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必须要析产吗?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关于⼈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具体意见颁布单位:最⾼⼈民法院⽂号:法发[1993]32号颁布⽇期:1993-11-03执⾏⽇期:1993-11-03时效性:现已失效⼈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民共和国妇⼥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平等,保护妇⼥、⼉童的合法权益,照顾⽆过错⽅,尊重当事⼈意愿,有利⽣产、⽅便⽣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形式约定的,或以⼝头形式约定,双⽅⽆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效。
2、夫妻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或双⽅劳动所得的收⼊和购置的财产;(2)⼀⽅或双⽅继承、受赠的财产;(3)⼀⽅或双⽅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或双⽅从事承包、租赁等⽣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或双⽅取得的债权;(6)⼀⽅或双⽅的其他合法所得;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分割。
复员军⼈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产补助费,应归本⼈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分别管理、使⽤的财产归各⾃所有。
双⽅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活,⼀⽅或双⽅受赠的礼⾦、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出资购置、各⾃使⽤的财物,原则上归各⾃所有。
6、⼀⽅婚前个⼈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共同使⽤、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的⽣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7、对个⼈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有责任举证。
分家析产诉讼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关系终止时,依法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行为。
在我国,分家析产诉讼是处理家庭财产纠纷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分家析产诉讼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诉讼程序、财产分割原则等方面对分家析产诉讼的法律规定进行阐述。
二、分家析产诉讼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是分家析产诉讼的主要法律依据,其中涉及分家析产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1)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有或者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法》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分家析产的规定主要包括:(1)第三十二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第三十三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分割。
分割时,应当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继承法》是处理遗产继承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分家析产的规定主要包括:(1)第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由继承人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第二十四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分割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婚姻法律的细节问题,尤其是涉及到离婚问题的房产分割。
近年来,针对这一问题,新的婚
姻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从各个方面细化了对房产分割的法
律规定。
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离婚后,共同所有的房产应当根据法律
规定分割。
对于出现分割纠纷的情况,法院将会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
行考虑:
第一,夫妻离婚时所持有的房产的来源。
如果是共同购买的房产,则
应当根据双方的贡献进行分割。
如果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
房产,则这个房产在离婚时应当作为个人财产处理。
第二,夫妻在婚姻期间所作出的贡献。
在婚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辞
职或者休息了一段时间来照顾家庭和孩子,则视该方的贡献为大,应
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一方贡献了一定的资金用于房产购买
或者维护,则也应当在分割时予以考虑。
第三,夫妻离婚后的生计。
如果在离婚后,其中一方的生活不稳定或者无法自给自足,则应当给予相应的支持和补偿。
这种情况下,分配的房产应当考虑到被分配方的实际需求和利益。
综上所述,新的婚姻法针对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贡献和离婚后的生活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保障被分配方的利益的同时,也尽可能地保障离婚后双方的生活和发展。
分家析产的法律规定
分家析产的法律规定分家析产是指对于已婚家庭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处理,是离婚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我国,分家析产问题最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后来又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处理。
这意味着,夫妻可以自行协商财产的分割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以及个别财产的财产权归各自所有。
这意味着,夫妻在离婚后,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归属于各自所有的个别财产也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配偶离婚后,继承人对离婚后出生的子女的财产继承权以及离婚后对方死亡的配偶的财产继承权不受影响。
这意味着,离婚之后,对方离世的财产继承权仍然存在,离婚后出生的子女的财产继承权也不会受到影响。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时,应当提供补偿或者获得对等利益。
这意味着,在离婚后,如果夫妻的财产转移给了第三人,对方可以要求补偿或者获得相应的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规定是比较一般的规定,并不能详细适用于所有情况,尤其是在实际操作中会有很多具体细节问题需要解决。
因此,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并且可以根据协议方式、调解方式、仲裁方式等进行解决。
总之,分家析产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的法律对于分家析产有明确的规定。
夫妻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并可以向法院请求协助解决争议。
离婚后,个别财产的财产权不受影响,离婚后配偶的财产继承权也不受影响。
此外,在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时,需要提供补偿或者获得对等利益。
具体的操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解决。
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_1
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二手房过户事宜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离婚虽然不是大家的期盼的事情,但是很多时候错选了一生的人,走到了这一步那么相应离婚的事情就该都有所了解,其实一个名称就是离婚析产房屋。
那么,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如何?下文将会就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离婚析产房屋离婚析产房屋有两个含义:1、指离婚时,对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2、指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时,婚姻存续期间共有的财产所指向的房屋。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
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
另外,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二、离婚析产房子的过户程序(1)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2、《离婚证》;3、双方《身份证》;4、原房屋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1、登记费8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元。
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
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
最高人民法院2024版离婚案件判决标准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2024版离婚案件判决标准指南一、引言离婚案件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民事案件之一,涉及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多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2024版离婚案件判决标准指南。
本指南旨在为法官审理离婚案件提供明确、具体的裁判依据,确保司法公正、公平。
二、离婚与否的判决标准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1)夫妻双方感情长期不和,分居满二年,且无和好可能的;(2)一方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4)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的。
2.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认定标准:(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
三、子女抚养的判决标准1. 优先考虑子女利益的原则,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2.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相当,根据子女意愿、双方经济条件、抚养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3. 父母一方有严重疾病、残疾或其他原因无法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可以优先抚养;4. 父母一方有严重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优先抚养;5.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婚前双方或婚后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诉讼费离婚析产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小编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夫妻房产分割情况相当复杂。
按照房产的性质,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获得的房产。
对于这种房产,无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即按市场价计算房屋价值,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获得的房产证。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该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产。
对于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离婚时,对于这部分按共同财产分割。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
按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二、离婚夫妻怎么分房产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
离婚后的房产纠纷与产权确认
离婚后的房产纠纷与产权确认离婚是人们生活中一个非常敏感和复杂的问题。
除了夫妻感情的破裂,离婚后还涉及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
其中,房产纠纷和产权确认是离婚过程中最常见和重要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围绕离婚后的房产纠纷和产权确认进行探讨,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一、法律依据及前提条件在谈论离婚后的房产纠纷和产权确认时,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依据和前提条件。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凡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由夫妻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夫妻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该条款,离婚后的夫妻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法院来判决。
因此,在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时,双方应当首先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寻求法律的支持和帮助。
二、房产纠纷的解决途径1. 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手续。
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可以自行商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
对于房产纠纷,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商定房屋归属,如一方选择放弃房屋所有权,将其归属给另一方。
这种方式相对简便,可以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消耗,但需要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达成一致。
2. 调解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
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人员对离婚财产进行评估,并帮助双方在公平和合理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调解的好处是可以减少法律程序的复杂性,使双方更加友好地解决争议。
3. 诉讼如果协议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会根据双方的财产状况和其他相关证据判决离婚房产的归属。
在法院的审判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虽然诉讼程序相对复杂,但在某些情况下,它是解决离婚房产纠纷的最后途径。
三、产权确认的相关问题在离婚房产纠纷中,除了房产归属的问题外,还需要确认产权的具体情况。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共有产权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所取得的房产通常属于共有财产。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The most difficult thing in life is not hard work or struggle, but making the right choice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以下手续:(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4)取证。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离婚案件中,房屋过户是首要问题,在过程中需要当事人准备法律材料。
协议离婚时,需要双方在过户过程中双方进行协议,应尽早办理,拖延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那么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总结了以下相关的资料:夫妻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第一, 准备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
第二, 办理过户。
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流程如下:1、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2、房产交易转绘办理。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5、取证。
第三, 缴纳税费。
纳税包含契税按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缴费包含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按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简单,按照上述流程办理即可。
但是由于涉及到离异双方互相,往往简单的问题会复杂化。
除了正常的办理流程,还要注意如下细节:第一, 如果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房产过户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办理,但务必要及时处理,耽误时间过久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 协议离婚时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文件,该文件必须拿到民政局加盖公章,或者可以申请法院判决。
如果是双方私下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房产过户交易时,双方务必都要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房产纠纷要怎么处理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牵扯到很多方面的东西,例如:小孩,房产等。
那么,夫妻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呢?让小编来告诉各位答案吧!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具体如何解决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具体如何解决1、离婚后房产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若双方无法协商处理的,可以申请第三方进行调解,或根据仲裁约定申请仲裁。
若仍然无法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买房付清全部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的,对另一方由产权人进行适当的补偿。
婚前父母买房赠与子女的,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二、夫妻俩办离婚出现房产纠纷怎么解决一、夫妻俩办离婚出现房产纠纷怎么解决一旦发生房地产纠纷,公民可以选择以下三种途径予以解决:1、调解。
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纠纷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
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进行民间纠纷调解,包括房地产纠纷的调解。
2、仲裁。
房地产纠纷发生后,公民可以提请仲裁机关居中判明事实,分清责任,依法作出裁决。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须执行。
3、诉讼。
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房地产纠纷。
办离婚手续时,拆迁房要根据房屋的性质,房屋的购买时间进行分割,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进行分割;如果房屋被认定为婚内共同财产,要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要遵循男女平等,照顾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较好的分割方式是一人一半。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
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的认定和处理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逐渐变化,离婚成为了一个越来越普遍的现象。
而离婚案件中房产问题却也是一个常见难题。
在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成为了双方争夺的焦点。
在法律上,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那么在离婚案件中,如何认定和处理房产分割问题呢?一、离婚案件中“房产”的具体范围在离婚案件中,“房产”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及其配套设施、附属建筑物、土地以及其他附带物品等。
其中,夫妻双方的合法婚姻关系具有共同财产性质,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除非是其中一方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私人财产,否则婚后产生的所有财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房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涉及到以下的原则:1.共同财产原则夫妻在婚姻中所拥有的财产都应被视为共同财产,全部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找到的物品以及没有分明的物品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
2.家庭生活和婚姻维持的原则在判定财产平等的基础上,法院会考虑家庭生活的实际情况和婚姻的历史背景,来尽可能地满足双方的生活需要,保护其合法权益。
3.平等协商原则夫妻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分割财产,由法院依法确认是否合法有效。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将共同决定房屋和其他共同财产分割的方式和比例。
在夫妻离婚时,婚前各自拥有的财产将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
这些财产不会进行分割,除非在婚姻关系中这些财产被用于共同财产增值或共同生活开支。
1.协商达成协议夫妻共同协商并达成分居协议书,包含房产、财产、子女抚养和探视、分居时间等内容。
夫妻双方在协议书中规定分割方式和比例,保障各自的权益,同时避免了长时间的诉讼过程。
协议书应该经过公证处公证,并到司法所的备案,具有法律效力。
2.提起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婚姻中的具体情况来判定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和比例。
浅析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问题
浅析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问题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是一个重要而敏感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共同财产的分配是离婚诉讼中比较复杂、争议性最高的事情之一。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浅析,并通过三个案例对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
离婚时如何处理这些共同财产是一项法律规定应如何处理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公平分配,但实际上这一规定无法很好地解决每一个具体案例中的争议。
其次,夫妻离婚时分共同财产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贡献、财产来源等等。
现在,我们来看看三个不同案例中的具体处理方式。
第一个案例是一个夫妻离婚,共同拥有一套房产。
这套房产是婚姻期间购买的,夫妻均出资购买,但是房产登记只在丈夫名下。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需要注意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以及房产登记情况。
一般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相当,那么房产就应当平分,不论登记在哪个人名下。
如果夫妻双方的出资比例不相等,那么房产分配应当根据他们的出资比例来确定。
第二个案例是一个夫妻离婚,共同拥有一家公司。
这家公司是夫妻婚姻期间一起创立的,夫妻均出资并共同管理。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业务能力、劳动分工、管理贡献等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在公司中的分工较为明确,且各自有独立的业务功能,那么公司的分配可以根据双方出资比例来确定。
如果夫妻双方在公司中的分工不明确,且难以确定各自的贡献,那么可以通过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
第三个案例是一个夫妻离婚,共同拥有大量存款和股票,但是夫妻之间存在较严重的争吵和矛盾。
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分配的方式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即实行“以实际为准、量力而行”的原则,通过离婚协议或者通过法院判决进行划分。
如果夫妻之间达成了离婚协议,那么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如果夫妻无法达成协议,那么财产分配会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进行判定。
与婚姻有关的房产问题
与婚姻有关的房产问题(一)通过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取得的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时如何分割?金先生和李女士婚后一直租房居住,1999年金先生所在的单位在一块政府划拨的土地上进行职工集资建房,金先生用家庭积蓄出资8万元参与集资了一套3居室的住房。
金先生和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中约定,除了职工本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外,该房屋只能按集资成本转让给本单位的员工,不得对外销售。
该集资房于2000年竣工后,单位一直未给职工办理房产证。
现金、李俩人面临离婚,问:房屋任何分割?律师观点: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一样,利用的都是行政划拨或单位自有土地,都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
只有本单位的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才能参加集资、合作建房。
对于取得了房产证的集资房可以对外转让,但转让时符合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的约定。
本案中,金先生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集资房款,因此,金先生的集资房属于其和李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
由于该房尚未取得房产证,金、李俩人离婚时只能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该房产:1、双方协议离婚,由一方取得房产,另一方给予对方补偿,但取得房产的一方目前尚无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2、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各占一半的房产份额,房屋可由俩人共同使用。
3、对房产暂不做处理,待取得房产证后再将其出卖给金先生单位的员工,然后,金、李俩人再就售房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由于该集资房尚未取得房产证,因此如果双方通过诉讼方式离婚,法院暂不会在判决中对房产的归属做出处理,而只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暂由一方使用。
只有等到取得房产证后,双方才能就房产分割另行提起诉讼。
同时,集资房的转让首先必须遵循与单位签署的集资建房协议。
本案中如果双方均不愿意取得房产,而一致同意将房产对外出售,则出售的对象必须限于单位的员工,否则按照集资协议的约定,售房行为是无效的。
(二)以一方的名义购买的经济适用房,离婚时可否分给没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另一方?叶先生和罗女士1998年结婚,2002年夫妻俩用家庭积蓄出资20万元在天通苑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
离婚房产分割的常见问题以及处理办法一、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二、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政策性质的房屋上,这些房屋的取得往往是由一方婚前承租或与职务、级别、工作年限等挂钩,所花费的费用要远远低于房屋的市场价值。
而且当初分得房屋的情况又有许多具体情况,使得处理此类房屋争议相当棘手,而产权证往往由单位直接办在本单位职工名下,这在我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以前争议较大,现在有了明确的“说法”。
按《婚姻法》的基本原理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这一类的房屋还是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且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证离婚析产流程
房产证离婚析产流程《房产证离婚析产流程:一场“房产大变身”的奇妙之旅嘿呀,要是说到房产证离婚析产流程,那可真是像一场充满戏剧性的闹剧,但又有着规规矩矩的章程。
首先呢,当夫妻决定分道扬镳,涉及到房产这个大头的时候,整个人就像是突然掉进了一个充满各种手续和规定的迷宫。
得先准备好材料呀,那些材料就像是你开启这场析产之旅的钥匙。
结婚证(都要离婚了还得拿结婚证,是不是有点滑稽?)、离婚证这俩是必须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更是不可或缺的。
感觉就像集齐各路证件准备召唤神龙,只不过这个神龙是房产的新归属。
材料备齐之后,前往房产登记部门。
这一去啊,就像走进了一个严肃又有点压抑的“财产审判庭”。
工作人员会先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就像个严厉的考官在批改试卷,稍微有点问题,就像被老师打回重写作业的学生一样,得重新返工准备材料。
这时候心里那个急呀,一边想着赶紧把这事儿了结,一边又要小心翼翼地按照要求来。
接着就是对房产进行评估了。
这就好比给房产定个价,看看它在这个离婚的大市场里到底值多少。
这个评估有时候让人觉得莫名其妙又有趣,同一套房子,经过专业的眼光一圈扫描,就出了个精确到小数点后面好多位的价格。
就好像咱们平时买菜,斤斤计较每一两的价格一样。
最紧张的环节可能就是划分房产份额了。
如果夫妻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好,那皆大欢喜,就像商场打折大家愉快地抢到了心仪的东西。
但要是有分歧,那可就麻烦了。
你争我夺得像两只护食的小兽,工作人员这个时候就像裁判一样,得按照法律规定来看怎么合理划分。
最后,当新的房产证下来的时候,那感觉就像是这场折腾终于有了个结果。
不管是房子归谁了,都像是完成了一场艰巨而又有点奇特的任务。
这房产证离婚析产流程,就像一场生活给你出的特殊考题,在各种哭笑不得和谨小慎微中,你学会了如何在感情破裂后还能理智地处理财产大事。
总之,经历这一套流程,虽然复杂头疼,但也是成长的一堂特殊课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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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案由析产纠纷如何处理?
Everyone has many dreams in their life, but if one of them keeps disturbing you, the rest is just actio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民事诉讼案由析产纠纷如何处理?民事诉讼案由析产纠纷的处理,必须确定家庭成员的关系和财产共有的范围,必须是由权利分割或继承的人,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无法分割的作价补偿,签署分家折产协议书,对于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的认定环节,以及分割方式和作价补偿方面的争议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生活中,夫妻离婚要进行财产分割,或是房产、资金所有人离世,亲属要继承遗产,如果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决定财产如何分配时,就出现了析产纠纷,那么民事诉讼案由析产纠纷如何处理?请跟来了解一下。
一、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共有人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及其共有人是能否正确处理纠纷的关键。
以一定的法律事实为依据,认定共有财产关系。
认定共有财产因素有两大关键因素:(一)判定家庭成员关系家庭成员包括在同一家庭生活的夫妻、父母、子女及其他成员,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姐妹等。
(二)判定共有财产的范围共有财产关系的形成必须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如家庭成员共同生产经营,家庭成员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或家庭成员将收入交归家庭,或共同购置家庭财产等。
只有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尽了义务的家庭成员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未成年家庭成员一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没有尽过义务,如果没有共同继承、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的事实,则不是家庭共有财产的共有人。
同时,家庭成员对家庭共同债务有共同偿还的义务,在分割共有财产时,也要分摊债务,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未成年人无偿还义务。
二、处理分家析产问题的原则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房产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有什么区别
房产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有什么区别房产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有什么区别?夫妻离婚,必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尤其是房产归属,且在离婚前或离婚后办理都会有不同的效果,因为产权免征契税、个税以及增值税会随时变更,下⾯就⼀起和店铺⼩编来看看离婚前和离婚后过户的区别。
房产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有什么区别房产婚内过户和离婚后过户的区别有:1、过户时间不同。
婚内过户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离婚后过户即双⽅婚姻关系结束后。
2、本质不同。
房产婚内过户⼀般是赠与,离婚后房产过户则不是赠与。
3、所有权不同。
婚姻存续期间,共有住房过户给⼀⽅当事⼈,住房产权还是夫妻共有。
离婚之后办理过户,住房是登记⼈个⼈所有。
房产婚内过户概念:房产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过户,实际上是⼀种房产的赠与,因此房产婚内过户可以作婚内财产析产处理。
房产婚内过户办理流程:①带好三证:结婚证、⾝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先在预检窗⼝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作⼈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办理。
③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需要缴纳费⽤。
④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会告知你⼀个初始密码,之后可⾃⾏更改。
房产离婚后过户概念:对于已经终⽌婚姻关系的⼆⼈,要在此时房产过户,就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析产登记主要适⽤于离婚析产,即离婚析产是夫妻双⽅因离婚后彼此就个⼈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转移的⼀种登记⼿续。
这与房产婚内过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房产离婚后过户所需证件:①房屋贷款未到期:⽣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份证、原按结贷款相关⼿续。
②房屋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效后《离婚协议》)或法院《仲裁》、《离婚证》、《⾝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续。
当双⽅出现了感情问题后,是可以办理离婚⼿续的,那么为了更好的保障离婚双⽅的各项权益,国家也是规定了双⽅要将共同财产进⾏分割,如果在分割以上事宜时出现了纠纷或者争议⽆法解决时,也是可以通过向当地的法院提出诉讼,那么法院会根据双⽅实际情况来判定。
房屋析产流程
房屋析产流程
房屋析产是指将一栋房屋的所有权分割成若干份的过程。
在某
些情况下,比如离婚、继承等,房屋需要进行析产。
这个过程可能
会比较复杂,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程序。
下面将介绍房屋析产的
一般流程。
首先,进行房屋评估。
在进行析产之前,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评估的结果将作为分割房屋所有权的依据。
评估过程
需要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或个人进行,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接下来,协商协议。
所有权分割需要各方达成一致的协议,包
括分割的比例、方式等。
在协商过程中,各方可以根据房屋的实际
情况,以及自身的需求进行讨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办理相关手续。
一旦达成协议,就需要办理相关的法律
手续,包括办理产权证书、过户手续等。
这些手续需要按照当地的
法律法规进行办理,确保分割后的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
最后,完成房屋析产。
在完成了评估、协商和办理手续之后,
房屋的所有权就可以正式进行分割了。
各方按照协议的比例,分别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从而完成了房屋析产的整个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房屋析产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比如财产纠纷、继承纠纷等。
因此,在整个流程中,建议各方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整个流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房屋析产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充分协商、理性对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
只有在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的情况下,才能确保房屋析产的合法有效,避免后续的纠纷和问题。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论婚内析产的内涵与完善
论婚内析产的内涵与完善王乐【摘要】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学界的普遍讨论,其中第四条规定的“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某些特殊情形或某些重大理由可以进行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人们传统的“同财共居”的观念。
婚内析产的概念及特征亟待深入细致的探讨和研究,婚内析产制度的理论基础需要从理论方面寻找依据。
此外,有关婚内析产制度与分别财产制、非常财产制和离婚财产分割衔接的制度设计亦有进一步厘清的必要。
%"Explanations on the Application of Marriage Law Ⅲ" published by the supreme people court has aroused wide public concern and heated academic discussion. According to the fourth item, during the existence of marriage, in some special situations or for some important reasons, property could be divided, which breaks the traditional idea of "living together and sharing property". In this paper, the concept and features of property division during the existence of marriage is discussed in depth, an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such division is analyzed. Moreover, how to connect marital property system with respective property system, special property system and divorced property division is also explored.【期刊名称】《黄山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40)006【总页数】5页(P38-42)【关键词】夫妻财产制;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内涵;完善【作者】王乐【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房山10248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3.2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类型为婚后所得共同制。
房屋析产流程理
房屋析产流程理1. 理由和目的房屋析产通常是因为房屋的所有权分割或者房屋结构的改变,导致原来的一处房屋需要分成多处独立的产权单位。
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在房屋的继承、分割、出售、改造等情况下。
对于房屋的析产,通常会有以下几种目的:- 分割所有权:在有多个房屋所有者的情况下,需要将房屋进行分割,以便每个所有者可以拥有独立的产权单位。
- 房屋改造:在对房屋进行扩建或者改造的情况下,需要将原有房屋的产权进行分割。
- 房屋继承:在房屋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有多个继承人,也需要将房屋进行分割,以便每个继承人可以获得独立的产权单位。
2. 确定分割方案在进行房屋析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分割的具体方案。
这包括确定分割后每处独立的产权单位的面积、界址、使用权等。
在确定分割方案时,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划,并且需要各个产权单位的所有者达成一致意见。
3. 取得相关手续在确定了分割方案之后,需要向相关部门取得相应的手续。
这包括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向规划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
4. 不动产登记在确定了分割方案并取得相关手续之后,需要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这包括提交房屋分割的相关证明文件、规划设计方案、界址标志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部门将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将房屋的产权进行分割,生成多处独立的不动产证书。
5. 土地规划在确定了分割方案并取得相关手续之后,需要向规划部门提交规划设计方案,并申请规划许可证。
规划部门将根据提交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规划许可证,允许进行房屋的分割。
6. 物业管理在确定了分割方案并取得相关手续之后,还需要向物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这包括确定分割后每处独立的产权单位的物业管理范围、共用部分的维护管理责任等。
物业管理部门将根据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确立分割后每处独立的产权单位的物业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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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必须要析产
吗?
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析产的。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一、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必须要析产吗?
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析产的。
房产析产是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
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公民死亡后,共同生活人或者财产共有与继承人就财产如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一般是先析产后继承。
二、析产的原则是什么
1、分割房屋是最大限度的保护房屋的整体性
2、尽最大可能不损害房屋现有的价值
3、采取一人独有,在给他人金钱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4、采取大家共有的方式
5、大家竞买的方式
6、出卖该房,大家分的价款的方式
三、相关内容拓展
做析产手续需要离婚证、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经过公证的双方离异协议(上面注明房产分割情况),两人一起到该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家庭离异房产析产过户手续,重新办理一人姓名房产证。
1、房屋析产:
房屋析产一般发生于离婚、分家、继承和共买房产等民事关系上。
根据相关协议、法律原则和一定的标准,将共有房产这一财产分割,而分属各所有人所有的行为称为房屋析产。
2、离婚析产:
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如果想要出售夫妻共有产权的房屋,在离婚时就必须要办理离婚析产手续,进行房屋财产分割。
3、办理房屋析产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
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
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夫妻到法院判离婚房产一般是需要进行析产后方能进行下一步流程的。
对于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其进行析产的步骤有可能会有所不同,根据各省市相关的制度的不同,办理所需要的材料
以及流程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应当先到当地部门进行咨询清楚之后办理会比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