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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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分析摘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现阶段我国在三农问题上最基本的土地制度。

该制度确立三十多年来为农村经济的增长以及农村各项事业的长足进步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然而~在我国对内改革进入攻坚克难时期~深层次的体制机制矛盾日益突显的今天~农村经济的发展也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管理经营体制创新改革~以期引领新一轮农村经济增长被提上议事日程。

要对现有农村土地制度进行改革首先要对其进行深入研究。

为此, 本文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回顾, 从制度经济学角度, 对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剖析~厘清该制度确立的理论基础~并结合时代背景、现实依据、实施过程、意义影响~分析该土地制度在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负面影响~为当前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和发展提供思路~并能提供更为可行和具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体制创新,土地制度,承包责任制
第一章制度
第一节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和制度变迁的分析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的基本土地制度~从确立到发展至今已经三十多年。

作为一项重要的农村经济制度~它的发展遵循特有的路径规律。

从理论上讲~首先要弄清一些列的制度经济学的相关概念。

一、制度的内涵
人们对“制度”一词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而经济学家们给出的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定义更是形形色色~但德国学者史漫飞、柯武刚总结的定义似乎更为简洁而全面~即:“制度是人类相互交往的规则。

它抑制着可能出现的、机会主义的和乖僻的个人行为~使人们的行为更可预见并由此促进着劳动分工和财富创造。

制度是一种规则, 新制度经济学就是
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制度”概念的, 即“制度”是指“众所周知的约束人们的各种规则”。

制度又有正式与非正式之别~正式制度正式制度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各种制度安排~它通常是成文的并由权力机构来保证实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且一旦确立就会形成制度刚性~对经济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

非正式制度是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约定成俗、共同恪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价值信念、风俗习惯、文化传统、道德伦理、意识形态等。

非正式制度安排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

二、制度变迁的内涵及影响因素
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化与交易过程。

参与制度创新的行为主体包括个人、自愿性团体和政府这三个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基本单位。

制度变迁受到来自主体方面和客体方面的各种变量和因素的约束。

新制度经济学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变迁的实证模型, 其中较有影响的是诱致性变迁和强制性变迁。

前者指对现行制度做出变更、替代或创造新的制度安排时, 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施的; 后者是由政府行政命令和法律强制推行和实施的制度变迁。

制度的变迁涉及到两方面特征———路径依赖、状态和结构依存,对这两方面特征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对制度变迁内在演化机理的进一步认识,并有利于更好地对制度变迁经济后果进行现实考察。

三、制度变迁的原则及过程
从制度的供给需求方面来讲~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

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

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 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四、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
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诺斯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认为制度在社会中起着更为根本性的作用,制度对经济绩效的影响是无可非议的。

在理解一个经济的绩效时~政治与经济之间具有无可争辩的内在联系~因此我们必须发展一个真实的政治经济
原理。

政治团体不仅通过界定和实施产权决定了一个经济的基本激励结构~而且在现代世界中~政府在国民总产值中的份额~以及由它实施的无所不在的各种管制~也是经济绩效好坏的最关键问题。

激励是经济绩效的基本决定因素~是经济绩效的关键~激励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

因此~制度变迁所带来的经济绩效也要放在一个长的经济史里进行考虑~短期内,制度创新通过降低交易费用,从而直接提高生产效率和实现经济增长;长期内,制度从属于技术创新的要求,其绩效通过对技术创新的作用而间接地体现出来;从短期和长期来看,制度变迁绩效都呈递减趋势。

第二节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研究
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

在人类历史上相当长的封建时期~它往往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立国之本。

在当今工业化全球化的历史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依然是一个国家最基础的战略因素~它不仅关系到一国人口的基本生存问题~在面临全球气候变暖、贫困饥饿等全球化问题严峻挑战下~还关系到一个国家的战略安全。

因此~不论出于何种考虑~农村土地制度问题都是一个不能绕开的话题。

由于历史等原因~西方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方面的理论研究更为全面深入~因此本论文仅从该角度对农村土地制度的理论层面展开讨论。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土地所有权的理论
土地是农业部门最重要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土地所有权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土地所有权理论也是马克思土地理论的基础。

土地所有权在现实中表现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臵权。

权利主体对这几种权利可以同时占有~也可以使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

马克思关于小农经济土地所有权的论述与我国现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某种相似之处~关于这方面的理论对我们更有启发意义。

在马克思看来小农经济土地所有权是指农民自己占有土地自己经营的所有者~土地是他的主要生产资料~是他的活动场所。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小土地所有制作了科学的论述:小土地所有者的主要特点是他的产品的绝大部分作出直接生活资料由农民家庭成员消费小量的剩余产品才进入市场交易,对小土地所有者来说平均利润和地租都不会表现为经营界限~除去实际成本能有维持自己生存的收入才是绝对界限,小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并不是任何时差都是完正的。

小土地所有权有其局限性。

他的小块土地排斥社会劳动生产率的发展、资本的社会积累~不利于科学技术的利用和发展,土地会日益贫瘠,再生产及其它物质条件的多样性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小土地所有者的资本有限易受高利贷的剥削等。

二、古典经济学的土地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的谈到了工业化以后城市和农村的关系~特别是工业对农业,土地,经济的影响。

作者认为~工业化以后的城市,具体指商人或工厂主,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最为主要的体现是:商人购买土地并投资农村。

此论点有以下几个假设:,一,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现代化起主要作用的是个人:城里的富有商人和工厂主~而不是政府及其自上而下的公权力。

,二,商人和工厂主能够投资农村购买土地依赖市场经济的铁律:自由贸易。

即土地可以自由转让~进入流通领域,对土地的占有不再具有身份性。

,三,农村的现有体制和技术已经不能适应农村经济
的进一步发展。

乡绅们更多关注自己的荣誉~当土地能够维持农村基本的生活~确保佃农对他们形成依赖的情况下~他们投资土地的动力不足~实际上他们也没有资金实力这样做。

他们更乐于投身交际和乡村政治。

这样土地在他们手里已经不能最大程度的发挥效益~某种程度上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种负担。

因为农民渴望进城:在相同的劳动强度和时间内~在城市所获得的报酬要远远高于在土地上的收益。

,四,富有商人和工厂主投入资金取得土地所有权~把农村、农民和农业卷进工业化的大生产运动中~使之成为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而非市场之外仅仅为工业提供初级原料的落后产业。

商人和工厂主的大土地所有权~实现了土地的集中~有利于推广机械作业~减少人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大面积的推广产业种植~实现规模效益,根据市场而非农民的生活需要安排生产~进而有利于跟进市场~最大限度的实现其经济价值。

三、土地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土地经济学认为~土地制度是指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 , 以及土地国家管理制度的建立、演变及其实施等方面的问题~是土地利用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问题。

土地经济学中的产权经济理论认为相对于土地资源而言~土地产权更是一个重要的经济要素。

土地经济运行实践都是以具有一定产权的土地资源为单元进行资源配臵的。

土地产权要素对于土地资源配臵效率产生直接的影响~并且还引导着土地资源配臵的方向。

第二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第一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背景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历史背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国国内经过十年社会动荡~生产力始终没有得到恢复。

由于文革时期的土地制度严重影响农业生产~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生产与分配严重挫伤了农民参与劳动生产的积极性~由于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也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阻
碍了生产力的发展~严重背离实际的一大二公造成广大农村的普遍贫困~许多人挣扎在贫困线上。

到改革开放前夕~农村经济也随整个国民经济一样到了崩溃的边缘。

面对严峻的现实困境~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将村内土地分开承包~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

当年~小岗村粮食大丰收。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的现实背景
文革之后的两年时间里~我国各项事业处于徘徊状态~国人还没有从文革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与此相应国家仍旧处于国民经济崩溃边缘~党和国家领导人需要找到一个除旧布新的契机。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

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 这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战略选择。

因为中国80%的人口在农村,而且农村改革难度较小.易于见效。

一见效就调动了中国大多数人的积极性,就能为城市的改革打好基础。

农村改革又是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开始的。

家庭联产承包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过去一直被当作姓“资”而受到压制。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民重新提出这个要求,党中央尊重群众的愿望,积极支持试验,几年功夫在全国推开。

可以说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拉开了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事业~是我国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阶段的标志。

第二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农户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其基本特点是在保留集体经济必要的统一经营的同时、集体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给农户~承包户根据承包合同规定的权限~独立作出经营决策~并在完成国家和集体任务的前提下分享经营成果。

一般做法是将土地等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给农户经营。

承包户
和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合同。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两种具体形式:(1)包干到户。

各承包户向国家交纳农业税~交售合同定购产品以及向集体上交公积金、公益金等公共提留。

其余产品全部归农民自己所有。

(2)包产到户。

实行定产量、定投资、定工分~超产归自己~减产赔偿。

目前~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
要实现形式。

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过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联产到劳~包产到户、到组~包干到户、到组~等等~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中央下发文件~指出联产承包制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

《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幷不断充实完善。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

而且~随着承包制推行~个人付出与收入挂勾~使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大增~解放了农村生产力。

第三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义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变了我国农村旧的经营管理体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使得濒临崩溃的农村经济在短期内得到恢复和发展。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特点
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发挥了集体的优越性和个人的积极性~既能适应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经营~也能适应相对集中的适度规模经营~因而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以及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中国将继续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特定社会经济条件下的历史选择~该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的农业生产组织方式(大集体时期)相比具有较大的进步~在改变农村经济格局的同时~奠定了经济发展和后续改革的基础~调动了农
业生产者的积极性~为我国农民脱贫起到了重要作用~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极大地改变了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被邓小平同志誉为中国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制度优势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就是包产到户。

这一经营模式在改革开放的初期,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温饱问题~其显著优点有如下几个方面: ,1,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这是与农业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具有客观的必然性。

国内外农业发展实践表明,农业家庭经营与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并不存
在实质性的矛盾, 相反,农民家庭恰恰是现代农业典型的企业组织形式,是我国在新世纪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工具。

因为家庭经营的激励充分和无需监督的特点决定了它是任何其他组织形式所不能完全替代的,尤为重要的是,家庭经营是最适合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

,2,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利于培育农村市场主体。

家庭联产承包使粮食生产快速增长,促进了农产品购销制度改革,密切了农业生产与广大市场之间的联系。

农户除了按合同规定完成承包生产任务外, 还可以自购生产资料发展其他自营经济, 独立进行商品生产。

这说明农户已成为农村经济中的基本单位和市场主体。

(3)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有利于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所谓双层,一是家庭分散经营层次,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层次,家庭经营的激励充分特点。

而集体经营层次所具有的生产服务、组织协调和资产积累等功能,可以在不改变农户经营规模的基础上,在较大范围内协调和统筹人力物力财力,采用先进技术,开发、加工和利用当地资源,降低生产成本,发挥规模效益。

第四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改革开放初期~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度引领了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一段时期内农村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更为随之而后的城市改革奠定了物质准备和经验基础。

但是好景不长~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农村经济发展长期止步不前~城乡居民收入、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农村经济发展遇到了严重的瓶颈阻碍~究其深层次原因~始终绕不开成就过农村长足进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规模狭小和碎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户均经营土地规模很小,更由于实行联产承包制之初,不仅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要公平,而且土地质量好坏也要公平,使得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分割零乱, 农地空间分割的碎化,农户经营土地的零碎现象更加严重。

土地规模碎化制约着农业规模
化经营的实现。

一方面,在现有的农户家庭分散经营的条件下,农户家庭经营的目的主要是满足家庭生活的需要,这种经营还具有小农经营的很多属性和简单商品经济的特征;而现代市场经济是生产高度社会化的经济,产品生产的首要目的就是满足市场需求,与之相联系的是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模式。

另一方面, 土地规模碎化不仅从客观上限制了农户的生产投入, 而且由于单个农户力量弱小、信息不畅、对市场需求缺乏有效预期,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难以承担投资失败的风险, 这又从主观上限制了其生产投资的愿望和偏好, 进而限制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实现,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土地产权制度表现出明显的模糊性导致农民权益的被侵蚀
谁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所有者?虽然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农村集体所有,但在农村存在乡、村、村民小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究竟谁是真正的所有者,却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

这样以来就很难保证土地产权主体有明确的边界。

土地集体所有权主体的模糊或者说虚臵和缺位,使得农民集体缺乏行使自己权利的组织、机制和途径,最终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致使农村土地所有者权利不断遭受剥夺和侵犯。

三、土地使用权转移缓慢
国家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有偿转移~标志着土地可以作为生产要素进入市场借助市场优化配量。

现在土地使用权流转一般还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市场中介和可供选择转移的各种信息。

同样~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权益关系、交易程序、执行原则和定价方式等尚未有明确的规定~这些~也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

四、农土征用制度不合理~农民利益流失严重
现在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过程~基本上由政府垄断~农民集体经济征法人缺失~农民个人无法参与关系自己切身利益和前途命运的土地征用。

农民应得到的利益补
偿、农民出路和未来生活的安排等往往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有些地方政府机构滥用权力~侵蚀农民权益。

第三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建议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生产关系的一种~在解放农村劳动力、发展生产力方面曾起着重要的作用。

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促进和阻碍的作用~当二者相适应时就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反之不然。

作为生产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其固有的发展规律~它不一定总与生产力的发展相协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将发生变化。

家庭承包责任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农业增长中的全部间题~它也有其固有缺陷~在适时的时刻我们要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改革创新才是我们当前应该做的事情。

一、农民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应明确界定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权现在也就是对土地的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其它财产的产权一样~应当有明确独立的主体~并具备法人资格~执行集体经济的职能。

这时管好用好保护好集体的产权是极为重要的~在集体土地所有制内部不同的权能可以有不同的主体~并可根据农业现代化发展、市场流通和城乡结合的需要作必要的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代表集体的利益和要求~直接参与有关土地变动的各种事宜。

代理人”包办。

如土地征用~不宜再由“
二、应当积极引导和发展各种专业化经营和联合经营
我国各地专业化经营或联合经营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对那些办得好的专业化经验~随同要及时总结经验在适用的地区积极推广。

这样不但能促进农村经济展~而且~也能为农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创造更多更好的市场。

在社会服务方面也应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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