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病亡可以确定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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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7个条件
工伤认定是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病变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劳动者受伤、疾病或者死亡进行的认定。

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保障和救助,并由此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以下7个条件:
1. 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被认定为工伤的事件必须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即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

2. 发生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工伤认定需要发生明确的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如事故、损伤或疾病突发等。

3. 劳动者受到伤害或疾病:工伤认定要求劳动者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或患上疾病,这些伤害或疾病是与工作相关的。

4. 与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工伤认定要求伤害或疾病与劳动者的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即工作是导致伤害或疾病发生的原因。

5. 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工伤认定要求伤害或疾病是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所导致的,即工作本身存在危险因素。

6. 工伤与工种、行业相关:工伤认定需考虑工伤与工种、行业的相关性,即某些工种或行业更容易出现某种类型的工伤。

7. 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工伤认定需要有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包括医生的诊断证明和劳动者的证言,以证明工伤发生的事实和程度。

总之,进行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发生意外事件或突发病变、劳动者受到伤害或疾病、与工作职责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有害、工伤与工种、行业相关以及有医学证明和相关证据。

这些条件的满足可以帮助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障和赔偿。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时工伤认定中关于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如何合理把握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时工伤认定中关于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如何合理把握

职工突发疾病死亡时工伤认定中关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如何合理把握在员工突发疾病死亡这一事件中,工伤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其关系到员工家庭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这两个关键因素。

一、工作时间的合理把握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处的时间段。

在工伤认定时,需要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评估,以确定员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患病或受伤。

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出现了突发疾病或遭受了工作伤害,那么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工伤。

在评估工作时间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工作时间的定义:工作时间的定义并不是单一的,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对工作时间的定义也有所不同。

因此,需要结合具体的行业和公司,来确定工作时间的范围和定义。

2. 工作时间的证据:为了确定员工是否在工作时间内患病或遭受了工作伤害,需要收集相关工作时间的证据。

这些证据包括工作日志、考勤记录、工作计划、工作指令等。

3. 工作时间的延伸:有时候,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例如加班、出差、临时任务等)也会遭受工作伤害或患病。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考虑工作时间的延伸。

通常情况下,只有在员工在加班、出差等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的延伸。

二、工作岗位的合理把握工作岗位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的具体职位。

在工伤认定时,也需要考虑员工的工作岗位,以确定员工是否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了伤害或患病。

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在工作岗位上遭受了伤害或患病,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在评估工作岗位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工作岗位的描述:为了确定员工是否在工作岗位上受伤或患病,需要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详细的描述。

这些描述应包括工作岗位的名称、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工具、工作风险等。

2. 工作岗位的风险评估:不同的工作岗位具有不同的风险,需要对不同的工作岗位进行风险评估。

在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员工面临的物理、化学、生物、心理等各个方面的风险。

企业管理资料范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小时后死亡算工伤吗

企业管理资料范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小时后死亡算工伤吗

问: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48小时后死亡算工伤吗?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的不算工伤,除非所发疾病属于职业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于抢救时间超过48小时死亡不被认定为工伤的,目前只能按照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或非因公死亡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法规:1.《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14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23条、第25条。

例:2007年10月26日,四川宜宾市公交公司司机王勇驾驶大客车行至岷江大桥时,突发疾病昏迷。

医院采取开颅手术后,王勇一直呈深度昏迷,且无自主呼吸和无自主血压(俗称“脑死亡”)。

11月7日,医院宣告王勇死亡。

2008年初,宜宾市公交公司向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了工伤认定申请。

同年2月15日,劳动部门机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王勇不属于因工死亡。

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1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而王勇突发疾病昏迷后,经医院抢救了11天才宣告死亡,已远远超出了48小时的界限。

公交公司和王勇家属不服,向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但宜宾市政府维持了劳动部门机构的工伤认定结论。

随后,王勇家属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交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庭应诉。

2009年9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劳动保障部门机构作出的工伤认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了王勇家属的诉讼请求。

2010年,宜宾市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王勇家属一直在申诉中。

解:本案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发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条件,第一是抢救无效死亡:笫二是抢救时间在48小时以内。

超过48小时的,目前的法律规范下,不认定为工伤。

工亡认定标准和流程

工亡认定标准和流程

工亡认定标准和流程工亡认定标准和流程是中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职工的权益和利益。

工亡认定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导致职工死亡的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亡,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一、工亡认定的标准工伤死亡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亡认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死亡;(2)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导致死亡;(3)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工伤死亡认定的其他情况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一些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死亡,如:(1)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其他意外伤害导致死亡;(2)在工作过程中因见义勇为或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导致死亡;(3)在其他与工作有关的场合下发生意外导致死亡。

二、工亡认定的流程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亡事件后,由所在单位或者近亲属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死亡证明;(3)死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劳动关系证明;(4)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现场照片、事故报告等。

进行调查和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调查和认定,包括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等。

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赔偿和补偿一旦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补偿。

具体的赔偿和补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而异,一般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补助、精神损害赔偿等。

三、工亡认定的注意事项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亡事件后,应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便及时进行调查和认定,确定是否属于工伤,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提供完整和真实的材料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完整和真实的材料,如劳动合同、死亡证明、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和认定。

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了解工亡认定的标准、流程和赔偿标准等,可以帮助职工家属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认定为工伤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认定为工伤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认定为工伤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一、认定工伤要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认定一、认定工伤要满足何种条件才能认定除了以上排除工伤的法定情形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1)职业病患者或因工负伤职工经组织批准去外地疗养期间,以及职工调动工作,在按规定的往返途中,遭受意外事故发生的伤亡。

(2)因在工作中受伤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3)工人职员因为工作而负伤,医疗终结以后,不论调到任何企业,旧伤复发或者因为旧伤复发致成残废或者死亡。

(4)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同意加班加点,不能回家临时在工作地点休息,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伤亡。

(5)革命军人在作战中负伤,或由于在战争的艰苦环境中造成的严重疾病(有档案记载或有团以上医疗机构原始证明材料),转入到企业后,因旧病复发,甚至造成残废或死亡的。

(6)因坚持原则和制度,批评违纪违章等错误,或同违法行为作斗争,而遭到报复造成的伤亡。

(7)因严重的医疗责任事故而致使病伤恶化或者致成残废、死亡,并经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实者。

因计划生育结扎手术引起的器官损伤或并发症,经市计划生育技术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8)因在本单位集体食堂就餐而集体食物中毒,造成病疾、伤残或者死亡而非本人所应负责任者。

(9)职工参加本单位、厂(含车间一级)组织的军训、义务劳动、体育比赛,文艺表演或代表单位参加的各种比赛或运动会发生的伤亡。

(10)企业领导指派或组织职工参加各种展览会、政治性活动,造成负伤、死亡的。

(11)出国援外人员(含劳务输出)在国外因病死亡的。

工伤认定4个条件

工伤认定4个条件

工伤认定4个条件工伤认定是指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患病而受到身体伤害,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被认定为工伤的一种制度。

工伤认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确保其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和医疗补助。

工伤认定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工伤原因与工作岗位有因果关系。

工伤认定的基础是事故或职业病患病与工作岗位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患病,必须是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质或工作条件导致的。

这个条件主要是为了排除非工作原因引起的伤害,确保只有与工作有直接关系的伤害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第二,伤害程度达到法律规定的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工人被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一定的伤害程度要求。

一般来说,意外事故导致的伤害需要达到一定程度以上,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而职业病患病则需要符合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病情评定标准,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第三,受伤或患病应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工伤认定还要求受伤或患病必须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发生。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过期,受伤或患病的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个条件的目的是为了限制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避免对已经离职的工人进行无限期的赔偿。

第四,受伤或患病需接受相应的医学鉴定。

工人受伤或患病后,需要接受相应的医学鉴定,以确定伤情或病情的程度、性质和与工作岗位的关系。

医学鉴定是工伤认定的重要依据,通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情或病情以及其与工作岗位的关联性,确保工人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和医疗救助。

总之,工伤认定是为了保障工人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和医疗补助。

工伤认定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包括事故与工作岗位的因果关系、伤害程度要求、劳动合同期限要求和医学鉴定要求。

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伤害或患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五个条件

工伤的五个条件

工伤的五个条件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或职业病,严重影响了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的认定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以下是对这五个条件的详细说明。

首先,工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事故。

工人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事故,是认定工伤的第一个条件。

这就要求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是在工作岗位上,比如在工厂生产线上被机器伤到了,或者在建筑工地上摔倒了。

其次,事故是突发的或受过程控制的。

工伤的第二个条件是事故应该具备突发性或过程控制性。

突发性意味着事故突然发生,没有任何预兆或征兆。

而过程控制性则表示事故是由于工作过程中的原因导致的,比如长期接触有毒物质而导致的职业病。

第三,事故导致身体的伤害、病痛或者因此丧失劳动能力、致残、死亡。

工伤的第三个条件是事故必须导致身体上的伤害、病痛或者因此丧失劳动能力、致残、死亡。

例如,一个工人在工作中被砸伤了腿导致残疾,或者某种职业病导致工人丧失了劳动能力。

第四,工人经过紧急救治和第一救治后,经医院或其它医疗机构诊断符合伤残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程度。

工伤的第四个条件是工人必须经过紧急救治和第一救治,并且由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诊断出符合伤残保险条例规定的伤残程度。

只有经过专业医生的诊断才能得出合理的伤残程度判断。

最后,事故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工伤的第五个条件是事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

不同的地区和行业可能有不同的工伤认定标准,但一般来说,认定标准要求事故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并能够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事故调查报告。

在满足这五个条件之后,工人可以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的结果将会对工人的伤残津贴、医疗费用以及工伤保险的赔付等方面产生影响。

因此,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非常重要,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评估。

职工班中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职工班中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工伤吗?

职工班中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工伤吗?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职工班中突发疾病死亡,能认定工伤吗?案由2004年5月10日上午10时,某自动化工程公司施工项目一部职工李某(男、45岁)在班长的安排下,与同班张某、王某三人一起在承接的某钢铁公司制氧项目工地进行仪器仪表的现场配置作业。

工作中李某突感胸闷难忍,面色苍白,经单位领导及同事送往医院,因抢救无效,于5月12日凌晨6时死亡,经诊断:李某为心肌梗死。

事后,李某的妻子认为:李某早上去上班还好好的,上班2个多小时就通知家属李某病危,李某的死是过劳所致,应该与工作有关,要求办理工伤待遇。

但单位领导认为:李某在施工工地并没有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工作时并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死因是李某患有心脏病,且死亡地点在医院,没有答应李妻办理的工伤待遇的要求。

问题李某的这种情形能算工伤吗?李某的家属能享受工伤待遇吗?该自动化工程公司应如何处理此事?评析按照工伤的定义,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才能确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疾病造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死者终究是在工作岗位上死亡甚至很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等多种因素有关,客观上需要合情合理的处理。

我国在1996年10月1日以前,各单位一般对此情况当做比照工伤由本单位自行处理,单位与死者家属达成协议即可。

在1996年10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按原国家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的精神,将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的情形纳入工伤保险的范围。

在制定《工伤保险条例》时,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和人们的习惯心理及可接受的程度,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视同为工伤,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死亡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

工伤死亡认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是什么一、认定工伤需要的条件分别是什么一、认定工伤需要的条件分别是什么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

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

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二、认定工伤的时间有什么要求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较终结论;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这10类伤亡不能认定工伤李用华律师(2023版,附工伤认定流程)

这10类伤亡不能认定工伤李用华律师(2023版,附工伤认定流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

“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但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因果关系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意外伤害,诸如地震、厂区失火、车间房屋倒塌以及由于单位其他设施不安全而造成的伤害等。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强调的是受到的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有因果关系。

如果员工因个人利益、个人私怨等原因受到暴力伤害,显然无法认定为工伤。

三、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一般包括以下情形:1、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员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员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强调的是“工作原因”。

如果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对此亦进行了明确,“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认定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员工身亡算工伤吗

员工身亡算工伤吗

员工身亡算工伤吗
员工身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首先,员工因工作导致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致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包括在工作期间在单位内外发生的事故所致的伤害,以及因长期接触有毒物质或者工作环境引起的疾病。

其次,员工在从事工作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死的,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个情况下,需要证明员工在事故发生时处于直接的工作行为中,例如在上下班途中。

最后,员工在单位内外发生非工作性活动致死的,如果能够证明其参加这个活动是为了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但是这种情况通常需要经过更加严格的审查,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员工的行为与工作有直接的关联。

当员工的死亡被认定为工伤后,他的家属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这包括丧葬费、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等。

此外,家属还有权利向单位主张赔偿。

总的来说,员工身亡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认定。

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员工的权益,为员工及其家属提供合理的经济保障。

上班时出现了突发疾病到底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出现了突发疾病到底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出现了突发疾病到底算不算工伤?如今,尽管我国的法律已经进一步健全,不过,对于工伤的争议性问题,很多人都是比较陌生的。

比如上班的时候,倘若出现了一些突发性疾病在,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工伤的问题就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那么,上班时出现了突发疾病到底算不算工伤?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吧!一、上班时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那么,上班时间应该算作工伤。

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

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

2、在工作岗位上突发与工作无关并没有导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具体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近5年的时间里,该条款规定在实践中暴露问题较多。

大家的质疑声集中体现在对“48小时”的规定的理解上。

如果48小时没有死,第49小时死亡了,能否认定工伤?有的甚至说是如果第48小时零1分死亡,难道就不认了?笔者认为,该条款的设定实际体现了立法者对劳动者群体的保护精神。

对劳动者而言,“病”和“伤”的保护一般是属于不同的法律规范和政策调整范畴的,《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是因工作中遭受事故而发生伤害的情形,而疾病应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保护的范围。

立法者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中将“突发疾病”纳入工伤保护的范畴,虽然限定了一些条件,但这样的立法即使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立法相比,也是有所突破和超前的。

“48小时”是立法者为了避免将突发疾病无限制地扩大到工伤保险的范围而作出的限制性规定,“48小时”可能不具备太多的科学依据,但对于异常复杂的疾病来讲,总得设定个时间予以限制。

工作中突发疾病,家属放弃治疗死亡能认工伤吗?

工作中突发疾病,家属放弃治疗死亡能认工伤吗?

工作中突发疾病,家属放弃治疗死亡能认工伤吗?劳动者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过程中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员工死亡能认定工亡吗?《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众多工伤认定争议案例中,情形多变争议不断,同一种情形各地认定不一,人社部门和人民法院判断标准不一的情形经常发生。

上述视同工伤情形争议也非常大,对此人社部进行了答复,考虑了此类突发疾病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能与工作劳累、工作紧张等因素有关,实质上是将工伤保险的范围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扩大到了其他情形,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劳动者权益。

但此类情形必须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非工作时间、没有在工作岗位、没有送往医院抢救、超过48小时死亡都不能视同工伤。

抢救过程中放弃治疗死亡,能视同工伤吗?2017年12月,郝某进入某公司从事保洁工作,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期至2020年11月。

2018年12月5日下午,郝某在公司工作时突然晕倒,经单位同事拨打120后送往医院抢救。

2018年12月7日,医院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宣布郝某于2018年12月7日14时08分死亡,主要死亡原因:猝死(心源性可能)。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档案材料记载:郝某2018年12月5日16时28分许送达上海市闵行区院,诊断栏初步印象:车到人已亡:猝死。

6日7:53许,上海市同仁医院门急诊:查体意识不清,诊断为休克;6日13:30记录:... 患者恢复可能渺茫;7日8:40记录:神不清,再次告知病情危重;7日12:28记录:血流动力学不稳定,随时有心跳呼吸停止可能;7日13:46,家属商量后要求放弃所有抢救措施,自愿承担法律后果;7日14:00拔除呼吸机,14:08宣布死亡。

2019年4月郝某亲属向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受理后于7月12日作出《认定个工伤决定书》,认定郝某为工伤。

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认定

在工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认定

在⼯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认定在⼯作岗位上⼯作的时候突然发病死亡的情况并不少见,在职⼯死亡之后其家属肯定是会与公司就死亡时间或是赔偿、当时是否有抢救等等的问题产⽣纠纷,那么,在⼯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确定?店铺⼩编为你讲解这⽅⾯知识。

在⼯作岗位上发病死亡如何认定如果员⼯在⼯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应当按照公亡待遇处理,应当按照属于⼯伤认定。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费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公亡补助⾦。

⼯伤保险条例第⼗五条职⼯有下列情形之⼀的,视同⼯伤:(⼀)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经抢救⽆效死亡的;第三⼗九条职⼯因⼯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伤保险基⾦领取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和⼀次性⼯亡补助⾦:(⼀)丧葬补助⾦为6个⽉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平均⼯资;(⼆)供养亲属抚恤⾦按照职⼯本⼈⼯资的⼀定⽐例发给由因⼯死亡职⼯⽣前提供主要⽣活来源、⽆劳动能⼒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40%,其他亲属每⼈每⽉30%,孤寡⽼⼈或者孤⼉每⼈每⽉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之和不应⾼于因⼯死亡职⼯⽣前的⼯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政部门规定;(三)⼀次性⼯亡补助⾦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均可⽀配收⼊的20倍。

⼯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款第⼀项规定,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时之内经抢救⽆效死亡的,视同⼯伤,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伤保险待遇。

劳社部关于实施《⼯伤保险条例》若⼲问题的意见规定;这⾥“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

“48⼩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职⼯突发疾病死亡,能否享受⼯伤保险待遇,可以分为下列两种情况:⼀是职⼯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死在⼯作岗位的,以及职⼯在⼯作时间和⼯作岗位突发疾病后没有当时死亡,经过抢救后在48⼩时之间死亡的,应当视同⼯伤。

对于视同⼯伤的情形,应当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保险待遇。

2020年-《工伤保险》之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工伤保险》之工伤保险条例

2020年-《工伤保险》之工伤保险条例2020年已接近尾声,马上就是2020年的最后一周了,在此之前,我也一直关注着《工伤保险条例》的内容。

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学习,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说说我对《工伤保险条例》的一些学习。

一、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应当认定为因工死亡。

经医疗机构证明,诊断患职业病之前或者诊断患职业病之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二)应当认定为工伤,却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死亡的;(三)应当认定为职业病的情况下,经治疗仍不好转的;(四)距法定退休年龄明显超过享受待遇期限的。

应当认定为职业病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发生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停工留薪期内,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人社局批准后,鉴定费、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基本生活费;(五)到统筹地区可以自主选择在统筹地区以外工作。

在统筹地区以外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或其他法定原因事故伤害并经就医地诊断为职业病后,于就医过程中受到非责任侵害的权利。

上述期间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范围之日起至因工死亡或者与之相关的事实期间。

所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是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内被他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受到伤害无法工作;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或者出差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伤害;3.患职业病期间;4.在本单位生产工艺改革中因职业活动受伤;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后又因工负伤的员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公司值班死亡算工伤吗

公司值班死亡算工伤吗

公司值班死亡算工伤吗
根据中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即使是值班时发生的,也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下面将从劳动法、工伤认定和相关权益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雇主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导致死亡,就意味着雇主没有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违反了法律规定。

因此,在劳动职责范围内死亡的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

其次,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被认定为工伤的员工及其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当工作人员因工作原因致残、死亡或者致使伤病需要治疗时,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康复和经济补偿等待遇。

所以,如果员工的死亡被认定为工伤,他的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赔偿和补偿待遇。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雇主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如果员工在值班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死亡,可以认为雇主没有履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因此,工伤认定的依据之一是工作条件与岗位风险不匹配。

总结起来,如果员工在值班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导致死亡,可以
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工伤认定需要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调查,而不仅仅是由公司决定。

如果工伤认定通过,员工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包括医疗、护理、康复和经济补偿等。

对于公司而言,应尽力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工伤认定的4种情形是

工伤认定的4种情形是

工伤认定的4种情形是工伤认定的4种情形主要包括:工作场所意外事故、职业病、因工致残、特殊工种工伤。

下面将对每种情形进行详细说明。

1. 工作场所意外事故:工作场所意外事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突发事件导致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

这包括工业企业的机械设备事故、高空坠落、火灾爆炸、物体打击等;农田作业的农药中毒、机械事故、蛇虫咬伤等;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辆事故、高铁事故等。

只有在工人从事工作的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2. 职业病:职业病是由劳动者在其工作过程中长期接触特定有毒、有害物质或作业环境的结果,导致的疾病。

常见的职业病包括尘肺病、化学中毒、放射性疾病等。

关键是证明工作环境中存在有害物质或致病因素,并且劳动者的职业活动与疾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 因工致残:因工致残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劳动者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因工致残是通过评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来认定的,一般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取决于伤残后的生理和功能状态,包括身体残疾、运动功能障碍、感觉功能障碍等。

4. 特殊工种工伤:特殊工种工伤是指在特殊的职业岗位上,由于工作特殊性质导致的身体伤害或健康损害。

特殊工种包括军人、警察、消防员、航空航天等。

这些职业岗位的工作环境高风险,对人身安全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特殊工种工伤通常由特殊工种工伤认定委员会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总之,工伤认定的4种情形分别为工作场所意外事故、职业病、因工致残、特殊工种工伤。

每种情形都有其特定的认定标准和程序,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工伤和工亡的区别

工伤和工亡的区别

工伤和工亡的区别工伤和工亡是工作岗位上发生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事故。

工伤指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疾病,而工亡则是指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死亡。

虽然两者都与工作有关,但它们在性质、后果和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影响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

首先,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疾病。

这意味着工人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遭受了伤害,可以是因为不安全的工作环境、操作不当或其他因素导致的。

常见的工伤包括切割、烧伤、骨折、中毒等。

工伤可能会导致休假、治疗、康复以及工资减少甚至终身残疾。

另外,工伤通常是可以通过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受害者提供一定的工伤保险或赔偿金的。

而工亡指的是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工亡是工伤最严重的一种后果,直接造成了工人的生命丧失。

工亡可能是由于严重的事故,如建筑物倒塌、火灾、爆炸或机械故障等,也可能是因为长期接触有害物质引发的严重职业病。

工亡对受害者及其家人的打击通常是毁灭性的,导致家庭破裂、经济困难和心理创伤等。

同时,工亡可能会引发对雇主的法律责任追究和社会的关注。

尽管工伤和工亡的后果和影响不同,但它们都凸显了工作安全的重要性。

雇主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合理的工作条件和适当的培训,以减少工伤和工亡的风险。

此外,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并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工伤和工亡事故的发生。

对于受害者和家属来说,他们应当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

在发生工伤或工亡后,他们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保险或赔偿金,并寻求法律援助。

此外,他们还可以通过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

总之,工伤和工亡是与工作相关的不同类型的事故。

工伤指的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疾病,而工亡是指在工作中因事故或职业病导致的死亡。

尽管工伤和工亡的后果和影响不同,但它们都需要得到关注和预防。

雇主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合理的安全管理,政府应加强监管,而受害者和家属则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通过共同努力,我们可以减少工伤和工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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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病亡可以确定工伤吗
有的员工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在上班时间发病死亡。

众所周知,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在单位受伤的,是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理赔。

那么,上班时间病亡可以确定工伤吗?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希望对您有用。

上班时间病亡可以确定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情况,应属于工伤。

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视同工伤的情形,要注意把握三点,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要求才能被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用人单位规定进行工作的时间,包括单位合法要求加班加点的时间、劳动者为正确履行职责所做的预备性和后续性的工作时间;而“工作岗位”一般则指职工日常所在的工作岗位及从事本单位工作时所在的岗位。

至于“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中的“突发疾病”是指各类疾病;而“48小时”的起算时间,则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起算时间,且该发病、抢救应是从工作岗位到抢救的医疗机构之间“两点一线”,其间不应有其他的更广泛的外延,比如回家后死亡或办理其他事情后死亡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各种情形,综观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法律保护劳动者的工伤索赔权,就在于其受伤系与职工工作具有紧密联系性,所以,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也必须满足法律立法宗旨,也就是说,其必须与单位工作有密切的联系,即导致死亡的突发疾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发生。

这里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有其具体含义,“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或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地点”是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但不仅限于此,我们对于工作地点应当予以扩大解释,它除了职工日常工作的地点外,还包括因工作需要而前往的其他地点。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如果职工是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如果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我们律伴网的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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