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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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格式-许可文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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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许可通用文书名目: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2、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3、税务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4、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5、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6、税务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告知书7、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8、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9、变更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0、准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1、不予变更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2、连续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13、准予连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4、不予连续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5、撤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6、注销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17、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意见书税务行政许可文书样式许可文书之一: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填写讲明:1、本申请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

3、填写要求:(1)“编号〞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其余各项由申请人填写;本申请书“编号〞六位,第一位为申请事项编号,第二位为子工程编号,没有子工程的为“0〞,后四位为顺序号。

如: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第一份申请编号为:100001。

申请事项编号依次为:指定企业印制发票——10异地经营申请领购发票发票——21拆本使用发票——22使用计算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23跨区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24企业自印发票——25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30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40印花税票代售许可——50(2)申请人是个人的,在第一行“身份证件〞栏填写身份证件号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

(3)本申请书需经申请人签章,方为有效;申请人是个人的,由申请人签字;申请人是单位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4)申请人托付代理人提出税务行政许可申请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处签字。

4、本申请书为A4竖式,一式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回档。

许可文书之二: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编号: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回执?填写讲明:1、本回执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设置;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同意税务行政许可〔变更、连续〕申请材料时使用;3、填写要求:(1)本回执编号与相应的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一致;(2)申请情况局部由申请人填写,同意情况由税务机关受理人员填写;(3)在“讲明〞栏注明是否另附申请材料清单,在相应的“□〞内划“√〞,并注明页数;(4)申请材料“备注〞栏填写:“复印件〞、“原件〞或其他需讲明的情况;(5)本回执加盖税务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方为有效;5、本回执为A4竖式,一式两份,一份由税务机关交申请人作为收到申请材料的证实,一份由税务机关留存回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精品优质】价值文档首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税务筹划优质文档]
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公告如下:
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一)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二)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三)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四)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五)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六)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七)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二、税务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一)税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税务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实施。

各级税务机关下属的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税务机关是否具有行政许可权,由设定税务行政许可的法律、法规确定。

(二)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税务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三)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由办税服务厅或者在政府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受理行政许可。

税务行政许可习题一(整理后)

税务行政许可习题一(整理后)

税务行政许可习题一一、单选题1.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的是:(D )A.指定企业印制发票B.对发票管理和使用的管理C.印花税代售许可D.授予A级信用企业2.关于税务行政许可的审查前的听证,下列说话不正确的是:(A)A.听证是许可决定的必经程序B.税务机关认为需要听证涉及公共利益的应该举行听证C.税务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到申请人和其他人之间重大利益的应该举行听证D.法律法规规定的税务许可应该听证的,必须举行听证。

3.关于税务机关许可决定的期限不正确的说法是:(D)A.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B.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C.税务机关采取集中联合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日。

D.45日不能办结的,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日4.2004年8月21日,刘某向税务机关提出许可申请,同年8月27日,税务机关通知刘某因为申请材料不全,告知不予受理。

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B)A.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税务机关应当当场告知刘某补正B.税务机关告知刘某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C.税务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是错误的D.刘某的申请材料不全的,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税务机关可以在五日内告知刘某补正5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A.行政许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B.行政许可只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实施C.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D.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转委托6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听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C)A.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下,行政机关可以依职权举行听证B.行政许可听证只能依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举行C.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D.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承担适当的听证费用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C)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9.20•【字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施行日期】2010.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现将《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予以发布,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2010年9月20日依纳税人申请办理部分涉税事项规定一、税务行政许可类项目(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2.申请条件。

申请印制发票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和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需要;(2)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保证供应;(3)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4)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5)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

(6)应建立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和其他有关制度。

3.申请手续。

申请人提交申请印制发票书面报告,出示《税务登记证》副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填制《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一份,同时,附送以下申请4.申请时限。

申请人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6.审批权限。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行政许可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

7.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和材料,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日内制作《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2.06.16•【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精神和要求,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在2022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互动交流-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邮政编码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6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全面实行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一、依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一)统一编制清单。

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审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纳入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管理。

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一律不得在清单外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2022年,税务总局根据《通知》附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发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编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5.12.01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7号
•【施行日期】2015.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年第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现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效能。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12月1日。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附填表说明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附填表说明

A13040《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分类索引】
业务部门
政策法规司
业务类别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表单类型
税务机关开具
设置依据(表单来源)
政策规定表单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 016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表单】
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税许受字第()号
(申请人):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项目名称)税务行政许可申请收悉。

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自年月日起受理。

()税务局
(加盖税务机关印章或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表单说明】
1.税务行政许可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2.以上受理事项法定办结时限为 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为
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招标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将通过□受理窗口 □主管税务机关代办转
报窗口 □邮寄方式发放,如有提前,将电话通知。

4.申请人可通过 途径查询办理进程。

行政许可法与税务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与税务行政许可
7.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2016年11号公告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分项表 .doc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行政许可法确定了六项基本原则和三大类基 本制度。
六项基本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
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实施要解决的问题
谁有权实施行政许可 按什么程序实施行政许可
实施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第22条 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 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23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 可。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 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或者行 业组织实施,公开举行。行政机关或者行业 组织应当事先公布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 考办法、考试科目以及考试大纲。但是,不 得组织强制性的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不得 指定教材或者其他助考材料。
(四)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 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 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 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 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 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 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行政许可法与税务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 月1日起施行。从起草 到颁布实施,历时七年。

税收法规试题(含答案)

税收法规试题(含答案)

税收法规试题一、单项选择(每题1分,共30分)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不可以采取(D )措施A.没收财产B.罚款C.依法查封D.税务人员强行拿走纳税人营业执照2、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类型是(A )A.口头通知生效B.即时生效C.受领生效D.附条件生效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的是( C )。

A.一定的自由.裁量性B.强制性C.效力恒定性D.法律的执行性4、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行为属于(C )行政行为。

A.内部B.双方C.具体D.依申请的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A)。

A.税务机关征税行为B.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行为C.选举人大代表的行为D.法院审理行政案件6、以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C)。

A.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是少数人的权利和义务B.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明显而清晰的界限C.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D.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单方行政行为,不包括双方行政行为7、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说法不正确的是(C)。

A.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B.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C.只要行政行为的主体内容合法即可D.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8、某企业为本单位因公伤致残的职工发放抚恤金的行为是(D )。

A.行政给付B.行政奖励C.行政补偿D.不是行政行为9.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的是:( D)A.指定企业印制发票B.对发票管理和使用的管理C.印花税代售许可D.授予A级信用企业10.关于税务机关许可决定的期限不正确的说法是:(D)A.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B.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C.税务机关采取集中联合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45日。

D.45日不能办结的,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日11、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A.行政许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B.行政许可只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实施C.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D.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转委托1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C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清单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8.07.09
【实施日期】2018.07.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7号)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快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税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已取消的22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告。

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和办税大厅向社会公开本公告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不得在本公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目录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以任
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实施已取消的行政审批;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
单书和征管流程,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及目录清单的公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8年7月9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

税收法规试题含答案

税收法规试题含答案

税收法规试题一、单项选择(每题 1分,共 30分)1、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不可以采取( D )措施A.没收财产B.罚款C. 依法查封D. 税务人员强行拿走纳税人营业执照2、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行为生效的要件类型是( A )A.口头通知生效B. 即时生效C. 受领生效D. 附条件生效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特征的是( C )A.一定的自由.裁量性B.强制性C.效力恒定性D.法律的执行性4、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行为属于(C )行政行为。

A.内部B.双方C.具体D.依申请的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 )。

A.税务机关征税行为B.全国人大制定法律行为C .选举人大代表的行为D .法院审理行政案件6、以下关于具体行政行为,说法正确的是(C)。

A.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是少数人的权利和义务B.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明显而清晰的界限C.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人或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D.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单方行政行为,不包括双方行政行为7、关于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B.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合法C.只要行政行为的主体内容合法即可D.行政行为应当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实施8、某企业为本单位因公伤致残的职工发放抚恤金的行为是(D )。

A.行政给付B.行政奖励C.行政补偿D.不是行政行为9.下列不属于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的是:( D )A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B .对发票管理和使用的管理C .印花税代售许可D .授予A级信用企业10.关于税务机关许可决定的期限不正确的说法是:( D )A .应在受理之日起 2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B .应在受理之日起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日。

C .税务机关采取集中联合办理的,办理时间不得超过 45日D.45 日不能办结的,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15 日11、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A .行政许可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B .行政许可只能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以自己名义实施C .行政许可可以委托一般公民和社会团体实施D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可以转委托12.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 C )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1.05.09•【字号】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施行日期】2001.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的公告(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为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现就辽宁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税务行政许可的范围目前,辽宁省国税系统实施的税务行政许可包括:指定企业印制发票、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二、指定企业印制发票有关问题(一)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实施机关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三)条件1.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3.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四)数量指定企业印制发票许可数量共6个。

(五)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申请;2.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企业生产责任制度、保密制度、质量检验制度、保管制度、档案管理制度;6.基础设施和与印制普通发票相关设备情况。

(六)实施程序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有效期限为3年。

三、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有关问题(一)对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的审批实施机关为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的纳税人,发票使用量较大或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经营活动需要的,可以向省以上税务机关申请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8.24•【字号】川地税函[2004]379号•【施行日期】2004.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地税函[2004]379号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稽查局:国税发[2004]]73号、川地税发[2004]61号文件下发后,各地在实施税务行政许可中,提出了一些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税务行政许可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公示许可事项的内容省局对涉及全省地税机关税务行政许可的公示内容及格式作了进一步规范,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公示格式(见附件一),在办税场所或办公场所对本级所涉及的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

二、关于许可事项的公示方式公示可采取公告(公示)栏公示、制作公示小册子公示、网站公示、电子显示屏公示、电子触摸屏公示及其他为公众所知晓的方式。

三、关于许可事项的受理和送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由主管地税机关设立的“行政许可”窗口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省局征收管理处负责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行政许可决定。

受理部门受理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交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及时将办结意见交受理部门,由受理部门向申请人送达。

四、关于许可文书的制作和编号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可由各实施单位制作电子文书或纸制文书。

税务行政许可文书由该项许可的实施单位统一编号,可以按年编号(如省局实施的受理通知书编号为:川地税许受字[2004]第(01)号),也可以不分年度编通号(如川地税许受字第(001)号)。

五、关于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加强对实施税务行政许可的领导,健全县级法制机构,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切实推进依法治税、依法行政。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附件1
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中央
主管
部门
许可
事项
名称
子项
实施
机关
审批
层级
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监管主体
1税务
总局
增值税防
伪税控系
统最高开
票限额审


县级税务
部门
县级
《国务院对确需保
留的行政审批项目
设定行政许可的决
定》附件第236项: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
统最高开票限额审
批;实施机关:县
以上税务机关
已纳入增值税防伪
税控系统管理的增
值税纳税人,申请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
高开票限额与其实
际生产经营和销售
所需开具专票的情
况相符。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
表;
2.增值税专用发票最
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3.经办人身份证件;
4.代理委托书;
5.代理人身份证件。

县级税务
部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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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项目公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现将办理税务行政许可项目有关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予以公示:一、项目名称:指定企业印制发票1.依据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第22条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月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12月23日发布)第7条规定:“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指定的企业印制”;第9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审查印制发票企业的资格,对指定为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

”2.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设备、技术水平能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2)能够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保证供应;(3)企业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质量监督制度;(4)有专门车间生产,专用仓库保管,专人负责管理;(5)能严格遵守发票印制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

3.程序(1)申请人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20号;邮编:528000)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2)受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对申请和有关材料审核后,分别情况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后受理或直接受理;(3)申请人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决定文书。

4.数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5.期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印刷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承印发票申请审批表》;(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6)发票印制质量监督制度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生产管理规定制度;(7)企业印制发票的设备清单和技术水平证明;(8)保证按照税务机关要求供应发票和严格遵守发票印制生产管理规定的承诺文书;(9)专门用于印制发票的生产车间和专门用于保管发票的仓库资料以及专门负责管理发票印制的人员名单。

7.申请书示范文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人(审核人):罗××收到日期:2004年×月×日说明: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二、项目名称: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一)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1.依据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月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财政部12月23日发布)第18条规定: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一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2.条件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2)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3)提供担保人。

3.程序(1)申请人到区局办税服务厅或税务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2)受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对申请和有关材料审核后,分别情况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后受理或直接受理;(3)申请人在区局或税务分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到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决定文书。

4.数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均可提出申请,无业户数量限制。

5.期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4)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5)购票员身份证明;(6)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7.申请书示范文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人(审核人):罗××收到日期:2004年×月×日说明: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二)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1.依据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7号)第七条规定: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发票使用量较大的单位,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如统一发票式样不能满足业务需要,也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但均须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另定。

2.条件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3)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上;(4)每月发票的使用量超过50本;(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并且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3)统一发票的格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3.程序(1)申请人向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20号;邮编:528000)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2)受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对申请和有关材料审核后,分别情况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后受理或直接受理;(3)申请人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到佛山市国家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决定文书。

4.数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均可提出申请,无业户数量限制。

5.期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纳税人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开具电脑版发票的,其开票软件及使用说明书报税务机关备案。

属于上述第二款条件的申请人还要提交本单位自行设计的发票式样。

7.申请书示范文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人(审核人):罗××收到日期:2004年×月×日说明: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三、项目名称: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1.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

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的规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原省、地市税务机关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下放至区县税务机关。

地市税务机关对此项工作要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的规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万元,如果开票限额确实不能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需要,经审核,按照现行规定审批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和数量。

2.条件(1)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2)年度销售额较大且生产经营活动稳定正常,单笔销售业务超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设定的最高开票限额,不便拆分开票的企业;(3)单机(台)销售业务超过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设定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可拆分开票的企业。

3.数量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提出申请,无业户数量限制。

4.程序(1)申请人到分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或直接向区国家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申请和有关材料;(2)受理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对申请和有关材料审核后,分别情况不予受理、补正材料后受理或直接受理;(3)申请人在区国家税务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到原税务机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领取决定文书。

5.期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受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6.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并加盖公章;(3)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及其复印件和履行合同的证明材料;(4)《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5)代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申请书示范文本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示范文本)受理人(审核人):戴××收到日期:2004 年×月×日说明:如属代理人办理受托事项时,应当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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