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矿开采规章制度最新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矿开采规章制度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矿开采行为,保护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铁矿开采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铁矿开采应遵循科学发展观,实行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实行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家依法保护矿产资源所有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采。
第二章铁矿勘探
第五条进行铁矿勘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勘探许可证,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铁矿勘探项目应编制详细的勘探方案,包括勘探区域、勘探内容、资源储量估算
等内容。
第七条勘探人员应严格按照勘探方案进行勘探,不得擅自变更勘探区域和内容。
第八条勘探单位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勘探进展情况,确保勘探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勘探结束后,应编制勘探报告,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相应的权益转让手续。
第十条铁矿勘探过程中发现的其他矿产资源,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私自开采。
第三章铁矿开发
第十一条开发铁矿应经过矿产资源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并申请开采许可。
第十二条铁矿开发项目应编制详细的开发方案,包括开采方式、安全措施、环保设施等
内容。
第十三条开发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环境保护机构,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环
保培训。
第十四条开发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监测系统和紧急预案,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及时发
现和应对事故。
第十五条开发铁矿应加强环保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水质、大气质量等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四章铁矿治理
第十六条开采完铁矿后,应进行合理的治理工作,恢复生态环境,保持矿区生态平衡。
第十七条铁矿治理应按照矿区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确保生态环境治理达到预期效果。
第十八条治理工作涉及的技术、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治理效果和治理安全。
第十九条治理结束后,应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相关部门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铁矿开采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第二十一条铁矿开采单位应配备专门的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开采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众、环境组织等对铁矿开采行为有意见和投诉的,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并向反映人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直至吊销开采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规章制度由我国相关部门制定,旨在规范铁矿开采行为,保护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所有从事铁矿开采的单位和个人都能遵守规定,积极配合监督管理,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