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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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9年南宁壮族自治区九级工伤赔偿项目有: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9、必要的康复费
2019年南宁壮族自治区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四)康复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
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十)九级伤残待遇
1、标准: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19年南宁壮族自治区九级工伤赔偿计算方式:
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70%
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
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
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
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
参考数据:
一、南宁壮族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305元
二、南宁壮族自治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791元
三、南宁壮族自治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54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