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参考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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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参考文书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编
二00五年九月
目录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文书 (1)
1、征收社会抚养费卷宗 (1)
2、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 (2)
3、调查(询问)笔录 (3)
4、征收社会抚养费委托书 (4)
5、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5)
6、送达回证 (6)
7、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7)
8、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8)
9、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9)
10、征收社会抚养费非诉执行申请书 (10)
11、征收社会抚养费结案报告 (11)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文书 (12)
1、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卷宗 (12)
2、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调查报告 (13)
3、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告知书 (14)
4、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审批表 (15)
5、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16)
6、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7)
7、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18)
8、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 (20)
9、计划生育行政处罚决定书 (21)
10、强制执行申请书 (22)
11、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结案报告 (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
说明:1、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镇)要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审批时使用。
2、行政处罚产案审批表参照此文书式样制作。
调查(询问)笔录
时间地点
被询问人姓名性别户籍地
出生年月职业
住址身份证号码
询问人记录人
记录:询问人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单位
被询问人:(签名并盖右手大姆指印)
说明:①本文书供县级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调查案件情况时使用,即可以用于询问违法生育当事人,也可以用于询问证人;②调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表明身份,并记录在调查询问笔录中;③笔录要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如有涂改,须请被询问人在涂改处盖手印,笔录如有二页以上也须请被询问人盖骑缝手印;
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的调查询问笔录参照此文书式样制作。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征收的委托书
***计生委托字〔〕号
乡人民政府:
关于你辖区村、夫妇的计划生育行政案件,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现委托你单位实施计划生育行政征收,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方指定的执法人员执行,由此引起的一系列法律后果由委托方负责.超出委托范围或非由委托方指定的执法人员实施的行政行为,由受委托方负责.
受委托方:**县委托方:**县
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指定执法人员及执法证号:
年月日
(说明:①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征收社会抚养费时使用②数额较大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应进行个案委托③本文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委托机关留存、一份由被委托机关留存,一份报委托机关同级政府法制部门)
征收社会抚养费告知书
计生征告知[ ] 第号
、:
你们违法生育一案,本机关已经调查终结,现告知以下内容:
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依据的事实:
二、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理由和依据:你们的行为属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规定,将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请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向我机关提出。
人口计生委(局)(印章)
年月日
(说明: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
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时使用;本文书一式两份,交当事人一份,
征收机关留存一份)
送达回证
(说明:①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向当事人送达告知、通知或决定书时使用②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许可的送达回证参照此式样制作)
征收社会抚养费审批表
(说明: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审批时使用)
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
计生征决[ ] 第号
被征收人:
姓名(男)出生年月单位
职业住址
姓名(女)出生年月单位
职业住址
经调查核实,你(们)有如下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条第款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规定,决定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万仟佰拾元,请于年月日前到单位名称缴纳。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人口计生委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口计生委(局)(印章)
年月日
(说明:①本文书供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查清事实后,作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时使用;②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作出的征收决定,一式两份,其中当事人一份;征收机关一份;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名义作出的征收决定,一式三份,其中当事人一份;执法机关一份;征收机关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