财务报告更加透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方能够更清晰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为决策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

再次,会计监督和审计更加严格,监管部门和审计机构加强了对企业会计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了企业会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最后,2004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促进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融合,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和财务决策方面更加科学和规范。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及代码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及代码

新企业会计准则科目及代码新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于2024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版,其目的是为了规范我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提高财务信息透明度,增强对外界的资信度。

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进行了科目及代码的调整和增加,以适应经济发展和企业运作的需求。

1001货币资金1002短期投资1003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1004预付款项1005其他应收款1006存货1007其他流动资产1501长期股权投资1502长期债权投资1503固定资产1504在建工程1505生产性生物资产1506油气资产1507无形资产1508开发支出1509商誉1510长期待摊费用1511递延所得税资产1512其他长期资产2001短期借款2002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2003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2004预收款项2005其他应付款2201长期借款2202应付债券2203递延收益2204递延所得税负债2401应付职工薪酬2402应交税费2403应付利润2404其他应付资产3001实收资本3002资本公积3003其他综合收益3004盈余公积3005本年利润3006本年损失3007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101股东权益3102少数股东权益3201营业收入3202营业成本3203营业税金及附加3204销售费用3205管理费用3206财务费用3301投资收益3302营业外收入3303营业外支出3401净利润4001其他综合收益400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以上仅为新企业会计准则中部分重要科目的介绍,实际上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还有其他很多科目,这些科目及其代码的完整和详细列表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文件或者查阅各级财政局和会计机构发布的财务报表模板和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科目及代码设置更加细化和规范,能够更好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告时,需要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选择相应的科目代码进行分类和记录,以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ifrs17之前的旧会计准则

ifrs17之前的旧会计准则

IFRS 17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一项新的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而在此之前,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是以IFRS 4为主。

IFRS 4于2004年发布,标志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首次对保险合同的会计规定进行了系统性的规范。

在IFRS 17发布前,保险公司必须根据IFRS 4来进行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而IFRS 17的实施则意味着将会有一系列的变化。

在IFRS 4实施之前,保险公司的会计准则相对比较模糊,各国和地区在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标准化一直是保险行业的一个难题。

在此背景下,IFRS 4的出现填补了这一空白,使得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更加规范。

然而,与IFRS 17相比,IFRS 4在以下几个方面显得相对不足:1. 测算方法的不足IFRS 4在保险合同的测算方法上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这导致了保险公司在合同的测算处理上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IFRS 4的指导下,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测算方法,这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灵活了保险公司的会计处理,但也增加了跨公司、跨国际之间的比较和理解的困难,使得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受到影响。

2. 计提损失准备的不足IFRS 4中对于保险合同损失准备的计提并没有作出详细规定,这导致了保险公司在计提损失准备上存在较大的灵活性。

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过度计提损失准备,有的可能则相反。

这种灵活性给了一些不良企业以可乘之机,通过不正当手段掩盖真实的业务状况。

3. 对资本成本计算的不足IFRS 4对于保险公司在资本成本计算上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导致了保险公司对于资本成本的计算存在较大的差异。

在IFRS 4的指导下,不同的保险公司可能会选择不同的资本成本计算方法,这使得财务报表中往往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IFRS 4作为保险合同的会计准则,虽然填补了保险合同会计准则标准化的空白,但在测算方法、计提损失准备和资本成本计算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

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

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

新会计准则几个会计科目变化及应用新会计准则的几个科目变化:一、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企业(保险)按规定应交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企业不需要预计应交数所交纳的税金,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改为应付职工薪酬(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付职工薪酬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2、企业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对发生的职工薪酬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新《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新《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新《小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简称小企业准则)是由中国会计师协会组织的部分会计行业专家编写的,规定了小企业记录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规则,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小企业准则旨在推动中国的小企业发展,使其有效地计算和报告会计信息,促进小企业向现代化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转变。

小企业准则的特点是简单、实用、易懂,它使中国小企业可以获得良好的会计准则,实现高质量的会计报告,扩大小企业国际经济活动,提高实力,提高竞争力,以推动小企业健康发展。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组成
小企业准则由71条规定组成,其中包括会计科目的组成、会计要素的编制、记账和会计报表等内容。

(1)会计科目的组成
小企业准则规定,小企业的会计科目包括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损益类和其他类,以及交易类。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异同

国际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异同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及差异一、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概述及新变化1、概述目前,我国A股上市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中央企业和大中型企业等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是由财政部于 2006年2月颁布,要求从2007年1月1日逐步开始实施的,通常称之为“新会计准则”;之前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称为“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个基本准则,41项具体准则,32 项应用指南,若干准则解释和补充规定;其中:2014年7月,财政部对基本准则和4具体准则进行了修改,并新增了三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第39号、40号、41号准则于2014年7 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2、新变化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准则”就是建立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基础上的,为中国企业走出去、走向世界扫清基础障碍;财政部于 2010 年 4 月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为国际趋同确定了方向和时间表;2013年-2014年7月,财政部陆续对基本准则和财务报表列报、职工薪酬、合并财务报表、长期股权投资等4个具体准则做出修改,新增了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3个具体准则,并发布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补充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修改为:“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和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 39号-公允价值计量被认为是“新会计准则”变化的最大亮点;变化后的企业会计准则:1.更倾向于以原则为导向,并提供一些实施指引,企业的财务人员需进行更多的判断;2.引入更多公允价值计量3.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并兼顾中国转型市场经济4.更注重披露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概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是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一套致力于使世界各国公司能够相互理解和比较财务信息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解释公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了财务报告概念与框架、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1973年至2001年之间颁布的的国际会计准则及其官方解释常设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和2001年以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继续颁布的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及其官方的解释解释委员会解释公告以及其他技术总结和官方订正文件;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为了维护本国经济利益,纷纷要求进行金融监管框架改革,为此,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倡议建立各国在对外贸易和投资领域中相对统一的会计准则,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各国间的贸易往来,推进各领域合作的进程;2011年,IASB发布了4项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4 项修改后的国际会计准则;其内容主要涉及单独财务报表、联营与合营、金融工具、职工福利等多项内容,自2013年1月1日起开始适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前言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9项IFRS 1—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2—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IFRS 3—企业合并IFRS 4—保险合同IFRS 5—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IFRS 6—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IFRS 7—金融工具:披露IFRS 8—经营分部IFRS 9—金融工具国际会计准则 41项IAS 1 —财务报表的列报IAS 2—存货IAS 3—合并财务报表已被被IAS 27和IAS 28取代IAS 4—折旧会计于1999年撤销并被于1998年发布或修订的IAS 16、IAS 22和IAS 38取代IAS 5—财务报表应披露的信息在1997年被IAS 1取代IAS 6—针对物价变动的会计应对被IAS 15取代,而IAS 15于2003年12月被撤销IAS 7—现金流量表IAS 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IAS 9—研发活动的会计处理已被于1999年7月1日生效的IAS 38取代IAS 10—报告期后事项IAS 11—建造合同IAS 12—所得税IAS 13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已被IAS 1取代IAS 14—分部报告IAS 15—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信息于2003年12月被撤销IAS 16—不动产、厂场和设备IAS 17—租赁IAS 18—收入IAS 19—雇员福利IAS 20—政府补助的会计和政府援助的披露IAS 21—汇率变动的影响IAS 22—企业合并已被于2004年3月31日生效的IFRS 3取代IAS 23—借款费用IAS 24—关联方披露IAS 25—投资的会计处理已被于2001年生效的IAS 39和IAS 40取代IAS 26—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IAS 27—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 28—联营中的投资IAS 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IAS 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中的披露已被于2007年生效的IFRS 7取代IAS 31—合营中的权益IAS 32—金融工具:列报有关披露的规定已被于2007年生效的IFRS 7取代IAS 33—每股收益IAS 34—中期财务报告IAS 35—终止经营已被于2005年生效的IFRS 5取代IAS 36—资产减值IAS 37—准备、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IAS 38—无形资产IAS 39—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AS 40—投资性房地产IAS 41—农业三、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现状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方面达成了共识;2005 年 11 月 8 日,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了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这种“趋同”是在会计原则和实质内容上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但不是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直接采用”,也不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翻译版本,并且中国新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是动态的;2010 年 4 月财政部于发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所确定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方向和时间表;新会计准则经过2014年的修改和增加,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高度趋同;注 1:中国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单独的具体准则规范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但是在下述新会计准则的组成部分中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定了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其账面价值;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规定了企业持有待售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了企业持有待售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被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 并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注 2:中国新会计准则中没有单独的具体准则规范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9 号—外币折算及其应用指南中规定了恶性通货膨胀的基本特征以及对处于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境外经营的财务报告如何进行重述和折算;注 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没有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专门准则,但国际会计准则第18 号——收入及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中有关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相似;四、中国准则与国际准则的差异1、差异概况尽管中国会计准则已经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但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特色、经济发达程度和法律环境的影响,两者之间还存在着一些差异:1某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可选会计处理方法与中国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同为了提高不同企业财务报表的可比性,中国新会计准则减少了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而这些会计政策可能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允许采用;例如,对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受成本模式和重估价模式,而中国新会计准则只接受成本模式;2中国会计准则对于某些有中国特色的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对此没有明确规范;例如,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国新会计准则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只接受类似权益结合法的方法需要对比较数字进行重述;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存在不同的可接受的处理方法,如结转法即无须对比较数字进行重述和购买法;3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在中国企业中并不普遍的业务,没有进行规范,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这些业务有明确规定;以股份支付计划为例,尽管中国会计准则对于以股份支付换取服务的规定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中的规定相似,但由于中国企业很少利用股份支付计划购买商品,中国会计准则就没有在股份支付的准则中对该事项进行规范;当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了上述交易事项时,中国会计准则通常不允许企业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处理中国会计准则未规范的事项;4中国会计准则在考虑是否跟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最新变化过程中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一定的时滞;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某些修订在生效日前提前采用的情形下,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颁布或者对现有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公布后,中国则往往需要结合中国国情进行研究,并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后才最终决定中国会计准则如何跟进这些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是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如果一个境外企业已经采用了最新的或修订后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中国会计准则还没有跟进这些变化时,就会造成会计政策与中国会计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之间存在差异;2、主要几个准则的差异对比1财务报表层面2企业合并3合并财务报表4对子公司投资5投资性房地产6固定资产/无形资产7对合营及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8资产减值适用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持有待售资产等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计量的长期非金融资产9政府补助10关联方披露。

【最新编排】新旧会计准则科目代码表变化

【最新编排】新旧会计准则科目代码表变化

新旧会计准则科目代码表变化1001库存现金:这个就不用介绍了,只是增加了"库存"二字,可能主要是为了编制现金流量与大现金地概念做进-步地区隔;1002银行存款:这个也没有什么好说地;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业专用科目,我外行就不做解释了;1011存放同业:同1003;1012其他货币资金:老科目了;1021结付备付金:证券业为证券交易地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地款项;1031存出保证金:金融企业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地各种保证金款项;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原科目名为短期投资,核算企业为交易目地所持有地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地公允价值;企业持有地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地金融资产;金融企业接受委托采用全额承购包销、余额承购包销方式承销地证券,符合条件地也在本科目核算(由于我这里只说-般企业地科目问题,对于金融行业地设置就不细加阐述了);应设置"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111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企业专用;1121应收票据:这科目都认识大家了;1122应收帐款:原来地科目编码好象是1131;1123预付账款:应该熟悉了;1131应收股利:没有变化;1132应收利息:同上;1201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企业用地;1211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企业使用;1212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再保险分出企业使用;1221其他应收款:核算除以上科目以外地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1301贴现资产:银行企业使用;1302拆出资金:金融企业使用;1303贷款:银行企业使用;1304贷款损失准备:同上;1311代理兑付证券:证券、银行等企业使用;1321代理业务资产/受托代销商品:核算范围有所扩大,核算不承担风险地代理形成资产,包括受托理财业务进行地证券投资和受托贷款;企业采用收取手续费受托代销地商品,可以使用受托代销商品科目;1401材料采购:你又回来了,别来无恙?名称由"物资采购"恢复到原来了;1402在途物资:-般对应原则,似乎应该与1401保持-致,但这个科目没有恢复,不知为何,是不是设置科目地人忘记改了,呵呵;1403原材料:嗯,认识很久了;1404材料成本差异:也是老朋友;1405库存商品:你地地位很稳固;1406发出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销售地企业,可以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1407商品进销差价:不需要解释;1408委托加工物资:还是你;1411周转材料:其实就是原来地"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建筑承包企业地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可循环使用地物品也在本科目核算),换个名字而已,也可以按照老习惯设置"低值易耗品"、"包装物";1421消耗性生产物资:农业企业使用科目;1431贵金属:金融企业使用;1441抵债资产:同上;1451损余物资:保险企业使用;1461融吱租赁资产:租赁企业专用;1471存货跌价准备:这个也不需要解释;1501持有至到期投资:这个科目我也不是很明白,其标准解释是"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地摊余成本",不过这"持有至到期"该如何解释呢?是否指有合作期限地合资性质企业,其股东方应作为"持有至到期"?我也不是很清楚,欢迎大家-起探讨;1502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作为减值准备科目应该具有-般减值准备地性质,不过是相对应1501科目使用;150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企业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地公允价值,包括划分为可供出售地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金融资产,感觉使用范围比较窄,既需要可供出售,还需要是金融资产;1511长期股权投资:总算出来-个比较熟悉地朋友;151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对于1511而使用;1521投资性房地产:与时俱进(发现这个词在智能ABC中竟然没有收录,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是容易被淘汰地),这个科目核算按成本模式及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地成本(有点拗口吧,我也觉得);按成本计量模式地,可以单独设置"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比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其实我个人理解这科目就是固定资产科目子目,不过现在为了体现与时俱进赶时髦,单独把它拿出来而已;1532未实现融资收益:核算企业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地未实现融资效益;1541存出资本保证金:保险企业使用;1601固定资产:你总算出来了,编号涨了100;1602累计折旧:跟1601是-对好兄弟;160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加上你就是3个了;1604在建工程:你也应该算老革命了;1605工程物资:没有什么变化;1606固定资产清理:特别提醒,清理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产地处理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1611未担保余值:租赁企业使用科目;1621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专用,我估计产奶地牛羊应该列入本科目,而肉用牛羊应该列入"消耗性生物资产",不知是否如此;1622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农业企业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累计折旧;1623公益性生物资产:农业企业使用,我翻了-下资产地定义"资产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地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可是既然是"公益性生物",能在可预期地未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吗?不知道资产有没有重新定义?或者这里地"经济利益"是无形上地?1631油气资产:这个科目也很有特色,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使用地;1632累计折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使用,我估计与"累计折旧"使用方法差不多1701无形资产:新旧准则差异比较明显,我想就此稍微作-些展开:1、使用范围,新准则明显扩大了本科目适用范围,其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地没有实物形态地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老准则强调"长期",排除了以销售为目地;而新准则定义及解释中没有强调"长期",更直接将"用于销售"作为本科目适用地内容之-,是否可以认为软件企业生产地软件也应该列入本科目,而不是列入"库存商品"呢?我还没有看到详细说明,翻看"库存商品"科目也没有征对性说明;2、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地计量,原准则明确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地无形资产,入帐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地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前发生地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新准则规定"研究阶段地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而"开发阶段地支出"如果符合相关条件是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地,我认为这主要是为了提高企业自主开发无形资产地积极性,降低企业开发初期费用支出;3、核算方式,-般购入无形资产核算方式不变,自行研发地无形资产在研发过程中先在成本科目"5301研发支出"归集,研发申请完成后,根据规定可以资本化地支出结转至本科目,不符合相关要求地支出直接转入当期费用;4、摊销方式,原准则直接借记相关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新准则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方法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5、摊销地例外情况,原准则指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使用年限地,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新准则要求"使用寿命不确定地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按我理解应该是在"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次性进费用;6、采取"未来适用法:,首次执行日处于开发阶段地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执行日前以费用化地开发支出,不追溯调整;执行日及以后发生地开发支出,符合条件地予以资本化,企业持有地无形资产,以执行日地摊余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按新准则规定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地停止摊销,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地土地使用权,符合新准则规定地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地,在首次执行日重新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地部分从原账面价值中分离,按照新准则规定处理。

ERP在收入确认方面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ERP在收入确认方面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

ERP在收入确认方面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ERP在收入确认方面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本公司自2004年3月ORACLE ERP(Enterprise Resource Plan)正式上线,笔者作为公司ERP项目组成员,有幸参与了ERP项目的实施以及方案的制定等工作。

本公司所实施的ERP项目主要包括销售、应收、采购、库存、应付、固定资产、总账等模块。

对ERP项目的整体思想体会颇多,现主要就收入确认方面与新会计准则做相应对比分析。

一。

ERP现状应收模块(AR模块,Account Receivable),产生应收账款、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虚拟中转等科目信息,即按照ERP的总体思想并考虑到二次报表开发的前提下,营业收入的确认和客户的正常回款等业务是在应收模块中产生。

而应收模块的原始信息已经在订单模块(OM模块,Order Management)通过订单类型已经在系统中做相应的设置,即何种订单类型,产生主营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何种订单类型,产生其他业务收入等相关科目。

最终,所有这些财务信息导入到总账模块(GL模块,General Ledger)。

换言之,营业收入的标准确认流程为:OM模块→AR模块→GL模块。

二。

与新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准则)的比较ERP与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差异表现于诸多方面,笔者仅列举两方面并做简单分析。

⑴在公允价值方面。

会计准则较以前相比的重大变化之一是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根据规定,凡涉及公允价值且须确认营业收入的会计处理,ERP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因为此种营业收入并非标准流程能解决的,唯一的解决办法只能是逐步向标准流程靠拢,即通过一些虚拟中转科目过渡。

⑵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即使是一般的正常销售若涉及退货的估计时,ERP也显得那么无助。

笔者就此种情况举例简单说明。

例(CPA教材例子):甲公司是一家健身器材销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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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变化要点目录•第1号——存货•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4号――固定资产•第6号——无形资产•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8号——资产减值•第9号——职工薪酬•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第11号——股份支付•第12号——债务重组•第13号——或有事项•第14号——收入•第15号——建造合同•第16号——政府补助•第18号——所得税•第20号——企业合并•第22号——金融工具•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第34号——每股收益•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变化要点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规定存货的成本结转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

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可以资本化。

3、特殊方法取得的存货成本有不同规定。

如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取得的存货有新规定。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变化要点(一)范围及分类发生变化范围:新准则只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分类:交易性证券投资可供出售证券贷款和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独立为本准则)(二)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发生了变化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股票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股票面值总额作为股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股份面值之差,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其他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均以支付的对价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应用范围发生变化•1、成本法适用范围:(1)无共同控制、也无重大影响的投资企业;(2)实施控制的企业确认时考虑潜在表决权因素。

•2、权益法适用范围: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

(三)投资差额处理变化•原准则将初始入账成本大于拥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部分计入“股权投资差额”;以后分期摊销。

•新准则因初始计量的变化,不再出现股权投资差额。

(五)权益法下,投资收益的计量变化(六)减值规定变化减值计提后不得转回《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变化要点(新准则)•1、概念: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2、两种计量及核算要点•(1)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可折旧和摊销及计提减值准备;•(2)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下,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3、房地产用途转换时:•在成本模式下,应当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

《第4号――固定资产》变化要点(一)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新的固定资产准则中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

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在这种情况预计净残值通常应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二)规定了特殊行业弃置费的会计处理•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预计的处置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计提折旧,其金额为折现值。

(三)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新的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单独计价并按固定资产预计后续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若后续支出属固定资产非重要组成部分,则后续支出与固定资产一并计价,重新测算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四)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

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6号——无形资产》变化要点•(一)范围变化•商誉单独列示。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明确区分,不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二)研究开发费用有了资本化或费用化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分别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相应的会计处理发生变化:通过“研发支出”处理)•(三)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入账价值采用现值。

•(四)摊销处理变化1、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对商誉,采用减值测试法。

2、摊销核算通过“累计摊销”科目。

•(五)减值后不得转回《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化要点(一)交换性质的变化需区分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特别关注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二)初始计量的变化1、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换入资产的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2、不满足规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三)换出资产收益的确认的变化当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换为存货时,需反映收入实现业务;对于收取的补价,不再反映收取补价应确认的损益。

•(四)换入多项资产时的计算分配不同换入多项资产时,如该换入具有商业实质,分配时采用其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分配标准计算;而不具有商业实质时,分配时采用其换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分配标准计算;《第8号——资产减值》(独立为一项新准则)(一)减值主体的新定义“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

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第二条)。

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二)扩大适用范围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树立了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理念,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但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缺乏详尽的实务指导性规定内容,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

(三)减值迹象判断的要求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

二是明确“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但商誉每年都要核查测试。

(四)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更具实务操作指导性准则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操作指导规定。

(五)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公允价值很大程度是靠人为判断,中国目前还无法广泛使用公允价值,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屡屡出现,所以对公允价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态度。

(六)因计算资产组账面价值的需要而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计算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七)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

只要有活跃市场,只要有公平价值,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

强调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账务处理。

(八)全部减值损失全部集中于“减值损失”科目核算。

全部的减值损失均在“减值损失”科目,记入利润表,减少营业利润的要素。

《第9号——职工薪酬》•(一)职工薪酬包括内容:㈠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㈡职工福利费;㈢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㈣住房公积金;㈤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㈥非货币性福利;㈦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㈧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二)必须全额通过职工薪酬核算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存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成本或劳务成本;其他职工薪酬,确认为当期费用。

•(三)规定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核算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按照上述口径进行会计处理。

•(四)规定了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的核算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费用。

《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一)概念•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二)核算主体•企业年金基金应当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处理和列报。

委托人、受托人、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主体,应当将企业年金基金与其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严格区分。

• (三)资产范围•企业年金缴费及运营形成的各项资产包括:货币资金、证券清算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买入返售证券、其他应收款、债券投资、基金投资、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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