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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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思考
徐其好
【期刊名称】《云南农业》
【年(卷),期】2017(000)010
【总页数】3页(P12-14)
【作者】徐其好
【作者单位】临沧市农业局热作科技指导站,云南临沧677000
【正文语种】中文
目前,临沧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偏低,产业链条不完整,功能单一;利益联结机制不紧密,产村产城融合新格局才基本形成,农业综合效益不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困难;农村活力动力不足,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缓慢,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困难;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难以实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力不足,发展农业、建设农村、富裕农民的目标未达预期。
抓住国家实行示范社建设行动,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化建设,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鼓励农民合作社从产品合作走向产业合作,从单一要素合作走向全要素合作,从生产终端合作走向全产业链合作。
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坚持农户主体、有序发展、适度发展、集约发展、生态发展原则,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市场、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农户有收益“六有”要求,有序推进种养业家庭农场发展,积极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类家庭农场、休闲类家庭农场和联合经营类家庭农场。
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积极创建示范家庭农场。
坚持内培外引,把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作为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措施,加快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要效益,延伸农业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引进农业企业,培育发展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打造年销售收入5亿元或年销售收入10亿元
以上的龙头企业亮点。确保每一个有基础、有规模、有特色的高原特色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形成龙头企业与生产基地有效对接、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产品质量安全、品牌影响范围广的产业体系。
以年销售收入达5亿元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为基础,重点培育发展壮大具有行业
领军示范带动作用、综合经济效益高的种养型、加工型、流通型和综合型农业小巨人,力争在蔗糖、茶叶、坚果、咖啡、核桃、肉牛、渔业等重点产业,每个产业有一户在全市甚至全省行业内成为领军企业。
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以美丽乡村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布局发展以观光、休闲、农耕文化体验、种植和采摘体验、特色餐饮、鲜活农产品采购为一体的休闲农业园、生态农业观光园。以临沧机场、沧源机场公路沿线为核心,重点布局建设一批生态农业观光园;以澜沧江流域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渔业休闲观光园、休闲鱼庄;以茶叶产业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古茶园科考、茶园观光、茶艺茶道展演、茶歌茶舞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园;以南汀河流域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咖啡、坚果观光园;以永德县、双江县、耿马县为重点,布局发展一批特色水果观赏、采摘体验为重点的休闲观光园。
突出临沧特色产业,以茶叶、咖啡、坚果、核桃、烟草、特色水果、林下产业、生物药材、油菜、蔬菜等产业为重点,围绕创建经营主体、产业基地、加工体系、特色展示、庄园品牌、文化内涵、商业服务、市场体系“八星”庄园创建目标,突出特色,在8县(区)布局发展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集生产、加工、销售、物流、
文化体验、旅游观光、休闲养生、购物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庄园。
围绕临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积极探索适合临沧特色的“互联网+定制(订单)”式生产方式,在种植、养殖、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资农技服务等方面,加大互联网、物联网、电子标识等信息技术运用示范;围绕临沧高原特色重点产业,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互联网+”农业生产经营服务新模式。建成临沧市“互联网+高原
特色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平台、现代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建立临沧市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培育年交易额300万元以上的农业电商企业,推广应用云南省农
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涉农企业。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建立“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合理确定收购价格,实行保底
收购、二次返利,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为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提供贷款担保,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农产品产销合作,建立技术开发、生产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设立共同营销基金,打造联合品牌,实现利益共享。鼓励各地建立农业共营制、“保底+回购”“按股分红+务工收入”“按资分红+二次返利”等多种利益联结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市、县(区)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订发布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
基准价,为农户土地入股或流转提供参考依据。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以土地、林地为基础的各种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财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经营者均应成为股东方,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引导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成立各类农工商产业联盟,建立企业、村集体及农民多方利益联结新模式,推动集体资源变股权、农民变股东、社会资本变股金工作的开展。
鼓励从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工商企业优先聘用流转出土地的农民,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就业岗位和社会保障。引导工商企业发挥自身优势,辐射带动农户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龙头企业认定监测制度,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强化龙头企业联农带农激励机制,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利益联结机制相挂钩。
稳定土地流转关系,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确保农民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加强工商资本下乡监管,规范租赁农地行为,建立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相结合的机制,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方法体系。制定和推行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引导、规范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切实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龙头企业需要,建立重点产业推进挂钩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站所有关领导为成员的产业推进组,分别挂钩联系一个重点产业、重点龙头企业、重点服务业项目,带头谋划思路,带头狠抓推进,带头协调问题,合力推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