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四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由海关总署组织实施。
第六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包装、容器、运输工具等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二)食品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食品的保质期、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四)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等是否真实、清晰、完整;(五)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生产商、加工商、分装商等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六)其他应当检验检疫的内容。
第七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结果,由海关总署及时通知进口商。
第八条进口商应当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及时调整进口食品的经营策略,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进口食品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进口食品实行目录管理,及时公布进口食品的品种、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进口商应当建立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记录进口食品的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流向等信息,保证进口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进口商应当建立进口食品的召回体系,制定召回计划,及时召回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食品。
第十二条进口商应当建立进口食品的销售记录制度,记录进口食品的销售时间、地点、数量、规格等信息。
第十三条进口商应当定期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进口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建立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召回体系或者销售记录制度的;(二)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的;(三)未按照本制度规定调整进口食品的经营策略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
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
第三条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第五条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际食品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进口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第七条进口食品应当经过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第八条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三章进口食品质量管理措施第九条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包装企业、运输企业、储存企业、销售企业等,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条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口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记录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信息。
第十一条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进口食品召回制度,及时召回不合格的进口食品。
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定期对进口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
第十三条进口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对进口食品的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安全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五条各级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依法查处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进口食品。
第十六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进口食品的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包装企业、运输企业、储存企业、销售企业等,违反本制度的,由国家质检总局依法予以查处。
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的经营、储存、运输和销售环节。
三、责任主体1. 进口商:负责进口食品的采购、申报、检验等环节的质量控制。
2. 代理商:负责进口食品的市场推广和分销过程中的质量监管。
3. 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四、管理制度1. 进口食品准入制度- 进口商必须从获得出口国官方认证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检验检疫制度- 进口食品在进入国内市场前,必须经过检验检疫机构的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产品标签、卫生证书、成分分析报告等。
3. 产品追溯制度- 建立完善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每批进口食品可追溯至原产国。
- 记录并保存进口食品的详细信息,包括生产日期、批次号、保质期等。
4. 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定期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5. 应急处理制度-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和责任分工。
-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风险。
6. 培训与宣传制度- 对进口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操作规范培训。
- 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五、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进口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遵守本管理制度。
2.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监管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整改。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七、附件-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流程图- 进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模板- 进口食品从业人员培训计划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本制度内容,确保其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进口食品经营的企业,包括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应遵循合法、合规、诚信的原则,全面履行质量安全管理职责,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质量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企业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职能:(一)制定和修订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对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四)组织对进口食品的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应急处理;(五)组织对员工进行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
第三章进口食品质量管理第七条企业应对进口食品的原产地、生产商、经销商等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企业应对进口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口食品的追溯体系,记录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信息,以备查验。
第四章质量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根据进口食品的特性,采取相应的质量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进口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不受污染。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进口食品的储存和运输设施的管理,确保其符合食品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进口食品的召回制度,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进口食品进行召回和处理。
最新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检验、监督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以下简称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食品的生产和出口第五条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出口国家(地区)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六条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注册,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七条进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食品出口备案,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进口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载明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进口商名称和地址、检验检疫标志等信息。
第三章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九条进口食品应当由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条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对首次进口的食品实施评估和审查。
第十一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按照风险分类管理原则,根据食品的种类、来源国家(地区)、生产加工工艺等因素,确定检验检疫的频次、项目和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进口;不合格的,由检验检疫部门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
第四章进口食品的销售和监督管理第十三条进口食品的销售商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核实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中文标签等相关资料,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进口食品的销售商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追溯制度,记录进口食品的来源、销售去向等信息,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十五条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抽检、风险评估等工作。
食品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食品进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一、引言食品安全是人们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尤其对于食品进口企业来说,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至关重要。
本文档旨在为食品进口企业提供一套全面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确保所进口的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
二、食品安全责任1. 食品进口企业应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将其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
2. 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团队,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知识。
三、食品安全检测与评估1. 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人员,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测。
2. 食品进口企业应定期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食品安全记录与追溯1. 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体系,记录食品的进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
2. 食品进口企业应能够对所进口的食品进行追溯,以便在食品安全问题出现时能够及时排查和处理。
五、食品安全风险控制1. 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科学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对进口食品的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2. 食品进口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安全问题。
六、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1. 食品进口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2. 食品进口企业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向消费者传递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 食品进口企业应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 食品进口企业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物资,用于应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八、监督与评估1. 食品进口企业应主动接受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 食品进口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升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进口收货人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口食品市场日益繁荣。
为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进口收货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加强进口食品检验检疫,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3. 提高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制度内容1. 进口食品收货人资质要求(1)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2)具备相应的仓储、运输条件,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3)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2.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1)收货人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检疫,确保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2)收货人应主动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进口食品的相关资料,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证明等;(3)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收货人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退回或销毁。
3.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2)建立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3)加强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储存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安全;(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实现食品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全过程可追溯。
4.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1)收货人应将进口食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地证明等,在店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2)收货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5. 应急处置(1)收货人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2)收货人应按照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配合政府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制度执行与监督1. 收货人应自觉遵守本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进口食品质量安全;2.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收货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3. 收货人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进口食品的生产、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以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及其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
进口食品指进入我国境内、在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生鲜水果、肉类制品、乳制品等。
生产环节
1.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持有相应的证照,符合进口国食品生产的法律法规要求。
2.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向中国海关申报进出口信息,确保可追溯性。
3. 进口食品的生产商应当向进口代理公司提供标准规格和生命周期信息。
存储环节
1. 进口食品的仓库应当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
2. 进口食品在存储过程中应当分门别类,按照规定温度存放,确保品质不受影响。
3. 进口食品仓库管理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相关的培训。
运输环节
1. 运输公司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确保运输途中的安全和卫生。
2. 进口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始终保持规定的温度,严禁掺杂其他危险物品。
3. 运输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记录系统,记录运输途中的重要环节。
总则
1. 进口食品的各方应当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的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 进口食品的消费者应当保留购买凭证和索取,以便在发生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3. 进口食品的各方应当加强合作,完善食品安全制度,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结论
进口食品安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诸多环节和方面。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存储和运输环节中各方的职责和义务,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口食品的生产和出口第五条进口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出口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进口食品的出口商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进口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进口食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出口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包装上应当注明食品的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第八条进口食品的运输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
第三章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第九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食品实行检验检疫制度。
进口食品应当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的包装、标签、规格、质量、数量等情况;(二)食品的安全卫生状况,包括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情况;(三)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四)其他需要检验检疫的内容。
第十一条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结果应当及时通知进口商。
进口商应当根据检验检疫结果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第四章进口食品的销售和使用第十二条进口食品的销售商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销售进口食品。
第十三条进口食品的使用者应当按照食品的标签说明使用,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
第十四条进口食品的销售商和使用者应当建立进口食品进货台账,记录进口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进口备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备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的备案、检验、监管及后续管理活动。
三、责任部门1. 进口食品备案管理部门:负责进口食品的备案审核、信息管理等工作。
2. 检验检疫部门:负责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
3.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流通环节的监管工作。
四、备案流程1. 提交申请:进口商需向备案管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产品信息、安全标准等。
2. 审核批准:备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对进口食品进行备案登记,发放备案证明。
五、检验检疫1. 进口商应在食品入境前向检验检疫部门申报,提供必要的产品信息和文件。
2. 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申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六、市场监管1. 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市场流通的进口食品进行抽查,确保其安全性。
2. 对于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七、风险管理1.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进口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2. 针对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八、信息记录与追溯1. 建立进口食品信息档案,记录备案、检验、监管等相关信息。
2. 实施食品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九、培训与宣传1. 对进口商和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的培训。
2.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备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进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进口食品日常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日常管理制度一、引言进口食品是指国外生产制造,经过检验合格后从海关进口的食品。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我国对外贸易不断增长,进口食品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国家食品安全,有必要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日常管理制度,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保证食品安全,促进国内食品行业的发展。
二、进口食品日常管理制度的概述1. 制定进口食品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程序、风险评估、检验检疫、溯源追溯、食品安全管理等内容。
2. 建立健全组织结构,配备专业人员,并进行岗位培训,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加强与海关、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和管理。
三、食品进口程序1. 进口商向海关申报进口食品信息,包括名称、产地、厂家、数量等。
2. 海关对申报的进口食品进行查验,并对未检验合格的食品予以退运。
3. 进口商对合格的食品进行清关手续,确保食品实现“进口一次,合规通关”,并对食品进行质量监管。
四、进口食品风险评估1. 对进口食品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食品安全风险、健康风险和经济风险等。
2. 对高风险食品进行重点监管和抽检,对风险较低的食品进行抽检。
3. 针对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确保食品安全。
五、进口食品检验检疫1. 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检、实验室检验和现场检查,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 对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进行退运处理,对存在问题的食品进行处理、销毁或退货。
3. 对检验合格的食品加贴检验合格标签,并对食品存储和运输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六、进口食品溯源追溯1. 对进口食品的来源和生产流程进行溯源追溯,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合规。
2. 对进口食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对进口食品的产品标识和包装进行检查,确保产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七、食品安全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食品流通追溯、风险预防控制、食品安全文化、危机应急管理等内容。
进口备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备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我国进口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进口商备案1. 进口商应当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备案,并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3)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4)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2. 进口商备案名单由海关总署公布。
三、进口食品安全管理1. 进口商应当对其进口的食品安全负责,确保进口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方面的管理。
3. 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进口食品的来源、流向、数量等信息,以备查验。
四、进口食品检验1. 进口商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2.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对进口食品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3. 进口商应当依据检验报告对进口食品进行标识、储存、运输和销售,不得销售不合格的进口食品。
五、进口食品召回1. 进口商应当建立进口食品召回制度,确保在发现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
2. 进口商应当在发现进口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时,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3. 进口商应当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要求,对存在安全问题的进口食品进行召回、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六、法律责任1. 进口商违反本制度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 进口商提供虚假资料、逃避检验、拒绝召回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义务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海关总署。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中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相关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七、从业人员必须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度明确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具体负责人、管理人员及查验人员;进货查验的具体内容包括(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并保留相关证明的复印件备查。
查验食品品种和批次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复印备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采取先进技术手段,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记录事项。
经营预包装食品应查验食品标签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内容并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内容、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等内容;经营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记录方式及时间;操作办法;制度落实人等。
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口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进出口食品安全,保护人类、动植物生命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及监督管理。
进出口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水果、食用活动物的安全管理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做好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对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实施备案管理,对进口食品实施检验,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对出口食品实施监督、抽检,对进出口食品实施分类管理、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诚信管理。
第五条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诚实守信,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六条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二章食品进口第七条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对向中国出口食品的国家或者地区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需要进行回顾性审查。
国家质检总局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国内外疫情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风险分析结果,结合前款规定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检验检疫要求。
第八条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检验检疫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实施检验。
农产品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农产品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进口农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促进贸易的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口到我国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水果、蔬菜、谷物、油籽、肉类、乳制品等。
二、责任主体1. 进口商:负责确保进口农产品符合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2. 监管部门:负责对进口农产品进行监管、检查和必要的检测。
三、进口前准备1. 市场调研:进口商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目标市场的农产品种类、质量标准和法规要求。
2. 供应商选择:选择信誉良好、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国外供应商。
3. 合同与协议:与供应商签订明确的合同和协议,规定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安全要求、检验标准等。
四、进口流程管理1. 进口许可:进口商需获得相应的进口许可证。
2. 申报与审批:按照规定向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申报,并获得审批。
3. 检验检疫:农产品到达我国后,需接受检验检疫部门的检查和必要的检测。
五、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1. 质量标准:进口农产品应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 风险评估:对进口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农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
3. 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应对1. 应急预案:制定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事故报告: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报告监管部门并启动应急预案。
七、培训与宣传1. 定期培训:对进口商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操作流程的培训。
2. 公众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农产品进口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八、监督检查与违规处理1. 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定期对进口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
2. 违规处理: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监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监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进口食品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健康、卫生,保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进口食品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进口食品贸易、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企业。
1.3 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企业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2 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计划和目标;(2)组织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3)监督、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4)处理质量安全事故;(5)组织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6)其他与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
2.3 企业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职责,配合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开展工作,共同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三、采购管理3.1 企业应建立严格的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2 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内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具备辨别食品质量的能力。
3.3 采购的食品应来源于合法渠道,具有完整的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
3.4 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制度,对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的食品安全水平符合要求。
四、生产管理4.1 企业应建立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2 生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了解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4.3 企业应建立生产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数据,确保食品的可追溯性。
4.4 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有效。
五、储存管理5.1 企业应建立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 目的: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口食品的进口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相关监管机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更新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物流、采购、销售等。
三、风险评估与控制1. 对进口食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来源国食品安全状况、产品类别风险等。
2.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四、供应商管理1. 选择信誉良好、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 定期对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其遵守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五、进口食品检验与检疫1. 进口食品必须通过国家规定的检验检疫程序。
2. 建立进口食品检验记录,确保每批食品都有完整的检验报告。
六、标签与包装1. 进口食品的标签必须符合国内法规要求,包括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等。
2. 确保包装完好无损,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
七、追溯与召回1. 建立完善的食品追溯体系,确保每批食品的来源和流向可追溯。
2. 制定食品召回计划,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八、培训与教育1. 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更新和应急演练。
九、监督与改进1. 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和市场反馈,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十、记录与文档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包括所有相关文件、记录和证明。
2. 确保所有文档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便于查阅和审计。
十一、应急预案1.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
2. 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并能在必要时迅速采取行动。
十二、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进口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任何修改和补充,需经过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进口食品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进口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进口食品经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坚持食品安全无小事,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
2. 明确责任,分工协作。
明确各级、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运用科学方法,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制度内容1. 进口食品准入制度(1)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进口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3)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2. 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制度(1)进口食品应当经过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入境。
(2)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对进口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入境。
(3)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加强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对不合格食品依法进行查处。
3. 进口食品储存、运输制度(1)进口食品储存、运输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进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储存、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进口食品销售、使用制度(1)进口食品销售、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进口食品销售、使用单位应当对进口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3)进口食品销售、使用单位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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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及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许可证明文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检验。
4、进口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和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添加剂的原产的和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烟台天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4年9月5日
食品进口记录收货人名称:进口日期食品名称品牌规格数量收货人备案编号:重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地区)生产企业名称生产企业在华注册号(如有)出口商/ 代理商备案号出口商/ 出口商/代代理商名理商联系方称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国(境)外检验报检检疫证单号书等证书编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填表人:审核:-16- -17- 附件2 进口食品销售记录收货人名称:销售日期进口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收货人备案编号:生产批号购货人/使用人名称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发票流水编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备注填表人:审核:-18- -19- 附件3 进口食品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编号:日期进口食品名称召回或者销售对象投诉原因涉及产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规格数量重量自查分析应急处理方式后续改进措施部门负责人签名企业负责人签名-20- 备注主题词:食品安全备案记录公告2012 年4 月10 日印发印送: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21- -拟经营进口食品种类、存放地点我公司拟进口 XXXX, 为确保进口食品储存期间的品质保证,我公司会选择有资质的仓储公司进行合作,该合作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 1. 仓储场地选址必须远离污染源和其他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
2. 仓库应当具备
良好的通风和防潮设施,防止食品受潮霉变,所有食品必须堆放在托盘或者货架上,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3. 仓储公司有专业的装卸工具及人员,文明装卸,破损率不得超过 1%,超过部分照价赔偿。
4. 货物进仓时,仓储公司需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发现货损货差,及时通知货主。
Xxx 公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