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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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思考
自199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进农村村级民主管理,广泛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已取得明显效果,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社会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发展不平衡,离目标尚有差距。
 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切实规范村务公开,既是贯彻 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更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全面小康的重大举措。
为此,总结前段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探索应对措施实为必要。
 问题概述
 村务公开虽成效明显,但问题客观存在。
有的重视不够,流于形式;有的制度不规范,效果不佳;有的干部不主动,村民参与少等等。
差距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
 一是时间滞后。
不定期公开,不及时公开,“马后炮”现象不少,随意性较大。
 二是形式单一。
公开的形式欠科学,“公开栏”、“公开墙”居多,缺乏其他有效形式。
个别的公开墙设立在公路边,便于应付检查,但远离了村民。
 三是内容不齐。
公开的项目不广泛,尤其是内容深度不够,即不太透明。
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资金使用情况,建设项目要么未列入,要么未完整公开;往往只公布结果,省略过程,使村民难以参与,难以监督。
至于村民对村务运作的意见、建议更是难公开。
 四是效果欠佳。
基于上述问题,村务公开未收到预期的效果,使村民对村务运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议事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尚未完全落实到位,导致农村工作矛盾多,困难多,发展减缓。
 二.成因简析
 综上所述,问题不容忽视。
但究其原因,确是多种因
 素所致。
既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既有观念上的,
 也有工作上的。
笔者以为原因有三:
 观念上有障碍。
 一些基层干部在头脑中仍然残存着“民可使由之,
 不可使知之“的偏见,民主意识不够,“官本位”作怪,对村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执行不主动。
思想上存在“三怕”:一怕露底。
认为村务是“村官”的事,何需村民过问;担心有的事村民知晓后更难办,怕群众不理解,不支持。
二怕露丑。
工作中难免差错和不是,怕村民知道后不信任甚至遭批评。
三怕露馅。
个别干部存在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的行为,如果公开,岂不“扯出萝卜带出泥”,怕丢了“乌纱帽”。
 与此同时,由于村民自身素质差异及一些客观因素的影响,加之基层干部存在不少错误认识与作法,一些村民对村务公开的热情不高,参与性不强,亦反映出三种心态:
 一是“无心”。
即缺乏自治意识,对村务不感兴趣,漠不关心,“只管自己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
 二是“无力”。
由于自身文化程度不高,难以发现问题,难以提出建议,人云亦云,无法履行自己的合法权利。
 三是“无胆”。
鉴于多种原因,怕受打击报复,因而不敢揭露问题,不敢提出批评,明知不言,不得罪人。
 当然,主要矛盾还是在基层干部一方。
其观念上的障碍对村务公开的制约远大于村民。
 操作上有偏差。
 ——避大就小。
村务中的一些大事往往未予公开。
如
 民主测评村社干部的结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项目如建桥修路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或不公开,或部分公开,村民难以实施知情权、决策权。
 ——避热就冷。
村民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或不公开,或事过境迁后公开。
村社干部报酬、村社财务收支情况,有的一年公开一次算总帐,村民难以实施参与权、监督权。
 ——避新就旧。
往往事后公开的多,事前事中公开的少;一般过去的较详尽,当前的反而简略,村民难以实施议事权、管理权。
 工作上有疏漏。
 1.检查不力。
对村务公开无定期检查制度,检查时
 松时紧,检查指导不够。
 2.监督不力。
工作停留在布置上,深入村社督查不够,且无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3.改进不力。
对村务运作或村务公开中出现的问题纠正不力,对村民的批评建议吸纳不够,对村民的热情保护不够,对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深化不够,从而影响效果,影响发展。
 三.对策思考
 村务工作是一项基础工程,民心工程,必须坚持“一手抓推进,一手抓规范”,以确保其健康快速发展。
 对策之一,实施“三大举措”。
 第一,广泛宣传。
认真贯彻落实村务公开的各项法规,努力增强广大村民的法制意识、自治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与村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以适应农村工作及发展的需要,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创造良好氛围;
 第二,着力推进。
将村务公开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着力点,切实抓紧抓好;
 第三,加强领导。
对症下药,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通过上述“三大举措”,使村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对策之二,实现“三个转变”。
 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使其克服观念障碍,走出工作误区,大力推进民主进程,努力增强民主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深刻认识村务公开是还权于民的必要举措,是广大村民实施民主管理,履行权利的重要场所和方式,从而实现“三个转变”:
 一要还权于民。
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二要增强主动性。
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
 变;
 三要增强自觉性。
由拒绝接受监督向自觉接受监督转变,从而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对策之三,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科学原则。
村务公开的形式、内容都应力求科学。
否则,就会顾此失彼,影响效果。
 二是及时原则。
要讲究时间观念,注重公开的时效性,让村民及时参与村务运作的过程,及时知晓效果。
 三是有效原则。
村务公开要注重实效。
必须以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标准来衡量村务公开工作的优劣。
 对策之四,强化“四个规范”。
 首先,规范公开的时间。
要坚持定期和不定期公开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结合,过程与结果公开结合,动态与静态公开结合。
还要有时限要求,禁止一次公开管全年的做法。
多数村民有要求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公开。
 其次,规范公开内容。
重点是人、材、物的情况。
人,应包括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村社干部的考核、测评、奖惩情况。
财,应包括村社干部报酬、村社财务收支情况、项目建设投资情况、上级拨款、村民筹资、国家救济、个人捐赠 ,银行贷款等涉及经济开支的事项。
物,应包括村社土地、塘库、房屋等财产的经营、承包、租赁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后,大量的公益事业将通过“一事一议”开展。
因此,“一事一议”筹劳筹资建设公益项目等事项更应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遗漏。
 同时,还应将村民对村务运作、村务公开工作的反馈意见及建议列入村务公开的必备栏目和内容,以增强互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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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规范公开形式。
形式力求多样化,要改变单一的现状。
从目前实际出发,公开的形式应有:1公开栏、墙。
2会议公开。
如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及户长会等形式的公开。
3文件资料公开。
按期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印发给村民,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一事一议”公开。
如工程项目建设的决定及招标投标应坚持一事一公开。
5有条件的还可通过互联网公开。
6  配置意见箱和公开监督电话。
 最后,规范公开制度。
尽管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将“村务公开”列作内容之一,但尚不具体,亦不可能具体。
因此,有必要对村务公开制度进行必要的细化和规范。
这个制度应包括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管理、检查验收标准、责任追究等必要条款,且须特具可行性和操作性,不断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与此同时,还应将此制度打印成册,分送各级各户,以便广泛有效深入的实施,使各地各级有所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