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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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
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

(2008年单选45)
(分数:2.00)
A.姓名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
D.隐私权
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民法通则》第99条第2款)、名誉权(《民法通则》第101条)、荣誉权(《民法通则》第102条),故本题应选C。

选项A、B、D属于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益。

3.2003年7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

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10分的奖励。

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的“市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

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

(2009年单选44)
(分数:2.00)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信用权
解析: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以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荣誉权的剥夺通常由授予单位基于法定事由予以剥夺。

洪某原为“市优秀学生干部”,被市教委降格为“市三好学生”,在没有法定理由的情形下剥夺“市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故本题选项B。

4.自然人开始享有荣誉权的时间是( )。

(2010年单选44)
(分数:2.00)
A.出生时
B.取得荣誉称号时√
C.年满18周岁时
D.年满18周岁且取得荣誉称号时
解析:解析: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

荣誉的取得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由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给予表彰的方式授予。

故本题应选B。

5.超市怀疑顾客甲盗窃超市的商品,保安将其带至办公室搜身,无果。

甲因此郁郁寡欢。

超市侵害了甲的( )。

(2010年单选45)
(分数:2.00)
A.尊严权√
B.身体权
C.健康权
D.名誉权
解析:解析:尊严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人”所应有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并得到最起码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不受民事主体行为能力、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的影响,所有民事主体所应获得
的最基本的社会地位和最起码的尊重是一样的。

超市怀疑甲盗窃并搜身,是对甲的极度不尊重,故侵害了甲的尊严权。

本题应选A。

身体权,是自然人对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依法享有的权利。

身体权主要以保护人的肢体、器官、组织的完整性为目标。

超市搜身未侵害甲的身体权。

健康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保持其自身及其器官以至身体整体的功能安全为内容的权利。

健康权主要以保护人身体功能安全为目标。

超市搜身也未侵害甲的健康权。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对自已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的社会评价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名誉是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功绩、资历和身份等方面评价的总和。

超市的保安是将甲带到办公室搜身,没有影响社会或他人对甲的评价,故没有侵害甲的名誉权。

6.下列有关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异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12年单选32)
(分数:2.00)
A.人格权与身份权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
B.人格权与身份权均属于支配权和绝对权
C.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身份权则不可以√
D.人格权始于出生,身份权则以取得一定身份为前提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该条所称人身权益,包括人格权,也包括身份权。

故本题应选C。

7.甲与乙约定:由甲从乙拍摄的照片中选择150幅,供出版之用。

为出版的必要,出版社将甲选出的部分照片作了修剪。

出版物封面标明“甲著”,封底标明“乙摄影”。

本案中,出版社的行为( )。

(2010年单选46)
(分数:2.00)
A.既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侵害乙的署名权
B.未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也未侵害乙的署名权
C.未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但侵害乙的署名权
D.侵害乙的保护作品完整权,未侵害乙的署名权√
解析:解析:乙对自己拍摄的照片(即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

出版社将甲选出的部分照片作了修剪,侵害了乙对自己拍摄的照片享有的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甲经乙同意选择150幅照片供出版。

甲的选择行为形成“汇编作品”,甲对该“汇编作品”享有著作权,故出版物封面标明“甲著”是彰显甲的署名权,而乙对其摄影作品享有著作权,封底标明“乙摄影”是彰显乙的署名权。

故出版社的行为未侵害乙的署名权。

本题应选D。

8.工程师甲在本职工作范围内,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完成了一项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产品设计图。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2011年单选28)
(分数:2.00)
A.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与其所在单位共同享有
B.该设计图著作权的归属由甲与其所在单位协商决定
C.该设计图的著作权由甲享有,甲的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两年优先使用权
D.该设计图由甲享有署名权,由甲的单位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1)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在本题中,工程师甲创作完成的产品设计图,属于该款第2项情形。

故D项应选。

9.下列选项中,属于邻接权客体的是( )。

(2012年单选34)
(分数:2.00)
A.计算机软件
B.即兴演讲
C.具有独特造型的建筑物
D.瑜伽录像制品√
解析:解析: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

选项A是著作权的客体,故排除选项A;即兴演讲,是作者自我表演,故即兴演讲仍属于著作权的客体,故排除选项B;选项C是物,只能是物权的客体,应予排除。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属于邻接权。

故本题应选D。

10.甲创作的话剧剧本《秋日的私语》于2009年发表,乙话剧团经甲许可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

2010年丙话剧团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 )。

(2012年单选33)
(分数:2.00)
A.应经甲许可并支付报酬√
B.应经乙话剧团许可并支付报酬
C.无须经甲或乙话剧团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D.应经甲与乙话剧团共同许可,并向甲、乙话剧团支付报酬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据此,丙话剧团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必须取得甲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乙话剧团只享有表演权,只对自己的表演享有权益,对剧本本身不享有任何权益,故丙话剧团获得该剧本的表演权,不需要经乙话剧团许可,也无须向其支付报酬。

本题应选A。

11.甲为撰写毕业论文,复印了某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作为参考。

甲的这一行为属于( )。

(2011年单选29) (分数:2.00)
A.法定许可使用行为
B.侵权行为
C.合理使用行为√
D.强制许可使用行为
解析:解析: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依照法律的明文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有偿使用他人已经发表作品的行为;作品的合理使用,是指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甲复印文章作为参考,属于该款第一项规定的合理使用。

故本题应选C。

12.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是( )。

(2009年单选45)
(分数:2.00)
A.商标注册人√
B.商标设计人
C.商标制作人
D.商标使用人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3条第l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据此,本题应选A。

13.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的是( )。

(2011年单选32)
(分数:2.00)
A.“锐利”牌剪刀
B.“耐穿”牌皮鞋
C.“蝴蝶”牌缝纫机√
D.“精粉”牌馒头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11条第一款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缺乏显著特征的。

“锐利”仅仅直接表示剪刀的质量、“耐穿”仅仅直接表示皮鞋的质量、“精粉”仅仅直接表示馒头的主要原料,故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排除A、B、D项。

14.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其起算点为( )。

(2012年单选37)
(分数:2.00)
A.商标公告之日
B.商标核准注册之日√
C.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D.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之日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据此,本题应选B。

15.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

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

(2012年单选36)
(分数:2.00)
A.甲与乙√
B.丙研究所
C.甲、乙和丙研究所
D.丁公司
解析:解析:甲与乙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与本职工作无关,故排除选项B。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据此,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合作研发的甲与乙,故本题应选A。

16.在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主要依据是( )。

(2012年单选35)
(分数:2.00)
A.说明书
B.说明书摘要
C.请求书
D.权利要求书√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根据该条第1款,本题应选D。

17.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是( )。

(2011年单选30)
(分数:2.00)
A.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
B.购买合法销售的专利产品后再转卖给他人
C.临时过境的运输工具依互惠原则为自身需要在其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D.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选项A属于该条第4项情形,B项属于该条第1项情形,C项属于该条第3项情形,都不构成侵犯专利权,均予以排除。

《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据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专利法》第70条规定,为生产
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仅仅是免除赔偿责任,但“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的行为,仍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故D项正确。

18.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丙( )。

(2012年单选25)
(分数:2.00)
A.不得代理√
B.可以代理
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
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
解析:解析:根据《婚姻法》第8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据此,办理结婚登记,不得代理。

故本题应选A。

19.根据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形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

(2008年单选46)
(分数:2.00)
A.与丙同居多年的甲与乙缔结的婚姻
B.甲因受胁迫与乙缔结的婚姻
C.甲因受欺诈与乙缔结的婚姻
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缔结的婚姻√
解析:解析:根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在选项D,甲与其祖父的外孙女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故该选项应选。

根据《婚姻法》第1l条的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故选项B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

选项A、C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

20.在我国,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的机关是( )。

(2011年单选36)
(分数:2.00)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婚姻登记机关
D.基层组织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有权宣告婚姻无效。

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撤销婚姻,但无权宣告婚姻无效。

21.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情形是( )。

(2011年单选34)
(分数:2.00)
A.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B.婚姻关系确已破裂
C.一方有过错
D.双方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
解析:解析:《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据此,A项正确。

2
22.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3.根据法律规定,定金的种类包括( )。

(2011年多选48)
(分数:2.00)
A.立约定金,√
B.解约定金√
C.违约定金√
D.守约定金
解析:解析:定金。

是指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订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他代替物。

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定金的种类主要有: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和解约定金。

据此,A、
B、C项应选。

不存在守约定金。

2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的具体类型包括( )。

(2009年多选54)
(分数:2.00)
A.出版者的权利√
B.表演者的权利√
C.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D.播放者的权利√
解析:解析: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选项A、B、C、D均属于邻接权。

25.根据专利法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

(2008年多选54)
(分数:2.00)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先进性
解析:解析:依《专利法》第22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故A、B、C应选。

根据《专利法》第23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其他单位或个人未就同样外观设计提出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文件中;与现有设计或设计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与他人已有权利不冲突。

26.下列行为中,侵犯专利权的有( )。

(2010年多选54)
(分数:2.00)
A.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B.从代理商处购买专利产品后,转售该产品的
C.不知情而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侵害专利权产品的√
D.在临时通过中国领海的捕鲸船上,使用中国专利技术加工鲸鱼产品的√
解析:解析:所谓侵犯专利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在选项C,不知情,并不能排除“侵犯专利权”的认定。

只要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就应当认定为侵害专利权,除非存在《专利法》第69条规定情形之一。

故选项C应选。

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1)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选项B属于此种情形);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选项D不属于此种情形,因为该项情形要求“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而选项D是加工鲸鱼产品而使用中国专利技术);(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选项A属于此种情形);(5)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故本题应选C、D。

27.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继承法基本原则的有( )。

(2012年多选50)
(分数:2.00)
A.养老育幼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D.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
解析:解析:《继承法》第9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故选项C应选。

该法第15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故选项D应选。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该法第14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这些规定都体现了养老育幼原则,故选项A应选。

继承法的规定未充分体现诚实守信原则,故应排除选项B。

本题应选A、C、D。

28.简答题第56-57小题。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29.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010年简答56)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1)行为人合格。

民事主体在实施具体的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均为合格,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法律允许其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范围内,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就是合格的;具体到法人,则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自己经营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

至于依法参与民事活动的其他组织,必须是具有法律承认的资格和在其所属的法人授权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

行为人的内心意愿为行为人自觉自愿产生,同时与其表达的意思相一致。

(3)行为内容合法。

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行为形式合法。

凡属要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
解析:
30.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2009年简答57)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保证,是指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

一般认为,保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保证具有附从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成立上的附从性。

保证以主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②范围和强度上的附从性。

保证的范围和强度原则上与主合同债务相同,不得大于或强于主合同债务。

③变更、消灭上的附从性。

主合同债务消灭时,保证债务也随之消灭。

(2)具有相对独立性。

保证债务在附从主合同债务的范围内有独立性。

(3)保证具有补充性或连带性。

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即先由主债务人履行其债务,只有在对其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保证具有连带性,即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主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解析:
31.辨析题第58小题。

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
32.我国民间有“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

请根据婚姻法和继承法中有关家庭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对这种说法蛀行辨析。

(20lO年辨析58)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我国实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3)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并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父母也可以继承该女儿的遗产。

(4)在遗产继承中,兄弟姐妹处于第二顺序的地位,在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可以互相继承遗产。

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姐姐即使出嫁,也有扶养的义务。

)
解析:
33.法条分析题第59小题。

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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