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识别和获取法规要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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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识别和获取法规要求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对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适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要求,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编制依据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
4.职责
4.1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负责组织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工作,并贯彻实施。
4.2安全部
4.2.1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获取及更新并建立清单及文本库,并适时进行更新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2负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宣贯培训,负责新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培训。
4.2.3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和新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符合性评价,并负责下发到基层单位。
4.3生产部负责设备、建筑类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获取及更新并建立清单及文本库,并适时进行更新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技术部负责技术类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获取及更新并建立清单及文本库,并适时进行更新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5后勤部负责消防类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识别、获取及更新并建立清单及文本库,并适时进行更新和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6其他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及相关方,并遵照执行。
5.工作程序
5.1识别和获取途径
5.1.1安全部通过各级政府部门、购买、行业协会、相关方、上级主管部门、网络或其他方式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5.1.2其它各部门获取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部进行识别和存档。
5.1.3安全部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安全总监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5.3更新
5.3.1安全部原则每季度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5.3.2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重新识别。
5.4符合性评价
安全部每年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符合性评价,并编制符合性评价报告,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现象要组织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整改计划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5.5培训宣贯
5.5.1安全部将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转发至各相关部门、车间,并每年组织1次法律法规培训,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遵守。
5.5.2各业务科室应采用培训、发放告知书、宣传材料等形式,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相关方,针对新增相关方及时进行培训、告知。
6.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记录
符合性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