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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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关 概 述
报关过程中的三个阶段
前期阶段
进出境阶段
后续阶段
对保税加工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 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合同、 许可等的备案手续的过程
缴纳税费、配合查验、 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②准备申报单证的基本原则(了解) 报关单填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 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③申报前看货取样(了解) 目的:准确确定进口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了解货物的状况,便于正确申报。
/
一般货物
后续阶段
进出境阶段
前期阶段
货物 类别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概念: 是一般进口货物和一般出口货物的合称,是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的进出口货物。
概念的解释
一般进出口货物是从海关监管的角度来划分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这里的一般进出口货物是相对于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而言的,因为这些货物都需要经过前期和和后续的监管阶段。
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货物
3、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二)特征
1、进出境环节缴纳进出口税费。
2、进出境环节办结海关手续,放行后不受监管。
放行=结关
1、适用原则 除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外的实际进出口货物
2、适用范围
(三)范围
一般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的基本手续,通常是在进出境环节向海关申报、陪同海关查验、缴纳进出口税费和提取或装运货物等4个基本环节组成。
4.易货贸易:是买卖双方之间进行的货物或劳务等值或基本等值的直接交换。 补偿贸易: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贷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或技术,而用向对方返销进口设备及或技术所生产的直接产品或相关产品或其他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偿还进口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5.寄售是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寄售人(是卖方、或者是货主)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国外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人按照寄售协议中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复习:进出境货物,包括: ①一般进口出货物; ②保税货物; ③暂准进出境货物; 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 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 ⑥其他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的报关比较复杂,报关单位除了要向海关报告其进出境的情况外,还需要对部分货物缴纳进出口税费。
复习:进出境物品,包括: 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 ★物品与货物的区别: 1、物品的非贸易性 2、物品适用的税率与货物适用的税率不一样 3、进出境物品的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原则 世界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旅客进出境采用“红绿通道制度”,我国也采用“红绿通道制度”。 带有绿色标志的通道适用于携运物品在数量上和价值上都没有超过免税限额,而且所携运物品没有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境物品的旅客。 带有红色标志的通道则适用于携运有上述“绿色通道”适用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旅客。
第二节 一般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
在没有学习一般进出口通关的基本程序之前再次强调一以下几个问题: (一)复习:一般进出口货物的含义 指在进出境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进进口提货通知,出口货物需备齐出口货物。 B.委托报关者需办理报关委托手续,代理报关者需接受报关委托。 C.准备申报单证。 ①有两类单证:报关单(证)、随附单证 ※报关单(证) ※随附单证:基本单证、特殊单证 ※基本单证例如:进口提货单、出口装货单、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特殊单证件例如: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出口收汇核销单、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
第四章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知识目标】通过对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报关程序、报关要点的学习,掌握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相关的报关要点,了解电子报关等有关知识。 【技能要求】熟练掌握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具体步骤、所需单证)以及报关要点,并能在实践中具体操作。
这里第2和第3种情况是属于非一般进出口货物向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转变。 因为保税货物在进境的时候并没有缴纳关税,因为保税货物最终目的是要复运出境的,所以进口的时候没有进行征税。而如果说,这些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了,例如说,在加工贸易来料加工的货物,进口之前进行了备案,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应该要复运出境,如果这些保税货物不复运出境了,要转为在我国境内销售,在转为内销的情况下,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要缴纳关税,如果这些货物属于国家限制类进口货物,要提交许可证的,还要向海关提交许可证。
特征: 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按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缴纳应当缴纳的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 货物进出口应受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管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3.海关放行即办结了海关手续 海关征收了全额的税费,审核了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件,并对货物进行实际查验(或做出不予查验的决定)以后,按规定签章放行。这时,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才能办理提取进口货物或者装运出口货物的手续。对一般进出口货物来说,海关放行就意味着海关手续已经全部办结,海关不再监管,可以直接进入生产和消费领域流通。
转关运输:指是进出口货物在海关监管下,从一个海关运至另一个海关办理海关手续的行为。 ※指运地:是指进口转关运输货物运抵报关的地点。 例:货物从天津进口,按规定应该是在进境天津海关申报,但是经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后,进口货物转到北京海关申报进口。天津是进境地,北京是指运地。 ※启运地:是指出口转关运输货物报关发运的地点。 例:北京的A公司,要从天津口岸出口一批货物。经过申请人的申请,海关同意后,这批货物可以在启运地北京申报,并且在北京办理完整个出口海关手续后,运到天津,由天津海关监管出口。天津就属于出境地,北京是启运地。
6.承包工程项目实际进出口货物; 7.外国驻华商业机构进出口陈列用的样品; 8.外国旅游者小批量订货出口的商品; 9.随展览品进境的小卖品; 10.实际进出口货样广告品; 11.免费提供的进口货物,如: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赠送的进口货物;外商在经济贸易活动中免费提供的试车材料等;我国在境外的企业、机构向国内单位赠送的进口货物。
范围 实际进出口货物,除特定减免税货物外,都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的范围.主要包括: 1.不批准保税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2.转为实际进口的保税货物; 3.转为实际进口的暂准进境货物或转为实际出口的暂准出境货物; 4.易货贸易、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 5.不批准保税的寄售代销贸易货物;
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只要进口的时候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
特征
1、在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按规定缴纳税费。 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 需要提交许可证的,要提交许可证。 3、海关放行即办理结关手续。
贸易方式主要有:一般贸易(逐笔售定)、补偿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易货贸易、寄售、招标、拍卖等 ★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可以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保税货物或特定减免税货物等。 ★一般进出口货物可以是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也可以是以别的贸易方式进口的货物,例如说,以补偿贸易、以易货贸易进出口的货物。 只要进口的时候不需要经过前期阶段和后续阶段的就属于一般进出口货物。这两者,他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就是他们划分的角度不同。
做法:收货人提出申请;海关同意并派员现场监管。海关开具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取样后收货人要在取样记录和取样清单上签字确认。
这里注意报关单的两种形式: 1、纸质报关单:印刷制作,按照要求需计算机打印填制或手工填制 2、电子报关单:电子数据的形式,通过和海关计算机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向海关传送 它们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使用其中的一种方式(偏远地区;快件-无纸通关)
第一节 报关程序概述
报关程序 1.报关程序的概念: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报关程序的构成 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4个海关作业环节即完成通关; 报关人: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
条件
种类
出料加工货物、进出境修理货物等的销案
出料加工货物备案
其他进出境货物
海关办理销案手续
展览品备案申请
暂准进出境货物
海关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特定减免税备案登记和申领减免税证明
特定减免税货物
海关办理核销结案
加工贸易备案和申领登记手册
保税货物
/
进出口申报 (海关决定是否受理申报) 配合查验(海关决定是否查验、决定查验的形式和查验方法) 缴纳税费 (海关决定征、减、缓、免税费) 提取或装运货物 (海关签印放行)
一般进出口货物和一般贸易货物的区别: ①一般进出口货物是按照海关监管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是海关的一种监管制度的体现。是相对于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而言。 ②而一般贸易货物是外贸企业单边的进口、出口,是按照国际贸易方式划分的进出口货物,也就是说一般贸易是属于国际贸易方式的其中一种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方式:是指营业地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进行货物买卖所取得的具体交易方法和商品流通渠道。
D.申报方式(重要考点) ①电子数据申报 四种方式:终端申报方式、委托EDI方式、自行EDI方式、网上申报 ※申报结果:(2种) A、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接受申报”的报文和“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表示申报成功。 B、不接受申报:报关单位收到海关反馈的不接受申报的报文后,表示申报不成功;应根据报文提示的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申报。
过境、转运、通运及其他未办结手续的
其他货物
自进境—复运出口或转为实际进口止
未办纳税原样复出口海关批准凭担保
暂准时货物
自进境—监管年限满
特定地区、企业、用途的
特定减免税货物
自进境—出境办结手续或转为实际进口最终办结手续
未办纳税的储存加工装配后复出口
保税货物
自进境—海关放行
无特殊情况
一般进出口货物
监管期限
解除监管 后继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加工货物、 特定减免税货物、 暂准进出口货物等的监管要求, 进出口货物收、 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 加工、装配、使用后,在规定的期限内, 按照规定的要求, 向海关办理上述拟进口货物核销、 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的手续的过程
自进境—复出境或最终办结海关手续
进出口申报
配合查验
缴纳税费
提取或装运货物
申报的含义 (了解) 报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采用电子数据报关单和纸质报关单形式,向海关报告实际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并接受海关审核的行为。
申报的地点、期限、日期和滞报金 1、申报的地点:(重要考点) ①进口货物应当在进境地海关申报 ②出口货物应当在出境地海关申报 ③经过收发货人申请,海关同意,进口货物可在指运地申报;出口货物可在起运地申报。 ④保税、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境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从而改变货物的性质为一般进口货物时,向货物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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