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缴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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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全流程 网上办理操作指南
本文档以陕西省电子税务TS
01 省内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流程
02 省外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03
省内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流程
01
01
跨区域 涉税事项 报告开具
02
跨区域 涉税事项
报验
03
预缴税款
步骤: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 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补充页面内容,填 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下一步提交,提交后返回 办理事项进度查看审核流程。
步骤5:提交完成后,返回我要查询,点击办税进度结果查询,可查看报验办理进度
步骤6:报验完成后,退出个人账户,登录至企业账户,若没收到密码,自行找回即可,账号为申请报 验单位税号。
同省内企业预缴税款步骤一致。
注意事项
03
“(一)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核销(反馈) 待项目完工后,记得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核销(反 馈),同样可以在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理。进入 【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中,核对报告编号后点击 【反馈+缴销】,进入填写界面,补全内容点击提交等 待审核。
步骤3:按照页面提示,将文书字轨填入跨区域事项编号中,同时选择所开具报告的起止日期,点击查 询键,查询后核对报告号码,并点击报验登记。
步骤4:补充页面信息,并提交。(提示:页面关于人员信息内容必须填写正确,后续将通过所预留手 机号收取验证码进行企业登录,并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企业密码发送至所预留手机,二次报验将不再 发送密码,需要自行找回)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②企业所得税预缴。 选择“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进入填写页面,并关联 对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页面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当期预缴实际经营收入”等数据后,直 接进行缴款。(提示:企业所得税预缴支持“三方协 议缴款”、“银联缴款”、“银行端查询缴款”、“第三方 支付”缴款方式。)详细操作如下图:
省外企业跨区域涉税事项 办理流程
02
01
跨区域 涉税事项 报告开具
02
跨区域 涉税事项
报验
03
预缴税款
在本省电子税务局相应模块进行办理,后续流程在我省电子税务局完成。
步骤1:办理人首先以自然人身份注册,并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步骤2:以自然人身份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省外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模块中。
步骤: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审核结束之后,点 击【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补全页面内容, 并上传已审核成功的跨区域事项报告,完成后 点击下一步提交,等待审核,可返回事项进度 中查看办理进度。
步骤1:项目地税务机关审核报验完成后,鼠标 移至主界面纳税人名称处,选择报验户纳税人 经营地(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下图:
“(二)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需要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也不需要到大厅开具, 进入【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 开具】-点击左侧【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进行开 具,如需补开完税证明,则点击左侧【开具税收完税证 明表格式(补开)】。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③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点击“水利专项收入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期限 选择“按次申报”,点击“下一步”按键进入并填写申报。 (提示:申报所对应的纳税期限需经营地主管税务 机关进行税(费)种认定)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④印花税。选择“印花税申报”进入申报页面。“纳税 期限”选择“按次申报”,勾选印花税,如果没有税源 采集,按照提示进行按次的印花税税源采集后再申 报。若存在已经采集的税源信息,则选择对应的条 件,点击【查询税源】可以查到结果;若不存在, 则提示没有税源采集信息! 点击【新增税源】,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如 果该所属期已采集信息,则提示“您的[税款所属期 起][税款所属期止]有已采集过的税源信息,请在原 税源采集信息做修改”;未采集则没有提示。后续流 程跟印花税采集申报流程一致。
步骤2:切换税务机关后,在左侧【套餐业务】 模块中点击【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进入并 选择对应的报验信息点击【我要申报】,页面 显示增值税及附加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印 花税、水利建设专项收入申报,如下图:
步骤3:相关税费申报预缴。 ①增值税及附加预缴。 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预缴表填写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回执页 点击“缴款”按键进行缴款,也可通过原有的“税费 申报及缴纳”模块进行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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