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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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流程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合同条款、设计变更、工程环境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当事人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依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工期延期的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流程如下:
一、索赔意向通知
当合同当事人一方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时,应首先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声明索赔权利。
如果逾期再报,其索
赔要求可能遭到拒绝。
二、索赔资料准备
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准备索赔资料,编写索赔报告,并在下一个28天以内正式提交索赔报告。
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是持续存在的,事态还在发展,则每隔28天报送一次补充资料。
最后在索赔事项结束后的28天以内报送最终索赔报告,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
三、协商解决索赔问题
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让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工程项目的合同文件,通过友好谈判解决工程中产生的索赔问题。
合同当事人一方收到对方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对方证明材料,并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
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未在上
述期限内作出答复,则视为对对方索赔要求的认可。
四、调解
当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索赔问题时,可以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人可以是双方都信耐的个人(工程技术专家、律师、估价师等),也可以是一个专门的组织(工程咨询或监理公司、工程管理公司、索赔争端评审组、合同争端评委会等等)。
调解人按照政策、法规及施工合同的规定,在划分各方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双方同意调解方案并签字,则调解方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诉讼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对调解方案表示不服,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合同争议。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流程包括索赔意向通知、索赔资料准备、协商解决、调解和诉讼等环节。
合同当事人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密切关注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潜在的争议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解决索赔问题时,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以达到合同履行各方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